“目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文弱书生,”来人说着缓缓展开手中的画像,“他既不会武功,也没有任何背景,杀他不会有任何麻烦。唯一的要求是,你得在落旗镇百里之外再动手,且要将他的死伪装成意外,有没有问题?”
金十两终于第一次仔细打量来人,“花五十两黄金来杀这样一个人,你家主人是不是太奢侈了一些?”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多花点钱是应该的。”来人将画像卷起,与二十五两黄金的定金一并推到金十两面前,讨好地笑道,“在这落旗镇众多刀客中,只有金壮士从未失过手,所以我家主人点名要找你。就不知金壮士肯不肯接?”
金十两一口喝完壶中残酒,将画像和黄金俱收入怀中,这才打着酒嗝站起身来,醉眼蒙眬地问:“这人在哪里?”
“他过几天就会经过这里,”来人也起身告辞,“我就在对面的一品客栈,耐心等候金壮士的好消息。”
金十两打着酒嗝跌跌撞撞地离开了酒馆,似乎对来人的话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当他离开酒馆后,立刻就像变了个人,眼光在黑暗中炯炯有神,哪里还有半分酒意?
落旗镇虽然南来北往的商贾很多,但当一个神情淡漠的年轻人牵着骆驼来到这里时,还是引起了旁人的注意。他看起来既不像走南闯北的生意人,也不像身怀绝技的江湖好汉,若非一身破旧的粗布衣衫,倒有些像个读书人。蹲在街头貌似无聊打盹的金十两,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正是画像上那个价值五十两黄金的目标。
不过金十两怎么看对方也值不了五十两黄金,无论穿着打扮还是言行举止,对方都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穷光蛋,浑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连五两银子都不值,金十两想不通,为何有人要出五十两黄金来杀他。
跟着他走过两条街后,金十两总算发觉这其貌不扬的年轻人,果然有点与众不同。他无论做什么事都有条不紊,从容不迫,好像没有什么事能令他惊慌失措一般。金十两注意到他在卖面和馒头的小摊前咽着口水,眼里露出饥饿的馋光,却没有做任何停留。虽然是个连饭都吃不起的穷光蛋,却依旧不失那种骨子里透出的骄傲和自信。最后他拐进了一间当铺,出来的时候身上的外套不见了,想必是换了俩钱应急。
虫工木桥◇◇欢◇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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