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军士全都跪在地上,就是任安和卫伉脸上也露了哀悯,任安神色复杂地长叹了一声“天之骄子,一代奇才!失之,国之哀!”面朝霍去病的尸身跪了下来,沉重地磕了三个头,待抬头时,额上已经流血。
赵破奴看我抱着霍去病,整个人好像化作了石雕,一动不动地坐了一整夜,他一直默默地守在旁边,也没有任何人敢上前惊扰我。
东边的天色慢慢露了一线白。赵破奴犹豫了半晌后,上前小声叫着:“金姑娘,将军,他已经走了,现在天气还热,我们应该尽快赶回长安,你……你不要……”
我抬头间,眼眶中满是泪水。一颗,一颗,毫无缘由地坠落,竟然越落越急。
他走了,是,他走了!从此相见无期。
我放下霍去病,朝河边走去,其他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仍跪在地上。赵破奴蓦地反应过来,急急想拉我。我回身,匕首抵在胸前,一面急速后退,一面摇头,示意他不要接近我。
赵破奴一脸哀恸,急急叫道:“金姑娘,你千万不要做傻事。”
“回长安后,帮我给皇上磕三个头,就说‘孩子既然有皇上代为抚育,金玉就不在人世间多受几十年的相思苦了。’”
说着话,我已把匕首用力Сhā进了心口,随着鲜血的滴落,我的身子翻向河中,转瞬间就被湍急的河水吞没。只闻岸上一声巨大的吼叫“金……玉……”隐隐回荡在天地间。
※※※
霍去病抱着浑身湿淋淋的我几步跃上马车,他拿了帕子替我擦头发,“眼睛这么红肿,看来哭得够伤心,此次拜吞没所赐,一切不可能更完美,卫伉他们肯定不会疑心,差不多就行,你又何必如此卖力地演戏?”
我缓缓抚过精美的匕首,当年於单费心赠送的礼物,冥冥中重回我手,似乎只是为了成全我的幸福。於单,谢谢你!
“去病,我们去哪里?”
“先去哈密接儿子,然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怎么尽兴怎么活。不过在这之前,我们先去找狼兄,他的年纪也大了,与其等着过两年其他狼挑战他,不如现在主动辞去狼王的职位。然后我们一块儿去祁连山,我此生唯一没有兑现的诺言许在那里,我要在祁连山下,在你阿爹的墓前,请狼兄夫妇做见证,行大婚之礼,兑现当年对一个人的承诺,虽然迟了很多年,但……”
我笑着拍开他来搂我的手,撇撇嘴道:“自说自话!你怎么不问问人家乐意不乐意?既是求婚这样的大事,却没一点正经。”
他忙弯身作揖行礼,肃容问:“玉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扭过头抿嘴而笑,不回答他。“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因为身边的这个人,我知道自己是幸运的。
他等了半晌后,正着急间,我轻点了下头,他握住我的手,绽了笑容,如朝阳一般灿烂。
马车外,一望无际的大地,广阔无垠的天空,一轮红日正在冉冉升起。
【番外篇 伤只影】
七日瘟的不同顺序的配方,表面症状却都类似,彼此间的差别很是细微。
差别虽然很细微,但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找人试毒,根据霍去病的症状,仔细观察后,他肯定能找出解药。
七种成分,不同的顺序就有五千零四十种配方,还有份量的不同再衍变出的不同配方,总共超过万种。即使有足够多的人愿意同时试药,可不同的人的体质对毒药的反应不同,还要大夫熟悉试药人的体质,然后根据体质差异做合理推断。即使能找到上万人试药,也至少需要上百名医术高超的大夫去诊断。
现在却只有五天的时间,五天的时间想靠试药去配出解药,完全没有可能。
孟九想着苦笑起来,如果可能,七日瘟也不会被认为是有损天道的毒药而被西域各国严厉禁止。
他的心中滑过玉儿的盈盈泪眼,淡淡微笑着,拿定了主意。就这样吧!这是唯一的方法了。
用自己的身体去试毒,只有自己最直接的感受,才能最快地感受出症状间的细微差别,然后根据自己切身的感受,尽可能逐渐推断出可能的配方。至于能不能找出解药,就只能一半靠人事,一半听天命了。
萨萨儿和塍引跪在孟九身前不停磕头,“释难天,如果要试毒,求您用我们二人,万万不可自己尝试‘七日瘟’。”
孟九转过了身子,语气平淡,“我意已决,塍引准备熬药器具,萨萨儿你在外面守着,不许任何人进来,尤其是……你白天见过的那个女子。”
五天时间,他究竟服用了多少种毒药?塍引已经数不清了。也许是霍去病命不该绝,也许是他的诚心打动了天,试出解药的那一刻,他笑了,铁汉塍引却眼中有了湿意。
是药就带三分毒,何况是毒药?毒药加解药,释难天究竟吃进了多少的毒?这五天内身体的痛楚,塍引只不过尝试了几十种,已经觉得五脏都被绞过几遍,竟比当年在死牢里受过的酷刑更可怕。可释难天,这个看着身子柔弱的男子是怎么承受下来的?他的身体里藏着怎么样的一个灵魂?
服下解药后,孟九从榻上坐起,拿了拐杖,一面起身,一面吩咐萨萨儿去请金玉。话还未出口,他却摔倒在地上,塍引赶着来扶他,他低声道:“我自己起来。”
塍引还在迟疑,闻声进来的萨萨儿却熟知孟九的脾气,立即拉着塍引退开几步。
孟九试了好几次,都没有站起来,两条腿完全不听使唤。他撩起袍子看向自己的腿,一条本来健康的腿此时膝盖以下已经全黑,而另一条原本经脉萎缩,不能正常行走的腿,反倒因为气血无法正常通行,黑色要少一些。
孟九轻轻按着腿上的|茓位,一面检查着,一面脸上的血色全部褪去。
萨萨儿自小跟着孟九学医,看到孟九的腿,又看了孟九轮换了几种手法检查腿,心中明白,释难天的腿在毒药影响下,经脉已经全部坏死,那条完全健康的腿也会慢慢萎缩干枯。
虽然释难天医术高超,下毒后就解毒,分寸拿捏极好,可短短五天内尝试的毒药太多,解药也太多,体内点滴沉淀下的毒素,都被一次次的毒药挤压到腿部。那可是上千种毒药的混杂,此时只怕扁鹊再生也救不回释难天的腿了。他想说些什么劝解一下释难天,可刚张口,泪已经冲出眼眶。
孟九原本脸若死灰,听到萨萨儿的哭声,反倒淡淡笑了,指了指一张椅子,示意萨萨儿把椅子挪过来,“五天时间,老天给了我运气让我试出了毒,这大概就是老天索要的报酬,很公平。去请玉儿把霍将军带过来吧!把她拦在外面,不要让她进来。”
萨萨儿一脸激愤,那个女人究竟是什么人?释难天为她做了多少,又牺牲了多少,到了此时还不忍心让她知道。但是心中对释难天的吩咐,他不敢半点违背,只能压下一切悲伤和愤怒去请那个女人。
孟九听到玉儿在屋外叫嚷着要进来,他知道拦不住她,只能决定放她进来,可解毒时,她只要看到自己的狼狈样子,势必会问他的腿怎么了。
他命塍引熄灭了灯,玉儿进来的一瞬,他弹了迷|药。
夜已过半,霍去病身上的毒完全清除。精疲力竭的孟九默默凝视着并肩睡在榻上的霍去病和玉儿。
有风从屋外吹进,吹熄了蜡烛。屋内倒不觉得昏暗,皎洁的月色倾泻而入,恰恰映照在玉儿脸上,越发显得肤色如玉。
距离这么近,近得自己一伸手就可以碰到她。
可距离又这么远,远得她永远不知道他和她曾经有多近,远得今生再无可能。
初次相识时,那个衣衫褴褛、放声大笑的少女。
长安城再次相逢时,那个心思细腻、谈笑间照顾他于无形的女子。
她屋上赏月,他院内吹笛。
星夜探访,却在他窗外静站不前的女子。
为了他去学吹笛,一片芳心全放在一曲《越人歌》中的女子。
从秋到春,从春到冬,她种着鸳鸯藤,也种着她的心,种着对他的情。
当日笛子上的点点血迹,她的心痛,他以为只是人生的一个片断,却不料成了他一生的心痛……
原来一切都清晰得仿佛昨日发生,她搁下笛子,转身而出的一步步依旧踏痛着他的心……
鸳鸯藤前,为什么会残忍地把袖子从她手中一点点拽出?孟西漠,你当年怎么可以对她如此残忍?对自己如此残忍?为什么不可以放纵自己一回?
如果第一次听到曲子时,他说了“好听”。
如果她凝视他时,他没有避开她的视线。
如果她握住他的袖子时,他没有拽出。
如果她飞跃上墙头时,他能开口解释。
如果在他病中,她抱着他时,每一句的许诺都是真的……
如果……如果……人生偏偏没有如果。
不知道痴看了多久,屋子内渐渐昏暗时,他才惊醒。
月亮已经要坠落,这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新的一天要开始了,可他却要永远退出她的生命。
霍去病和她是般配的。
他能陪着她纵横四海,能驰骋万里,能爬最高的山,趟最急的河……
而自己……
孟九低头看着自己的腿,从此后,这一生都只能依赖轮椅了。
一方绢帕,却是万千心思。
他提起笔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最终还是没有能写下“玉儿”二字。
他无法和她诀别,只能用“霍去病”开头。
玉儿一进哈密就能看到金色为沙漠,碧色为泉水的月牙泉形状的医馆招牌,和当年她戴过的耳环一模一样,她会立即明白到哪里去接逸儿。
当日在月牙泉边月下偶遇时,他因为霍去病在他面前故意重重说出“夫妇”二字而有几分气,也想看看霍去病看到玉儿对这个招牌反应时的表情,此时却后悔用了这个招牌,现在他宁可玉儿永远不要想起他。
当“相见无期”四个字写下时,他面上奇异地带着笑,可笑下的那颗心却刹那间灰飞烟灭。
玉儿,这是我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以你的性格,如果知道我的双腿因为替霍去病解毒而彻底废掉时,恐怕再不能安心和霍去病去过你们的畅快生活,可我要看的是飞翔着的你,而不要看因为内疚亏欠而被羁绊住的你。
清晨的阳光斜斜打进了屋子,榻上的二人被一片紫醉金离的华光环绕。
孟九微笑着想,他们的世界是属于阳光的。
孟九握起了玉儿的手,迟疑了一瞬,缓缓低下了头。
唇,深深地落在了她的唇上。
玉儿,原谅我做了小人,原谅我对自己的放纵……
她的唇和想象的一样,甜蜜、芬芳、温暖,可这个过程却是永远都没有想象到的……是一种痛到骨髓的苦……这唇齿间的缠绵,口舌间的旖旎,是以绝望为烙印……
良久后。
他抬起了头,把她的手放在了霍去病的手中,决然转身,推着轮椅向外行去。相见无期!
“……在木棉树空地上坐上一阵,
把巴雅尔的心思猜又猜。
在柳树荫底下坐上一阵,
把巴雅尔的心思想又想。
西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望过了。
北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从侧面望过了。
东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从后面望过了。
……”
榻上的人儿还未苏醒,这一次她没有看到他的背影,而他也再未回头。
一人一驼缓步而行。天山雪骆虽然可以奔驰如电,但从此后,因为他的腿,要委屈了这匹神俊的骆驼。
不过现在,他宁愿它慢点,再慢点,可既使再慢,雪驼依旧会带着他一步步远离了她。
碧空万里,绿草接天,阳光明媚。白色的羊群、黑色的骏马,如散落的珍珠一般点缀在绿绒地毯上。矫健的牧人正纵马驰骋,美丽的姑娘哼唱着牧歌,歌声欢快愉悦:“……云朵追着月亮,巴雅尔伴着伊珠,草原上的一万只夜莺也唱不完他们的欢乐!”
他不禁停下了骆驼,怔怔听着。
这一生,快乐曾经离他很近,但终究错过了。
心如刀绞,一阵剧痛下,他俯在驼背上咳嗽起来,半晌都抬不起身来,嘴里一股腥甜,未及反应,骆驼雪一般白的毛皮上已落了几点黑红,原本该是鲜红的血,却透着郁郁黑气。他淡然地看了一眼,随手挥袖,替骆驼擦拭干净。
草原上的风夹杂着花草香吹过他的身子,胜雪白衣飘浮间,只有地上的一个孤零零黑影变换相伴。
日出时的壮美色彩已经散去,此时聚散无常的天边流云恢复了白色,他心中忽有所悟,轻拍了下骆驼,催其快走。取出腰间的笛子,伴着牧女的歌声吹起了曲子。雨后霓虹,云海日出,春日繁花,人世间的美景大都难以拥有,不过驻足时,曾经历过的美丽已经足够了。
笛音清灵,和着牧女的歌声直冲云霄。孟九眉眼间的痛楚仍在,面上却是带着一个浅浅的笑。
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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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谣》书评:嫁人当嫁霍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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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不灭,何以为家
——幸福的霍去病
中华泱泱历史长河中,能够站得一两笔浓墨,非一代英豪便是一世奸雄。
我们儿提时的历史书中,霍去病仅仅两三行的记录:汉朝抗匈奴名将,仅留下几句慷慨激昂的“匈奴不灭,何以为家”“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千里必诛之”!
字里行间无不跨出一个英雄少年——横刀立马、叱咤草原的热血形象。
但历史呈现给我的印象一直是:天妒英才,让他24岁英年早逝。这一直是我当时学历史时的深深的遗憾。
但近来我n次的读了80后作者桐华《大漠谣》,惊喜若狂,世间竟也有同我一般惜英才的女子,为霍去病安置了童话般的归宿。
可惜我没有她那样的妙笔生花,只是对她为霍去病编织的美好结局爱不释手,每每在静静的夜晚,幽淡的灯光下沉浸在霍去病的故事中。
桐华的《大漠谣》为霍去病杜撰了一个草原狼群长大的真性情女子,霍去病就是为了她,拒绝汉武大帝的公主赐婚,发出了“匈奴不灭,何以为家”,多么巧思妙想的构思与历史相连,霍去病为了忠诚专一的爱情拒绝了皇族的联姻。故事美妙的以霍去病假以代尸,与相爱的女子隐姓埋名逍遥大漠、远离长安,自在徜徉与大漠孤烟直的广袤江湖。
多么缜密的构思换来与历史的吻合,将传说中的历史续上新篇。
书中描绘了一个出生卑微、性情冷淡、在沙场上奔放豪迈的少年,十几岁征战匈奴,少年老成,屡屡创下以少胜多、单枪匹马直入匈奴心脏、出其不意立得战功的军是奇迹。
正是这样一个在战场上如鱼得水的汉子,难逃世俗人间,回的都城长安,落入政权纷争。那样一个生龙活虎的战将大败匈奴、骁勇无比落入和平的繁华都城、落入亲人们争权夺利的是非圈,他渴望简单幸福的世外桃源,屡屡的政治漩涡,屡屡的阴谋手段,逼得他使计争斗离开“人间”。
豪情时气吞山河,柔情处缱绻缠绵,桐华描述了那样一个古怪精灵的奇女子,来陪这样一个英雄少年!
真希望真实的历史如桐华描绘的一般,让衣不解带、以马为床、辛苦作战的霍去病没有太多遗憾,让他能拥有赫赫战功,让他能拥有如意美眷,让他征战的艰辛能换来后半生的甘甜。
《史记》中将霍去病记载为飞扬跋扈、奢靡浪费、意气用事的不羁少年,但对他24岁突然逝去却未作出如细叨念。
谢谢桐华的细思柔怀、丝丝缕缕间Сhā入缠绵的情感,为曾经史书中生硬的铁汉披上朦胧的细纱,让一代少年不枉此生,有情意相投的美人相伴,弃权野、抛恩怨,携手相伴天地间!
窗外的弯月,只有你见证了古今的史实;无边的群星,只有你陪伴过千年的英贤,只有你承载过英雄的宝驹。绵绵的细沙,只有你亲拭英雄少年的面颊,让人羡慕的大自然曾与我的英雄同行,可叹我这千年后的多情女子只能望星月感叹!
茫茫历史书卷,我独慕少年霍去病。历史的车轨千道万弯,惜不能同一航道。
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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