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宫的子夜伴随更声而来,这将是我在人世度过的最后一个月夜。
冰窖中放置的桐木琴琴面已凝出霜烬,我坐在琴台前,身上裹了苏仪带给我的白狐裘,趁着随子夜到来而灭掉的第一盏烛光,轻声吟响那则自鲛珠缝入便缠绕于意识的咒语。
我总以为自己不至于要用到它,那些修习华胥引而又没有好下场的前辈们,我知道他们的最后一曲都是为自己而奏,且大多弹奏的正是这首子午华胥调。
编织了太多美梦,终有一日会忍不住将自己困于其中,这是人之贪欲,我虽不是为自己,却也有不可言说的祈望,执著存在于心。
幽幽琴音随着咒语停歇缓缓响起,漆黑的冰窖中陡然光芒大盛,天旋地转中一道白影蓦然出现在眼前,手在刹那间被握住,耳畔响起声清越的虎啸,我一瞬便猜到这个人是谁,待整个人都被卷入子午华胥调织出的幻境,双脚羞地时,抬头果然见君玮凝重皱眉的脸,低头则是半趴在脚边埋着脑袋发晕的小黄。
我有一瞬间不知该说什么。他将头偏向边:“你想要做什么,我都听苏仪说了。你不要怪她,是我逼她的。”顿了一会儿,微微垂头看着我,“父亲和我一直在找你,若是你开心,当然不必来找我,可你不开心的时候,阿拂,为什么也不来找我呢?”
我蹲下来拍拍小黄的头:“君师父还好吧?听说慕言并没有为难他。”想了想,尽量用轻松的语气讲给他听,“大约你也晓得的,这是我最后的时日了,其实你们应该当作我已经死掉了,自我重生的那一天开始,大家就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的不是么?但我想用这所剩无几的性命最后干一件有意义的事,你是来阻止我的吗?”
小黄终于晕得差不多,缩着头蹭了蹭我的手,它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头上传来君玮沙哑的嗓音:“不,我是来帮你的。”
我震惊得瞪大眼睛,却不是因为他的话,良久,听到自己颤抖道:“君玮你扶扶我,我脚麻,站不起来了。”
鼻尖传来淡淡的月下香,那是他衣服熏染的香气,许久不曾闻到过的馨香。我居然,恢复知觉了?
呼出的气息散到空气中,凝咸淡淡的白雾,小黄的牙齿在我手指上嗑出一个出血的牙印,疼得人眉毛眼睛都拧成一堆。我终于敢相信,自己是真的恢复了知觉。
君玮递给我一面镜子,铜镜中映出光滑的额头,额上那道令人烦恼的伤疤竟然也不见了,就像是回到十七岁时最好的年华,那是我最好看的时候。
这是,我最好看的时候。
一直以来,我都想让慕言看看这样的我。果然是以性命为代价奏出的子午华胥调,竟然还有令人在不属于自己的梦境中一偿夙愿的功用,这性命,真是交换得一点都不冤。
君玮看我吃惊又开心的模样,觉得既然这样,那么我们首先应该去酒楼吃顿好吃的庆祝一下。虽然是个令人不忍心拒绝的提议,况且小黄一听说要去酒楼立刻兴奋得原地转圈圈,但我还是挣扎着拒绝掉:“时间不多,还是先去找慕言吧。”
他皱眉看了我眼,用一句话就将我说服:“在这个幻境里,你已经是个大活人,不像从前吃不吃东西都无所谓。事到如今,你这样不吃点东西怎么有力气去找他?”
幸好所处之处不是什么荒郊野岭,跟着君玮,不久便到一处酒楼。能够再次像个活人行走世间,虽然只是幻境,总比从前半死不活的好。
头上微有落雨,滴滴打进河心,漾开圈圈涟漪,冬日蒙蒙的天空就倒映在清清河水里。河边即是酒楼。腹中一阵饥饿,两步迈入大门,正打算挑个好位置,视线扫到临窗的一桌,蓦然无法移动。
轩窗开得老大,挡光的竹帘收上去,一束白梅颤巍巍探进窗内,斜斜开在四方桌上。白梅旁一盏青瓷酒壶,梅色映衬下瓷釉青翠欲滴,手执瓷壶正欲倒酒的男子一袭玄青的锦袍,鼻梁上方是一柄银色面具。
慕言,想不到我们竟会在此相见。
他并未抬头,似乎正侧耳倾听正对面的白衣男子说什么,因是背对,只能看到那人手中摩挲的一只黑玉手镯。
我愣了愣,看来与他同行这人是公仪斐。君玮大约也看到此等场景,但他怎么能知道那人是慕言,只是推着我往里间走。小二迎上来,殷勤笑道:“下面已没什么位子了,二位客官楼上请。”
我却迈不动脚步。窗旁的慕言微微偏了头,视线终于转过来,却没有在我身上停顿。我抓住小二急急问:“小二哥可知今年是什么年号?”已到二楼转角处,小二挠头道:“庄公二十三年呀。”
庄公。没记错的话,此时天下应只有一位庄公,便是黎庄公。黎庄公二十三年,这是我十六岁,正是和慕言在雁回山相遇两年。那方才的淡淡一瞥,他到底是认出我来但觉得没必要打招呼,还是压根就没有认出我来呢?
二楼坐定,本以为搞清楚所处何时何地,会至少留点缓冲时间供我从长计议,没想到相遇如此突然。
我低着头默默思考一会儿,觉得为避免重蹈覆辙,要做的事只有件,就是让慕言快点爱上我。这梦境可以永存,我却不能永存,事实上现实中还有儿月可活,梦境里我仍只有那几月寿命。若是这几个月里慕言无法爱上我,终于卫国还是灭国,终于我还是殉国,这梦境丝毫不能改变,那我又何必以三月寿命换给他一个子午华胥境呢?
其实,梦境从这里开始最好了,只要他能爱上我,我的任务便完成了,届时留封信给他,让他去卫国提亲,那个正四处寻找他的、我的幻影一定会对他很好,让他很幸福,他不会要想到走出这华胥之境。这样,我就放心了。
打定主意,我招招手让君玮凑过来,同他商量:“你下趟楼好不好,帮我守着临窗戴面具的那个客人,看他什么时候走,他走时你给我个暗号。”
君玮边倒茶边皱眉:“你想干什么?”
其实我是想要制造一次别开生面的相会,参看诗里咏的戏里演的,打算等慕言刚刚出门就从二楼窗户上跳下去,力求一举落到他怀里,给他留下一个不能磨灭的深刻印象。
当然这件事不能告诉君玮,考虑到很有可能是我直接摔到地上,他不大可能让我冒这个险,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君玮这个人有时候就是太保守了。
我想了想,老实告诉他:“那个人,是慕言。”
他手一抖,似乎是专注地凝视着手中的茶具,我以为他还要继续说什么,没料到等半天,只听他轻声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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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玮在楼下守候多时,我喝完一盏茶,又喝完一盏荼,再喝完一盏茶,听到一声虎啸,正端着茶杯想这是谁招惹小黄了,蓦然反应过来,难不成是所谓的暗号?
急惶惶赶到窗边,探头一看果然瞧见梅树旁欲撑开油纸伞的慕言,一个着急,还没想好该从哪个角度跳,身子已经不听使唤地离开窗沿直直坠了下去,而正下方慕言竟然毫无反应,我想过很多种落地的方式和姿势,着实没想到有可能是砸到他,一声小心刚喊出口,身体蓦然撞进一个胸膛。白梅的冷香萦于鼻端,头上响起含笑的声音:“姑娘才是,要多加小心。”
我手一抖,紧紧握住他的衣襟,身旁有男子可惜道:“做工如此精妙的一把伞,就这么毁了,小姑娘,你可要赔给我们呀。”
停了停又道,“看来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不如再回去坐坐。”听这声调,果然是公仪斐。
我无暇理会,只是拼命回想刚才边喝茶边打了无数遍腹稿的台词。那句我想了半天才想出来的既雅致又不失弱质的开场白,它是怎么说的来着?可还没等想好,抱着我的这个人已经像要把我放到地上。我脱口而出:“你是不想要负责任吗?”
一阵沉默,慕言还是放下我,慢悠悠道:“敢问姑娘,在下是怎么不想负责任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脱口而出的是那句话,但这也不失一个契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胡编乱造:“在我的家乡,未嫁的姑娘若是不小心被男子碰到,就一定要嫁给这个男子为妻的,不然就只有去自杀了。你刚刚抱了我,就要对我负责到底啊。”说完偷偷抬眼看了看他脸色。
慕言没说话,公仪斐呵呵笑了两声:“这习俗还挺特别的,不过雨越来越大,你们是就打算站在这里淋雨?”
当然谁也不想淋雨,还是转回去在方才那张桌子旁坐下,小二暖了酒送上来,我一直等着慕言有所反应,直等到他握着酒壶将三只酒杯都斟满,才听到一个轻飘飘的嗓音:“君姑娘是卫国人吧,我怎么从没听说过卫国有这样的规矩?”
我吃了一惊,赶紧抬头:“你、你记得我?”
面具遮住他的表情,却能看到唇角微微上翘,似想起什么:“要想不记得,也不太容易……”顺道将一盏暖过的酒递到我手上,“应该有人跟着你呢?人呢?”
我用眼角余光示意不远处时不时瞟过来的君玮:从现在开始我们俩就不认识了。示意完面对慕言问心无愧地摇摇头:“我没有同伴,我是一个人来的。”
想了想,大着胆子又加上一句,“是专门来找你的。”
他愕然抬头:“找我?”
大力地点点头,一时也顾不得什么害羞,从头到尾其实就没有多少时间。
管它优不优雅矜不矜持,不如就这样速战速决,还有三个月,仅有三个月,这样短的时光,着实经不得什么细水长流了。
我紧张地握紧手中的杯子:“这两年来,你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刚才跌下来也是因为看到你太过激动才……”
公仪斐在一旁Сhā嘴:“你这么着急地找他,是有什么急事?”
慕言不声不响,只是把玩着手中瓷杯。我顿了一会儿,微微抬头,勇敢地看着他:“假如我想把自己许配给你,你要不要呢?”
公仪斐噗一声喷出一口酒,一半都洒在我的衣袖上。
慕言放下杯子,默默无语地看了会儿桌子正中央的那簇梅花。虽晓得不该期待,这事九成九没什么可能,却还是忍不住期待。
好一会儿,他终于发话,却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方向:“你父母知道么?”
我反应片刻,郑重地点点头。
他笑起来:“知道你想要嫁给个杂货铺老板?”
我愣了愣:“啊?”
公仪斐又是一口酒喷出来,慕言云淡风轻地扫了他眼,回头对我道:“嫁给我会吃很多苦,这样你也愿意?”
我想了想,终于弄明白他的意思,他大约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不想要我,但又怕伤害我,才编出这么一个借口,想让我知难而退,可他不知道,若他真的只是一个杂货铺老板,若……我想,我的脸上一定绽出一朵特别大的笑容:“如果是杂货铺老板那就太好了。”
情不自禁地握住他的手,“我可以养着你的。”
第一次感到这种手指肌肤相触的细腻和温柔,以前就算是紧紧交握,更多的也只是内心的感动。白梅上一滴晶莹水珠滑落到手背,脸好像也有些湿意,我抬手抹了抹脸,这屋子,不会是在漏雨吧?
终于,慕言还是点头同意我一路跟着,看得出来他其实更想把我送回卫国,但影卫不在,没法送我,又不好不管,因不管的话最后我还是会想方设法跟着,又不好对我动粗,真是拿我毫无办法。
随行好几日,才搞懂他们此行是专程赶赴颖川。据说颖川铸剑世家的家主荆老爷子以半生心力铸成一口好剑,广邀天下英雄,欲为此剑寻一位主人,他们正是为此而去。要说当世最有名的铸剑世家,应是柸中的公仪家。
虽此时公仪家已被毁六年之久,但慕言早就从卿酒酒手中得到了他们家世代相传的铸剑图,搞不懂怎么还会对荆家铸的这把剑感兴趣。
我拐弯抹角朝公仪斐打听,原来荆老爷子铸成的这把铸缕剑,自玄铁投炉之时即伴以人血生祭,初成便具凶狠之相,是难得一见的神兵利器,照他的说法只要是个剑客就没法不感兴趣。
我想了一下,觉得也是这个道理。这方面剑客和嫖客的思维可能都差不多,只是一个渴望收藏名剑,一个渴望收藏美女,收不到至少要摸上把,摸不到至少要看上眼,如果连看都看不到,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剑客或者嫖客。
不久,来到一座依山小镇,据说山的另一面便是颖川。可能缠得慕言太紧了点,十二个对时恨不得睡觉都跟着他,让他觉得很烦,虽然没有刻意躲我,却也不复雁回山初见时的温和。
我认识到问题所在,却不知该如何解决,已经要没有时间,我只是想快点和他培养起感情。傍晚趁着慕言同公仪斐出门办事,一直遥遥跟在我们后面的君玮终于逮到机会现身,牵着小黄恨铁不成钢地教训我:“像你这样成天跟在他身后说喜欢啊爱啊的,能顶个什么用,光说说谁不会说?爱这种东西,不是靠说出来的,是靠做出来的啊!”
我愣了半天:“做、做出来的?你是让我今天晚上……”
他也愣了半天,脸刷地红了:“……我说的是单纯的字面意思,你别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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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玮的提议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不愧是写小说的,从前真是小看了他。该怎么来打动慕言,我绞尽脑汁想半天,最后决定给他做一顿饭。本来只是灵光乍现,但打定主意之后突然感到振奋。
我从来没有为慕言做过饭,就算后来嫁给他,也是聚少离多,为了各自的事汲汲营营,不曾有这样的机会。
书中描写妻子为丈夫洗手做羹汤的句子,那是世间难求的平凡幸福,从前看它淡如日暮时西山烟云,如今却觉得珍贵。虽然我的莱一向做得不好,好在有君玮帮忙,而且这大约是唯一件他可以有自信不会越帮越忙的事。
想好菜谱,同掌柜借来客栈的厨房,却发现缺少两味卫地莱色特需的作料。
在掌柜指点下路奔去可能还没打烊的杂货铺,君玮不放心,仍牵了小黄在我身后不紧不慢跟着。
这么一座民风淳朴的小镇,真不知道他不放心什么。虽然天色已渐黑,心中却是一派明媚,途经镇上唯一的那座青楼时还哼着小曲,却在不经意仰头时蓦然止住脚步。
我揉了揉眼睛,那侧靠着半开的轩窗执扇而立的男子……是慕言?
君玮不知什么时候已到我身边,拉着我只管埋头朝前走,嘴里还嘟囔:“那不是慕言,你看错了。”我觉得这家伙真是个笨蛋,我还没说那人长得像谁呢,他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随他拉着走了半天,我问他:“你是不是怕我难过?”没等到回答,我想了想,“难过是有点儿难过,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啊,虽然这梦境是过去重现,但那时我还没有找到他嘛。”
君玮顿了顿:“可现在,你找到他了。”
前方已有朦胧的雾色,我呵气暖了暖冻得发僵的手指,笑道:“那他还没有喜欢上我嘛。”
他回头看着我,神色前所未有的严肃:“阿拂,就算你喜欢他,也不用让自己这样卑微的,你从前不是这样的。”
我怔了怔,收起手指看着他,半晌,轻声道:“这是个梦境,要么现实中从未发生,要么早已成为过去。假如一个人如我这样,仅还有两三月性命,就不该也不能将这些宝贵时光用在纠结往事上,哪怕只是一分,何况,还不是我和他共同的往事。我们有时候坚定不移地想要去做一件事,最后却常常失败,不是因为心灵不够强大,只是太容易被突发之事左右,变得迷失掉初衷所愿的方向。我从未忘记过我来这里是为了什么,可是你昵,你还记得吗,君玮?”
他紧紧皱着眉头:“我没有问过你,你这样为他,他值得吗?”
我抬头笑了笑:“值得的。”
就算在这个梦境里,有时候闭上眼睛,也会听到那时慕言低沉的嗓音,仿佛就响在耳畔“若你不愿意在尘世陪着我,那由我陪着你,你说好不好”
我的夫君,他是陈国年轻的君王,冷静地说出这一席话的他让我害怕,也让我开心。他是我在这世上最喜欢的人,最舍不得的人。
在君玮帮助下做完一桌丰盛大餐,其实他只是从旁指点顺便烧火,从切莱下锅到装盘,全是我亲力亲为,只是刀法不好,切肉的时候不小心割到两根手指,翻炒的时候又被迸出的滚油在手背上烫出一个水泡。
虽然有点痛,但那自指尖清清楚楚传递到脑海里的感觉却让人怀念,实在是太久没有痛过了。君玮离开很久,慕言仍没有回客栈,厨房还有柴火,够得着将冷掉的饭莱热一热,我趴在桌子上等他回来,等着等着,恍惚入睡。朦胧中闻到清冷梅香,似皎皎月色下一树孤梅绽放,我脑子反应半天,陡然一惊,睁眼正看到慕言微微俯身。
自从离开梦中初遇他的那座小镇,他便摘下面具,大约那里有他不想见的人,就像现实中除了雁回山初遇,他也基本不戴什么面具。只是见我醒来,微微退开,黑色的眸子沉静如水:“这么晚了,怎么不回房睡觉,还待在这里做什么?”
如果是从前,我一定会毫不客气地瞪着他:“你也知道这么晚了!”
可现在我知道其实那也是种撒娇,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和他说那样的话,踌躇了一会儿,打起精神来露给他一个大大的笑:“我在等着你一起吃晚饭啊。”
他垂头看了眼桌上的饭菜:“我……”
我心里一跳,打断他的话:“就算在外面吃过了也要吃一点,就吃一点点,我做了很久……”还没说完想起这些菜十成是凉完了,正巧伙计打着呵欠穿过大堂,赶紧手忙脚乱地端起做得最久的那一大碗汤,“喂小二哥……”
不等我吩咐完,慕言已坐下来执起筷子,手中的竹筷正伸向中间那屉翡翠水晶虾仁饺,抬头道:“我还没吃,一起吃吧。”
我愣了愣:“你喜欢吃那个?”
他仔细端详竹筷中的饺子,似乎在想什么,好会儿才回答我:“有点朦胧印象,记不清了,这是你自己包的?”
我大大点了头,满怀期待地想看到他吃下去会露出什么表情,心里有点在意那个所谓的朦胧印象,但不肖一瞬就打消疑虑,就算是有什么印象,也不该是关于我,子午华胥调若是如此容易看透,也就不配被称为人生最终曲了。
吃完一只饺子,他放下竹筷喝了口荼,唇角含笑:“味道不错,看不出来,你倒是很会做菜。”
隔着烛火的微光,我撑着腮帮轻声对他道:“嗯,我很会做菜的。那你……有没有变得喜欢我一点呢?”
他喝茶的动作停下来,笑容渐渐散去,眼角余光扫在我包扎得像棵小人参似的手指上,答非所问道:“你的手指怎么了?切伤了?”
我镇定地藏到背后:“没有。”半刻前他要是问我这句话,我不仅会实话实说还要添油加醋,说不定能让他觉得我特别惹人怜爱什么的,可刚刚才大言不惭地表示自己很会做菜,要是还承认手是被切伤的就太没智慧了,只能暗叹一声,鱼和熊掌终究是不能兼得。
他从头到脚打量我,明显不信:“那怎么包成那样?”
我张了张嘴,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加有用的借口,半天,道:“……包来玩儿的。”
他不动声色地拉过我的手,轻轻松松就拆掉包在最外面的那层纱布,等伤口现出来才轻飘飘道:“还有什么话想说,说吧。”
伤处被碰到还是有点痛,可我确实还有话说,凑过去低声问他:“慕言,青楼里的姑娘漂不漂亮?”
托着我左手的那只手微微一顿,我觉得他可能不会理我,不多时,却听到淡淡的回答:“没太注意。”停了一会儿,又道,“我是去谈事情。”
我觉得自己应该是笑了一下,凑得更近:“是我漂亮,还是他们漂亮?”
他在重新帮我包扎手上的纱布,闻言不轻不重勒了一下,我痛得一抽,将脑袋埋进手臂叹了口气:“你为什么不能快点喜欢上我呢,我也是会觉得辛苦的呀。”
只能听到纱布摩擦的碎响,他的手法熟练,比君玮或者我都要包得好很多,只是一直没有回答我。
但就算这样,此时这一刻,我也觉得很开心满足。人生若不往前看也不往后看,只是活在当下,就什么烦恼也没有,有时候我们觉得活得太累,只是因为想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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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玮觉得自从我给慕言做过一顿饭,他待我已明显不同,说实话我是没有看出来。
一日一日,漠漠时光流逝,多逝一日,便向死亡多迈近步。慕言不是容易被漂亮姑娘打动的人,他爱上我……对了他是怎么会爱上我的来着?
我竟从未想过这个问题,明白的只是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那一日大雨滂沱,他在雨中找到我,对我说:“阿拂,我喜欢你。”
那些美好的回忆,我无数次想起,在这梦中的个又一个雪夜。虽然知道细水长流才是永恒,可我已没有那么多时间。
若是在他贵为世子的过去,已有无数姑娘变着花样来讨他欢心,让他觉得此时我的好皆是寻常,那,有没有一个女子,曾经愿意为他失去自己的双手呢?
若是我那样做,是否他就会动容,是否一切就会如我所想,是否最终他就可以忘掉我呢?我想了又想,最后觉得,其实可以试试。
慕言他纯粹是为了铸缕剑才要赶去颖川荆家。但我所知道的,荆家的铸缕剑最后却并非归于陈国世子。
这件事在当时非常有名,荆家家主邀了天下英雄前去试剑,原定的规则是谁能破掉铸剑庐的七星剑阵便可以带走铸缕。
可最想要铸缕的那人却是个丝毫不会剑术的妇人,她已故的丈夫还活着时被称为剑痴。荆家最受宠的小少爷是举世闻名的雕刻师,最擅女子人像,雕出的作品栩栩如生,可惟独人像的手指总是掩在流云袖中,传说是因未曾觅得一双灵活的巧手,将它剖开来辨明骨骼肌理,才直无法雕刻出女子素手的神韵,就干脆弃而不刻。
想要铸缕的那位妇人不会使剑却会使针,刺绣之艺天下绝迹。于是,妇人将自己的一双妙手砍下来送给了荆家的小少爷,在试剑会的前夜带走了铸缕。
天下英雄齐集颖川,千里迢迢而来却不见想象中的神兵,虽然懊恼倒也无话可说,毕竟只是把剑,再如何罕见也抵不过自己的双手。
我不敢说我这一双手会比那个使针的妇人更灵巧,但它能画出令当世名家也欣赏的画作,会弹出连慕言也没什么话好说的琴音,我想,它大约也够格来交换铸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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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川并不如想象中繁华,只是人多,但一半都是外来人口,目的是七日后荆家的试剑会。
我不明白为什么慕言要来得这样早,过两天发现后来的只有在客栈院子里打地铺了,才恍然他的社会经验真是丰富。
虽然说是一路同行,但慕言和公仪斐并不怎么管我,所以这孤月皎皎的一夜,我才能顺利抱着琴溜出客栈大门,前去荆家的别馆赴荆小少爷的约。
其实是我约他,甫到颖川便托君玮送了信过去,原本没想到会那样顺利,岂料两日后便收到他的回帖。
看来,他对我的这双手很感兴趣。君玮虽不知我在信中写了什么,赴约之事却执意陪同,好在找到时间给他饭莱里下了足量蒙汗|药。
有君玮在这件事就办不成,到这梦境中,他说他是来帮我,他以为帮我就是要好好保护我,却不知道这最后的时间,我再不需要谁的保护。
但这么直白地说出来一定会伤他的心,况且我也怀疑以他的智慧这么曲折的感情问题他究竟能不能理解……踏过白玉做的牌坊,荆家的别馆外遍地梨花,像一场夜雪铺就,而梨花道旁两列幢幢的石浮屠,仿佛生就坐落在莲花之上,内里着了幽幽烛火,夜风拂过,火光忽明忽暗。
间或有长衣侍女提了半人高的灯笼踩着梨花匆匆而过,被不知是月色还是明火扯出长长的影子。荆小少爷荆楚已侯在馆外的纜乳芟拢外间荼室的纸门被拉开,室内灯火透明,正中已摆好一张桐木的瑶琴,茶室上座则是一张兽腿桌,桌上搁着一把长刀。
两件东西部是为我准备的。一身月白裘衣的荆楚手中怕冷地捧了个紫金暖炉,不过和君玮一般的年纪。看到走到近前的我,不知为什么显出愣怔神色,不确定道:“君姑娘?”
我笑了笑:“君拂为何而来,想必信中所述,荆公子已十分明白。公子想要得到一双巧手,而君拂想要得到把好剑。”我微微仰头看着他,“不知公子可否愿同君拂,以物易物呢?”
他摩挲着手中的暖炉,目光落在我抱琴的双手上,唇角掀起一个笑:“在下听闻,当今天下于乐理上造诣最高的是陈国的世子苏誉,琴技最好的却是卫国的公主叶蓁。文昌公主能在一曲之间变换十二套指法而不错一个音,在在下看来,那才当得起一双巧手,今次君姑娘想同在下以物易物,却不知君姑娘的这双手,配不配易家父所铸的这把剑呢。”
他说的应是我十五岁时的事。楼国一个乐师不知从哪里得知惠师父是个礼乐的高人,执意要同他一较高下,师父一向觉得自己不是红尘中人,基本上从不接这种帖子。
但这个人很执着,即便被师父再三拒绝也不放弃,在宗里白吃白喝了很多天,搞得师父很烦,却怕开了先例之后找他比试的人源源不断,想来想去把我推出去应战。但老实说虽然我自小学琴,但开始认真只是在同慕言相遇之后,还不到年,着实只能算个一般的高人,为了让我一开场就唬住对方,师父才临时教了我一堆花架子。
一曲之间变幻十二套指法只是雕虫小技,到十七岁我辞世之时,已能在极短的曲间变幻二十四套指法而仍行云流水弹奏自如。
但这些都是师父不提倡的,他认为大音而稀声,大形而无形,礼乐之事,最高明的并非变幻多少套繁复指法,而是靠最简单的一套指法能奏得百花盛开百鸟朝凤百川归海。虽然这种境界他一辈子也没有达到过,我也是。
荆楚一瞬不瞬盯着我,似乎在等着我知难而退。我环视了下四周,银的月,寂寥的夜,雪白的梨花,微微摇曳的烛火,冰冷的石浮屠透着禅意的幽冷。
这氛围真是太适合弹琴,摘掉布帛,抱琴席地而座,低头可见白色的衣裙同地上的梨花融为一体,最后一曲能在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弹奏起来,换个角度讲,也是一种运气。
荆楚从木廊上下来,缓缓走近我:“君姑娘对自己这双手,倒是很有自信呢。若真是一双敌得过文昌公主的妙手,在下自当把铸缕剑双手奉上,但倘若不是,君姑娘又将如何呢?”
我低着头试音:“怕不是我将如何,而是荆公子将如何吧?”
他笑了一声:“君姑娘若是愿意留下来做一年在下的乐婢,那……”
还是头一回听到有人想要我做他的侍婢,感觉挺新鲜,我低着头继续试音:
“荆公子觉得,一个国家,只要城池繁华便是富强了?一个客栈,只要装饰豪华便是一流了?一个女子,只要生得一副好皮囊便是美丽了?倘若点头,你也觉得很可笑吧?那为什么会以为,一个琴师,只要懂得变幻繁复指法便是琴技高超了?”
拨起第一个琴音,抬头正对上他不知何意的眼神,我补充道:“这么说并非为自己找台阶下,只是觉得,应当矫正一下荆公子的观点罢了。”
手指贴着琴弦游走,蚕丝弦似是主动贴上来缠绕手指,那是师父曾经教过我的指法,许久未曾用过,但正如师父所说,虽然学的时候痛苦了点儿,却是件像骑马一样一旦会了就永远不会再忘记的事。
琴音似水流淌,与月色混为一体。师父曾说,真正奏得一首好曲子,并不是耳中听到多么美妙的乐声,而应是眼前出现多么美妙的图景。
我的眼前本就是一副好图景,自以为没什么空间再来锦上添花了,恍一抬头,却瞧见视野中出现绝不可能出现之人……再抬眼,却不见他身影。
真是傻,本来就是没什么可想的件事,除了幻觉,还能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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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毕,几瓣梨花随风飘落,三步开外的荆楚一脸复杂地看着我。视线相接之时,抬手鼓起掌来。梨花落在我鞋面上,他缓声道:“请容在下冒昧一问,君姑娘既是有这样的一双手,为何不好好珍惜,反而用它来换一柄无用的黑铁?”
若是寻常时候,我也没可能只因慕言喜欢铸缕便用双手去交换,可我,不是快死了么一这是特殊时期。
为何不好好珍惜这双手,不是不珍惜,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不让最初的计划功亏一篑,但没有向他解释的必要。
我边将桐木琴重新笼进布帛,边轻声道:“那不是什么无用的黑铁,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很想得到那柄剑。偶尔,我也想让他开心。”
收好琴具,我站起来看着他,“颖川荆家一向重诺,想必荆公子已将铸缕准备好了吧?”
但他却没有回答,只是望着我的身后。好奇地随着他的视线回头,差点将桐木琴一把摔在地上。
慕言就站在离我不到三尺的地方,身旁的梨树似积了层层细雪,饱满得一碰就会掉下来。
而他袭水蓝锦衣,立在梨树之下,像清月夜里来赴莱位佳人的幽约,脸上却毫无表情,冷冷地看着我:“你觉得,那样我会开心?”
踏过遍地梨花,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望着我,漆黑的眼睛里没有半点温度,平静地重复道,“你觉得,用你的双手换来铸缕剑,我会开心?”
他是在生气,他定是在生气。我不知道他会来,或者他会来得这么早,在最初的计划里,他是会被我感动,可现在这样说早不早说晚不晚……看清他眼中的嘲讽轻视,突然觉得长久以来支撑自己的东西——迅速流失,无力地退后一步靠在石浮屠上:“我幻想能够养着你,能够保护你,可你太强大了,这些地方一点也用不着我。我只是想让你开心,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事,可让你开心也这么不容易。或许我逼得你太急,让你无论如何都只是讨厌我?你以前……”
我捂住眼睛,“你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啊。”
他将我捂着眼睛的手拿开,皱眉看着我:“我认识的那个小姑娘,也不是你今日这样,君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你这样不自爱,又怎能要求别人来喜欢你?”
我觉得自己笑了一下,又觉得是要哭出来,最后只能抬头深呼吸:“你什么都不知道。”
是的,他什么都不知道。
勉强挣开,却被荆楚缓步挡住:“君姑娘留步,书信之中我们契约已定,铸缕剑也已备好,却不知姑娘打算何时履约呢?”
事实上方才能挣开慕言,因他根本没怎么认真。而此时,被他握住手臂带到身后,那样大的力气,半点动弹不得。
听到他同荆楚说话,仍是淡淡的没什么情绪的调子:“倒不知荆公子是凭什么觉得,令尊所铸的这把剑,够资格换君姑娘的一双手。”
荆楚咳嗽道:“不管有没有资格,契约便是契约,难不成公子想做毁约之事?”
他笑了声:“要么由在下赢回那纸契约,要么由在下抢回那纸契约,荆公子随便选一个吧。”
从前我就晓得他有时候会比较无赖,比如欺负我的时候,却没想到这种时候也能耍无赖。
荆楚大约是为了给自己找台阶下,选了前者,琴棋书画样样皆比,结果输得无比凄惨。我觉得大约只有比女红他会比慕言略胜一筹。
但今晚的坏心情并没有因为荆楚比我更加倒霉而好上一些。我终究还是个有底线的人。
心中暗暗决定不再搭理慕言,不是意气用事,只是暂时不想理他,他说的那些话就像刀子,就算皮糙肉厚也会受伤,何况我还属于天生比较细嫩点的。
可一同回客栈,他却主动来找我说话:“想让我开心,不需要做那么疯狂的事情,你可以像今天晚上弹琴给荆楚那样弹给我听。”
我顿了顿:“你听到了?”
他走在前面,月光拉出一道颀长的影子,地上的影子停了会儿:“我看到了。一曲变换二十四套指法而不错一个音,暂不论琴音,只是欣赏指法,也很难得。”
我咬了咬嘴唇:“可是你也会。你是不是觉得今天晚上和我讲的话太过分,所以想起来觉得应该哄一下我?”
他摇了摇头,似乎看着别处:“你弹给我看和我弹给自己看,那不一样,阿拂。”
我看着天上的月亮:“可是,要我弹给你多少次,你才会喜欢我昵?我想让你立刻觉得感动,立刻喜欢上我,即便是因愧疚而喜欢,我也不在乎。”
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目光复杂地看了我眼,良久,缓声道:“你还是太小了。”
——*——*——*——
这个夜晚就在这样语焉不详的句话中结束。第二天我跑去问君玮,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你还是太小了是什么意思,结果他看我半天:“其实我说,你还不算是个女人吧,顶多是个女孩,不,女孩都说不上,前面还要加个小字才符合实际情况。”
被我握紧拳头揍了顿。但是我想,慕言那句话的确是那个意思,他觉得我太小了,是觉得我不够妩媚成熟。
怎样才算是妩媚成熟,我不是不懂。假如他更喜欢那样的姑娘,我会努力变得那样。这种为爱失去自我要不得,我不是不明白,譬如莺哥,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但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我是没有时间了。
只要能够达到预定的目的,无论什么样的方法都可以一试。只是这一次,让慕言喜欢上我真是太难。这也怪不得他,他本来就是个慢热的人。
虽然被我那么一闹,害得慕言和荆家结下不小的梁子,可两天后的试剑会也没见他有不去参加的迹象。
才反应过来,他其实不一定是为了那把剑,不该公仪斐说什么我就信什么。
人比剑重要,试剑会需破铸剑炉的七星剑阵,正是剑客们各展所能之时,说不定他的主要目的只是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网罗之人。这才符合他一贯作风。
白天慕言和公仪斐基本不在客栈,君玮帮我去颖川最大的一座青楼找来最红的清倌,说是教导我所谓妩媚女子的风情,真是亏他想得出来,但却不失为一个速成的好办法。
从小我就很会模仿,战果可见宋凝,可见慕容安。因要去代替个人,不仅需用人皮面具做出那人的模样,更要自眉眼间生出那人的情态,行止间描绘那人的风姿。君玮请来的这个女子,她的一颦一笑我都记在心间。
如何将万千言语凝于淡淡一瞥,如何将兰花指且轻且缓托起荼盏,又如何将团扇扇面似掩非掩挡在唇前。学了一天,几乎将她的每个姿态都成功复制下来,令君玮赞不绝口,我却始终觉得不大对劲。
直到这位花魁帮我画完一个精致又浓重的妆容,才猛然发现问题所在,待君玮将她送走,我捂着头道:“今天一天白学了,你也勉强算个男人,有没发现那些姿态固然妩媚,风尘味却十足,慕言他一定眼看出来我是打哪里学来,到时候八成要挨打……”
君玮愤怒道:“什么叫我也勉强算个男人啊!”
吼完看我半天,他也有点泄气,“你这么一说,倒的确是,可既要妩媚又要端庄,这太有难度了……”突然眼睛一亮,“你母亲当年不是被称为整个卫宫最有仪态风姿的夫人么?她的一举一动,你应该还记得吧?”
我呆了呆:“哈?”
君玮继续道:“你母亲如何对你父亲,你便如何对慕言,这其实再简单不过了啊,真是可惜了今天花这么多钱……”
我想了想:“那你要负责帮我看模仿得像不像。”
君玮不知道的是,我对母亲的印象其实十分寡淡。王族亲情本就漠然,况且我自小不长在她身边。
自从十六岁回到卫宫,与她见面也是屈指可数。印象中,母亲永远妆容精致。父王的夫人们能歌善舞者众,母亲却很不同,尤擅鉴酒。
有一次父亲带来一坛臣子上供的好酒令母亲品鉴,我见过她执杯的模样,十分迷人。
杯子和酒都是现成,窗外月色朦胧,我握着白瓷杯比了半天,君玮拿了根针在一旁兴致勃勃地挑灯芯。
侧头正看到右手举起投在墙上的影子,就像僧侣供奉的净瓶。想起小时候师父不许我们下山看皮影戏,我和君玮干脆自己找了蜡烛和幕布,用手指比作乌兽的模样投在幕布上自娱自乐。用手肘推了推他,仰头示意他看墙壁上那个像净瓶一样的影子。他看了半晌,忽然从我手中将原本握住的杯子抽走,自己也伸出只手来,比出一只小耗子的模样,十分勇猛地扑进我比出的大肚缸中。
我手一松,耗子立刻栽了个跟头。
君玮气恼道:“好歹让我把耗子偷油演完。”
我扬了扬手指:“我明明比大肚缸比了那么久了,是你自己没有抓好时机啊,该我了该我了,快比个兔子出来,这下是要演兔子打架。”
君玮皱眉:“那个太难了,我从小就不会比兔子,孔雀也很好啊,一只雄孔雀一只雌孔雀相、相、相……”
我点点头:“好吧那就两只雄孔雀抢地盘,你先保持不动,等我过去啄你。”
孔雀喙刚挨下去,君玮厉声:“……喂你指甲那么长还那么用力,我是和你有仇啊!”
我吓了跳:“你也可以啄回来啊!那么大声做什么?”
三声敲门声响,还来不及反应,房门已被推开。慕言抱着手面无表情靠在门旁看着我们。君玮的手僵在半空中,还保持着那个可笑的姿势,我也是。灯花毫无征兆地哔啵一声,君玮收回手理了理袖子,低声道:“你们慢聊。”起身时用唇语示意我:有事大声点,我就在隔壁。
君玮前脚刚走,慕言后脚便将门锁上,慢悠悠踱步过来,坐到我身旁,随手翻开一只茶杯,瞟了眼方才小二拿进来的酒杯和酒壶,却什么话也没说。
可越是这样沉默越是令人忐忑,我觉得必须解释一下,斟酌开口道:“君玮是我哥哥,我们小时候就经常一起这样玩儿的。”
他倒茶的动作停下来:“你有三个哥哥,叶霁,叶祺,叶熙,我却不知你还有个哥哥叫君玮。”
心底猛地一惊,但只是瞬间,想来也是,他怎么会让来历不明的女子跟在身边。但看着他的神情,却不是要和我闲话家常,我咽了口唾沫:“是从小陪我起长大的玩伴,就像哥哥一样的。”
他手中转着瓷杯:“哦?原来是青梅竹马的玩伴。”
我顿时紧张,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们没有什么的。”
他竟是笑了下,淡淡道:“冷月,醇酒,两小无猜,烛下对饮。”随意扫了我一眼,“今日这番盛妆……”
背后的冷汗已将内衫打湿,戏文中多少不可解的误会都是由此而始,我急急打断他的话:“你是不是觉得不好看,那我马上去洗掉。”
话罢找来铜盆,蘸了水的毛巾正要往脸上揩拭,却听到他在身后冷冷道:“其实也没什么分别。”
心底一凉,我勉强笑了笑,转身问他:“那我到底是洗掉还是不洗掉啊?”
他仍是端详着手中的瓷杯:“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看到铜镜里自己的脸,我轻声问他:“慕言,你到底喜欢什么样子的?”
话刚出口,眼泪止不住地就往下掉。我在他面前哭过那么多次,已经无所谓丢不丢脸,只是那时我知道他会心疼,有时候其实是故意哭给他看,今次却是不能。
拿袖子措了措眼睛,我抬手去拨门闩,抑住哭腔平静道:“不是什么好茶,慕公子慢用,我还有事,先出去趟……”
话未完握着门闩的手却被另只手覆住,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像是压抑着极大的怒气:“这么晚了,你还有什么事需要出去?”
既不给我好脸色看,又不准我出门透气,我觉得有点要崩溃了,回身使出吃奶的力气挣扎:“你喜欢什么样子的?你到底喜欢什么样子的?”
可能被我的样子吓到,他一向沉着的脸色竟现出惊慌。使劲抓住我奋力挣扎的手,但手被禁锢住还可以用脚踢,这刻我的灵敏让他很是挫败,干脆一把搂住我将我紧紧抵在门背后:“你怎么了,冷静点。”
怎么冷静,我已经冷静太久,连君玮都觉得我有时候太过,太没有自尊。
他不是说我像个小孩子?
反正我就是个小孩子,像小孩子一样闹脾气也没怎么。这一刻和他搂在一起让我如此难受。可他还敢在我耳边让我不要胡闹。
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大的力气,他有这么大的力气,我更用力地挣扎抵抗:“反正我做什么你都生气,看到我你就觉得很烦心是不是,不如眼不见为净,我已经很累了啊,你让我离开静下也不行吗,你怎么这么惹人厌啊,说不定我想通了就不会缠着你了,我、我……”
突然地,整个屋子就安静下来,唇上柔软的触感让人时间放弃所有反抗,而那触感还在不断加深,竟让人有温柔缠绵的错觉。良久,我听到自己的声音:
“你在,做什么?”
他的唇就贴在我耳廓:“在嫉妒。”
我止住呜咽,愣道:“什么?”
他离开我一些,拾手帮我擦眼泪:“不闹了?”
我躲开他:“刚刚那句话,你再说一遍。”
他静静看着我:“我在嫉妒。”
我睁大眼睛盯着他,搞不懂情势怎么突然就这样急转直下,只觉得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离奇的事了:“你说……你说你在嫉妒?可怎么会?你、你不是不喜欢我,觉得我很烦吗?况且都说了我只是在和君玮闹着玩儿啊。”
他抚着额角叹了口气:“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喜欢你,觉得你很烦?”
我想了想,他好像的确是没有这么直白地说出来过,但还是立刻找到反驳的话:“可你也没有说过喜欢我。”
他看起来像是要把我一把捏死:“你的神经到底是有多粗,我喜不喜欢你,你感觉不到吗?”
我往后退了一步:“感、感觉不太到……”
他揉了揉额角:“算了。”手放下来时语声却变得严厉,“可这么大的人了,专门跑去找别人闹着玩儿这种事,你觉得合适吗?要闹着玩儿怎么不来找我?”
我委屈道:“才没有专门跑去找君玮玩儿,今天本来是请了人来教我成年女子的风姿礼仪,但是她没有教好,我就和君玮商量要模仿练习我母亲平素的仪态。你不是就喜欢那样的女孩子吗?”
毛巾放在一旁,帮我擦脸的手顿了下:“……谁说我喜欢那样的女孩子?”
我瞪着他:“你说的啊,你说我还是太小了!”
他的手指再次抚上额角:“那句话不是那样理解的。”
我斜眼看他:“那是怎么理解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一把将我抱起来:“好了,今天折腾了一天,你也哭得很累了,早点睡觉。”话罢将我放在床上,还掖好被角。被这么一通抢白,我也忘了自己刚才是在说什么。
看他起身就要走,赶紧拉住他衣襟:“那你要留下来陪着我,不然我睡不着。”
他居高临下看着我:“你不是说我很惹人厌吗?”
“谁说……”我将头偏向一边,“也不是说不惹人厌,那你走吧。”
他笑了一声.却躺下来隔着被子抱住我:“口是心非。”
我转头看着他近在咫尺的眉眼,认真道:“我睡着了你就可以走了,我想和你多待一会儿啊。”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心里像是一块大石头落了地。终于,终于还是做到了。
他的侧影笼在月光中,原来倘若在殉国之前遇到,我们┗崾钦庋?
察觉到我的视线,他笑了笑,手指抚上我眼睑,帮我合上眼睛,温热的唇在我额头上轻轻一点,似春风呢喃:“睡吧。”
最后一句话,我想要他这么对我说,在我耳边轻轻一声,阿拂,睡吧,我就可以满足地睡过去再不醒来。
——*——*——*——
第二天一大早睁开眼睛,看到慕言仍在我床前,微微撑着额头。我有点分不清这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境,有微光照进来,却不像是日光,恍惚半天,才看到那是一支红烛,这么说还没到第二天。
本能地动了动手,抬眼时看到慕言冷静的眸子,我揉揉眼睛:“这是几时了?为什么不回去睡觉?我睡着你就可以离开了呀。”又握了握他的手,“还是你一直都唾不着?”
他却没有回握,看着我的目光复杂难解。
我愣了愣:“怎么了?”
他伸手拨开我额前乱发,就那么一瞬不瞬地望着我:“你还要骗我多久呢,阿拂?”
我握紧指下被褥:“什么?”
他缓缓道:“这只是一个梦境罢?你为我织出这样一个梦,跑到我的梦里来,是想将我关在这里?这就是你想要我立刻爱上你的原因?用一个虚假的你,将我永远束缚在这个地方?是吗?”
胸口顿时一阵狂跳,一定是还没睡醒,快点醒来,要快点醒来。闭上眼睛又睁开,不行,再闭上再睁开,还是不行。他却握住我的手,强迫我面对:“阿拂,是这样的吗?”
我拼命摇头,气喘吁吁地反驳:“不对,不对。这不是什么梦境,我在这里,我真真切切地在这里,慕言,看着我,我是真实的呀。”
他看着我:“在你睡着以后,我想到很多,而那些不明白的,我去问了君玮。你说得对,你是真的。”他顿了顿,“我却是假的。”
冷汗渐渐渗出额头,我磕磕巴巴道:“这、这不可能的,没有人可以,从来没有过,你、你怎么会看穿,不,你是骗我的……”
他打断我的话,眸色里俱是沉痛:“从前你对我说,心魔的名字叫求而不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魔。我看着你,那些不该属于此时的我的记忆像锥子刺迸颅骨。你想用虚假将我束缚住,你以为世间无人可看透华胥幻境,阿拂,那只是你的以为罢了。”
我抬头看他,终是平静下来:“你究竟,知道了多少?”
烛火微暗,他轻声道:“全部。足以让我走出你为我编织的这个梦境。”
——*——*——*——
室内陡起狂风,红烛在风中敛去最后一个火星,远方似有马蹄踏碎枯叶之声,但我知道不是,那是梦境在崩溃。
看不到慕言在哪里,手中握住的锦被在指间消融,脑中一片眩晕,忽然感到一阵极刺目的光线。费力睁开眼睛,随呼吸和嗅觉消失而看到的,却是不知多少列银白的冰棱,这是陈宫的冰窖。苏仪瞪大眼睛看着从天而降的我和君玮,外带还在打瞌睡的小黄,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好半晌才道:“才五更天,这些蜡烛也只燃了一半,难道……”
伸出指尖,触到琴面上齐齐断掉的琴弦,我点头道:“你猜得没错,失败了。”
可胸中的鲛珠居然没有如我想象那样粉碎殆尽,这却是始料未及,大约是从来没有人走出过子午华胥调织出的幻境,所以没有人知道走出来后意味着什么。也许我还能在现实中继续活上两个多月?
苏仪轻啊了一声,又赶紧捂住嘴:“那么哥哥他……”
寒意顺着指尖一点一点浸入肌理,我紧了紧身上的狐裘:“他会醒来,梦中的那些事,他应该不会记得,算了,就当我没有为他织过那样的一个梦,该如何还是如何吧。”
一直未曾开口的君玮哑声道:“我并不想告诉他,可他,已猜得差不了多少。”
我摇摇头:“不是你的错。”
他收起断弦的桐木琴:“还有两个月,你不愿同他一起?”
我蹲下来将小黄摇醒,沉默许久,还是道:“他不知道我还活在这世上,与其给他失而复得的希望再让他绝望,不如这样就好……”
不知什么东西坠下来,背后一声轻响。熟悉的脚步声响起,全身蓦然僵硬,想着怎会如此,可眼前光滑如同镜子一般的冰面上,却清晰地映出慕言的影子。
未束的发,雪白的丝袍,随意披在肩上的外裳:“你说,不如怎样?”
苏仪比了个手势和君玮默然离开,小黄像是不想走,被君玮拖了出去。而我愣愣看着慕言,他浓黑的眉、挺拔的鼻梁、凉薄的唇,这难得好看的一张脸,映在光祼的冰面上却像是陡生了一层冷意。
我以为晚宴上那一眼会是尘世中我最后一次见他,没想到还有机会,本来应该高兴的,可更浓重哀伤的情绪漫过头顶……单手捂住眼睛,不如怎样?慕言,如果你是我,你当知我此刻心情。
听到冰渣的碎响。
他从身后抱住我。极用力的一个拥抱,整个身体都被他双手锁住,越拥越紧,像是要融入骨血。松开捂住眼睛的右手,平滑的冰面上,看到他闭了双眼,发丝随着丝袍倾下,彼此脸颊相贴,脸上毫无表情,眼下却渗出……一滴泪。
我不能言语,感到身体的轻颤,许久,哑声道:“那个梦,你还记得?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他将我转过来,握住我冻得发白的手指:“在梦里,你的手一直很凉。醒来时我想你会在这里……”
我急急打断他的话:“你都记得?”
他看着我:“只是一些。”将我搂进怀里,“君玮对我说,你想用那个梦让我忘记你。这真的是你心中所想?”
我张了张口,却不能发出声音,将头更深地埋进他胸膛,终于哽咽出声:
“不想的,我一点也不想。可你那么难过,子午华胥调不是什么好办法,但它能让你忘记我,以后你就会幸福得多,我也可以很安心。”
他的手放在我头顶:“忘记你的话,那个人会只是苏誉,不再是慕言。如果我已经不再是我,你觉得我要如何才是幸福,你又要如何才是安心?”
我怎么知道,那时候我已经不在人世了,他总是喜欢出这些难题,可没有一个是我能够解答。我抽了抽鼻子:“可是,你知道吧,我们只有两个月了。你为什么不能当只是做了一个梦,为什么还要过来找我呢?”
他的身子顿然一僵,抚弄我头发的手也停下来。我不知道他会有这样大的反应,我以为他来找我,他什么都想开了。
半天,我轻声道:“可这就是现实,你还是没有办法接受么?”
像是等待一树花开那么久,他沙哑道:“有时候我会分不清现实,到底是不是用这一只手,握着剑刺中了你。是我杀了你。两次,一次逼你跳下卫国的城墙,一次……”
我用力抱住他:“不是你的错。有时候我会很恨命运,是它让我们阴差阳错,有时候又很感激它,没有它法外开恩我就遇不到你。所以最后也分不清是恨它多还是感激它多。我本来觉得将错就错让你忘掉我会好些,可是,你觉得我做错了。那么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们可以留下些好的回忆,就算两个月后我……”
身子一轻,已被他打模抱起,是那样沉着的让人一听就会安心的嗓音:“不会只有两个月。我会找到办法。”不知道是在安慰我,还是在安慰他自己。顿了顿,却又补充道,“你把回忆看得太重要。可对于我来说,现在的事和未来的事远比过去重要。现在你还活着,没有比这更好、更要紧的事。我会找到办法,虽然你总是不肯信我。”
我本能反驳:“我没有不相信你。”只是话刚出口就觉得虚伪。
我的确不相信他,若是相信,就不会在半刻前还一心想着躲开他,还觉得那是为他好。因我从未想过他能找到什么办法,我只是很认命。其实就连现在我也不信他会找到办法。但是他走出了华胥幻境,找到了我。他不喜欢我为他做出的选择,于是重新为自己做了个选择。
我打起精神来,伸手搂住他的脖子:“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柔声道:“回去睡觉,你不累么?”
我摇摇头:“还好了,那个梦你到底还记得多少?有没有记得我给你做饭,还有我们去荆家求剑。对了,你还吃醋来着,记不记得?”
“……不记得。”
我认真提醒他:“你吃君玮的醋,明明我化了那么好看的妆,你以为是画给君玮看的,就暗示我说那个妆一点也不好看。”
“……不记得。”
我更加认真地提醒他:“你还嫉妒我和君玮玩皮影戏,说我要闹着玩儿也不该去找君玮,应该……”
他无奈打断我的话:“好了我记得了,你不用再说了……”
但我的兴致已经被彻底勾上来:“而且你对我一点也不好,那时候好冷酷,说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还说我不自爱也不会有别人来喜欢我,真是太过分了。”
“……好吧,我真是太过分了。”
天边下弦月弯弯,这是破晓前的残夜,风中传来最后几只秋虫的啾鸣,庭院里一些花开一些花谢。这长长的一段路,回想起那些似乎很遥远的岁月,还有那些美好的旧时节。身后月光遍地,不知道多年以后,我和他的故事史书将会如何书写。而这样无忧无虑彼此开心斗嘴的日子,又还能有多久呢?
尾声
一日一日,感到身体的疲惫乏力,随着另一半鲛珠的裂纹加深,生命的流逝也变得快速起来。过去只是没有呼吸、嗅觉、味觉和痛感,但近来连触感都不太灵敏。
我没有寄望会有奇迹发生,可每日醒来,首先浮人脑海的画面就是胸中残破的珠子,几乎可以辨别哪些是新增的裂纹,这真是一种折磨。
这些事我没有告诉慕言,但我想他其实很清楚,只是在我面前装作就算天塌下来也不会如何,仿佛只要有他在,一切都可以安心。
“若你要做一件事,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会做到,又如何能做到。”这是很久以前他说过的话。和他在一起,我有许多受教,这是其中之一,可有些事,不是我们相信便能做到。
但我宁愿他看到我是全心全意信任着他,看到我安心得没有丝毫犹疑。
自慕言找到我那一日,陈宫里开始出入许多秘术士,我知道他们受邀前来是为了什么。苏仪兴奋地告诉我,说这些术师中不乏凝聚精神游丝的高手,我晓得她的港台词,但被华胥引禁锢过的精神游丝是无法凝聚成魅的,这一点慕言他也清楚。
——*——*——*——
从前他切切嘱咐我,让我在他找到办法之前努力活着,现在想来,其实说出那些话时,他便已知道我是个死人,所谓找到办法,是想尽量恢复我那些或失掉或衰退的感官吧。
回想那时,能够有那样的愿望真是奢侈,如今,连保持这个活死人的模样继续存在于世间,都变成一件困难无望的事了。
不多的时光里,我们像双生的影子。但有时他会去找那些秘术士议事,这种时刻就不会带着我,可能因为唯一要议的事是我的生死。
但我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循规蹈矩,曾经偷偷去书房的外室听过一次。和别的议事也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先由与会者挨个发言,汇报近期研究成果,然后自由议论,说白了就是彼此揭彼此的短,论证那些方法毫无实施的可能性。
但我听壁角的这一次,发展到最后却大吵起来,这一点倒是出人意料。而所有争吵最终归结于一声杯子碎响,配合着杯子落地响起的是慕言淡淡嗓音:“手滑了。”
内室噤若寒蝉,他问得认真:“若是将孤的寿命分给王后呢?诸位可有谁能做到?”
那次后,我再也不愿去听他们议事。世人所谓一句一伤,有时候我们伤心并不是因为那些话不好,而是不能承受。
从前我并不需要睡眠,想睡的时候就睡睡,一直不睡也可以,因鲛珠能将睡意都净化。但近来睡意越来越浓,看来鲛珠已越来越失去某些方面的功能。
而慕言也开始有个毛病,半夜时总要将我叫醒,让我说几句话给他听,才会继续放我睡。有几次被叫醒时脑袋不算迷糊,听到他唤我的声音不稳,而明明两人相拥还盖了很厚的被子,抱着我的手却是冰冷。
刚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才明白,他是在害怕,害怕我睡着睡着,就永远地睡下去了。每日每夜,他都在担惊受怕,白日里却半点也没让我看出来。
时入冬月,听说赵姜两国战事愈演愈烈。赵国此次引火烧身,战火一路蔓进自家大门,军士们虽上下一心奋勇顽抗,但终究和姜国国力悬殊,败退得很是凄惨。可姜国明显不懂见好就收,大有一路攻入赵都之势。而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慕言也差不多打算要出手了。
这果然是他的一张网。天子赐他显卿之名,令他为己分忧。这次的出兵连名目都是现成的——“诸侯失和,代天子调停”。Сhā手这场战事,按道理来说大晁除了天子外也是他最合适,天子没有那个能力Сhā手,在天下看来,他便是最该出手之人。陈国虽民风开放,却同卫国一样,一向有女子不言政的朝俗。
但床第之间慕言一般是把这些事当睡前故事讲给我听,以此哄我入睡。
他喜欢把我当小孩子,从前我不懂,那是他爱一个人的方式。而所有的一切行将结束,我唯一好奇的只是这场局最初的那个棋子——秦紫烟的去向,因这件事着实难以推测,即便听了那么多睡前故事,仍是无解。打了许久腹稿向慕言问起,他却不当一回事似的:“若是还活着的话,应是在赵国罢。”
我觉得犯糊涂,他耐心解释:“私下会盟赵国那次,你觉得如何才能让赵王完全信服姜国的嫁祸之举?”
我不假思索:“靠你的演技!”
他露出不想继续将这个话题进行下去的表情:“……我们还是早点睡吧。”
被纠缠许久,才吝啬地吐出两个字:“人证。”秦紫烟是人证,这就是那时他一直寻找她的原因,也是为什么最后她会留在赵国的原因。
这样窝在他怀里,同他家长里短一般谈论这些天下大事,倘若我能同他白头到老,我们一辈子都该是如此,我可以这样做好他的妻子。
从前我就一直幻想着有一天能够成为他的支撑,当他要做出一个英明决断,我会陪着他打开一个足够宽广的视野。如果能活得足够久,再努力一点的话,我想我也可以做到。但每次想到这些,心底就有个声音安静提醒我,你可看到背后笼罩着的那层阴影?那层分别和死亡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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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几场霜降之后,城外白梅盛放。我希望时光能流逝得像日影一样缓慢,关于分别之事已不做多想,慕言眼中的疲惫也是日日愈盛,他以为瞒得我很好,我也就假装不晓得。
但真不知道是不是绝处更易逢生,就在我已经打心底里放弃那些不切实际的期望之时,新请来的秘术士却带来祈盼多时的好消息:世间也许还存有另一颗封印了华胥引的鲛珠。
照他的理论,人世无独物,万事万物都讲究相生,这是造物法则。上古最初,不管华胥引是被自然之力封人还是被人为封入,都不会违背造物法则,那么九州之上,必定还存在着另外一颗沧海遗珠。
但世人多半不知它所蕴含的强大力量,可能让它蒙尘已久,或者只是当作可供玩赏之物。
无意说那是上天垂帘,因不知这是不是命运开的另一个玩笑。负责任地讲,它实在太喜欢和我开玩笑。但不管怎样,慕言开始在整个九州大陆寻找那颗传说中的珠子的下落,尽管没有人知道它是否真的存在。
——*——*——*——
我这一生,似乎好运气还没有用尽。
七日之后,君师父来陈宫探视我,竟真的带来消息,说姜国的宗祠里正供奉着一颗明珠,传说是上古遗留之物,而那珠子,也确然是一颗鲛珠。
冬月十二,陈国遣兵围姜救赵,慕言亲征姜国。这一次亲自出征,我知他意在何处。
出征的前夜,红烛之下,他在我额际伤处画下一枝白梅。铜镜中,那浅浅花痕贴着鬓角长出,端丽又明艳,很是好看。我不知他用意为何,良久听到他道:“原本是想给你画眉,但你的眉本就长得漂亮,不用我画已经很好。”
原来是这样,他虽不喜欢我将回忆看得太重,但这些寻常夫妻常做的闺阁之事,他也想给我留下些回忆。
他以手支胰,含笑端详我:“画得好不好?”
我点头煞有介事点评:“嗯,一枝白梅出墙来,从此君王不早朝。”看到他抬起眼帘,微微眯了眼,赶紧退到床角:“我说着玩儿的,你你你,你先不要过来。”
他靠近一步:“过来会怎样?”
我继续往后退:“那你要答应我不会做什么过分的事。”
他笑笑:“你觉得可能吗?”
“……”
翌日慕言出征,正是冷风干裂,我站在宫城上看着他,却没有送他出城门。
他答应我会很快回来,那么这就不是一场分别。
或者即便在他未归之时我先一步离世,也会努力让自己去往他的身边。书信每一日如鸿雁飞来,皆是他的字迹,那么他就还是平安。我的体力却渐渐不支,近日发现,连听觉都不甚灵敏。捷报传来那一日,吴城下了入冬的第一场雪。飞扬的初雪似朵朵白梅,盛开在王城的半空,落到指尖,微有冷意。
冬月二十七,大雪纷飞,我盛装立在吴城的城墙之上,等待慕言凯旋而归。
额际如他出征前夜,绘了白梅做饰,柔软狐裘之下,水蓝长裙迤逦曳地七尺。
高高的城墙之下,看到臣子们分作两列,立在石道之侧,而城外白梅似有凌云之意,雪中开得更盛,光是想象,已能闻到弥漫的冷香。
执夙在一旁扶着我,一直试图哄我回去:“陛下的圣驾要未时才能到城郊,此时方过巳时,又下了这样大的雪……”
我摇摇头:“他会提早回来的。”
执夙不相信,却拿我没有办法。
巳时末刻,像是从极遥远的地方传来,凯旋之音落入耳际,伴着严整的行军之声,我轻声问执夙:“你听到了么?”
未等到她的回答,却看到石道尽头一匹奔马急速而来。天地间似乎再没有其他声音,唯有渐近的马蹄声敲在心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底,我一把推开执夙的扶执,提着裙子冲下城楼。曳地的裙裾舞在风中,我看到他翻身下马,遥遥向我张开手臂。那一刹那,似乎有线光透过灰色的云层,连那些厚重的鹅毛雪也变成六棱的冰花,轻盈透明起来。我扑进他的怀中,冰冷的铠甲掠过手指,禁不住让人打个寒颤,但看着他,那微微瘦削的好看眉眼却含着安心的笑,眼睛里倒映出我的影子。
我想用手去触摸他的脸,最后只是停在眉间:“我会煲燕窝粥了,回家做给你吃。”
他的唇缓缓勾起,握着我的手轻轻贴在他脸上:“真的能吃么?”
番外 棋子戏
直到顺利混入陈宫,我也不知道这一趟犯险究竟值不值得。
自由就在身后,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可出逃赵国的途中,偶然听到苏誉的事,自以为死水片微澜不起的心间,再一次不得安宁。
自尊令我不能承认千里迢迢赶来吴城是想再见他面,但藏在假山一隅,眼底终于出现他自纷扰落花间缓步行来的身影时,一颗心却极不争气地狠狠跳动。
暖日融融,我看到他玄色常服的身影微微错开,露出一段水红色衣袖,女孩子稚气未脱的嗓音响起:“这些花落在地上多可惜啊,不然收拾一下我给你做个干花枕头吧。”
他偏头看她:“哦?你居然还会绣枕头?”
女孩子不服气地仰头:“我会的东西很多啊!小仪都说我能干得不得了!只有你才会觉得我什么都不会!”
他笑道:“那能干的苏夫人,你说说看,干花枕头该怎么做?”
水红长裙的女孩子却有些气短地低了头:“就、就执夙把枕头准备好,我把干花塞进去就行了啊……”
他笑出声来:“哦,那还真是能干呢。”
女孩子气恼地别开头,恨恨道:“等会儿给你的莲子羹里加砒霜。”
他抬手将她鬓边的一朵珠花簪好:“你舍得?”
能清楚感到心底隐约的痛,一点一点放大,像被猛兽咬了一口。我喜欢苏誊,这件事早在刺他那一刀之前我便晓得。
时至今日我也不明白当初如何就真的下得了手,或许那时手起刀落那么利索,只是想证明自己是个不会被感情左右的、完美的刺客。
而我真的剌中他,全在他意料之中。苏誉这样的人,英俊、聪明、风雅,令人难以抗拒,而假如他有心想要骗你,便真的能做到你想要的那么无懈可击,骗得你失魂落魄就此万劫不复,那样的可怕,却也让人沉迷。
我记得他在璧山附近的小镇上养伤时,半梦半醒中的一声紫烟。很多时候甚至觉得就是那一声紫烟,让我此生再无从这段孽缘中抽身的可能。
可后来才明白,那是因发现我在窗外偷看,就连那一声,也是算计。在刺伤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他是真的钟情于我,否则一国世子被刺,怎会如此无声无息,那应是对我的纵容。
可直到将他身边的那个叫君拂的姑娘绑了来,才终于晓得,他对我没有任何动作,只是还不到他认为合适的时机。这一局棋,他下得比所有人想象得都大,从前我们不明白,等到明白过来时已无半分反抗之力。而我之于他,从头至尾不过一颗棋子的意义。
我知道自古以来许多君王,都有成事不得已的苦衷,高处不胜寒的王座之上,他们其实也有厌烦这孤寂人生的时刻,自嘲地称自己寡人,也是一种自伤。
但这些认知只在我遇到苏誉之前,若这世间有天生便适合那个位置的人,那人合该是他,足够铁血,足够冷酷,也足够有耐心。
我不相信苏誉这样的人,会真心地爱上什么人。那一日他无丝毫犹疑撇下我跳入山洞去救掉下去的君拂,我在心底告诉自己,他不过是演戏。无意间得知君拂身怀华胥引的秘术,我松了一口气,自得地想他果然是演戏。甚至恶意揣测,他一路跟着她其实也只是为了东陆消失多年的华胥引罢?
可倘若一切果真如我所愿,于我又有什么意义?他终归是没性诤豕我,即便同样不在乎其他人,我和他之间,也无从找到什么契机改变,那么我究竟是在自得什么,是在高兴什么呢?
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但令人痛苦的是,这段无望的孽想,无论如何克制,也不能拔除。
在逃出赵国的那夜,我曾发誓此生再不会和苏誉有所牵扯。这个男人只当我是枚趁手的棋子,若仍是他说什么便是什么,那我到底算是什么。
况且,自重逢之后,他似乎也没有再对我说过什么。我不能因他毁掉自己。
谁想到如此努力地下定这样的决心,却脆弱到可笑的境地,那样不堪一击。
自赵国出逃的途中,听到他为给新后祈福,一月之间竟连发三道大赦赦令,被强压下去的心绪像头饿极了的猛虎,在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刻疯狂反扑。所谓感情是世间最可怕的妖魔,你以为已经彻底将它杀死,其实只是短暂蛰伏。
我再一次没有管住自己的脚步,兜兜转转来到吴城。
我到底想要什么?是想要见到他?想要见到他的新后?归根到底,我只是不甘心罢?
他选中的女人会是怎样?是不是芳华绝代?是不是风情万种?
我想过百遍。
可这一百遍里竟一次也没有出现那个正确的可能。也许是我从来就不敢相信那个正确的人该是正确的,君拂,他娶为王后的那个女子,竟是君拂。
怒意在看见她眼睛的一刹那油然升起。明明,明明我们身上同有他要利用的东西,为什么最后被利用得彻底的只有我一个?如果他可以选择她,为什么不能选择我?
她的确是有倾城的容色,可除了容貌以外,那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她还有什么!指甲将手心抵得生疼,我藏在暗处,一种恨意自心底肆无忌惮满溢,浸入喉头,浸入眼中。
我想杀了她。
虽只是瞬起意,却像被谁使了巫术,一点一点扎进脑中无法驱除。如同一场熊熊燃起的大火,将整个人炙烤得理智全无。
君拂身旁,苏誉并没有作陪多久。我认得其后尾随一位白衣男子前来陪伴她的侍女,那是苏誉最信任的影卫四使之一——执夙。三百影卫立了四使,只有这一个是女使,也只有这个活在明处。
即便我想要杀她,此刻也当慎重了。君拂叫那白衣男子君玮。除非家属亲眷,后宫重地本不应有陌生男子出入,苏誉的后宫只有君拂一人,如此看来,那人大约是她的哥哥。
我靠得更近些,没有被他们发现。
君拂手中握了包鱼食,面色苍白,如传闻中气色不好的模样,眉眼却弯弯。
不知他们此前是在谈论什么,到我能听清时,她正倚着美人靠得意道:“我从前也很奇怪,那些戏台上的伶人怎么说哭就能一下子哭出来,最近慕言请了很会演戏的伶人来给我解闷,就努力跟他们学习了一下那种方法啊,发现一点都不难嘛。”
叫做君玮的白衣男子从她手中接过鱼食:“你又不唱戏,学那个有什么用?
她看起来却更得意,话尾的语调都上挑:“只要我哭的话,慕言就会没办法,之后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会听我的,你也知道他平时都是怎么欺负我的吧,这下终于……”
指尖无意识紧了紧,掌心传来一阵疼。以为用眼泪就能将男人拴住,令人看不起的小女人的可怜心机。
君玮皱眉打断她的话:“因为担心你吧,他不是拿你没办法,是担心你罢了,你不是喜欢他吗,喜欢一个人,应该是想方设法让他安心而不是让他担心吧。”
良久,没有听到任何说话声,执夙开口道:“君公子你……”
未完的话中断于君拂柔柔抬起的手腕。
虽是被指责,脸上却露出我从未见过的璀璨笑容,带着一点未经世事的天真,漂亮得都不像真的。
她静静开口,说出令人难以理解的话:“他每次都知道我是在装哭,乐得陪我一起装罢了,对他来讲,我还晓得惹他生气才代表我有活力,他才能够放心,要是哪天我连惹他生气都没兴致了,那才是让他担心。不过,看到他什么事情都依着我,我还真是挺开心的。”
有那么几个瞬刹,我愣在原地,耳边反复萦绕的是她最后两句话。“我能惹他生气,他才放心。”那些事似乎并非如我所想,所谓小女人的心机,竟是如此吗。可这样绕圈子的逻辑,苏誉他是真的这样想?她说的,难道都是真的?可若是真的,她又是如何知道的?
君拂寥寥几句话里勾勒出的人,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让人止不住怀疑,我那些心心念念藏在心底的关于苏誉的种种,是不是都是假的。
君玮坐了一会儿便离开,苏誉去而又返则是在半个时辰后。我不知道再这样藏下去有什么意义,来时我有一个心结,事到如今仍是未解。
宦侍将朝臣奏事的折本搬到亭中,苏誉陪着君拂喂了会儿鱼,就着宦侍研好的墨执了笔摊开折本。执夙提了药壶端来一碗药汤,同置在石桌之上。君拂磨磨蹭蹭端起药。
心中万千情绪翻涌,似烈马奔腾在戈壁,激起漫天风沙。若是明智,我该立刻离开,那时刺伤苏誉多么利落,而今不能得到他,即便是一个人的放手,至少也要放得痛快潇洒,拖拖拉拉只会令人生厌。
这些我都明白。
可没有办法,忍不住地就想知道,他和她是如何相处,她有什么好,值得他另眼相看,而倘若她对他做出妩媚的风姿引诱,一贯进退得宜的他是否终会乱了阵脚,就像其他所有被爱情所惑的男子?我还想知道,他会为她做到哪一步。
但亭中却是一派宁寂,若是靠得足够近,一定能听到毛笔划过折纸的微响。
君拂皱眉盯着手中瓷碗,好一会儿,端着药挪到亭边,将碗小心放在临水的木栏之上。
苏誉低着头边批阅折本边出声道:“你在做什么?”
她肩膀抖了一下:“……太烫了啊,让它先凉一会儿。”
他不置可否,继续批阅案上的折本。执夙端茶进来,被他叫住吩咐如何将批注好的本子归类整理木栏旁,君拂目不转晴盯着碗里褐色的药汤,许久,忽然伸手极快地端碗,小心地尽数将汤药倒进水中。
轻微的交谈声蓦然停止,他沉声:“药呢?”
她捧着碗回头:“……喝完了。”
他放下笔:“那刚才是什么声音?”
慌乱一闪即逝,她别开脸:“撒鱼食的声音啊,我把鱼食全部撤下去了。”
他站起来,不动声色望了跟湖水:“……水被药染黑了。”
把戏被拆穿,她不情不愿地嗫嚅:“……为什么一定要逼我喝药,虽然是秘术士熬出来的,可你也知道我的身体不可能靠这些东西就能调理好的,它……好不了了啊。”
他皱眉:“你也不是怕苦,怎么每次……”
却被她打断:“可是我想象力很丰富嘛,就算喝下去也不会觉得苦,但感觉很不好的,就像你知道大青虫不会咬人,吃下去也不会怎样,但如果我给你做一盘,你也不会吃对不对?”
执夙已经就着石案上的药壶另倒了一碗,他抬手接过。她拧紧眉头别开脸,头更加往后仰,他却端起碗一口喝下大半。
将剩下的药送到她唇边时,她愣愣张口,眼睛睁得大大地将半碗药都喝完,但看得出神色很是茫然。他伸手帮她擦干净唇边的药渍:“有人陪你喝,感觉会不会好点?”
她终于反应过来似的,飞快地瞟他一眼,咳了一声低下头:“稍、稍微好一点点吧。”
他气定神闲地看着她:“下次还敢出乱子,我就亲自喂给你喝。”
她的脸微微发红,听不清在说什么,嘴唇做出的形状是:“有什么了不起,下次就再出个乱子给你看看。”
他却笑了:“那再加一条青虫做药引,你说好不好?”
我以为那些绵软情意,早在知晓自己不过是他手中一枚棋子时冻成冰絮,段段碎裂。但看着他对君拂那样微笑,他的手放在她额头,那种真心的温柔,却令人感到一种巨大的悲哀。
这是我不知道的苏誉。
心中珍之重之的那个苏誉,素来无心,从来无情,看似对你眚眼有加,却从来都把握着恰到好处的距离,那时以为是高位者的威仪使然,如今想来,只因是演戏罢?演戏当然要若即若离,每一步都是算计,其实全无什么真心。
原来他也可以那样笑,连眼底都是愉悦的样子;也可以那么用心,仿佛天下的诸多大事,只有她是最大的那件事。
我在一丛不知明的巨大花树后独自待了许久,似乎想了很多东西,又似乎什么都没想,脑海混乱又空白,浑浑噩噩得连有人接近都没有发现。
听到明显响动本能躲开直剌而来的冰冷剑锋时,抬头正看到执夙的脸,剑尖错开两尺,她停下来淡淡道:“若非陛下为给夫人祈福,这些时日戒杀生,秦姑娘可想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几次?”
我疲惫地摇头:“这么说,他早发现了我?”
她却并未回答,只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姑娘当日刺伤陛下,陛下仁慈,不再追究,可陈宫已不是姑娘能闯的地方,还是请回吧。”
我倒真是希望苏誉放了我是因他仁慈,因这样我还能祈望他对我有过不舍,哪怕只是半分。可我和他两清,只因陈国会盟赵国之时,我做了姜国是一切主谋的人证。
其实事到如今,再不死心,再不甘心,又有什么用呢?
这一生,我没有想到两件事,两件都是关于苏誉。
我没有想到,在个男人身边那样久,竞连他真正的模样也未曾看到半分。
我也没有想到,本要去骗一个男人,最终却是被他骗得彻底。
可能有一天,我终会忘掉他,不管是爱还是恨,到那时,也许就可以找到一个将我放在心底珍之重之的人。我想要找到那样的人。那样的话,一定就可以过上单纯的、幸福的生活。
最后看一眼这巍峨的陈宫,在夕阳映照下流光溢彩,别是番胜景。别了,昊城。别了,苏誉。
——全书完——
华胥引·十三月
唐七公子
【内容简介】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
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心之逆旅,
华胥为引。
在洞口照进的白月光中,他身姿高大挺拔,一枚银色面具从鼻梁上方将半张脸齐额遮住,
面具之下嘴唇凉薄,下颌弧线美好。
有片刻的寂静。
他擦拭掉唇上残留的血痕,唇角微微上翘:“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
内容标签: 再世重生
主角:叶蓁,君拂,苏誉,慕言 ┃ 配角:君玮,小黄
十三月
『长不过十三个月的爱情,
似一场繁华凋零。』
十三月之第一章(1)
【百里瑨】
那一日,天色晴好,我们离开姜国,取道沧澜山入郑国国境。
慕言打算第二日离开,道家中有急事召他回去,欠我的恩望来日再还。
其实他不欠我什么,倘若他还记得,就该明白这笔账是这样算,我先欠他两条命,如今救了他一命,只是抵消曾被他救的前一条命,就是说还欠着他一条命,是我要还他,不是他还我,但明显他已不记得。其实这也没什么,女大十八变,如今的我同三年前大不一样,脸上还随时随地带个面具,他认不出我也是情理之中,没什么可失落。
我想,我爱上他四年,没有想过今生还能再见,老天再一次让我们相遇,却隔着生死两端,着实缺德。但这样也好,于他而言,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没有结束,于我而言,一切早已发生,早已结束。如今藏在心中的这份情意不过亡魂的执念,不是这世间应有的东西,过多纠缠着实毫无意义。
但总是无法忘怀,一闭上眼就会出现在脑海里的,全是雁回山山洞里他低头抚琴的身姿,银的面具,玄青的长袍,手指拨弄蚕丝弦,月光下琴声如同悠远溪流,潺潺。
我想,我得让他留点儿什么给我,什么都行,算是做个念想。
夏日天长,很久才入夜。我提着一壶酒忐忑地去找他,假装自己根本没有心存杂念,有此举动完全是为了找个酒友拼酒赏月,而他得以入选,纯粹是今夜我们比较有缘。
他坐在客栈的院子里纳凉,石桌上布了两三酒具,是在自斟自饮。我蹭过去把提来的壶放在一旁,瞄他一眼:“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啊。”
他抬头看我:“你是来陪我喝酒的?”
我盯着他手中白瓷的酒杯,半晌,道:“慕言,走之前再给我弹个曲子吧。”
他诧异望我一眼,却没说什么,只是放下杯子:“想听什么?”
我想想说:“没什么特别想听的。”
他朝守在不远处的执夙打了个手势,转头看我道:“那就……”
我挨着坐下打断他:“那就你会的都给我弹一遍吧。”
“……”
执夙很快将琴取来,放在客栈的凉亭中。凉亭周围被老板娘种满了千花葵,大片大片开在月光之下,由白渐红,一路蔓开,像云里裹了烟霞。我垂头看着慕言,他就坐在这烟霞之中,卸下面具的脸少有的好看,修长手指随意搭在琴弦之上,微抬头含笑看我:“要真把我会的每一首曲子都弹给你听一遍,今晚你可睡不了了。”
我没有说话,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想,哪怕他是要弹一辈子呢。
琴声响起,仍是我从未听过的调子,我趴在一旁的三足几上,撑着头问他:“慕言,你还没有妻室吧?”
曲音毫无停顿,他只微偏头含糊了一声:“嗯?”
我说:“你愿不愿意娶一个死人做妻子?”
他停下拨弦的手指,月光映在脸庞上,光线深深浅浅,说不出的好看。
我鼓起勇气和他比划:“那姑娘长得不错,性格也可以,长辈们都喜欢她,嫁去你们家绝对不会产生婆媳问题,而且,她琴棋书画都懂一些,绝不会在外人面前丢你的脸,另外,饭虽然做的不大好,也能做一些的,就是,就是已经死了……”
我将自己大肆夸奖一番,自己都觉得厚颜,越夸越夸不下去,他托着腮帮耐心听我陈述,半晌,哭笑不得的:“你说的是冥婚?”
我不知道假使我和他成婚算不算冥婚,可也没有更好的定义,只能含糊地点点头。
他耐心看了我好一会儿,抬手重新拨琴弦,摇头道:“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该不是想为已故的某位姊妹说媒吧。”
我目光炯炯地看着他,道:“嗯。”
蚕丝弦发出一阵颤音,他笑道:“确实像是你能做出来的事儿,可我们慕家不能无后,多谢你一番美意了。”
我重新趴回三足几,闭上眼睛,明明夜风温软和煦,却觉得浑身都冷。虽然明白生死殊途,但有些时候,总免不了心存侥幸,想试试看,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却只是让自己更加失望而已。
我多么想告诉他,你跟前这个面具姑娘就是当年雁回山上那个被蛇咬得差点死掉的小女孩,如今长这么大了,一直想把自己许配给你来着,天上地下的找你,找了你三年。可如何能说得出,这个面具姑娘其实是个死人。
这一夜,我趴在三足几上,伴着慕言的琴声,不知自己何时入睡。听君玮说,四更时慕言将我抱回房。但我醒来时,他已离开。就像三年前雁回山那一夜,总是不知不觉我们就分别。但也没有特别大的感受,只是放鲛珠的这个地方似乎空了一块。
要前往的地方是四方城,郑国的国都。乍听这个名字,觉得城池应是按照某种精深几何学原理构建。其实一切都是误会,城名四方,只因城内民众比较喜欢打麻将。我、君玮和小黄,三人一行紧锣密鼓地奔往这座城池,因君师父飞鸽传书,说在城中帮我接了桩生意,这次的主顾身份比较特别,是个住在郑王宫里的贵妇。
郑国境内多山多水,这意味着大多时候我们只能以船代步,但小黄的存在让敢于拉我们仨过河的船家着实稀少,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又往往需要多付许多倍船资才有资格踏上对方的贼船。考虑到不能像对付马匹那样将小黄随便烤烤吃了,除了忍受敲诈没有别的办法。但后来盘缠日渐稀少,长此以往,必然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逼不得已的君玮只好去逼船家:“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拉不拉,不拉我放老虎咬死你。”没有料到的是,这个办法竟然分外好用。我们一路几乎畅通无阻,只是临近目的地时终于被人举报,被当地官府罚了一大笔钱,而那是我们最后的盘缠。
其时离四方城还有五十里地,保守估计要走三天,但我们已身无分文。君玮的意思是他新近在路上又创作了一部小说,走的时下流行的虐恋路线,应该会很有市场,可以尝试卖这个小说来赚盘缠。我和小黄都很高兴,觉得柳暗花明,兴致勃勃地在官道旁边摆了个摊,寄望颇深。
结果没卖出去。
后来分析,原因全在于书中没有配备春宫Сhā图。但当时并没有此等觉悟,只是感觉走投无路。思考很久,觉得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小黄违背本性表演吃草了。
就是在逼迫小黄卖艺的过程中,我们碰到了从山上采药归来的百里瑨,这是个十分重要的人物,而当时乃至此后很久,我们都不知道他其实出生于药圣家族,是药圣百里越唯一的外甥。当然这也有他自己的原因,因他出场出得着实对不住他的姓,手上没握着折扇,腰间也没别着长剑,身上倒的确穿了件白袍子,却弄得灰一块黑一块的,丝毫不能飘飘欲仙,背上背的破竹篓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人产生类似于 “哇,一看就是高人”或 “哇,一看就是高人后人”的联想。
那个场景,正好是夕阳西下,雀鸟归巢。我们摆好卖艺摊子,将随处挖来的草根野菜放在一旁,小黄被意思意思拴住,放在野菜旁。
附近田地里劳作的农人们扛着农具回家,路过看到这个阵势,纷纷驻足围观,很快围成一个大圈子。
万众瞩目下,小黄痛苦地将一根红萝卜啃得卡擦卡擦响,农夫们啧啧称奇。
这时,百里瑨千辛万苦地挤进人群,蹲下来很自然地从野菜堆里捡起一只个头特别大的白萝卜,抬头问君玮:“喂,这萝卜怎么卖的?”
君玮:“?”
百里瑨研究一阵,不知将这个表情转化成了什么信息,埋头选半天,又拿起一个红萝卜:“喂,我买你两个白萝卜,能送一小根红萝卜不?”
我眼睁睁看着君玮眉毛跳了两跳,跳完后面无表情地抬手,指了指缩在一旁啃萝卜的小黄,以示我们这是在表演杂技,不是卖萝卜。
百里瑨定睛一看,吓一跳:“哇,买萝卜还送老虎啊?”
我眼睁睁看着君玮眉毛又跳两跳,抽着嘴角:“没送老虎,老虎不送的。”
百里瑨理解地举起右手里的红萝卜:“哦,没事儿,不送老虎就送我一小根红萝卜。”
君玮继续抽着嘴角:“萝卜也不送的。”
百里瑨讶然地举起左手里的白萝卜:“没让你白送啊,我付钱,我买得多不是,没让你少算钱,就让你多给包一根小萝卜……”
我猜想君玮已经有点忍无可忍,还没想完,看见一个灰扑扑的白影子呈抛物线咻地一声飞出人群,君玮手搭眉骨,远目咻一声被他扔出人群的百里瑨,昏沉沉的日光下,神色严峻地拍了拍手,拍完又在我的袖子上揩了揩。
这就是我们和百里家族最年轻子侄的初会,君玮首次展现了人性中最具有男子气概的一面。
十三月之第一章(2)
【苏誉苏子恪】
两天后,凑够到四方城的路费,勉强能够果腹住店。我是这样想的,此刻赚点小钱即可,不宜让小黄过度操劳,因只要挨到城中,就遍地都是赚钱的机会,比如可以让君玮卖身什么的。但竟然再次被举报。官府查证一番,因我们完全是依法所得,着实没有触犯刑律,无从下手,但他们又不好空手而归,最终以逼虎卖艺,虐待动物的罪名对我们实施了罚款,罚得还算比较人性,好歹留下了几个铜子儿可供住宿。
君玮说:“这一定是那个娘娘腔的小子干的好事。”他说的是百里瑨。但我觉得这事和他殊无关系,因我着实怀疑他其实根本搞不清楚老虎到底是吃肉还是吃素,指不定他压根以为老虎天生就该啃萝卜。
本以为和百里瑨不过茫茫人海中擦肩的缘分,我和君玮都不甚在意,孰料第四天傍晚,大家却狭路相逢且殊途同归在四方城外有且仅有一家的小客栈里。除此之外,君玮还必须和他同床。
能有这样的缘分,也是无奈,只因客栈规模着实太小,我们到达时只剩最后一间房。可想而知,为了我的清誉,自然不能让君玮同住,但不和我同住就只有让他去柴房打地铺或客栈门外的老柳树下打地铺,何其残忍。
考虑到毁了我的清誉注定会被君师父乱棍打死,君玮纵然心里一千个不情愿,也只能收拾寝具去柴房蹲一夜。我和小黄共同以悲悯的眼光注视他。不料草席都卷好了,路过楼梯口时,一团灰扑扑的白影子突然凑过来:“唉?你不就是前几天那个卖萝卜的?你们咋啦?”我们看清,这人是百里瑨。客栈老板缩在柜台旁,一边注意小黄动静一边和他解释。他回头端详一阵,绕开君玮凑到我跟前:“原来缺房间啊?我房间倒挺大的,要不我凑合着跟你住一间呗,房钱咱们分着付,嘿嘿嘿嘿。”我来不及答话,君玮不知采用何种身法,已默默地Сhā入我们中间,对着嘿嘿的百里瑨慈祥一笑:“好,咱们一间。”嘿嘿嘿的百里瑨就呜呜呜了。
大家吃了顿饭,因此熟悉。
吃完便双双回房睡觉。
临睡之前,我眼皮跳得厉害,总觉得会出点什么事。因从小到大我的直绝都很灵敏,假使预感有坏事发生,那无论如何都会真的发生点什么来应应景。
我心中一直惴惴,不能安睡,眼睁睁等到日出东方的第二天,却一夜安静,并未发生任何特别之事,只是领着小黄下楼吃早饭时,看到落坐在窗旁的君玮和百里瑨,感觉二人神态微有古怪。百里小弟喝一口稀饭抬头盯着君玮闷笑一阵,喝一口抬头再闷笑一阵,而君玮除了脸色有点阴沉,此外竟殊无反应。
小黄摇着尾巴盘在我脚下,盯着面前半盆稀饭发愣,半晌,眨巴眨巴眼睛可怜兮兮望向君玮。
君玮不耐烦:“今天没烧鸡可吃,咱们没多少盘缠了。”
小黄不能置信地将头扭向一边。百里瑨嘿嘿嘿地凑到我跟前:“你知道阿蓁是谁?”
君玮夹咸菜的筷子猛地一顿,一转指向百里瑨,对小黄抬了抬下巴:“儿子,你要实在想吃肉,这儿有只现成的。”
小黄果真站起来舔了舔牙齿,百里瑨嗖一声跳上凳子,颤抖着手指向君玮:“一夜夫妻百日恩,君玮你忘恩负义。”
我噗一声将稀饭喷了一桌子,君玮手中的筷子啪地断成两截。
我说:“你们俩……”
君玮收拾好断成两截的筷子,瞪了眼百里瑨,呲牙道:“没什么,别听他胡说。”
百里瑨啧啧啧摇了摇头,蹲在凳子上表情暧昧地凑过来。我兴致勃勃地凑过去。
他凑到我耳边:“你不知道,这个人昨天晚上做梦,在梦里……”话没说完被一口素包子狠狠塞住。
我心里一咯噔,赶紧看向君玮:“你和百里小弟……你不会是看人家长得娇若春花,昨晚上月黑风高的一不小心把人家给……”话没说完同被素包子塞住。君玮气急败坏地指挥小黄:“儿子,这俩玩意儿归你了,你的早饭。”
眼看内部矛盾就要升级,隔壁桌突然传来轻慢的一声笑,却不知是在对谁说:“你们口中品性贤德的公子,说的是灭了卫国后,雷霆手段将卫王室仅有的几个忠良斩杀干净的陈世子苏誉,苏子恪?”
从这句话里捕捉到卫国名号,我和君玮不由得双双掉头,发现是隔壁桌起得早的几个食客凑成一团谈论国事,方才说话的是个正巧路过的中年文士。
文士还想继续,被饭桌上的白衣青年截住话头:“兄台此言差矣,斩杀卫国大臣的可不是世子誉。卫国被灭,世子受陈侯令驻守卫地监国,不幸染病,只能回昊城修养。是宰相尹词另举荐了廷尉公羊贺为刺史,代行监察之职。公羊贺为人本就狠厉,为了及早在陈侯面前立下一功,初到卫地就斩杀了卫室最后几个能反抗的旧臣,杀鸡儆猴立了个下马威,又选了邻近卫王都的沥城和燕城移民,使沥燕两城本地百姓流离失所,此后大兴土木营造刺史府之类胡作非为,世子时值病中,这些事儿可全不知情。待世子病好,重执国事,不是即刻快马加鞭赶往卫国,亲自将公羊贺斩于尚未造好的刺史府前,还将他的头颅挂在卫王都的城墙上,以此向卫地百姓谢罪?如今卫百姓视世子誉如再生父母,卫国亡国不过半年,卫地百姓皆心甘情愿归附陈国,贤德二字,世子如何当不得?”
文士哧道:“不过借刀杀人罢了。先借公羊贺的手,做尽一切自己想做却不能做之事,回头再将其杀掉,天下人还感恩戴德,好一个贤德世子。”
白衣青年几个朋友一同拍案而起:“你……”掌柜一看情形不对,赶紧过来劝架:“莫谈国事,莫谈国事。”
君玮夹了筷子咸菜到我碗里:“说说你的想法?”'
我想了想,觉得没什么想法,只是对卫王室还有所谓忠良这件事情颇感惊奇。.
君玮看了眼蹲在凳子上的百里瑨,又看我一眼,张了张口,大约觉得有些事不好当着外人的面说出来,挣扎半天,只得埋头喝稀饭。我猜想他是担心我还记着自己是卫国的公主,把苏誉看成敌人,为国报仇去刺杀他什么的。但我着实没有这个想法,觉得要让他安心,将咸菜里的萝卜丝挑出来道:“要我是苏誉,估计也得这么做,乱世里的圣明君王本就要狮子的凶狠狐狸的狡诈,贤德是做给天下人看的,哪里要你真正的贤德,看上去贤德就很可以了。”
百里瑨不知什么时候将腿放下去,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Сhā话道:“照你这么说,苏誉搞这么多出来就只是为了在外头树立一个他很贤德的形象?”
我无语道:“要真是这样,他就不是贤德,是闲得慌了。公羊贺不是把卫室遗臣该杀的都杀完了么?此后卫国再无复国希望,可喜可贺。公羊贺不是还把部分陈国人迁到沥燕两城了么?这些人平时种种田,卫国闹乱子了还能组织起来帮忙镇压镇压,省了大批从陈国调过来的驻军和军费……”
百里瑨出现茫然表情。我想必须得出现一个例子来佐证我的阐述,方便他理解,想了半天,道:“好比你们家要去外国开个青楼,带很多姑娘过去,但这个国家律法规定只有逢年过节才允许青楼营业,那你们家平时要养这些姑娘肯定特别不容易吧?要是给她们分点儿田,让她们平时务务农什么的,自给自足,压力是不是就小很多了?”
百里瑨抓抓头:“可如果这个国家只有逢年过节才允许青楼开门做生意的话,那我们家为什么要千里迢迢跑去那里开青楼啊。”
我觉得真是无法和他沟通。
而此时,中年文士似乎已被掌柜劝到别处,隔壁桌忽然传来一声叹息,不知道那句话从何开始,我们只听到后半句:“……卫国亡得着实是个笑话,只可惜了殉国的文昌公主,说是那公主自小从师于当世的圣人慧一先生,是慧一先生唯一一个关门女弟子,才貌双全,有闭月羞花的倾国之姿,又有大智慧,早在十六岁时,就有许多诸侯的公子向卫公求亲……”.
又有人说:“在下曾听闻世子誉二十二岁生辰时,也得到过文昌公主的一副画像,看了却说了句奇怪的话,‘唔,这是叶蓁?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虽是宫廷秘闻,不知到底可不可信,不过,传说中文昌公主既是这样的品貌端然,沉鱼落雁,又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世子他……”
君玮问我:“你抖什么?”
我端起碗打了个哆嗦:“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全身起了好多层鸡皮疙瘩……没事儿,吃饭吃饭。”
君玮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风月这段说完了,开说诸侯纷争天下大乱了,你别出声,我再听一会儿。”
我说:“?”
君玮道:“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天下大乱,匹夫有责嘛。”
我讶然看他:“又不是你让它乱的,关你什么事儿啊?乱世再乱,也只跟皇帝和诸侯有关,一个拼命地不想它乱,一个拼命地想它乱。啊,对了,还有个搞不清楚想干什么就是唯恐世事不乱的大教宗,不过这个是宗教范畴,属于神秘意识了,不用管他。”
君玮默然:“……我就是关心一下政治……”
我拍拍他的肩膀:“正直的人都搞不好政治,这条路线不适合你,你还是适合关注宇宙,写点小说。来,吃饭吃饭。”
百里瑨凑过来:“为什么人正直了就不能搞政治啊?”
我解释给他听:“你看,这个乱世,政治本身都是歪的,你要不歪,就不是搞它,而是被它搞了。”
百里瑨恍然:“那就是说人要不歪就没法从政了?”
我说:“也不是吧,也不能过度,得又歪又正。”想了半天,道:“比如苏誉……”
百里瑨若有所思看我好一会儿,半晌,郑重道:“有没有人跟你说,你身为女孩儿可惜了?”
君玮淡淡道:“没什么可惜的,不过是老师教得好。”
我指着君玮对百里瑨道:“看得出来他跟我其实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么?看不出来吧?我们俩如今这个差别,和后天努力没有半点关系,完全是先天资质原因。”
君玮看着我表情狰狞,仿佛正在暗暗地使什么大劲儿。
我奇道:“你在干什么?”
他也奇道:“我在桌子底下使劲儿踩你的脚啊,你没觉着吗?”
我更奇道:“啊?没觉着啊。”
百里瑨突然抱脚跳起来:“啊啊啊啊啊,痛痛痛痛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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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此景,我只想说一句话,近日,我真是靠谱及了……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日上三竿之时,我们喝了顿早茶剔了会儿牙,收拾包裹和百里瑨话别。不远之处横亘的便是郑国国都,高耸的城墙在夏日的晨光中闪闪发亮。我想,假如这是一块金子那该多好啊,扒拉块墙砖下来我们就发财了,最主要的是就不用逼迫君玮卖身赚盘缠了。*
走出客栈不过五步,君玮已频频回头,我看了眼客栈门前背了个小背篓的百里瑨,试探地问他:“百里小弟长得真是不错哈?”
君玮淡然地瞟了我一眼。
我继续试探地问他:“你和百里小弟昨天晚上真的……”
他没回答,再次淡然地瞟我一眼,瞟完依然回头望。
看他这个反应,我心里咯噔一声,掩着嘴角低声道:“你真看上人家了?你舍不得人家?”
君玮没听清:“什么?”
我稍微调高一点音量:“你真看上人家了?舍不得人家?”
他继续没听清,道:“风太大,你大声点。”
我只好大声点:“你是不是看上人家百里小弟了~~~你这么频频地回头看,是不是舍不得人家~~~~”问完提醒他:“你要是断袖了,君师父绝对会打死你的~~~~”
四周一时寂静,来往行人齐刷刷将我们盯着,君玮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半天,咬牙一字一顿道:“君拂,你的皮在痒了是不是?
我反射性后跳一步。
五步开外的百里瑨乐颠乐颠地跑过来,笑眯眯地看着我和君玮:“你们舍不得我啊?没关系没关系,我家就住在四方城沁水胡同最里边那个大院,你们事情办妥了来我们家玩儿啊!”
我迎上去道:“一定的一定的。”
君玮抚额不语。
同我客套完,百里瑨转身忧愁地瞧着君玮,绞着衣角扭捏半天:“你不是真看上我了吧?明明你在梦里边……”
君玮咬牙道:“闭嘴,老子没看上你。”
百里瑨讶然道:“那你还频频回头望我。”
君玮脑门上爆出青筋:“老子没有回头望你,老子在望老子的儿子小黄,它去厨房偷烧鸡了一直没回来。”
百里瑨古怪地看着君玮,半晌,道:“小黄不就在君姑娘脚底下么?”
君玮回头一看,正对上小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在君玮凌厉的注视下,刚刚啃完烧鸡的小黄怯生生把藏了鸡骨头的爪子往后挪挪,挪完怯生生瞟君玮一眼,发现君玮居然还在看它,再往后挪挪。
君玮看着小黄愣了半晌,问我:“它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想原来一切都是误会,正想告诉他小黄刚刚才从路边的草丛里冒出来,身旁的百里瑨突然幽幽地:“要找借口也找个好点的借口么,不用解释了,也不用掩饰了,你果然还是看上了我……”
君玮沉默半晌,无言以对地将我望着。
我琢磨出来他这个眼神是求助,立刻Сhā话:“咳咳,百里兄,这个咱们先不讨论,问你个事儿啊。”其实我都不知道要问他什么,只是为了转移话题,想了半天,没想出生活中哪些地方与他有重合之处,只得拿出君师父给我找的四方城里的那桩生意来客套:“那什么,你吧,你既是郑国人,有否听说郑平侯的那位夫人,十三月啊?”
幽幽的百里瑨猛地抬头,蹙眉想了想,道:“你是说,月夫人?”再想一想,又道:“月夫人早已归天了。”
我怔道:“不会吧,我有个师父,前几日还收到这位夫人的信……”
百里瑨做出思考的模样,良久,道:“哦,你说的是平侯容浔的那位月夫人啊,我还以为你说的是……”话没说完又道:“可是你刚才说了十三月?”他抬起头来望着我:“你说的那位月夫人不是十三月,那女人和她夫君都是贼,真正的十三月,”他顿了顿:“早死了。”
十三月之第二章
【月夜重逢】
七日一晃而过,五月二十五,夜,月明星稀,天色晴好,我、君玮、小黄两人一虎从四方城星夜出奔。
迄今为止,我做过的生意不过两桩,还没有总结资格,但已经忍不住想总结一句,今后的贩梦生涯,估计再不能遇到比郑国这趟更加轻松的差事,只需弹个琴送个信就把一切搞定,还可以白白赚上一命。这是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是身为主顾的月夫人因信仰问题长年吃素。这也无可无不可,关键是她不仅自己吃,还喜欢发动大家一起吃,作为客人,我们尤其不能幸免,令君玮和小黄备受摧残。他们本想溜出王宫到城中酒楼打个牙祭,但王宫这种政府机构其实和妓院赌场没什么区别,都是进来要给钱出去要给更多的钱,我们虽然曾经是有钱人,可遭遇了几次政府罚款,已经赤贫,这也是大胤众多有钱人的共同烦恼。出于对肉的向往,当了结了月夫人夜奔出郑王宫后,大家都很高兴。为了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被饿得面黄肌瘦的小黄还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结果滚得太厉害,半天爬不起来。我拍了拍君玮的肩膀:“去把你儿子扶起来。”
君玮怒道:“谁生的谁扶。”
我说:“不是你和百里瑨生的么?”
君玮转头深深地看我:“你去死吧
月上中天,我和君玮商定兵分两路,他带着小黄向西逃,我向东逃,最后大家在南方相会。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将逃跑路线制定成一个等腰三角形,最后在它的垂直平分线上会和,君玮数学学得不好,我已经可以想象这个计划必定要以失败终结,最后他不幸迷路,然后被人贩子卖去勾栏院,终身以色侍人,运气好的话被当地县令买回去做个妾什么的。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深深感到把小黄交给他带果然是明智之举。假设遇到贞操危机,至少还有小黄可以奋力保护他,不然真是不能令人放心。虽然制定这个逃跑方案的初衷只是觉得小黄太引人注目,郑平侯追踪我们时必定要以它为坐标,简直是跟谁谁倒霉……
我们推断郑平侯容浔必定要来追拿我们,根据在于半个时辰前,我们结果了王宫中他最宠爱的一位夫人——传说中的十三月,月夫人。更要命的是,在逃跑前还顺走了这位夫人发鬓上簪着的一整套黄金打的首饰。
我从前看过一本书,书中写一个女子靠算命为生,会一种奇特的幻术,世上见过她的人若干,却无一人记得她的容貌。而在郑王宫中见到的月夫人十三月,就像是从那本书中走出的女子,让人转身就遗忘。我们曾经很专业地研究了一番,觉得她一定不会秘术,那这个特质就只能跟长相有关了。并不是说她长得不美不扎眼,只是眉眼太淡,像水墨画里寥寥勾出的几笔,没什么存在感。'
这也说明了她没有化妆。
十三月是个奇怪的女子,饮了我的血,让我看到她的华胥调,却并不告诉我她要什么,只将一封信放在我手中,轻声道:“君师父说你能做出重现过去的幻境,圆我的梦。只是那幻境里我将再记不得现实中事,那劳烦君姑娘为我织出过往,再将此信交给过往中的我。”连语声都是淡淡的。
我掂量手里轻飘飘的信封,问她:“不用我再帮你做点儿旁的什么?你知道这桩生意,你须得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么?”
她抬起眼睛:“那个代价,我求之不得。”
一切如她所愿,三日后,我奏起华胥调,将那则封得严严实实的书信交到幻境里十三月手中,因不曾听过她的故事,去往她的幻境就很难搞清何夕何年。只是看幻境中的她依旧愁眉深锁,判断此时重现的这段过往,其实并不十分过往。因这桩生意里里外外都透着古怪,而且当事人好像故意把它搞得很神秘,很容易就激发起我一颗探索之心。信送到之后我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趴在十三月屋中的房梁上执意等待一个结局,想看看她要圆的到底是个什么梦。这样做的好处是表明我尽管是个死人,也有一颗好奇心,没有无欲无求,依然很有追求。不好处是看起来很像变态分子。
我在房梁上趴了两天,终于等到激动人心的一幕。
正是晨光微现,窗外雪风吹落白梨瓣,在院子里铺上薄薄的一层。黑发紫衣的男子带着一身寒意踏进十三月的寝居,他有一副俊朗的好面孔。
我屏住呼吸,生怕被发现,屏了半天,才想起我本来就没有呼吸,又穿得一身漆黑,极易与房梁这些死物融为一体,根本不用担心。
而在我愣神的当口,男子已坐到镜前,铜镜映出他一头漆黑发丝,端整面容藏了笑意:“方才不当心被院子里的梨树挂了发巾,月娘,过来重新帮我绑一绑。”
十三月缓缓踱过去,从我的角度,能看到她手中握了把半长不短的匕首,脸上神情支离破碎,身子在微微发抖。男子并未注意,对着铜镜伸手自顾自取下了与衣袍同色的发巾。但即便男子完全没有警惕,在我想象中按照十三月这个水准,要刺杀男子也是难以成功,更有可能是在刀子出手时抖啊抖的就被男子发现并握住,男子说:“你想杀我?”十三月摇头不语,豆大的泪珠滑下眼角,然后他俩抱头痛哭。我正想得出神,蓦然听到男子轻哼一声,定睛一看,刀子竟然已经顺利扎了下去,且正对住心脏,从背后一穿而过,真是又准又狠。
我猜中了结果,没猜中开头。十三月果然在流泪,却边流泪边握着匕首更深地扎进男子的背心。
男子低头看穿胸而过的长匕首,缓缓抬起头,铜镜中映出他没有表情的侧脸,殷红的血丝顺着唇角淌下,他偏头问她:“为什么?”
那个角度看不到她流泪的眼。
而她顺着高大的檀木椅滑下去,像那一刺用尽浑身力气。
她将头埋进手臂,哭出声来:“姐姐死了,是被你害死的,不,还有我,她是被我们,被我们一起害死她的,明明我该恨你,可为什么,为什么……”她握住他的袖子,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容浔,为什么你要让我爱上你呢?”
我吓得差点儿从房梁上摔下来。容浔,郑国的王,郑平侯。
这才回想起男子举手投足,果然是曾经见惯的王室中人派头。
镂花的窗棂吹入一阵冷风,掀起桌案上铺开的几张熟宣,容浔似乎支撑不住,整个身子都靠进宽大的座椅,却在闭上眼时轻唤道:“锦雀。”十三月瘦削的肩膀颤了颤,突然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容浔,我们对不起她,对不起十三月……”说完颤着手一把抽出刺入他心脏的匕首,反刺进自己心口,淡淡的眉眼之间满是泪痕,紧抿的嘴唇却松开来,微微叹了口气。
血色漫过重重白衣,我捂住双眼
我着实没有想到十三月所求的圆满梦境会是这样。
虽没有看过她交给我的那封信,但已可以想见信中内容,她明白一切,写下已知的一切交给幻境中不明真相的自己,这封信是她下给自己的一道暗杀令。这说明她本来就想自杀,却又不想一了百了,死前也想拉个垫背的,但又不是真正想让他垫背,于是千里迢迢将我召过去,在想象中拉了容浔一同殉情。
她终归还是爱她,想要杀他,却不舍得杀他,只得在想象中杀他一回过把瘾。
这样的行为真是匪夷所思。
直到走出十三月的幻境,我仍在沉思她选择这样毁灭的原因。思考良久,得出三个可能,其一是她姐姐爱容浔,她也爱容浔,姐姐觉得竞争不过她,于是自杀,她觉得对不起姐姐,就邀请容浔一同自杀。其二是她姐姐爱的其实是她,但她却爱上容浔,姐姐觉得竞争不过容浔,于是自杀,她还是觉得对不起姐姐,结局同上。其三是小时候她娘教导她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结果她一不小心听岔听成了女人要对自己狠一点,所以最后就对自己狠了一点。我把这三个推断说给君玮听,他表示我的逻辑推理能力有了很大长进,只是有一点不太明白,为什么每一种推断里容浔都显得那样无辜。我都懒得回答他,宫斗文本来就是女人和女人的故事,这种背景里的男人其实就是个道具,为了节省篇幅,我们一般不多做描绘。
此后便是逃亡。
别离君玮和小黄,一个人逃起来有点寂寞。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君玮临走时忘记把顺的那副黄金首饰分我一半,搞得我身无分文,手中唯一值钱的是慕言抵押给我的玉扳指。我将它用红线穿起来挂在最贴近胸口的地方,也许此生就不能再见,而这是他唯一给我的东西,我一定要好好珍藏,就算有人拿刀打算对我进行分尸我也不会拿去典当。
我很想他。
可又有什么办法。
天上月亮明晃晃的,我将扳指宝贝地放进领口,用手拍一拍,想,又有什么办法呢。
按照等腰三角形的既定路线一路逃亡,十日后,来到陈国边境。其实最初并不知道这是回家路线,最后依旧回到璧山,可见是冥冥中的注定。一个多月前,我在这里重逢慕言。
我十四岁那年被蛇咬了之后,师父曾苦口婆心教导我野外生存法则,就是晚上千万不要出门……
因没钱住店,夜里出门实属不可避免,逃亡的这十天,每夜我都找一棵高大的树蹲着,好歹躲过一些杀伤性野生动物的视线。但今夜我想赶路,想去看看璧山上重逢慕言的那片花海,其实这件事也可以明天再来完成,只是萌发这个念头,便一刻也等不得了,仿佛要去见的就是慕言本人。转念一想,觉得万一他真的就在那里等着呢,马上很开心,再转念一想,万一他等的是其他姑娘呢,马上很悲愤,真不知他是在那里等着好还是不等着好。
我一路纠结这个问题,一时喜一时忧,完全没有意识到此时外部环境是多么险恶,猛然听到背后“嗷~~~~”的一声,还被吓了一跳。正要转头去观察是个什么状况,却被一股力猛地一拉,身子不由自主向后倒,我想完了身上这套白裙子又该洗了,腰却在此时被一只手稳稳揽住。
背部撞上某种坚硬物什,不能感受它的温度,但我知道,那是一方宽阔胸膛。
我愣了一下,喉咙发紧。
额头上响起熟悉戏谑:“半夜走山路,不会小心点么?”
我张了好几次口,都说不出话来,慕言,明明这个名字在心中念了千遍万遍。我急得要哭出来,生平第一次感到不能随心所愿的悲凉。我想说出一句好听话,让他印象深刻,却连他的名字都叫不出来。
他松开揽着我的手,将我放得端正,从上到下打量我,眼底有笑意:“一月未见,君姑娘竟不认得在下了?”那笑容淡淡的,要划伤我眼睛,我觉得开心,想让这开心更长久一些,却不知说什么好,憋了半天,道:“二十五天。”又道:“阿拂。”
月光下,他眉目依旧,一身玄青衣衫,手里握一把软剑,剑尖染了两滴嫣红,腰间佩戴的玉饰在夜色下泛出温软蓝光。
我看着他,这个风姿翩翩的佳公子,他是我的心上人。
前一刻想着要见他,后一刻就真的见到他,我很高兴,但一低头看到糊满黑泥的绣鞋和满是尘土的裙裾,立刻想装成不认识他的陌生人。
他挑起眉毛:“二十五天?阿拂?”
我将脚往裙子底下缩了缩,回答他:“我是说,我们这么熟了,你就不用姑娘来姑娘去了,叫我阿拂就行,还有,我们没有分开一个月,只分开了二十五天。”半晌无人答话,我悄悄抬头瞟他一眼,没见他有什么特殊表情,猜测他多半是不相信,想了想,掰着手指同他细算:“你是五月初十走的,今天六月初五,你看,果然是二十五天……”
他却打断我的话:“阿拂。”
我说:“什么?”
他笑道:“你不是让我叫你这个名字
这山间万籁俱寂,只有他说话的声音,偶尔能听到夏虫啾鸣,都被我自行忽略。我想我的脸一定红了,幸好有面具挡着。但转念一想觉得这个想法不对,倘若没有面具,说不定就能让他猜出我的心思。虽说注定不能有什么结果,可如果能有这样的机缘让他知道,说不定也好呢。
他低头看我,仿佛是等待我的回答,我咳了一声,不自在地往后瞟一眼,正想说“嗯”。但这一瞟吓得我差点瘫软在地。
一望无垠的黑色山道上,一具狼尸斜躺在我身后,绿幽幽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已毫无光彩,脖颈处正冒出汩汩鲜血。
看我表情,慕言似笑非笑:“你该不会一直没发现背后跟了头狼吧?”
我点头表示确实没发现。并且腿脚打颤,仅凭一人之力完全无法自行移动。他将我拉开狼尸一点:“那你也没听见我一剑刺过去时它在你耳边嗷地叫唤了一声?”
我想象有一头狼竟然流着口水跟随我许久,如果没有慕言此时自己已入狼腹,瞬间就崩溃掉,眼圈都红了,后怕道:“那么大一声我肯定听到了啊,我就是想回头去看看是什么在叫。
他拍拍我的背:“别怕,不是已经被我杀掉了么,你在怕什么?”拍完皱起眉头:“说来君兄弟和你养的那头老虎呢?怎么没跟着你,叫你一个小姑娘这么晚了还在这山里晃荡?”
我抹了抹眼睛:“他们私奔了。”
慕言:“……”
我就这样和慕言相见,虽然心中充满各种浪漫感想,但其实也明白他在这个难以理解的时刻出现在这个难以理解的地点,绝不是一件可以用类似有缘千里来相会这种美好理由解释的事情。我有许多话想要问他,趁他俯身查看狼尸时在心中打好腹稿,正要开口,前方林子却突然惊起两三只夜鸟。
七名黑衣人蓦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就像从地底钻出的一般。
我想这可真是历史重演,敢情又是来追杀慕言的,正要不动声色退后一步,再退后一步,再再退后一步。还没等我成功退到慕言身后,面前的黑衣人却齐刷刷以剑抵地,单膝跪在我们跟前:“属下来迟了……”声音整齐划一,仿佛这句台词已历经多次演练,而与此相辅相成的是,每个人脸上都露出羞愧欲死的表情。
我收拾起惊讶,转头看慕言,他已收好手中软剑,容色淡淡的,没理那些黑衣人,反而问我:“还走得动?”:
我茫然地望着他。
他嘴角噙了笑:“你不是害怕得腿软了么?”
我立刻反驳:“我才没有腿软。”
他摇头:“睁眼说瞎话。”
我说:“我、我才没有睁眼说瞎话。”
他好整以暇看着我:“那跑两步给我看看。”
我说:“……”
慕言说得对,我是在睁眼说瞎话。
我确实吓得腿都软了,刚才危急时刻退的那几步,只是超常发挥。人人都有自己的软肋,我的软肋就是狼和蛇。只是被慕言那样直接地说出来,让我有点受伤。
因这样就腿软未免显得懦弱,我不想被他看不起。如果是君玮来问我,我一定会恶狠狠回答他:“老娘就是腿软了你奈老娘何?!”可慕言不同,我只想给他看我最好的一面。这道理就如同不想让心上人知道自己其实也要上茅厕那样简单。不过话说回来,我确实也不用上茅厕。
正沉浸在伤感中,耳边一声“冒犯了”低低响起,身子忽然一轻,被慕言凌空打横抱起来。不知谁抽了一口气,四周格外静,这口气便抽得格外清晰,而我抬头,只看到天空月色皎洁。
虽是打横抱起我,他走路依然闲庭信步,丝毫不见累赘模样,只是路过地上跪得整齐的黑衣人时,微微驻了驻足。
大家纷纷低下头,慕言的声音在这空旷山间轻飘飘响起:“知道什么是护卫?你们的剑要拔在我的前面,这才是我的护卫。”嗓音淡淡的,却让跪在地上的黑衣人齐刷刷更深地埋了头颅。
这是贵族门庭里久居高位者长年修养下来的威严,我之所以并不吃惊,只因在卫王宫中也有耳濡目染。就好比我的父王,虽然治国着实不力,但还是能用这种威严成功恐吓住他的如夫人们……
正想得入神,不期然抬头,发现跪在正中间的一个黑衣人突然站起来沿着鬓角扯自己的脸皮。我没反应过来,不知这是个什么事态,惊恐问慕言道:“他在做什么?” 他看我一眼:“你说呢?”
我自问自答:“看上去像是在扯人皮面具?”
就在我们说话间,黑衣人果然从脸上扯下一张薄薄的人皮面具,呼了两口气:“闷死我了。”我仔细打量她,讶然发现呆滞的一张面具底下竟藏了张姑娘的脸,眉清目秀的好看的脸。
慕言眉毛挑了挑,淡淡道:“我还想他们近日越发不成器,一路潜过来居然还惊起飞鸟,原是被你拖累的。”
姑娘却丝毫不以为意,嬉皮笑脸地凑过来:“其实也怪不得他们,要将剑拔在哥哥你前面才有资格做你的护卫,既是这个要求,那天下没几个人能做你的护卫啦。唔,给我看看你怀里的这个,我还以为你对秦紫烟痴情得很呢,这个是我未来的嫂嫂么,你终于放下紫烟啦?哎,嫂嫂?你是我的嫂嫂么?我是慕仪,你叫什么名字……”
我颤了一下,抿住嘴唇,慕言低头看我一眼,打断她:“阿拂还是个小姑娘。”
慕仪讪讪地:“那你对紫烟……”
我听着他们的对话,一时心中发沉,可我和慕言紧紧贴在一起,并没有发现在提到紫烟时,他有什么特别反应,但也有可能是人家反应了我没感觉到。毕竟我的感觉大部分已经消失,还剩的那些也着实不够灵敏。
慕言没有回答,只淡淡扫了一眼仍跪在地上的黑衣人,道:“先回营地吧。”
他抱我走在前面,其他人尾随在后。能被他这样一路抱回去,我应该觉得赚到了,但还是抑制不住心中的难过,那个紫烟我还记得。我想,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找到他呢。
月色从林叶间洒进来,一地斑驳光晕,像被刀子仔细剪裁过。我憋了半天,觉得眼角都红了,却只憋出来蚊子似的几声哼哼,我说:“那姑娘不好,她要杀你,你不要喜欢她。”
慕言微微低了头:“什么?”
我抽了抽鼻子,却失去再说一遍的勇气,抬头看着天空:“没什么,你看,今天晚上星星好圆。”
半晌,慕言道:“你说的……可能是月亮……”
飞鸟还巢,夜凉如水,一切活物都失去踪迹,走在崎岖山间,不说话就显得十分寂寥。
与慕言离别之后,这一路其实无甚可说,想了半天,只有十三月的故事比较迷离曲折,可以当做一桩新鲜事,在悠长山道上慢慢讲给他听。
其实我到现在都没搞懂十三月为何自杀,并且越搞越搞不懂,讲起这个故事来,结局未免含糊仓促,但慕言的关注点显然不在结局上。
“你是说,只要选择留在你为他们编织的华胥之境里,不管那事主在幻境中是活着还是死了,现实中,她都逃不过魂归离恨天的命数?”他微微低垂着头问我,因正逆着月光,看不清面上表情,只是漆黑发丝拂在我的脸颊,想象应是惹了柳絮的微痒。
慕言口中的营地位于一处宽阔山坳,基本上我们着实走了一段路程才到此处,我却只嫌这一路太短,从而再一次验证了相对论不是胡说八道,可以想象,假使这一路是君玮同行,我一定觉得路途遥远并且半路就要睡着。
今夜我同慕仪共睡一个帐篷,可势必要等她入睡才敢安寝,只因害怕被她发现躺在身旁的是个死人。但慕仪丝毫不能领会我的苦心,执意陪我一起坐在帐篷跟前看星星。
从她口中,得知今夜能在此处巧遇慕言,果然不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只是他处理完家中一些变故,取道璧山回离家万里的自己的府邸而已。
我一想,觉得有点欣慰,看来他是和父母分开住,倘若嫁过去就不用伺候公公婆婆。但再一想,觉得自己真是想多了。
我踌躇地望向月光下眉飞色舞的慕仪,问出一直想问但是没人解答的问题:“你哥哥他,他今年多大?娶,娶亲了没?”
慕仪愣了一愣,端起面前茶盏凑到嘴边上,乐呵呵瞧着我:“这个嘛……”
我觉得胸口的珠子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她喝一口茶,继续乐呵呵地瞧着我:“这个嘛……”
我想一把捏死她。其间,她又喝两口茶,咂了回嘴,再喝两口茶,才缓缓道:“未曾。”
我默默地控制着自己的爪子不要伸过去,可她却自己兴致勃勃地凑上来:“你问这个是要做什么?”
我咳两声,往后坐一点:“没什么,我有个姊妹,想说给你哥哥。”
她眼睛亮晶晶地望着我。
我掩住嘴角再咳两声:“真的。”
她撑着头,笑眯眯望着我:“哥哥他很欣赏你的,在我们陈国,思慕哥哥的美貌姑娘手牵着手能将昊城围一圈,他可从不正眼瞧她们一眼,今日你腿脚不好,哥哥他居然主动行你的方便,要是被陈国那些思慕他的姑娘们知道了,你会被她们打死的。”
我不甘示弱地、不动声色地说:“从前思慕我的人也很多的,要从我们家门口那条街的街头排到街尾的。”
当然,这些人一半为钱而来,另一半为权而来,这些就不用说了。
慕仪眨了眨眼睛:“哇,那你和我哥哥还满登对的嘛。”
听到她这样说,我心里其实有点高兴,但还是不动声色地说:“不要乱讲,你哥哥不是已经有心上人了么,那个紫烟姑娘什么的……” 却被她挥挥手打断,摇头道:“她没戏了,她既敢行刺哥哥,此生便没做我嫂子的福气了。”
我疑惑道:“难道只有搞地下情了?”
慕仪扑哧笑出声来:“你可真好玩儿,我和你说啊,出了这样的事儿,父亲断不能容许哥哥娶紫烟的,再说,哥哥那个人,风月这等事还……” 话没说完想起什么似的道:“说起来,阿拂你要真对哥哥他上心,和紫烟相比,有一个女子你倒要记得。”
她收起笑容看着我:“哥哥他此生唯一敬重的女子,想必你也听说过,前卫公那个殉国的小女儿,名动天下的文昌公主叶蓁。”
慕仪说起那桩事,只是半年之前的事,却恍如隔世,融融月色下她握着白瓷杯皱着眉头追思:“我没见着那个场景,只听说卫国许久没下雨,叶蓁殉国时却天降骤雨,人人都道那是上天为文昌公主的死悲伤落泪。说是百丈的城墙,叶蓁翻身就跃下,无半点迟疑,就连陈国的将士也感佩她的决绝。哥哥称叶蓁绝代,说大胤分分合合这么多年,只出了这么一位因社稷而死的公主,若不是个女儿身,年纪又不是这样小,该是要做一番大事的。我也觉得可惜,说叶蓁长得美,又有学识,本该要以才名垂青史的,就这么早早地去了,可恨生在帝王家啊帝王家……”
我说:“你说这么多,其实是想说……”
她放下杯子挠挠头:“啊……对啊……我刚才是想说什么来着?”
我抚着自己的心口,感受不到心跳的声音,半晌,道:“生在帝王家,本该如此,从小享那么多特权,势必有责任要担,叶蓁也是死得其所,在其位就要谋其事,行其道,当其责,天下百姓将她奉养着,拿百姓的供奉不说可恨身在帝王家,要担着身上的责任时却来说可恨身在帝王家,若是如此,就委实是可恨了。”说完觉得我们的话题正在向一个高深的方向发展,赶紧悬崖勒马。我说:“我们说到哪儿了?”
对面慕仪呆呆看我半晌:“我也不知道……”
其实我也可以不睡觉,就好比我可以不吃饭,不喝水,不上茅厕,不穿衣服……衣服还是要穿的。活到我这个境界,基本上就把这些都当做兴趣了,有兴趣就找点东西吃,就睡睡,就上上茅厕,虽然注定是上不出来……反正只要有鲛珠在,一切都能被净化,包括此时本该萌生的睡意,包括半刻前给慕仪面子才吃下肚的一个酸不溜溜的小番茄。
总之没有什么不方便,一切都方便许多。
我们俩大眼瞪小眼坐了很久,终归是慕仪败下阵来,打着呵欠撩开帐篷去睡觉了。我抚着心口,仍然感觉不到有什么响动,但心里是很甜蜜的。慕仪说他哥哥很敬仰我,类似的话我也听过许多,只是从前一直觉得敬仰我跳楼的人真是有病啊,要不就是被强迫的,因真正值得敬仰的该是乱世里横刀立马功垂千秋的英雄,成王败寇,我不过是个败寇,以死殉国,算是没出息的了,可恨不能天仙化人,力挽狂澜,终归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当然,那些没殉国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兄长和姊姊们更没出息,可不过五十步笑百步,大家都没出息,也没什么好彼此取笑的。
天高地远,群山连绵,我起身活动筋骨,转头一看,却看到远处另一顶帐篷前低头摆弄着什么的慕言,面前一堆燃得小小的篝火,周围是无边夜色,他颀长身姿就倒映在微微的火光里,看来也是无心睡眠。
我想,这样适合两人独处的好时候,我是蹭过去呢,还是不蹭过去呢。 就在思考的过程中,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地蹭了过去。 这个行为真是太不娇羞。
君玮曾和我讲过许多类似故事,故事中那些大家闺秀们遇到爱慕的男子都“窃窃不胜娇羞”,那样才能惹人怜爱,但我着实不能参悟什么叫 “窃窃不胜娇羞”,而且只要遇到慕言,手脚总比脑子快一步。
我凑过去:“你在干什么?”
他手中的刻刀缓了缓:“雕个小玩意儿,打发时间。”说完抬头看我,皱眉道:“还不睡?这么晚了。”
我本来就不想睡,看到他就更不想睡,可又不能这样明明白白地说出,支吾了两声,蹲在一旁看他修长手指执着刻刀在玉料上一笔一笔勾勒。
半晌,慕言突然道:“对了,我的玉扳指还在你那儿吧?”
我摇摇头:“当了。”
他停下刻刀:“当了?”
我垂头假装研究他刻了个什么,蚊子哼哼一声:“嗯。”
他没再说话,继续专注于手中的刻刀和已成形的玉料,不久,一只小老虎就灵活现地落在手中。
我发自肺腑地赞叹:“真好看。”
他将小老虎握在手里随意转了转:“是么?本来还打算用这个来换我的玉扳指的。”
我想了一会儿,默默地从领口里取出用红线串起来的扳指放到他手中,又默默地拿过刚刚出炉的玉雕小老虎。
他愣了一愣。
我说:“这个老虎明显比较贵一点,我还是要这个。”其实才不是,我只是觉得,那扳指是死物,但这个老虎是慕言亲手雕的,虽不是特地雕给我,但全大胤也只此一件,我就当作是他亲手雕来送给我,以后想起,心中就会温暖许多。
可是还是有点不甘心,我怯怯地凑过去:“你,你能把这个小老虎重新修改一下么?”
他端详我递过去的小老虎:“哦,要修改哪儿?眼睛还是耳朵?”
我端端正正地在他面前坐好:“你看,你能不能把它修改得像我?”
慕言:“……”
终归他有一双巧手,不仅琴弹得好,雕这些小玩意儿也不在话下,周围开满了半支莲,五颜六色的,都被火光映得发红,他的目光扫过来,望着我时,让人觉得天涯静寂,漫山遍野白梅开放,但我却再不能闻到那样的味道。
他似笑非笑:“要雕得像你,那就得劳烦你把面具摘下来了,否则怎么知道我雕出的这个就是你?”
我心中一颤,喉头哽咽,却摇了摇头。
他轻轻道:“为什么?” 我摸着脸上的面具,往后缩了缩:“因为,因为我是个丑姑娘。” 我初遇他,只有十四岁,那时娃娃脸尚未脱稚气,等到最好看的十七岁,却连最后一面也未让他见到,直至今日,额头上长出这一条长长的疤痕,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知晓。我看着自己的手指,第一次因毁容而这样沮丧。我想给他看最好看的我,可最好看的我却已经死了。面具底下流出一滴泪来,我吸了吸鼻子,幸好他看不到。
这一夜我抱着慕言雕给我的小玉雕,睡得很好。直到半夜,却被不知道谁弄醒。睁开迷迷糊糊的眼睛,揉一揉,再揉一揉。
花对残月,送给我玉雕的人在月下淡淡笑道:“别揉了。”
他伸手要拉起我,宽大的衣袖就垂落在我身旁:“来,我们抓紧时间离开。”
我眯着眼睛看他,就像看乍然出现的天神,仔仔细细的,连他一眨眼隐约的笑意都不放过,我说:“去哪儿?”
他垂眼瞟了瞟躺在我身旁的慕仪,不急不徐地:“你不是说至今仍疑惑郑国月夫人那桩事么?我们去郑国解开这桩事,说不定半路上还能碰到君兄弟和小黄。”顿了顿又道:“别担心,我这些护卫们一时半会儿还醒不了,他们跟着也是累赘,我们连夜赶路,甩掉他们,往后一路都轻松。
我将手递给他,想了想道:“终归还是要留个书信的,免得他们担心呀。”
他轻飘飘拉起我:“不是多大的事儿,从十二岁开始我就常独自离家,他们应该习惯了。我理理身上的裙子,又有点担忧:“但是,但是我就这么跟着你走了,算不算私奔啊?”
慕言:“……”
十三月之第三章
越过璧山,深入陈国腹地。
我们放弃取道姜国的打算,转而从陈国之东绕道赵国前往郑国,以方便彻底甩掉慕仪与那队黑衣护卫。最后取得了成功。
这样一路奔波,本应劳累非常,但因是同慕言一道,就完全没有觉得。我私心里希望行程慢一点,再慢一点,可是没有小黄拖后腿,这个愿望变得难以实现,我已经尽量磨磨蹭蹭,但仍然很快就来到赵郑两国边境。
月上中天,流光飞舞,我们找了家客栈,各自回房安歇。
我躺在床上一边计算到达郑国四方城的路程,一边默默地思念小黄,心中有点感叹,为什么好不容易需要它一次它却偏偏不在呢,多么不招人喜欢的一头老虎啊。
第二日大早,洗漱完毕下楼用早饭,慕言已在大厅等待。他身上换了袭水蓝色织锦袍,在晨光的蓝霭中,朦胧似披了霞光雾色。
我停下脚步,想,果然,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更适合穿蓝色了,谁要敢在他面前穿蓝色简直自取其辱。又想,下回看到君玮时一定要好好劝诫他,鼓励他还是坚持往白衣少侠这个方向发展,不要因为蓝色比较不容易脏就转而开始穿蓝衣服。观看过慕言的蓝衣风姿再来观看他,对比下来真是很难让人产生审美的愉悦感。
想完之后我继续下楼,顺便还理了理裙子,抬头时看到原本侧头望着窗外的慕言不知什么时候已转过头来望着我,目光相接时冲我微微一笑,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我扑通一声摔下了楼梯……
饶是慕言身手极好,这一次也没能成功接住我,因毕竟不是七楼到一楼的距离,只是第七级楼梯到地面而已,垂直距离过近,离他的水平距离又过远,更不用说中间还有桌子板凳之类障碍物。
可悲的是在背部触地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我想到的居然不是裙子会不会被弄脏之类,反而福至心灵地觉得这一跤摔得真是好,这样就有理由装病在这边境小镇逗留了,就能,就能多和他待一些时候了。只恨从前没有想到用这样的办法自力更生,一心寄希望于千里万里之外不知在做什么的小黄。但要装出一副身受重伤的模样真是何其艰难,我努力回想肉体的疼痛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却在回想起之前就被慕言一把从地上捞起来:“走个楼梯也能摔倒,你多大了?”
我假装哧地抽一口气,表示我很痛苦。 他蹙眉调整抱我的姿势:“摔到哪里了?”
我愁眉苦脸地看着他:“哪里都摔到了。”
他顿了顿:“先带你去看大夫。”
我一惊,想这下玩笑开大了,赶紧从他怀里挣起来,干笑道:“哪里都没摔到,我不去医馆,我跟你开玩笑的。”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擦了把额头的汗,保持干笑:“去医馆就太兴师动众了,你看,我挺好的,我就是和你开开玩笑,我小时候就常常摔跤,摔,摔习惯了。”
他皱眉:“真的?”
我重重点头:“嗯,真的。”
他依然皱着眉:“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骨头若是错位了,将来麻烦就大了。”
我说:“我十七了。”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开口时已转移话题:“既然没事儿,那先用早饭吧。”
走了两步又回头问我:“阿拂,你要吃点儿什么?”
终究慕言没将我带去医馆,但我一直忐忑,尽量表现出生龙活虎的模样,走路都开始一蹦一跳,因不生龙活虎就可能被送去医馆,接着被发现是个活死人,然后被送去什么不思议事物研究机构之类。
估计我蹦跶得太厉害,疑似回光返照,令慕言微觉头昏,更加认为我需要好好休息一下,遂决定在这边境关市逗留一夜。
赵郑边境关市繁茂,什么都有卖的,有羽人少女额发编成的如意结,有据说某个谢世多年的美男子戴过的头巾,还有种赵国特产的晒干的白虫子传闻可以用来泡水治疗相思病。
我对这个白虫子抱有极大兴趣,觉得倘若果真具有奇效,就可以买一点碾成粉末混在慕言的饭菜里端给他吃,让他忘记秦紫烟重新开始,但咨询过小二,发现这个只能泡水喝,我总不能把这个白虫子泡好水之后倒进慕言的饭碗里对他说:“喏,给你加个餐,你看着好像这个是虫子……其实它确实是虫子,但它不是一般的虫子……”
估计我话还没说完他就会把饭全部倒掉,这就太浪费粮食。
边地人擅酿酒,午饭用了|乳糖真雪、雪泡梅花酒、酒酿圆子之类,依然是慕言付钱,然后被他领着去集市旁一座风雅茶楼听评书。
我们不再继续逛街。 被我遗忘很久的君玮有一个观点,他认为只要是男人就不会热爱陪同女人逛街,因为假如女人看上什么,势必让男人付钱,男人充当的不过是个钱袋子罢了,未免有点伤人自尊,而假如女人不看上什么……这个假如不成立,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一件事。当然,这个狭隘的观点不能用在我和慕言身上,我们去茶楼里听评书,只因头顶六月的太阳太滚烫罢了。
茶楼里座无虚席,只好在楼梯口与人拼桌,慕言从袖中取出一把折扇,摊开来,是把未著扇面的十二骨纸扇,扇子摇起来,有凉风拂面。讲评书的老先生正襟危坐,正讲到肃杀处:“五月十五是个月夜,那二公子苏榭听内监传来密报,说‘陈侯久病多日,戌时一刻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薨逝时只得宰相尹词在榻前随侍,半刻前尹词已派心腹八百里加急前去迎世子苏誉回国承爵位,二公子若要起事,今夜是良宵,若容世子誉回国,一切便无可挽回。’苏榭苦心经营多年,等的就是这一日,这一时,老父驾鹤西归,本该承爵位的兄长此时又因情伤浪迹天涯,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当夜,苏榭便起事逼宫,一路势如破竹,直杀入王宫,卫尉光禄勋临阵倒戈,七十里昊城被火光映得如同焚城,整个王都都弥漫出血和松脂的气味。在这场世子缺席的宫变里,人人都以为大局已定,下一任陈侯当是苏榭无疑了。可世事难料,还不等苏榭将染血的宝剑收进鞘里,紧闭的宫门突然吱呀一声缓缓打开……”
我说:“这扇宫门定是年久失修。”
话说完才惊觉讲评书的老先生无力为继,正喝水换气,而茶楼里众人还沉浸在宫变的肃杀气氛中没缓过来,整个二楼一时静寂如暗夜,显得我这一声感叹就格外清晰……
慕言摇着扇子,眼中有笑意,却没说什么。
我吐了吐舌头,趴在桌子上接受众人鄙视。 窗外烈日当空,柳叶被晒得卷起,藏在浓密叶荫里的鸣蝉声嘶力竭。
老先生喝完水继续道:“传说陈世子苏誉驯养了三百影卫,这些影卫化开了是三百枚利剑,合而为一便是一支锐不可挡的骑兵。在这一夜之前,关于陈国影卫之事,大多都是传说而已,却在苏榭逼宫起事且大局将定之时,大开的宫门后,三百影卫骑着铁蹄骏马第一次现身开道。影卫的铁蹄在宫门后清扫出一条苍凉血道,光色暗淡的正宫门处,缓缓踱出一匹乌蹄踏雪,本该远在千里之外的苏誉活生生坐在马背上,手中还提了卫尉长官邢无阶血淋淋的首级。事态瞬时急转直下,卫尉几个副官一半都是被世子誉或明或暗地提拔起来,苏榭纵是添了翼的猛虎,此情此境也难以招架……”
我觉得自己快要睡着,那评书只得一个回音在耳边缭绕,我努力撑着头,轻声道:“这故事真长啊。”
慕言喝了口茶:“你想听最后结果?结果挺简单,陈侯其实没死,只是昏睡了一段时日,醒来看到不肖子竟趁着自己病重逼宫,当即将其赐死。二公子苏榭被处死没几天,陈国的临国唐国被晋国攻打,唐国前来求助,陈侯一来才受了刺激不久,二来想着唐晋之战作壁上观说不定能得渔翁之利,不愿出兵,世子苏誉力谏陈侯出兵助唐,扯了好几天,最后陈唐联军大败晋国。”
说完略抬了眼皮看我:“这些打来打去的故事你一个小姑娘肯定不愿意听。”
我看着他都快哭了:“我只是觉得这个故事有点长,但没说不想听啊,你为什么要剧透给我,还是这么清晰的剧透,我恨死你了!!!”
慕言:“……”
一壶茶快要喝尽,老先生的评书也讲到唐晋之战,快接近尾声,窗外仍有日影,透过老柳树的垂绦柔柔地照进来,在墙壁上晕出几块光斑。
我被慕言剧透完之后就再也睡不着,趴在桌上百无聊赖观看世态人生,偶尔瞟一眼他修长手指。
半晌,慕言突然道:“这里的评书讲得不错,虽然大多言过其实,当故事来听听,倒也挺有趣。”
话到此处,正有血气方刚的青年嘁声道:“那苏誉也不过如此,若是我,唐晋两国争战,必不去趟那浑水,待它二国两败俱伤,捡个现成便宜,岂不正好。”周围多有附和之声 我摇了摇头,有点不以为然地伸手拿壶添茶水。
慕言漫不经心收起扇子:“你有话想说?”
我飞快抬头瞟他一眼,低头讷讷道:“算了。”
他帮我添上水:“怎么?”
我说:“因为说来话长,然后你又要让我吃饼吃饺子什么的,吃完我就又忘了。”
他帮我加水的手抖了抖,笑出声来:“这次我不让你吃东西了,你有话就说吧。”
我说:“哦,也没什么,只是有点感叹,想说,其实人生就像钟摆,看似只有左右两个可能,其实确实只有左右两个可能……你可以说钟摆摆动的过程中延展了无数可能,但那不是可能,只是通往可能的路径,最终你不是摆到左,就是摆到右。一切皆有可能,但所谓一切也不过或左或右两种可能,只有居中不变万万不能,除非钟摆坏掉,而那是生命静止的模样。”
说完舔舔嘴唇,问他:“你听懂了么?”
他表示没有听懂。
我想这可如何是好,想了半天,想出一个例子,来简化我的意思,道:“其实就是说,好比这世间,这世间不是女人就是男人,当然人妖也不是没有,但你要是中庸地去当人妖,就一定会受到社会歧视,而且很难找对象。”
再舔舔嘴唇:“你听懂了么?”
他表示还是没有听懂。
我恨铁不成钢地道:“其实很简单嘛,我就是想说,这情形就像苏誉,假使他寻求中庸,作壁上观,往后必然难以在诸侯之中寻求同盟。这些人都想得太容易,殊不知乱世就如同一场人生,非彼及此,非此及彼,倘若国家不是足够强大,基本上没什么资格中庸,乱世里的圣明君王,理所应当立场鲜明。当然若这个圣明君王已经是一方霸主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咬牙切齿道:“这次你听懂了么?”
他眼里含笑,一本正经看着我:“我说,要不要吃点东西,我们吃完再说。”
前后想想,这已是我第二次在公众场合听人谈起苏誉。
半年前,这个人率十万铁甲谈笑间大败卫国,用兵之从容诡谲,将天启城里喜爱联系实事的科举考试难度系数再拔新高,搞得一众落榜的贡生通通仇视他,荣获年度最不讨知识分子喜欢的政治人物之首。由此就可看出苏誉此人日后必成大器。这并不是说他年纪轻轻就位高权重或者带得一手好兵什么的,只是历史上能影响现代科举考试的人基本上都死绝了,他是有且仅有的一个活人,着实令人刮目相看。而且能同时被那样多的人仇视,也是一种证明,证明你长得特别帅,家里特别有钱,或者特别有能力什么的,就算以上都不是,至少也能证明你这个人很有存在感……
但无论如何,这一天过得非常充实。
天幕漆黑,夜风撩人情思,我坐在灯前写下当天心得,收拾收拾就准备睡觉了。刚熄灭烛火,两步之遥的窗户突然极短促地啪嗒一声,有人落在地上,樟木地板微微一动,我凌声道:“谁?”
有冰冷物什刹那间抵住脖颈,而此时我的手正忙着掏怀里的火折子。后来有无数个时刻回忆起这一幕,都觉得当时处变不惊得很显英雄本色。但其实只是不清楚抵在脖子上的到底是什么。尔后呼啦一声,火折子亮起,我小心翼翼低头看一眼,雪亮雪亮的,是把短刀。
朦胧火光勉强照亮屋中一角,地板上一双白边绣鞋,绣鞋之上是紫色的裙摆,暗夜里用短刀抵住我的女子轻声一笑:“刀剑不长眼,姑娘再乱动,小心被割断喉咙。”笑声近在咫尺。我斜眼瞟过去,想看看这人到底是谁,目光对上她的眼睛,却悚然一惊。我在郑王宫里见过这张脸,像水墨画里勾出来似的,一模一样的一张脸。十三月。
但华胥引绝无可能失手,不像君师父研制出来的毒药,基本上毒不死人,看着好像把对方毒死了,举办丧事的时候人又诈尸了。
我清楚记得,半个月前,五月二十五的夜里,郑王宫裕锦园里一场荼靡花事下,我一曲华胥调亲手了结了十三月的性命。此时她本应是躺在地底下一具森然的白骨,即便容浔采取什么特殊方式保存,也应如我一般面色苍白周身死气。当然死气这个东西一般人很难看得出来,就算看出来了也只会觉得那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但面前十三月红润的脸色且比上次所见浓丽得多的眉眼,着实无法让人将她和如我一般的死者联系起来
我看着她:“我不认识你,你是谁?”
她靠近我一些,眉心微皱,唇角却勾起来,缓缓抿出笑意:“一个路人罢了,借姑娘的房躲一躲仇敌,换一换伤药。”短刀来回抚我的脖子,估计是想起到威慑效果,但我感觉着实迟钝,也就难以配合。她眼中笑益盛,嘴角越发地向上勾:“姑娘好胆识。”就像是夜风吹过来的一声叹息,落在耳旁,轻飘飘的。而下一刻她已猛然将我推到门板上压住,短刀擦着头发钉入木头门,眼中的笑半分未减,也不知是笑得真心还是假意,话却放得柔柔软软的:“在下方才所说,姑娘是依,还是不依?”
我赶紧点头:“依,我依。”结果一颗小药丸在开口瞬间突地钻进喉咙,一路滚到肚子里。我闭嘴默默地思考一个问题:“毒药这个东西,鲛珠是能净化呢,还是不能净化呢?”
面前紫衣女子自报家门说叫莺哥,但我显然不会相信。因名字的意义早在上一篇章我们就认真探讨过,得出的结论是,出来行走江湖的谁能没有几个艺名呢。
投完毒后,莺哥坦然地坐在客栈的木板床上指挥我:“伤药,绷带,清水,刀子,烛火。” 边指挥边皱眉解开衣襟,露出受伤的肩膀,肩背处长年不见太阳的肌肤在烛火照耀下泛出莹莹白光,其上缠绕的厚实绷带却被血渍浸得殷红,像一朵富丽堂皇的牡丹,盛开在雪白肩头。
她要的东西基本上全是现成的,我将止血的伤药递过去,看到她绷带下一弧见骨的刀伤,舔舔嘴唇道:“挺疼的吧。”
她偏头看我,明明嘴唇都咬出红印,眼里却仍聚起半真半假的笑意:“你猜猜,嫁人前,我干的什么营生?”
我摇头,表示既不知道她竟已嫁了人,也不知道她此前干的什么营生。
她将短刀放在火上烤一会儿,突然闭上眼睛,刀子刮过伤处,利索地剜下一块腐肉,房中静了半天,良久,听到像从地底冒出来的粗噶嗓子,断续地轻声道:“那时候,我是个杀手,日日刀口舔血,杀人,被杀,鬼门关前走了好几遭,什么样的痛没有受过。”她笑了两声,在暗夜里清晰得有点恐怖:“不想闲了几年,如今,连这种程度的痛,都有些受不住了。”说完缓了会儿,又在伤口撒好药粉,额头上汗涔涔的,却勾起唇角:“姑娘可是怕了?在下今夜只叨扰这一晚,明日一早便离开,姑娘今夜的照拂,在下先谢过了。”
我心中觉得这其实没有什么可怕,也不知道她为何有此一问。况且,要说害怕也该是她害怕,你想想大半夜和一句尸体同处一室并且这句尸体还和你面对面交流人生感想,换位思考一下,确实有点可怕。而我在想完上述废话之后,心中突然一动,觉得抓住了点儿什么,我问她:“莺哥是你的真名?”
她歪在床头,脸色惨白,额间仍有细密汗珠渗出,却扬了扬眉毛,真不知道在这样痛苦的时刻怎么还能做出如此高难度的动作,声音仍是剧痛后的粗噶,好在已有些力气:“真名又如何,化名又如何,打十一岁开始,就没人再唤过我这个名字了,莺哥,莺歌,你说,其实这名字不是挺好听的么。噗,你别这么一脸探究地看着我,也不是个多有来历的名字,我生在穷人家,生下我们两姐妹来,爹爹提着半罐子腌菜求村里的教书先生给起个好养活又文雅的名字,我比妹妹哭得响些,就叫莺,可黄莺是贵气鸟儿,又爱娇,穷人家的,又是个女孩儿,哪里当得起这个字,教书先生想了想,就在后头安了个哥字,是安给天上的神灵看的,让神灵以为我是个男孩儿,就当得起这个莺字了。”
我定定地看着她,做惊讶状道:“这倒挺有趣的。”又做漫不经心状道:“你说你还有个妹妹?那你妹妹叫什么名字?”
她模糊的眼光从头到脚打量我,半晌,笑道:“忘了。”
这世上不可能有毫无道理就长得一模一样的两个东西,连同一只母鸡下的蛋都婀娜多姿各有千秋,何况是人。我想过很多,比如莺哥和十三月两人其实是一人,结果被迅速否定;又比如莺哥这副模样其实是照着死去的十三月整的容,但为什么她非要整成十三月的样子又成为一个新的问题。还有一种可能,假设华胥之境中十三月口中的姐姐并没有死,这个让十三月心伤得最终以死作结的姐姐,会不会就是莺哥?
伤药中加了镇痛宁神的东西,这让莺哥在换好绷带之后很快就入睡,难能可贵的是居然没有忘记在睡前扯块布将我的手脚绑起来。我躺在床沿上看她紧紧闭上双眼,眉心微皱,想我和慕言一路奔波,要找的答案就在眼前,只是这答案是枚坚果,暂且还不知如何下手。
心中一时烦乱,难以入眠,约一个对时,月光入户,房中传来吱吱声,一只老鼠悄悄爬上灯台偷灯油,我睁大眼睛细细观赏,背后却突然传来细微抽噎,老鼠吓得哧溜一声溜下桌,我则直接滚下了床。
艰难地从地上坐起,莺哥并未醒来,青丝里一张雪白面颊遍布泪痕,仍有泪珠沿着紧闭的眼角滴落,滑到瓷枕上,盈盈的一滴,只是再无抽噎。我跪在床边将身子探过去一点,更仔细地看她,想她大约是在做梦,也不知做的是怎样的梦。这坚果终于露出一条缝来,想要敲开她,此刻正是良机。但这又涉及到一个道德问题,就是到底该不该用鲛珠的力量去窥探别人的梦境。传说千百年来华胥引的持有者都曾面临过这种艰难抉择,这个命题曾在某个朝代与“未婚先孕的少女能不能堕胎”一并成为当世两大备受社会关注的伦理问题,最后后者的解决办法是未婚先孕的少女都浸了猪笼。其实暴力之下,所有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因暴力本身已是最大的问题。总之,此时我正在踌躇,而帮助我做出选择的是莺哥在梦中突然的一阵挣扎,那是被魇住了的表象。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我要去往她的梦中,为的是将她带出来。
我握住莺哥的手,集中精力感受她的神思,好进入魇住她的梦境,虽是第一次用鲛珠来做这件事,倒并不觉得费力,大约因是死者,比以生者之躯休习华胥引的前辈们少了对人命的执着贪欲。眼前凭空出现一条黑暗古道,梆子声声,三途河旁结梦梁,大约这就是通往莺哥梦境的结梦梁。我深吸一口气,正要一脚踏进去,手忽然被握住,耳畔响起低低的一声:“阿拂。”我愣了愣,想松开握住我的那只手,却已来不及,声声梆子消失在暗夜尽头,转瞬已进入莺哥的梦境。
我们置身在一个完全不知名的地方,我抬头看仍握住我右手的慕言,半晌,道:“你怎么跟来了?”
他微微挑眉,目光放在前方,是一处深巷,巷子两旁俱是黑墙青瓦的民宅,雀檐上积一层薄薄的落雪,天上清月泠泠,四下静寂。他收回目光:“听到你房中有响动,便过来看看,没想到……”他顿了顿:“这是哪里?你房中那位姑娘,是谁?”
我长话短说和慕言交代了事情经过,人已冻得瑟瑟发抖,这就是连目的地天气状况如何都没搞清楚就出公差的痛苦之处。慕言一直握着我的手没放开,良久,道:“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我想他真是废话,死人的手怎么可能不凉,可还是不小心颤了一下,想要缩回来,他瞥了我一眼,我轻声道:“可能因为是……传说中的冰肌玉骨……”
慕言:“……”
前方巷子里传来哒哒马蹄声,伴随着车轱辘碾过石道的闷响,我向前走两步,再走两步,隐隐看到街面上瑟缩着一个佝偻的小乞丐,慕言拉住我,我回头和他解释:“她看不到我们。”想想又补充道:“这梦境里的幻影都看不到我们。”一辆乌篷马车自巷子深处急驶而出,眼看就要从小乞丐身上碾过去,车夫急惶惶勒紧缰绳,拉车的黑马扬起前蹄狠狠嘶鸣,车中传出一个清清冷冷的嗓音:“怎么了?”车夫忙着勒马后退:“有个乞丐挡了路。”车帘撩开,露出一副紫色的衣袖,车夫先行一步定住马将小乞丐拖到一旁,车中清清冷冷的嗓音在帘子后面发话:“将她带回府。”车夫愣道:“主上这是……”帘子背后冷笑了一声:“说不定,她就是巫祝口中那个上天赐给我的……世上最好的杀手呢。”
马蹄声消失在巷道尽头,眼前一切瞬间化为乌有,转而是一处宽敞厢房,烛火幢幢,桌案上的石鼎中燃出袅袅的香,床榻上躺了个小姑娘,推断应是片刻前晕在街面上的小乞丐,看来已收拾妥帖,只是瞧不见脸,而榻前则立了个紫衣的少年,轻裘玉冠,长身玉立。他微垂着头:“你叫什么名字,家中还有些什么人?”
小姑娘挣扎着要爬起来,被旁边的侍女止住,只在重重锦被中露出巴掌大的一张脸,煞白煞白的,却并不畏惧:“莺哥,奴叫莺哥,前年家乡遭了洪灾,爹娘双双去了,家里就剩奶奶和奴的妹妹。”我走近去一些。这个小姑娘脸上果然有莺哥的影子,想不到那总是半真半假笑得柔软又刻意的紫衣女子,她小时候竟是这样。而看到她浓黑的眼睛,终于有一点不是在旁观的感觉,鲛珠引领着精神游丝在刹那间与她高度重合,令人高兴的是这样便能直接读懂她的情思,令人痛苦的是读懂了其实也没什么用。因我想客观看到事情的全貌,但人的情思其实是偏见的集合体。
“莺歌?”紫衣少年笑了笑:“那你妹妹岂不是叫燕舞。”
她一双浓黑的眼睛睁得大大地看向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淡淡瞥了眼她苍白面容,转身望向窗外朦胧的月影,漫不经心道:“莺歌这名字太艳了些,今日正是腊月十三,天上月亮圆得正好,你就叫十三月吧,我将你捡回来,此后你便跟着我。”
顺着烛火的光线,我看清那张端整俊朗的脸庞,犹带着少年的青涩,衬着玉带紫衣,虽是在笑,表情却冷冽如同逝雪。那是……年少的平侯容浔。
我看着自己的手,半月前被我亲手杀死的那个十三月,原是李代桃僵么。
而后厢房烛影也尽数散去,眼前情景不断变换,各种色彩如流失一般从眼前掠过,脑中产生各种想法,都不可知,唯一可知的是幸好我是个不容易晕车的人。半晌,景色定下来,眼前铺开一片安静竹林。天上遥遥挂了颗启明星,林间燃了堆不算旺的篝火,一双软牛皮的靴子踩过发黄枯叶停驻在篝火旁,顺着靴子往上看,简直没有悬念,来人是容浔。他环顾四周,目光上瞟时,清冷眉眼攒出一丝笑,却不动声色,假意低头查看地上的篝火,就在此时,上方突然传来林叶相拂的沙沙碎响,一道紫影蓦然从高空急速坠落,他身形往右侧微微一躲,一柄锐利短刀擦着发带牢牢钉入身后碗口粗的竹子上,他却没半点移开的意思,眼睁睁看着从天而降的紫影越来越近。而后一切发生得太迅猛,两人正面相交时的几个推挪似乎只在眨眼间便完成,待我看清时,容浔已被紫衣的少女牢牢压制在地上。紫衣少女是比如今稍年轻一些的莺哥。
篝火噼啪,微弱火光映出朦胧月影,翩翩贵公子不动声色躺在枯黄落叶上,四围翠竹妖娆,紫衣少女双膝跪地骑在他胸前,漆黑长发似绢丝泼墨,左手牢牢抵住他的衣襟,右手中的雪亮长刀已有半截深埋进泥土。她两颊微红,动作却无半点迟疑,左手越发使力,就压得更狠,他在她身下闷哼了一声,她睁着一双浓黑的大眼睛定定瞧着他:“今日我的刀,可比昨日快了些?”
他以手枕头,含笑看着她:“月娘,你做得很好,你可以做得更好。”
她脸上浮现得意表情,抵住他的手略有松动,他眼中冷光一闪,以电光火石之势猛地制住她左手,一个巧力便颠倒局势将她反压在地,她全身受制,面上出现恼怒神色,他盯着她,眼中盈满笑意:“同你说过多少次,要做个好杀手,从埋伏,到杀人,再到结束,哪个环节都不可掉以轻心。”她紧紧咬住嘴唇,脸上是受辱的不甘心,双手还在不死心地挣扎。他抽出一只手抚上她嘴唇,笑出声来:“咬这么紧做什么,也太沉不住气了些。”她脸上红得厉害,却更狠地瞪住他。
身旁的慕言突然道:“看这天色,要下雨了。”话刚落地天边陡然出现一道闪电,紧接着是像从地底传来的轰隆雷声。原本还不服气妄做挣扎的莺哥突然绷直了身体,下一刻已紧紧贴入容浔怀中。他轻轻拍她的背脊,像安慰小孩子:“还是害怕打雷?你这样,可没法当一个好杀手。”她搂着他的脖子咬咬牙,表情决绝,说出来的话却远不是那么回事儿:“我就再怕这一回。”他撑起身子目不转睛看她的脸,半晌,摸摸她的发顶:“拿你没办法。”
竹林在拂晓的暗色里摇曳不休,眼看狂风就要裹着雨云向下肆虐,在砸落的雨滴碰到我衣袖的一刹那,眼前景致却再度变换。这是件神奇的事情,我竟看清一滴雨的坠落,并且还带着这滴雨瞬间转移到下一个场景。这梦境真是毫无道理,我一边这样想,一边遗憾刚刚从天上砸下来的为何不是金铢银票之类。而神思回归之时,发现正被慕言牵着站在一个声色场所里,四周大把大把的全是花,还有花姑娘。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知道,大约是神思想通,像是谁在脑海里一笔一笔写出来,告诉我,这是莺哥十六岁的生辰,她从半月前就施计将自己卖进来,潜伏在这些美貌姑娘之间,将在今日杀掉命中注定要死在她手里的一个人,正式成为容家的暗杀者,完成一个杀手的成|人式。我记得我十六岁成|人式那天是绑住君玮双手双脚逼他听我弹了一天的琴,我很开心,只是对君玮有点残忍,而莺哥的成|人式真是不管对谁都残忍。
慕言从后面收起扇子敲敲我肩膀:“你左顾右盼的是在看谁?”
我拨开他扇子:“找容浔。”
他做出感兴趣的模样:“哦?你晓得他一定来?”
我不确定道:“这倒也是。”想了想问他:“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来?”
他收起扇子:“如果我手下的那个杀手是你,我就来。”
我一愣,呆呆地看他。
他瞟我一眼,慢悠悠道:“你这么笨的一个人,我若不来,你把要杀的目标搞错怎么办?”
我气愤道:“我才不会。有、有时候是会迷糊一点,可这种关键时刻,我就会很厉害的。”
他轻笑一声:“关键时刻?上次夜里遇狼,若不是我及时赶到,你如何了?”
我说:“……好了,我们当今天晚上这场对话未曾发生过。”
他不依不饶:“上上次沈夫人宋凝的华胥之境,你从山上掉下去,若我没跟着,你又如何了?”
我从他身边挪开一点,道:“过去之事之所以美好就在于它已成为过去,往事我们就让他如烟飘散,来,我们还是来研究一下更为重要的现实之事吧。”
他有一搭没一搭摇扇子,眼中含笑,看着我不说话。
我说:“你看,十三月这桩事,郑王宫里的十三月为情而死,口口声声对不起自己的姐姐,活着的莺哥像是原本的十三月,她有个妹妹,她却告诉我她忘了妹妹的名字,容浔看着像是对郑王宫里储着的十三月很有情,可他明明晓得真正的十三月到底是谁,况且,他也不像是对莺哥无情。”我原本只是想转移话题,可不小心自己被自己提出的问题搞得很感兴趣,想了一会儿却没想出结果,只是很感叹。
我把我的感叹告诉慕言:“这个容浔让人捉摸不透啊,多接触接触他说不定能有所领悟,呃,不过这也说不定,有句话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劝诫世人面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就尽量不要涉案保持清醒,但也有一句话叫做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哎,我很是迷茫。”
慕言摊了摊手:“我也很是迷茫。你偏题了。我听不懂。”
“……”
花楼中,舞娘们献艺的高台上长出参天大树,叶间结了融融春意,树下清歌未止蝶舞不休,仿似天下大兴,时时都是盛世太平。只是这一切都是错觉。可叹皇帝微服私访老是喜欢造访青楼,自以为此地三教九流更能听到民声,但归根结底只是让他的调情水平不断提升罢了。我拉着慕言拐进高台后红纱掩映的阁楼,没有任何阻碍地晃过一扇启开的结实木门,正好看到一身清凉打扮的莺哥从对面窗户轻盈跃入屋中。守在桌边款款等待恩客的女子浑然不觉,下一刻已被手刀利落敲昏,拖到床下严严实实藏好,时辰还未到,十六岁的莺哥执起镜台上一柄绘出大簇秋牡丹的绢丝团扇,关好门窗,独自饮了盏酒。
我和莺哥神思相通,自然知道她在此处,慕言表示理解,只是对这梦境的神奇有点叹服。
未几,屋外脚步声踢踏传来,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进来的男人身着黑缎长袍,长了张再普通不过的脸,似乎喝了许多酒,走路蹒跚不稳。懒懒靠在床沿的莺哥将团扇移开,浓黑的眸子随着眼角挑动微微上眄,仅这一个动作就流露千般风情,一副熟谙风月的模样,仿佛天生就在花楼里打滚。男子眯起眼睛来,保养得宜的一双手意图暧昧地抚上她细白颈项:“听说你是楼国人?楼国的女子天生肤若凝脂,今日便让我看看,”他手一拂扯下她罩在裹肚外的轻纱被子,动作粗鲁地俯身咬住她雪白肩头:“看看你是不是也肤若凝脂。”男子的吻沿着肩头颈项快要覆上她脸庞,却蓦然静止不动。我赞叹地紧盯住Сhā进男子背心的短刀,问慕言:“你看清楚刚才莺哥拔刀了么?好快的动作。”
那男子就这样死在她身上,她却并未立刻将凶器拔出,眼神茫然看着帐顶,全无杀人时的利落,良久,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慌忙收拾现场,收拾完回首打量一番,仍沿原路跳窗逃出。慕言不容分说拉着我一路跟上,发现她并未逃离此处,只是一个翻身跃入楼下厢房罢了。
慕言在我耳边轻笑一声:“你相不相信,容浔就在里头?”
我想了想,点头道:“是了,谁敢怀疑陪着容公子的姑娘是杀人凶手啊,就算有人怀疑,容浔也一定帮她作证,她一直同他花前月下把酒论诗呢,哪里有时间出去行凶。”
慕言揽着我的腰一同跃入莺哥刚进的厢房,口中道:“这不算什么高明的计策,却仗着容浔的身份而万无一失,莺哥姑娘第一次杀人,算是做得不错的了。”
不出慕言所料,容浔果然在房中。紫檀木镶云石的圆桌上简单摆了两盘糕点,他手中一个精巧的银杯,杯中却无半滴酒。烛火将他影子拉得颀长,投印在身后绘满月影秋荷的六扇屏风上。窗外乍起狂风,吹得烛火恹恹欲灭,风过后是慑耳雷声,轰隆似天边有神灵敲起大锣。我觉得有点冷,朝慕言靠了靠,他看我一眼,将我拽得再靠近他一些。
一阵急似一阵的电闪雷鸣中,容浔缓缓放下手中银杯,半晌,端起烛台绕过屏风走到床前。昏黄烛火映出榻上蜷得小小的莺哥。她身子在瑟瑟发抖,眼睛却睁得大大的,眉心皱得厉害,嘴唇上咬出几个深深的红印子。他将烛台放在一边,伸出修长手指抹她的眼角,似要抹出并不存在的泪水,她怔怔看着他:“我杀掉他了。”她举起雪白的右臂,搭在他俯下的左肩上:“就是用的这只手。”
一个炸雷蓦然落下来,雨点重重捶打纜乳芪荻ィ她蜷起来的身子颤了颤,他微微蹙了眉,握住她双手面对面躺在她身边,瓷枕不够宽敞,他几乎是贴着她,将她蜷缩的身体打开,捞进怀里。两人皆是一身紫衣,就像两只紫蝶紧紧拥抱在一起。他的唇贴住她绢丝般的黑发:“你做得很好。”她却摇摇头,抬起眼睛望住他,一瞬不瞬地:“我用了短刀,一刀穿心,死的那一刻他都不相信,狠狠瞪着我,他的血几乎是喷出来的,落在我胸口,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的表情,人命这样轻贱。我觉得害怕,我害怕当个杀手,我害怕杀人。”她说出这些软弱的话,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眼睛一直睁得大大的。
蜡炬燃成一捧泪,滑下烛台,只剩最后一截烛芯子还在垂死挣扎,发出极微弱的淡光。他伸手抚弄她鬓发,半晌,低笑道:“那年我捡到你,你还那么小,我问你想要跟着我么,你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我用力点头,模样真是可爱。我就想,你会是我最完美的作品。”他吻她的额头,将她更紧地揽入怀中,贴着她的耳畔:“月娘,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
窗外冷雨潇潇,落在二月翠竹上,一点一滴敲进我心中。
此后,这梦境的变幻杂乱且迅速。杀手的世界无半点温情,有的只是幢幢刀影,斑斑血痕,生死一瞬间人命的死搏。我看到莺哥在这个世界越走越远,携着她的短刀,像一朵罂粟花渐渐盛开,花瓣是冷冽的刀影,而她浓丽的眉眼在绽放的刀影中一寸一寸冷起来。这些不断变换的景致像崩坏的镜面,铺在我眼前,不知从何处传来各种各样的人声:“时时跟在廷尉大人身旁那个紫衣姑娘,是个什么来历?啧,那样漂亮的一张脸。”“呵,那样漂亮的一张脸,却听说杀人不眨眼的,那是廷尉府一等一的高手,廷尉大人贴身的护卫。”
那些崩坏的镜面随着远去的人声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高高的戏台,打扮得妖娆的伶人将整个身体都弯成兰花的形状,眼角一点一点上挑,做出风情万种的模样,软着嗓子唱戏本里思春的唱词,神情里暗含的勾引却无一丝不是向着高台上懒懒靠着横栏听戏的容浔。两人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就很近,目光交汇时,容浔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就在那一刹那,高台上奉茶的绿衣女子突然自袖中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与此同时,一旁莺哥的短刀已飞快欺上绿衣女子的面门,自眉心劈头的一刀,快得像飞逝的流光,面容姣好的女子整张脸被劈成血糊糊的两半,绽出的血溅上莺哥雪白的脸颊,她却连眼也未眨一眨,戏台子里已是一片尖叫,她闻所未闻,将短刀收回来在紫色的衣袖上擦了擦,抬头望着若有所思的容浔淡淡笑道:“没事吧?”他瞥眼看倒在地上圆睁着双眼的可怖女子,皱了皱眉:“这一刀,太狠辣了些。”她认真地蹲下去仔细查看那女子的刀口,神情无半点不适,研究半晌,道:“这样果真毫无美感,还有点吓人,往后我直接割断他们的脖子好啦。”他将手递给她,拉她起来,良久,缓缓道:“我记得你第一次杀人之后,怕得躲在我怀里,躲了一宿。”她抿起唇角:“我终归要长大的。”她靠着横栏认真看他:“我会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话毕脸上腾起红色的霞晕,衬着雪白容颜,丽得惊人。他却没有看她,转头望向窗外,那里有高木春风,陌上花繁,一行白鹭啾鸣着飞上渺远蓝天。
莺哥无法成为最好的杀手,就好比君玮无法成为最好的小说家,因为他俩都心存杂念。最好的小说家应该一心一意只写小说,但君玮在写小说之余还要当一当剑客聊以安慰他老爹。同理,最好的杀手应该一心一意只杀人,但莺哥在杀人之余还要分一分神来和容浔谈恋爱。杀手绝不能有情爱,假如一个杀手有了情人,就容易遭遇以下危险,比如“你,你别过来,你过来我就把他杀掉。”“好好,我不过来,你别杀他。”“你把武器放下,抱头蹲到那边去。”“好,我放下,啊,你怎么,你怎么能在我放下武器的时候使用飞刀……”然后你的杀手生涯就玩儿完了。
为了容浔,莺哥将自己的心肠变得这么硬,但因是为了容浔才杀人,她的心肠永远到不了一个好杀手应该有的那么硬。
莺哥十九岁那年初夏,年迈的奶奶因病过世,她却因在外执行任务,连亲眼见她最后一面都不可得。回府时,容浔已将她孤苦无依的妹妹接进门。那是个凉夏,廷尉府的大院里开满紫阳花,她妹妹穿着雪白的孝衣,和她一模一样的一张脸,泪盈盈站在白色的花丛中,怀中抱着一只巨大的净瓷骨灰瓶。她匆匆赶回来,仍是翩翩的紫衣,遍布未洗的血痕,风一过,可想胭脂味犹带杀伐的血腥。妹妹抿着唇角,神情酷似她十五岁软弱又要强的模样,一头扎进她怀中,哽咽道:“奶奶想看看你,说一定要见你最后一面才下葬。”她伸手握住那净瓷的白瓶,手心微微颤抖,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半晌,道:“让奶奶一路走好。”
容浔不疾不徐缓步过来,看着抱住妹妹的莺歌,轻声道:“你累了,先回房休息。”她怔了怔,将妹妹放开,指间颤抖地仍贴住瓶身,他仔细看她:“听他们说你三天没合眼了,你奶奶的后事我会处理。”话毕漫不经心回头看了她妹妹一眼,又转头同她道:“一直以为她叫燕舞,没想到,是叫锦雀。”脸上犹带着泪痕的锦雀抬起头来狠狠瞪了他一眼,脚下紫阳花丛间飞过两只白色的蝴蝶,他捕捉到她瞪他的视线,楞了一愣。
花丛中两只嬉戏的白蝶瞬间燃成一簇青烟,我心中一空,蓦然产生不好的预感,也许这幕场景正是魇住莺哥的心结,而于我而言,最危险的时刻终于到来。
在我织出的华胥之境里,快乐止步的地方就是悲伤,希望到无甚可望就是绝望,一切仍同现实一般逻辑分明,但在活人的梦境中,大家却惯用极端方式来抵抗现实的无能为力。就好比我看上慕言,可我又得不到他,于是我想杀掉他再分他一半鲛珠好让我们永生永世在一起,可这是不计后果的疯狂想法,只要我还有理智,就绝不会这么做,但我天天这么想,这件事必然就将在梦里得到体现,然后在梦里我就成为了一个杀人犯,这就是所谓抵抗现实的极端方式,或者我更狠一点,觉得这命运真是坎坷凄惨啊,天地山河都应该给我们陪葬,那在我的梦中,必然也会真的出现山崩地裂海枯石摧的神奇景象,就是所谓的抵抗现实的更加极端的方式……这也是君师父教导我不要随便入他人之梦的原因,假使我入到那个人梦中,他梦里正上演山无棱天地合的八级大地震,突然有块石头从山上砸下来,一不小心砸扁我顺便砸碎胸中的鲛珠,那我就死定了。活人的梦于他们自己而言做做就罢了,于我而言却十分要命,因假使我在他们的梦中死去,那就是真正的玩儿完了。在梦中此时想要毁灭一切的莺哥,我不知道她的想望和绝望是什么,我只知道她也选择了山崩地裂摧毁一切的方式来结束这个梦境,而我要在她爆发之前快点将她领出去。
可显然已经来不及,就在我松开慕言的手拼命跑向莺哥的刹那,天地间蓦然空无一物,巨大的空旷转瞬淹没白色的紫阳花簇,墨一般的浓云从天边滚滚而来,一寸一寸染过灰白雾霭。这就是梦,我想,前一刻还是青天白日里滚滚红尘,后一刻便袭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莺哥的影子在这墨般的暗色里消失不见,我顿觉茫然,不知该跑向何方,脚步停下来,身子却被猛地往后一扯,一副蓝色衣袖揽住我脖子,慕言的喘息响在耳边,沉沉的带点怒意:“跑这么快,不知道很危险么?”
我握住他袖子拼命伸手指向前方:“哎,好神奇,你看,那是什么?”
他顿了顿,揽住我往沉沉雾色中蓦然晕出的白光走去,一步一步。这旷野般空荡荡的暗色里,只听得见他和我的脚步声,似踩在水上,发出泠泠轻响。
周围墨黑的雾霭一寸一寸散开,天上漾出一轮银白圆月。冷月白光中,一棵巨大樱树迎风招摇,红色的樱花散落半空,似赤雪纷飞。一身紫衣的莺哥执了壶酒懒懒靠坐在树下,微仰头,望住站在她身前面容冷峻的白衣男子。慕言已算是十分俊美,男子的俊美不下于慕言,周身披了层冷月的银辉,显得面色尤为冷淡。凉风夹着三月樱花与莺哥的声音一同飘过来:“陛下的刀若是快得过我,别说是这恼人的宫廷礼仪,就算同床共枕之事,我也无一件不听陛下的……”她话还没说完,一柄狭长刀影已在半空划过一个圆弧利落回鞘,男子连站姿也无甚改变,她头上松松挽起的发带却应声断开,泼墨般的青丝披散肩头,半空中被长刀削成两半的樱花慢悠悠飘落在她胸口。她怔怔看他好一会儿,扑哧笑出声来:“你腰间那把长刀,原来不是带着做做样子的?”他墨色瞳仁映出她万般风情,却沉着无半点涟漪。他走近两步,微微俯身将手递给她:“夫人方才与孤打的赌,孤赢了。”她伸出手来,做出要去握他手的样子,却猛地攀住他肩膀,伸手一拂便取下他发簪发带。她淡淡一笑,拍拍手:“这才算公平。”樱花翻飞中,她提着酒壶摇摇晃晃走在前方,脸上的笑一半真心一半假意。他走在她身后,面色冷淡,看着她似倒非倒的模样,却并没有伸手搀扶。浓云散开,有歌声悠悠响在云层后:往事一声叹,梦里秋芳寻不见,蓦然回首已千年……
慕言问我:“还要再跟上去?”
我摇摇头。这梦境已无危险,自那白衣男子出现之后,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我问慕言:“你晓得穿白衣裳的那个是谁?”
他顿了顿,道:“郑国前一任国君,景侯容垣,平侯容浔同岁的叔叔。”
还没有将莺哥带出去,她的这个梦就已平和地自行结束,被强制从别人的梦境里丢出来着实难受,这一点从慕言紧皱双眉的模样就可以推测出,我其实没什么感觉,但为了不使他怀疑也只得做出难受模样。将慕言送回他房中,莺哥才彻底醒过来,模糊看着我,半晌:“你解绳子的手法不错。”我想的确不错,少时我常和君玮玩这样的游戏,就算五花大绑也能轻易解开,遑论只绑住手脚。
我将灯台端得近一些,问她:“你梦到了什么?”
她蹙眉做沉思模样,笑了一下:“我夫君。”良久,又道:“他们说他死了,可我不信。”
月白风清,她从床上坐起来,将头靠在屈起的右腿上,又是那样半真半假的笑意:“还梦到了从前的许多事,梦着梦着,突然就想起他们说我夫君死了,我就想啊,如果在这个梦里,我的夫君确然已离开我,那我还要这个梦做什么呢?不如毁掉算了。”她抬头看我:“你说是不是?”
我点头道:“是。”我心里的确这样想,假如慕言有一天离我而去,又假如我有毁灭这个世界的力量,那我就一定将它毁得干干净净,但好在终归不会是他先离开我,会是我先离开他。
我第一次这样庆幸自己是个死人。
十三月之第四章 上
第二日刮起南风,由赵国吹往郑国,正是预定行进路线,若是选择坐船,速度就能快一倍。我和慕言双双觉得与其按照既定路线探寻十三月之事,不如不动声色跟着早早离开的莺哥,说不定还能快点揭开谜底。但莺哥的路线却是水路逆风由郑国前往赵国,真是乘风破浪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而且更加困难的是,此时前往赵国只有一艘船,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跟踪势必不能默默无闻,要被被跟踪的发现。
幸好慕言身手不错,一路才不至更丢。抬眼望去,隔着半道水湾的莺哥正懒懒靠在船桅,头上戴了顶纱帽,帽沿围了层层叠叠的浅紫薄纱,直垂到膝弯,裹住曼妙身姿浓丽容颜,只露出一圈银紫裙边和一段垂至脚踝的青丝黑发。我有点惊讶,昨夜灯台暗淡,竟没注意到她头发留得这样长。而此刻她穿得这幅雍容模样,如同家教严厉的贵族小姐郑重出游,倘若不是一路跟着,真是不能确定眼前这个就是昨夜拿短刀抵住我脖子的紫衣杀手。大约是为了躲避口中仇敌。
临上船时,慕言留我从旁看着,说是临时有什么要事。船快开了才提着只鸟笼子缓步而来。鸟笼用乌木制成,单柱上以阳纹刻满锦绣繁花,做工精致,其间困了只黑鸟,乍看有点像乌鸦,只是双喙紫红,和乌鸦不太相同。
踏上甲板,为了不被莺哥注意,显得我们搭船刻意,两人特地找了个荒凉角落。我倍感无聊,蹲在地上研究笼子里的黑鸟,研究半天,问慕言:“你刚才就是去买这个了?你买这个做什么?”
他垂头看我:“买给你玩儿的,高兴么?”
我心里一咯噔,握紧袖子里的玉雕小老虎,想起上次他用这个老虎换我的扳指,踌躇半天,怯怯问他:“你是不是想用这个破鸟换我的小老虎?”
笼子里的破鸟睁大眼睛,嘎地叫一声。慕言愣了愣,目光对上我视线,噗地笑出声。
我瞪他一眼,蹲在地上别过头去:“这破鸟一点不值钱。”
话刚落地,破鸟头上的绒羽哗啦竖起来,再度冲我嘎地叫一声。我嫌弃地将笼子推开一点,只是拽紧手里的小老虎,不知道他什么态度。其实这只老虎着实是我用不法手段谋得,就算他要强行取回,我也没有办法。而这样贵重的东西,他确实有理由随时取回。但我还是睁大眼睛:“我绝对不会和你换的,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破鸟。”
破鸟激动地从笼子底跳起来,扑棱着翅膀嘎嘎叫个不停,船上众人纷纷掉头观看,慕言将我拉起来,哭笑不得:“刚觉得你有点姑娘模样了,不到半日小孩子脾气又发作。”
我想这不是小孩子脾气,这是一种执着,那些长门僧将其称为贪欲,认为是不好的东西,但我的贪欲这样渺小,除了伤害了这只黑鸟的感情以外真不知道哪一点还称得上是贪欲,所以绝不是什么不好的东西。我同慕言终归会分开,对这玉雕小老虎的感情就是对慕言的感情,从文学角度来讲可称之为移情,也许这一生都没有人会理解,我自己知道就好。
我看着慕言。我不知道他喜欢怎样的姑娘,我一直只想给他看最好的模样,却时时不能如愿,让他觉得任性,觉得我只是个小孩子。明明是个没有心的死人,还是会觉得悲伤,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远方是碧水蓝天,他看着我,我吸吸鼻子做出高兴的模样,打算转换话题,却猛地被他一把拉入怀中。脸颊紧紧贴住他胸膛,他搂得太紧,这导致连转个头都成为颇有技术难度的事情。我心中倏地一颤,第一感想是我的心意他也许知道,还来不及有第二感想,他声音已从头顶传来:“别乱动。”接着是极低的一声笑:“阿拂,你躲的人居然也搭这趟船。”我趴在他胸口一边沮丧地觉得自己真是想太多,一边在脑海里反应半天最近是在躲谁,情不自禁问出声:“你说谁?”他慢悠悠道:“平侯容浔。”我赶紧将头更埋进他胸膛一些。
木质甲板传来平稳震动,必然是四人以上步履整齐才能达到此种效果,脚步声自身后响过,良久,慕言将我拉开,容浔一行已入船上楼阁。我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靠在船桅边的莺哥,以为此次故人相逢,能擦出什么不一样的火花,但她动作依然懒散,几乎没什么改变。
难得的是慕言的目光竟也是投向莺哥,却只是短暂一瞥,末了回头淡淡道:“别看了,容浔走的另一边,和莺哥姑娘并未碰面。”顿了顿又道:“上船前听说了桩挺有意思的宫廷秘闻,想不想听?”
我表示很感兴趣。
河畔风凉,慕言同我说起这桩有意思的宫廷秘闻,同所有所谓秘闻一样其实并不怎么秘,也并不怎么有意思,但胜在年时久远,情节复杂,我还是听得很开心。
说这桩秘闻一直要追溯到两代以前的郑侯,就是景侯容垣他爹,平侯容浔他爷爷。按照大晁的规矩,郑国最初是立了长子,也就是容浔他爹做的世子,但因老郑侯着实是个福厚之人,立下世子三十年都没有驾鹤西去的苗头,让容浔他爹很是心急。谋划许久,终于寻到一个月黑风高夜叛乱逼宫,结果自然是被诛杀,留下一大家子被贬谪到西北蛮荒之地,包括十四岁文武全才闻名王都的独子容浔。老郑侯一生风流,膝下子嗣良多,可子嗣里大多是女儿,儿子只得四个,中途还夭折了两个,只留大儿子和小儿子。所幸大儿子虽然伏诛了,小儿子容垣看起来比大儿子倒更有治国经世之能。次年,老郑侯便报了天启王都,将小儿子容垣立为世子,待他百年之后,世袭陈侯位。这一年,十五岁的容垣除了一向领有的大郑第一美男子之衔外,已是郑国刀术第一人。大儿子逼宫之事对老郑侯刺激颇深,成为一块大大的心病,不过两年便薨逝了,十七岁的容垣即位,是为郑景侯。景侯即位后,因欣赏容浔的才干,值国家举贤授能之际,将他们一大家子重新迁回王都,一面压着,也一面用着。容浔着实没有辜负叔叔的期望,廷尉之职担得很趁手,叔侄关系十分和睦,六年前,容浔还将府上一位貌美女眷送给叔叔做了如夫人。民间传说,一向冷情的容垣对侄儿呈进宫的女子隆恩盛宠,那女子在霜华菊赏中胡乱诹了句诗,宫垣深深月溶溶,容垣便为其将所住宫室改为了溶月宫。而郑史有记载的是,溶月宫月夫人入后宫不过两年,便被擢升为正夫人,封号紫月,母仪郑国。看似又是王室一段风流佳话,可好景不长,不过一年,得景侯专宠的紫月夫人便因病过世。紫月夫人过世后,景侯哀不能胜,年底,即抱恙禅位,因膝下无子,将世袭的爵位传给了侄子容浔,次年,病逝在休养的行宫中,年仅二十七岁。说景侯病逝的那一晚,东山行宫燃起漫天大火,不只将行宫烧得干干净净,半山红樱亦毁于一旦,更离奇的是,此后东山种下的樱树,再也开不了红樱。
我想起昨夜梦境中红着脸丽容惊人的莺哥,她对容浔说:“我会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想起红缨翻飞中她踉跄的背影。
我问慕言:“容浔送给容垣的那位女子,后来被封为紫月夫人的,就是莺哥么?”
他摇着扇子点了点头:“显然。”
我觉得有点迷茫:“那其后紫月夫人之死又是怎么回事?”
慕言顿了顿:“诏告天下的说法是景侯因病主动禅位,但从前也有传闻,说景侯禅位是因平侯逼宫,逼宫的因由还是为的一个女人。”他唇角一抿,笑了笑。我真喜欢他这样的小动作。“这女人便是紫月夫人。这是件趣闻了,也不知是真是假,说那日平侯将随身佩剑架在景侯的脖子上,问了景侯一句话:‘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从前一直以为是个器物,今日方知是位美人。”
我唏嘘道:“可终归是他将她送人的,怪得了谁呢?我真是不能理解,倘若要我将自己的心上人送人,我是打死都不会送的。”
慕言瞟了我一眼:“哦?不会把谁送出去?”
“把你送出去啊”六个字生生卡在喉咙口,我嗫嚅了一会儿,在他意味不明的注视下抬不起头来,半晌,道:“小黄……”
扇子收起拍了下我的头:“又在胡说八道。”
远处有山巅连绵起伏,云雾缠绕,山中林木隐约似琼花玉树。慕言淡淡道:“人心便是欲望,欲望很多,能实现的却很少,所以要分出哪些是最想要的,哪些是比较想要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
我想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只需得到最想要的就可以了么?”
他笑了一声:“不,最想要的和比较想要的都要得到,因为指不定有一天,比较想要的就变成最想要的了,而最想要的已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就如平侯,当初他送走莺哥姑娘,也许只是觉得莺哥姑娘并没那么重要。”
我看着他:“你是说假使你是容浔,便不会送走莺哥,但莺哥依然不是你最重要的吧?”
他摇着扇子似笑非笑看着我:“谁说最重要的东西只能有一个?”
我似懂非懂,但他已不再说什么。
再看向船桅,莺哥已不知去向,驶入江心,河风渐渐大起来,我找了个无人的隔间挑出随身携带的一幅人皮面具戴好,慕言打量半天:“这就是你原本的模样?”我想若是没有额头上那道疤痕,我原本的模样要比这个好看多了,但多想无益,这些美好过去还是全部忘记,免得徒增伤感。我摇了摇头:“不是,我长得不好看,不想让人家看到。”
其实我只是不想让他看到。
踏上二楼,看到一身紫袍的容浔正靠着雕花围栏自斟自饮。这是郑国的国君,此时却出现在赵郑边境一艘民船上,着实令人费解。锦雀、莺哥、容浔,这些人相继出现在我眼前,像一出安排好的折子戏,又像一穗未盛开便凋零的秋花,有什么要呼之欲出,令人欲罢不能,却理不出任何头绪。眼前容浔的面容仍同莺哥梦境中一般俊朗端严,修长手指执起龙泉青瓷杯的动作,雅致如一篇辞赋华美的长短句。
还没找好位置坐下,猛然听到楼下传来打斗声,抬眼望去,甲板外江水掀起数丈高的浊浪,船客惊恐四散,水浪里蓦然跃出数名黑衣蒙面的暗杀者。黑衣的刺客来势汹汹,泠泠剑光直逼甲板上一身紫衣的高挑女子。
我见过莺哥杀人,不只一次。却是第一次看她以长刀杀人。狭长刀影在空中利落收放,站姿都无甚改变,却都是一刀毙命,那是樱花树下容垣曾使过的招式。刀柄镶嵌的蓝色玉石在水浪绽出的白花中发出莹润绿光,衬着黑衣人脖颈间喷出的鲜血,显出妖异之美。而莺哥一身紫衣从容立在船头,似飘在船舷上一幅翩然轻纱,手中长刀刀尖点地,杀了六个人,锋利刀刃上却只一道淡淡血痕。可看出着实是把好刀。
遍地血腥,她全身上下未染一滴血渍。这样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
打到这个地步,双方都在观望,可怜楼下瑟瑟发抖的船客。风中送来几丝凉雨,天地都静寂。无边无际的悄然里,突然响起莺哥一声冷笑:“外子教导在下杀人也是门艺术,要追求利落之美,今次你们主上派这许多人来杀区区一个弱女子,恕在下也不与各位切磋什么杀人之美了。”酒杯啪一声脆响,我回头一望,看到容浔仍保持着握住酒杯的姿势,手中却空无一物,木地板上一滩青瓷碎片,他目光紧随船舷上持刀与数名黑衣人对峙的莺哥,冷淡面容上神色震惊。
莺哥已凌空跃起,凌厉刀影划破飞溅的水花,身姿翩然如同春山里一只破茧的紫蝶。我靠近慕言,担忧道:“她身上有伤。”这担忧没持续多久,在容浔和身边几个便衣侍卫跃下阁楼加入战局时彻底解决。我注意看莺哥,即便眼见着容浔加入战局,砍向黑衣人的刀锋也未停顿半分。她是个合格的杀手。
当最后一个黑衣人于水花四溅中毙命于莺哥刀下,容浔手中的长剑却反手一扬,挑向她的纱帽,隔着半臂距离,本无可能失手,她却轻巧一个旋身,立在船沿之上,纱帽后看不清面目,但想象应是一瞬不瞬正打量眼前男人。江风浩浩,将她周身轻纱吹得飘起来,宛如日暮之时天边扯出一副紫色烟霞。她手中长刀就搁在他颈边,他走近一步,刀锋沿着脖颈擦出一道绯色血痕。岚岚雾雨中,翩翩贵公子微微皱眉,叹息似地唤她:“是你么,月娘。”她手中长刀倏地收回,没有回应,转身扑通一声便跳进浑浊江水。他伸出手想去握住她,却只握到半幅轻纱。又是扑通一声,一旁的侍卫突然反应过来:“快救爷,爷不会水。”
我在一旁呆了半晌,只能用三个字来表达此刻想法:“真精彩。”完了一想不对:“我们是把莺哥跟丢了么?”
慕言正坐下来执起茶壶斟水,一本正经道:“莺哥姑娘虽是顶级的杀手,但照理以我的追踪术追踪她,应该不成问题,问题是多了一个你,将追踪术平均分配下来,实力就大大降低……”
我放下杯子转身下楼:“青山不改绿水常流,今日一别后会无期。”被他一把拉了回来:“我本也没打算一路跟着她,这样的杀手,只要让她有一点察觉,就很容易将我们甩掉,如此岂不是前功尽弃,所以才去买了这只黧鸦。你可听说过以西木花制成的药粉为媒介,利用黧鸦追踪的追踪术?将那药粉施到被追踪的人身上,即使她远在天涯海角,与被施药粉相配的黧鸦也能追踪到。”
我摇摇头:“没听说过这种追踪术。”
他点点头:“哦,那是自然,那是我们家祖传下来不为外人所知的追踪术。”
我:“……”
船驶向目的地,也没再见到莺哥和容浔一行。
目的地是赵国边境的隋远城,我们在城中住下,等待莺哥前来,听慕言说,倘若莺哥入城,黧鸦必然有所反应。但遇到母黧鸦时,这只关在笼子里的公黧鸦也表现出了反应,且反应巨大,叫人完全没有想法。
我觉得既然要长久与我们同行,必须给这只黧鸦起个名字,想了半天,问慕言:“你觉得给它起个名字叫小黑怎么样?”
他的反应是:“你敢。”
才想起从前我也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小蓝。
住下不久,竟收到君玮的飞鸽传书。慕言对我在逃亡途中还能收到飞鸽传书表示惊奇,但这只飞鸽的运作机能其实和他的黧鸦差不多,如此,也就释然。摊开传书一看,字迹龙飞凤舞,依稀可辨是这样开头:“阿拂吾妹,一别数日,兄思汝不能自抑,汝思兄否?
午夜梦回,常忆及少时,兄至王都探汝,左牵黄,右擎苍,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悲乎?悲哉!
日前午时小休,兄思妹成痴,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山川载不动,许多愁,不察盘缠为强人所掳……
兄思虑良久,此事因妹而起,便当因妹而终……”
慕言问道:“写了什么?”我总结了一下:“他睡午觉的时候不小心被小偷把盘缠偷了,然后小黄不肯配合卖艺,他就把小黄典当给当地动物园了,让我用这个飞鸽绑张银票什么的给他。”
慕言伸手拿银票,我止住他:“不用。”拿出纸笔给君玮回信:“十日之内,若不将小黄赎出,吾定将汝卖去勾栏,望汝好自为之。”信纸晾干后卷入飞鸽的竹筒,啪啦将其放飞,此事圆满解决。
在隋远城安顿下来,一住就是五日。第五日傍晚,笼中黧鸦兴奋异常,兴许是附近又出现母黧鸦,兴许是莺哥终于入城,我着实不能辨别。慕言淡淡扫了眼四围暮色,将笼子打开,黧鸦立刻摊开翅膀冲了出去,而我们在后方紧紧跟随。我心中有隐隐的担心,忍不住问出口:“你说它这么激动不会是去会情妹妹吧?”
慕言头也没回:“怎么可能。”
我喘气跟上他:“万一呢。”
他淡淡:“那就宰了它给你炖汤喝。”
黧鸦在半空颤抖地嘎了一声。
半个时辰后,果然在护城河畔发现莺哥,昏倒在水草间,全身湿透,也不知这五日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惦记她肩上的伤,解开黏答答的绷带,看到伤处行迹可怖,已被污浊河水泡得发白。
这一夜是在城北的医馆度过。
医馆的老大夫看症后取出馆中最好的药材,和着续命人参熬成药汤,以长勺一点一点哺入莺哥口中。可大半碗药汤灌下,她依然未能醒来,且高烧不退,不断说着听不清的糊话,似在昏睡中陷入某种凶恶梦魇。老大夫的意思是,倘若黎明前这姑娘仍醒不过来,就请出后门往右拐,隔壁有个棺材铺,不仅卖棺材还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这种人性化布局固然温暖人心,但莺哥绝不能死在此处。她死了我们首先要买一幅棺材,然后要勘察墓地,还要请人抬孝掘墓下葬封土……处处都要花钱,真是后患无穷。为今之计,只有故技重施以结梦梁再入莺哥梦境,黎明之前,将她成功带出来。我心里觉得爱他必须珍惜他,就是说不能让慕言有任何冒险,但还是情不自禁将他带进了危险重重的梦境,这让我觉得害怕,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想将他弄死,只是没想到这样快理智就不敌潜意识。或者说人的理智从来都不敌潜意识。敌过潜意识的最后全去当了长门僧。
梆子声声,踏过结梦梁远远观望,不同于上一次的支离破碎,这一次,莺哥的梦境很连贯也很清晰。
因必须找到症结所在,解开她心结才能将她顺利带出来,我们不得不花费一段时间看完整个故事。心中诸多疑惑,一一得到解答,但始终无法搞清魇住莺哥的到底是什么,这故事的每个结点看起来都有魇住她的可能,这就是一个杀手的命运,这样坏的命运。告诉我们杀手这个职业的确不能寄托终身。
故事开始于郑景侯即位的第七年。
景侯七年,飞花点翠,春深。二十岁的莺哥已是廷尉府最好的杀手,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四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容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不过这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看小说的时候没有人敢前来打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明一模一样的眉眼,奶奶死后被接入容府的锦雀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莺哥那样人气低迷。总结原因,一来锦雀爱笑,同人说话未语先露三分笑意,像朵盛开在日光雨露下的太阳花,漂亮又干净;二来锦雀乐于助人,常帮园子里的花匠侍弄花草,帮厨房里的嬷嬷炖汤洗衣,还免费教小丫头们如何绣出最时兴的绣品。锦雀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该有不该有的所有美好,莺哥同妹妹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若她也是像寻常姑娘一般长大,如妹妹一样,每月有姐姐的月俸供养,熬汤绣花自不在话下,可她不在乎,九年前容浔将她捡回来,容浔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四月十七,容浔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莺哥在赵国的任务中受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将养,却惦记着容浔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四方城。赵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器带回郑国给容浔做生辰贺礼,遗憾的是刀虽使得利落,手工却连三岁小儿也及不上,跟着做陶瓷的老师傅学了好几日,才勉强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喝酒嫌大,喝茶又嫌小,真不知道可以用来喝什么。但杯上的白釉却上得极好,剔透莹润,看似价值不菲。她将杯子用丝绸一层一层包好,行路七日,带回四方城,才踏进容府大门,已迫不及待要奔去容浔房中拿给他看。人人都说莺哥冷情,冷情的人偶尔流露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其实是巨大的萌点……
落雨倾盆,院中梧桐遮天蔽日,阵阵春雷就落在浓荫之后,桐花在雨中瑟瑟发抖。应门的小厮递给她一把伞,她将蓑衣取下,抱紧怀中用丝绸裹了一层一层又用油纸仔细包好的瓷杯,嘴角浮起笑意,撑了伞径自踏入雨中。免了屋外随伺小丫头的禀报,她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想着他此时看到她会是怎样表情,眉会是如何的蹙起,又是如何松开来做出似笑非笑的模样,甚至想到他见到她会说的第一句话“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
归途马急,溅起的泥点子悉数洒上斗篷,她将斗篷脱下,并了油纸伞一同交给屋外的小丫头,只抱着怀中瓷杯,身法利落地闪过半开的房门。天边扯出一道闪电,如同神将的银枪划破苍茫暮色。闪电带过的浓光里,容浔正立在书案后提笔写什么字。
除此之外,一贯闲人免进的书房中,妹妹锦雀竟也兀自撑腮坐在案旁。
内室寂静,能听到狼嚎划过宣纸的声响,容浔埋头写了好一会儿,抬头望向锦雀时,眼里含了隐约的笑:“这两个字就是锦雀,你的名字。”原本坐着的锦雀好奇站起,立在书案旁,仔细端详案上宣纸,半晌:“那这边这一行字又是什么……”话尾和着天边猛然响起的怒雷转成一声惊叫,同时紧紧捂住耳朵蹲在地上。正执起墨石研墨的容浔愣了愣,打量她半晌,伸手将她拉起来:“这么大了还怕打雷?”话未落雷声接连响起,刚被拉起来的锦雀捂住耳朵朝后一退,腿被桌子绊倒,他赶紧伸手将她抱住,免了她腰骨撞在桌子角,蹙眉道:“怎么这样不小心。”很久,他没有放开她。她两手仍紧紧捂住耳朵。
有些东西越是用力越留不住,就如莺哥的爱情,就如她手中瓷杯。内室外一声闷响,锦雀眼睛蓦然睁大,死死望住门槛处一截紫色裙角。铜灯台只点了一盏烛火,映得室内一片昏黄。晦暗光线里,容浔嗓音淡淡的:“谁?”紫色裙角移动,锦缎摩擦的沙沙声就像晴好时院中梧桐随风起舞,一身紫衣的莺哥站在内室门口,鬓发在斗篷里裹得太久,散乱潮湿,缚在颊边额头,脸上神情冷如四月凉雨。又是一声滚雷,似铁锤自高空砸落,锦雀在容浔怀中重重一抖,猛地将他推开,自己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一把握住她的手,昏黄烛光映一副银紫衣袖,上有蕙林兰皋。
将锦雀扶着站好,容浔转头看向门口的莺哥,仿佛才发现她:“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连开口所言都是她此前预想,一字不差。
她看着他,半晌,冷淡神色兀然浮出一丝笑,笑意渐至眼角,过渡犹如枯树渐生红花。脸上骤现的风情,假如久经欢场的青楼女子看到,就要让人家饮恨自杀。那风情万般的一笑隐在浓如蝶翼的睫毛下,未到眼底:“事情办得早,便早些回来。”
室内静谧,容浔抬头扫她一眼,重执起案上笔墨:“那便下去歇着吧。”眼风瞟见地上黑色的布裹:“那是什么?”她转身欲退,闻言拾起方才落在地上的包裹,顿了顿:“没什么,不打紧的东西罢了。”
赵国之事处理得干净利落,容浔将清池居赏给莺哥,这赏赐着实大方,你知道古往今来一切事物虚无缥缈没有定数,唯有房子是在不断增值。清池居在容府仅逊色于容浔所住的清影居,这就是说,两个院子都这么大,那为了符合建筑学上的对称审美,就必定要设计成东成西就南辕北辙,总之是绝不可能挨在一处。莺哥搬出紧挨着容浔寝居的集音阁,搬去和容浔隔得十万八千里的清池居。她在集音阁住了六年,自十四岁到二十岁,终于从这院子里搬出来,而下一任客居在集音阁的,是她的妹妹锦雀。
一时间,容府台面下传出各种猜测。有传说认为莺哥彻底失宠,但传说又认为若是彻底失宠容浔不可能还赏莺哥那么好一处房子,但后来传说觉得这房子可能是容浔补贴给莺哥的分手费。有传说认为容浔爱上了锦雀,但传说又认为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特地甩掉另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女人特别有钱又长得特别美,可考虑到锦雀和莺哥长得一模一样,容浔要真是为了锦雀舍弃莺哥那纯粹就是没事儿找抽了。但后来传说觉得感情本身就是一场找抽,男人的感情世界更是难以言说,假如你不是男人就永远无法理解。不过按照这个说法,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远远不如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和谐了,因为似乎只有男人之间才能比较容易地互相理解。于是发展到这个地步,传说就彻底跑题了。
就在容府私底下围绕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当事的三个人当中却有两个都表现平静。容浔身处高位,一向平静惯了。相比而言,莺哥的平静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我似乎从未见过她狼狈的模样,即使那一夜闯入我房中在梦境里满面泪痕,也未像寻常人般痛哭失声。唯一不能平静的那个人是锦雀。
莺哥搬离集音阁那一日,锦雀在前往清池居的一处假山旁拦住她,神情憔悴,爱笑的一双眼没有半点神彩,却定定看着自己的姐姐:“你为什么不骂我,为什么不理我,姐,你是不是,是不是讨厌、讨厌……”话未完泪水已顺着眼角滑下,滴在衣襟上也来不及擦一擦。头上海棠花开,纷然如火。她猛地扑到她怀中,死死将她抵到假山旁,搂着她的脖子,就像小时候一样,泪水揩到她脸颊上。被她死死搂住的莺哥终于低头来看她,浓黑瞳仁里映出她的模样,同垂落到眼前的海棠花枝没有两样。她哽咽气息吐在她耳旁:“姐,我们离开这里,容浔不是你的良人。”
莺哥背靠着假山,紫色的锦绣长裙上织出大幅蝶恋花,春意融融的一副好图案,穿在她身上只显得冷淡,假山的阴影勾出一副对比鲜明的色彩图画。锦雀紧紧贴在她身上哭得气息不匀。她头枕着一块凹下的山石,微微扬起下巴,看着高远蓝天,轻轻笑了两声:“你可知道,家养的杀手离开自己的主人,后果是怎样?五年,我为了容家,树了太多的敌。”死死贴住她的妹妹却蓦然抬头:“借口,你不愿意离开,因为你喜欢容浔,对不对?”她眼中骤现冷意。锦雀抱住她,牙齿都似在打颤:“我会向你证明,他绝不是你的良人。”她放下要搭住她肩膀的手,仍是微微抬头的模样,眼中映出大片火红的海棠花,声音听不出情绪:“锦雀,这么多年,我不在你身边,你是不是很寂寞?”
锦雀的证明来得十分快捷,快得就像她姐姐手中的刀,假使在其他事情上也能有如此效率,早就成为一代自强少女。不过前提是五月十六那夜的刺客也是她所安排。但这样我就把人心看得太险恶,也许这一切只是天意,锦雀不过借了天意的势。天意让只开于刹那的优昙花盛开于那夜容府的剪春园,天意让容浔忽然来了兴致携着锦雀游园赏月,天意让不能安眠的莺哥深夜跑来剪春园的池子里濯磨随身短刀,天意让刺客在他们三人不期然相交的视线里蓦然出现。要说容浔领廷尉之职,掌管大郑刑狱,府上时有刺客造访,大家都已经习惯,实在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这次刺客的目标乍看却并不是容浔,月色下剑光似刁钻蛇影,竟直奔跪在池边的莺哥而去。
这一击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若莺哥不是多年杀手,说不定就此绝命,幸亏每天研究的就是如何杀人以及如何贴着敌人的刀☐活命,凭着多年本能贴地一滚,险险躲过。于刺客而言,最要紧的就是发难那一刀,既然先机已失,要再把目标弄死谈何容易。就在莺哥提刀相抗之时,却有另一道剑影直刺容浔背心。才反应过来是一双刺客行事,前者不过是为牵制住她,后者办的才是正经事。但他们远远不了解的是,容浔的身手其实远在莺哥之上。
黑衣的刺客不敢置信地盯着穿胸而过的长剑,似乎并不明白为什么方才还背对自己揽着那红衣少女全无防备的廷尉大人,顷刻间就要了自己的命。但眼神里忽然显出最后一丝狠辣,使力一抛,推着手中利剑朝正与另一名刺客缠斗的莺哥直直钉过去。“姐--”一声惊呼划破半个剪春园,呼声中锦雀朝着急驰的剑尖飞扑而去。利刃穿腹而过,发出极闷的一声。与此同时,莺哥的短刀狠狠划过与之缠斗的刺客颈项,刺客的长刀亦穿过她的肩胛骨,牢牢地直钉到剑柄处。血顺着衣襟蔓过胸口,幸好是紫色的长裙,也不容易看得出,她抬眼向方才响起惊叫的方向望去,正见着容浔颤抖着双手将倒在血泊里的锦雀搂在怀中。她从未见过他如此失态的模样,其实那刀虽刺中腹部,看着严重,却并无大碍,她十八岁那年也受过这样的伤,在床上躺半个月也就过去,只是痛得有点受罪。锦雀在容浔怀中小猫似的呻吟:“……痛……我痛……”容浔的颊紧紧靠住她额头,嗓音低沉喑哑:“别怕,我在这里,我们马上去看大夫,乖,忍着点。”小心翼翼将她抱起来,她轻轻地哭了一声:“姐……姐姐……”紧蹙双眉的容浔终于回过头来看了眼莺哥。面色苍白的莺哥勉力笑笑,撑着走近一些:“我在这里。”顿了顿又道:“我没事。”锦雀终于放心地晕了过去,而容浔身子一颤,眼中蓦然出现的是仿佛就要失去什么天底下最贵重东西的惊惶。她愣了愣,淡淡看向他:“不是什么大伤,她只是晕血罢了。”他却根本没有听进她的话,看也未再看她一眼,旋身间已抱着锦雀匆匆而去。
她看着他的背影,终于力竭,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而后整个人都躺倒在池塘边上,有裙裾落入池水中,似一片紫色的荷叶,刺入肩胛的利剑就这么被身下泥地生生顶出去,又在骨头里磨一次,她终于闷哼出声,睁眼望着墨色天幕里漫天繁星,想起十六岁生日时容浔的那句话:“月娘,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
她笑出声来:“你终于还是不需要我了。”无人应答,偶有夏虫嘶鸣。她止住笑,将手举起来,仔细看十指间沾满的血痕,半晌,轻轻道:“我其实真的,真的很讨厌杀人……”
星空下蓦然优昙花开,衬着冷月湖光,绽出幽幽的白蕊。似雪做的秋花采了月色。躺倒在优昙花中的莺哥缓缓闭上眼睛,用手盖住,半晌,十指移开处有淡淡的泪痕,眼中却黑白分明,一丝情绪也无。这就是一个杀手的软弱,即便是软弱,也是软弱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连自己都看不到的地方。
锦雀的伤的确不是什么大伤,但因身子比不得姐姐厚实,仍在床上躺了一月有余。此后,容浔少有招莺哥随侍,如同容府没有这个人。听说有其他杀手出任务时想同莺哥搭档,主动向容浔提起,他容色淡然:“容府里没有不能护主的护卫,更没有靠他人做靶子才活得下来的杀手。”他就这样舍弃她,甚至懒得通知她一声。他是主,她是仆。自他在那个冬夜救下她开始,她就把命交给他,他也只当握在手心里的是一条命,一个属于自己的东西,想要便要,想扔便扔,没有想到那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一颗真心。
九月鹰飞,王家围猎。锦雀终于好得利索,容浔担心她在府里闷得太久,带她去散心。大约流年不利,一散就散出问题。这几乎是意料中事,只怪容浔不够小心,不知道财不露白,才女也不能露白,何况锦雀这样多才多艺。围猎中,景侯容垣的小雪豹不甚被哪里来的流箭所伤,正好让懵懂迷路的锦雀救下,看似只是寻常好人好事,但第二日,前爪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小雪豹便由宫中的宦臣抱着送进了容府。景侯之父靖侯因一头雪豹与其母夏末夫人定情,是传遍整个郑王室的风月美谈,容垣身边的小雪豹正是当年那头雪豹的子孙,将其送入廷尉府,其意不言自明。简单来讲,就是景侯容垣看上了锦雀,暗示容浔可将府上的这位女眷送入王宫。
当夜,莺哥收到容浔下任务专用的秘信,这还是三月里头一回,挂在墙头的长短刀久不饮人血,都失了戾气。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睛却蓦然生动,溢出琉璃般的华彩。信封在手中颤了好一会儿才被缓缓打开。昏黄烛火映着白纸黑字,寻常难以动容的莺哥红润脸庞忽然血色尽褪,眼中的华彩也瞬间熄灭。撑着桌案几欲跌倒,良久,却轻轻笑了两声,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清晰地影出一行字,龙飞凤舞、沧润遒劲:“代锦雀入宫。”她拿着那封信看了许久,将它靠近烛火,火苗舔上来,顷刻化为灰烬。
那一夜,浮月当空,星蒙如尘。容浔的清影居再次迎来刺客,不愧全大郑被暗杀次数最多的朝臣,也可看出廷尉这个职业着实高危。月影摇晃梧桐,沙沙声寂寥如歌。容浔静静立在书案前,手中还握着一方墨石,灯台的蜡烛被刀风所灭,烛芯慢吞吞腾起两抹青烟,莺哥的刀稳稳贴住他的脖颈。
他抬头看她:“我没想过,你的刀有一天会架在我脖子上。”
她笑笑:“我也没想过。”
风吹得窗棂重重一响,她微微偏了头,带了疑惑神色:“你不害怕,因为你觉得我不会杀你,你不相信我会杀你,对不对?”
他却只是看着她。
她身子极近地靠过去,几乎将头放在他右肩,假如将仍未放松贴住他左侧颈项的刀刃忽略不计,那简直就是一个缠绵拥抱的姿势。她的声音轻轻响在他耳边:“我也不相信。”语声多么轻柔,语毕动作便多么凶猛,刹那间手中短刀刀柄已交付到容浔手中,她握住他持着刀柄的右手,直直向自己胸口刺下去。刀尖险险停在胸膛一指处,鲜血沿着容浔紧握住刀锋的左手五指汇成一条红线,他蹙紧眉头,低沉嗓音隐含怒意:“你疯了。”
她瞧着他,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半晌,恍然大悟似的:“我没疯,我很清醒。你看,我还知道哪里是一刀毙命。”
她语声轻轻的,响在这暗淡夜色里:“容浔,我杀不了你,你救了我,救了我们一家,这样的大恩,我是不敢忘的,为你做什么事都是该的,是报恩,报活命之恩,养育之恩,可你让我做这样的事,让我代替锦雀入宫,嫁给你叔叔,只因你舍不得锦雀。”她顿了顿,唇边隐含的笑意像她十五岁那样干净无瑕,却只是一瞬,那笑绕进眸子里,绵密如万千蛛丝,凉凉的,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她看着容浔,缓缓闭了双眼,握住他的手对准自己胸口:“杀了我,我就自由了。”
月影被摇曳的梧桐扯得斑驳,她想自毁,他却紧紧握着刀锋不放开,五指间浸出的赤红汇成一股细流,滴答跌落地板,他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我不要你的命。代锦雀入宫,再为我做这最后一件事,从此以后,你就自由了。”
她双眼蓦然睁开,正对上他眸中难辨神色,似不能置信,而眼泪终于落下。她性子从来就算不上平静,忍了这么久,只因有不能伤心的理由。这样的一个人,哭也是哭得隐忍不发,只泪水珠子般从眼角滚落,无半点声息。短刀落地,哐当一声,她看着地上那滩血,良久,困难地抬头:“容浔,你是不是觉得,杀手都是没有心的?”
他没有说话。
她慢慢蹲在地上,似耗尽所有力气,昔日的威风和严厉一时荡然无存,瑟缩得就像个孩子,全身都在发抖:“怎么可能没有心呢,我把心放在你那里,可容浔,你把我的心丢到哪里去了?”又像在问自己:“丢到哪里去了?”他身形一顿。半晌,将未受伤的那只手递给她:“先起来。”
她怔了怔,满面泪痕望着他,却无半点哭泣神色,微皱着眉头:“我一直想问一句,这么多年,我在你心里算是什么?”
良久,他缓缓道:“月娘,你一直都做得很好,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
她极慢地抬头,极慢地站起来,方才的软弱已全然不见踪影,仿佛那切切悲声只是一场幻觉。紫色衣袖擦过布满泪痕的双眼,拂过处又是从前冷静的莺哥。她看着他,像是认识了一辈子,又像是从不认识,良久,眼中浮起一丝冷淡笑意:“我为你办这最后一件事,我再不欠你什么。”
她大步踏出房门,门槛处顿了顿:“容浔,假如有一天你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别像对我这样,她不像我,是个杀手。”
由此看出信任这东西弥足珍贵,不能随便施予,就如莺哥,盲目相信自己是容浔最特别的人,因她是容家最好的杀手。是她将自己看得太高,将容浔看得太低。不幸的是从十一岁到二十岁,足足九年她才看明白这个道理。万幸的是她终于看明白了这个道理。
『风月若凋零繁花,
华胥梦断,
劫灰散尽,
唯余暖香依旧』
十三月之第四章 下
此后一月,清池居秘密出入许多疡医。这些上了年纪的老医师被蒙住眼睛,一个换一个抬进莺哥的院子,不多时又被抬出去。院中流出的渠水泛出药汤的污渍,棕色的药渣一日多过一日。整个清池居在潺潺流水中静寂如死。如死静寂的一个月里,莺哥身上旧时留下的刀伤剑痕奇迹般被尽数除去,可以看出郑国的整容技术还是很可以。可能是容浔想要莺哥从里到外都变成锦雀。骨子里成为锦雀是不可能了,那至少身体要像锦雀的身体,就是说绝不能有半道伤痕。即使有,也不能是长剑所砍,应该是水果刀削苹果不小心削出来的,这才像个身家清白值得容垣一见钟情的好女子。
容垣治下一向太平,难以发生大事,莺哥入宫成为这年郑国最大的事,史官们很高兴,你想,假如莺哥不入宫,他们都不知道今年郑史该写些什么.
能领着慕言踏过结梦梁走入莺哥的梦境,因鲛珠令我们在某种程度上神思相通,但即便如此,也不能猜透甫入宫的这一夜,坐在昭宁西殿的莺哥到底在想些什么。明明十月秋凉,她手中仍执了把夏日才用得着的竹骨折扇,天生带一股冷意的眉眼敛得又淡又温顺,完全看不出曾经是个杀手。当她执起折扇敲在脚边小雪豹头上,企图让它离自己远一点儿时,我们弄明白了这把折扇的具体用途,只是还来不及进一步探究,容垣已出现在寝殿门口。
其实从我和慕言站的角度,着实难以第一时间发现容垣行踪,只是感到一股迫人气势迎面扑来,抬起头,就看到郑侯颀长的身影近在咫尺,掩住殿前半轮明月。这说明容垣注定是一国之君的命。一个人的气势强大得完全无法隐藏,那他这辈子除了当国君以外;‘也不能再当其他的什么。莺哥执着扇子敲打雪豹的手一顿,生生改成轻柔抚摸的动作。于她而言,这些毛茸茸的东西只分可入口和不可入口,但此时是在容垣眼皮底下,容垣眼中,她是救了小雪豹的锦雀,锦雀哪怕对地上的一只蚂蚁都亲切温柔。虽然她不是锦雀,她最讨厌这些毛茸茸的所谓宠物,但这世上无人在乎,她不是锦雀,只有她自己知道。
因是逆光,虽相距不过数尺,也不能看清容垣脸上表情,只看到月白深衣洒落点点星光,如一树银白的藤蔓,每行一步,都在身周烛光里荡起一圈细密涟漪。莺哥强抱住哀哀挣扎的小雪豹坐在床沿,微垂着头,看似一幅害羞模样,也许本意就是想做出害羞的模样,但强装半天,神色间也没晕出半点嫣红来聊表羞涩,倒是流云鬓下的秀致容颜愈见苍白。容垣站在她面前,黑如深潭的眼睛扫过她怀中兀自奋力挣扎的小雪豹,再扫过垂头的她:“屋里的侍婢呢?”
雪豹终于挣开来,从她膝头奋力跳下去,她愣了愣:“人多晃得我眼晕,便让他们先歇着了。”
他淡淡应了一声,挥手拂过屏风前挽起的床帷,落地灯台的烛光在明黄帐幔上绣出两个靠得极近的人影,他的声音沉沉的就响在她头顶:“那今夜,便由你为孤宽衣吧。”
宫灯蒙昧,莺哥细长的手指缓缓抓住容垣深衣腰带,配玉轻响。
他突然反握住她的手,她抬头讶然看他,他的唇就擦过她脸颊。
幔帐映出床榻上交叠的人影,容垣的深衣仍妥帖穿在身上,莺哥一身长可及地的紫缎被子却先一步滑落肩头,露出好看的锁骨和大片雪白肌肤。明明是用力相吻,两人的眼睛却都睁得大大的,说明大家都很清醒。而且贴那么紧两人都能坐怀不乱,对彼此来说真是致命的打击。中场分开时,莺哥微微喘着气,原本苍白的嘴唇似涂了胭脂,显出浓丽的绯色,眼角都湿透了。容垣的手擦过她眼侧,低声问:“哭了?”她看着他不说话。他修长手臂撑在瓷枕旁,半晌,微微皱眉:“害怕?”未等她回答,已翻身平躺,枕在另一块瓷枕之上,声音里听不出情绪:“害怕就睡觉吧。”
我暗自失望地叹了口气,还没叹完,竟见到衣衫半解的莺哥突然一个翻身跨坐在容垣腰上:“陛下让我自己来,我就不害怕了。”眼角红润,嘴唇紧抿,神色坚定……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
虽然莺哥顺着容垣的话承认确实是自己害怕,但我晓得,她并不是害怕才哭,一个人连生死都可以度外,也就可以把贞操什么的度外,何况容垣还是一个帅哥。时而相通时而不通的神思让我明白,她只是突然想起了容浔,心中难过。但让她难过的并不是容浔移情爱上了锦雀,是他明知道今夜会发生什么、以后无数的夜晚会发生什么,他还是将她送进了容垣的王宫,她哭的就是这个。容垣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静静地看着她。她将头埋进他肩膀,发丝挨着脊背滑落,似断崖上飞流直下的黑瀑,良久,笑了一声:“总有一日要与陛下如此,那晚一日不如早一日,陛下说是不是?”话毕果断地抬头扒容垣身上无一丝褶皱的深衣,拿惯长短刀的一双手微微发着抖,却一直没有停下来。他的神情隐没在她俯身而下的阴影里,半晌,道:“你会么?”
按照我的本意,其实还想继续看下去。修习华胥引要有所成,必须不能惧怕许多东西,比如血腥,暴力,春宫,以及血腥暴力的春宫。你知道细节决定成败,以华胥引为他人圆梦的许多细节就隐藏在这些场景之中,必须生一双慧眼仔细分辨,假使不幸像我这样没有慧眼,就要更加仔细地分辨。但此次身边跟了慕言,他一定觉得这样有失体统,从容垣吻上莺哥的脸颊,我就在等待他将我一把拉出昭宁殿。我连届时应付他的台词都想好了。他说:“你一个小姑娘,怎么能偷看别人的闺房之乐,跟我出去。”我就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他们今夜洞房,你看到的就是闺房之乐?抱歉,我看到的和你完全不一样,我看到是什么困住了莺哥让她陷入昏眠不能醒来,看到她心里打了千千万万个结。”他一定自惭形秽,问我:“那是什么困住了她?”我就说:“哦,暂时还了解得不够全面,我得把这一段全部看完再说。”
莺哥俯身搂住容垣脖颈的一刹那,慕言终于发话,但是所说台词和我设想的完全不同。他缓缓摇着扇子,神态极其漫不经心,问我:“好看么?”
我实在不好意思说好看,讷讷半天,道:“不、不好看。”
他继续摇扇子:“既然不好看,咱们还要继续看么?”
我说:“还是勉强……”
他说:“哦?你说什么?你觉得这个很好看啊……”
我说:“不、不看了,这个绝对很难看的,一点都不适合我这样的小姑娘.'
他点点头:“那我们先出去吧。”
他朝昭仁殿门口移步,行过两三步,转头似笑非笑看我:“怎么还不跟上来?”
我眼风扫了床前明黄的幔帐一眼,含恨小跑两步跟上他:“嗯……来了。”
景侯容垣初遇莺哥这一年,虚岁二十五,后宫储了八位如夫人,年前病死了一位,还剩七位,莺哥嫁进来,正好填补两桌麻将的空缺,让郑国后宫一片欢声笑语,重回和谐……以上全是我胡说的,莺哥不打麻将,容垣的七个小老婆也不打。可以想象,倘若君玮在二十五岁娶了八个老婆,我们都会觉得他是个人渣,但容垣二十五岁有八个老婆,全天下的人都觉得,郑国的国君真是洁身自好清心寡欲。可见天下人对国君的要求实在很低。但话说回来,即便后宫只有八位佳丽,竞争依然是激烈的,大家都很忙,每天都要忙着梳妆、补妆、再梳妆、再补妆以及全身保养什么的,连睡觉都不放松警惕。人人都想用最好的面貌恭候国君的临幸,哪怕容垣半夜三更跑来,也务必要在他面前做到花枝招展,更哪怕他是在她们上厕所的时候跑来。久而久之,她们就成为了郑国化妆和上厕所最迅猛的女子。
这种状况长此以往,一直延续到诞下曦和公主的沁柳夫人病逝.
沁柳夫人病逝,留下五岁的曦和公主,曦和公主容覃是容垣唯一的子息.
一方面是冷漠的、清心寡欲的一国之君,伴君如伴虎不说,从来难测的就是九重君心;另一方面是年幼丧母、不具任何威胁力的小公主,只要得到她的抚养权,在大郑后宫里就能永享一席之地;面对此种情况,稍微有点判断能力的都会选择后者。这导致后宫残留的七位夫人纷纷曲线救国,抛弃从前的生活方式,集体投入到争夺小公主抚养权的斗争当中。但这注定是要一无所成的一件事。有时候,争即是不争,不争即是争。后宫里一番热斗的结果是,容垣直接将曦和公主送去了刚刚入主昭宁西殿的莺哥手中。
小公主抱了只受伤的小兔子忧心忡忡站在莺哥面前:“父王说夫人你会给小兔子包伤口,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小兔子被坏奴才打出一、二、三,呀,有三个伤口,夫人你快给小兔子包一包。”
昭宁殿前两株老樱树落光了叶子,她抬头正对上曦和身后容垣的视线,他长身玉立,站在枯瘦的樱树下,黑如古潭的眸子平静无波,深不可测。
还没有当妈就要先当后妈是一件比较痛苦的事,就好比本以为娶的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结果红盖头一掀原来是年轻貌美的姑娘他娘,这种幻灭感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好在莺哥和大多数对现实认识不清的贵族小姐都不相同,对婚姻生活没抱什么匪夷所思的浪漫幻想。自从一脚踏进容垣的后宫,她就一直在等待一个时机,能让她掩耳盗铃顺利逃出去的时机。前半生她是一个杀手,为容浔而活,但容浔将她丢弃在荒芜的大郑宫里,干干净净地,不带丝毫犹豫地,她才晓得自己活了这么多年,其实只是个工具,工具只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就好,你要求主人对你一辈子负责,这显然不是个工具该有的态度,好的工具应该不求回报一心只为达成主人的心愿,临死前还要想着死后化作春泥更护花什么的。而此时,莺哥认为自己已经当够了工具,她陷入这巨大的牢笼,没有人来救她,她就自救,没有人对她好,她自己要对自己好。她在昭宁西殿冬日的暖阳里做出这个看似不错的决定:一旦离开四方城,就去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小村庄,买两亩薄地,也去学点织布什么的寻常女子技艺,这样就不用杀人也能养活自己了。
这时机很快来临。冬月十二,曦和的生母沁柳夫人周年祭,莺哥领着曦和前往灵山祭拜,容垣拨了直属卫队贴身跟着。车队行到半山腰,遇到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堆强人行刺,尽管有禁卫的严密防护,但百密一疏,加上地势着实险要,莺哥抱着曦和双双跌落灵山山崖。
其实按照莺哥的本意,并不想带上曦和这个拖油瓶,但没有办法,一切都发生得太快,还没等她看准时机一不小心主动从山崖上跌下去,曦和已经瑟瑟发抖地抱着小兔子先行跌落下去,倘若她不救她,五岁的小公主就是个死,当了她两个月的后妈,她也有点于心不忍。
一路急坠直下,怀里抱着个半大的孩子,身手再好也不容易以刀借力缓住坠势。但好在虽是高崖,但高得并不离谱,坠落过程中又用腰带缠住树枝缓了一缓,触地时就只是摔断了右腿腿骨。小公主稳稳趴在她身上,怀里还紧紧搂着两个月前救下的那只小白兔,身上没什么伤,只是人吓昏了过去。
遇到此种情况,一般应该停留原地以待搭救,但莺哥是想借机逃走,就不能多做停留,但又不能带走曦和,假使是她一人,顶多叫行踪不明,加上曦和,就是拐带公主畏罪潜逃,势必要被千里追捕。山中暮色渐浓,她撑着身子爬起来,将曦和拖抱到附近一处山洞,升起一堆篝火,又将怀中颓然的兔子简单料理,串在树叉上烤得流油,烤好后仔细去骨,把兔子皮兔子骨头一概毁尸灭迹,只将一堆干爽兔肉包好放在昏迷的曦和身旁。冬日深山,昏鸦枯树,大多活物都已冬眠,遑论目前她是个瘸子,就算四肢健全,这样贫瘠的条件也难以觅食,幸好曦和坠崖还带了只兔子,这样即便她离开,容垣的卫队又一时半会儿没法赶来,小公主也不会被饿死或是被什么未冬眠的活物害死,总之人生安全算是得到了保障。
拖着伤腿离开山洞时,许久不曾真心笑过的莺哥撑着刚削好的手杖,眼底泛起一丝轻快笑意。'
但没走两步,笑意倏然冻结眼底。
前方一处水雾缭绕的寒潭旁,似从天而降,白色的锦缎一闪,蓦然出现本应在王宫批阅公文的容垣的身影。几只倦鸟长鸣着归巢栖息,山月扯破云层透出半张脸,寒光泠泠,四围无一处可藏身。她握紧手杖,眼神暗了暗,一动不动地等着他披星戴月急行而来。软靴踩过碎叶枯枝,他在她面前两步停住,袖口前裾沾满草色泥灰,模样多少有些颓唐,俊朗容色里却未见半分不适,一双深潭般的眸子扫过她手中树杖,扫过她右腿:“怎么弄成这样?”
她抬头看他,目光却是向着远处的潭水:“曦和没事儿,只是受了惊,还在昏睡,我出来……”她顿了顿:“给她打点儿水。”
他看着她不说话。
她愣了愣,勉强一笑:“腿……也没什么事……”
他漆黑眸子瞬间浮出恼怒神色,一个掣肘将她压制在左侧崖壁,断腿无征兆剧烈移动,可以想象痛到什么程度,但莺哥毕竟是莺哥,连肩胛骨被钉穿都只是闷哼一声,这种情况就只是反射性皱了皱眉。
他将她困在一臂之间,“痛么?”
她咬唇未作回答,齿间却逸出一丝凉气。他眼中神色一暗,空出的手取下头上玉簪堵住她的口,青丝滑落间,已俯身握住她的腿:“痛就喊出来。”
骨头卡擦一声,她额上沁出大滴冷汗,接骨之痛好比钢刀刮骨,她却哼都未哼一声。他眸中怒色更深,几乎是贴住她,却小心避开她刚接好的右腿:“是谁教得你这样,腿断了也不吭一生,痛急也强忍着?”
她怔怔看着他。
他皱着眉任她瞧,半晌,手指抚上她眼角,神色渐渐和缓,又是从前那个没什么表情的容垣,她眼睛一眨,眸中泛起一层水雾,却赶紧抬头。他扣住她的头,让她不能动弹,就这么直直看着她水雾弥漫的一双眼,看着泪滴自眼角滑下,额头抵住她的额头,轻声在她耳边:“锦雀,哭出来。”
哭这种事就是一发不可收拾,低低抽噎声起,顷刻间便是一场失声的痛哭,估计莺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但这至少让我们明白,原来天下间的女子,没有谁是天生不会哭的.
他紧紧抱住她,在这寒潭边荒月下,嗓音沉沉的:“好了,我在这里。”
莺哥哭得脱力,我想有一半原因是好不容易找到机会逃走了,结果被容垣破坏了,需要发泄,当我把这个想法说给慕言,他对此做了如下评价:“阿拂,你真是个实际的姑娘。”
终归我只是个做生意的,虽然自觉还是比较多愁善感,但当神思不在一个步调上时,基本搞不懂莺哥在想什么,这是我所见过的心防最重的姑娘。因是她自己在昏睡中造出的梦境,不是我所编织,就只能像看连环画一般看着这些事一幕一幕发生,无半点回转之力。不好说坠崖这事之后容垣和莺哥的感情就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这着实难以判断,看上去他们俩该进展不该进展的早进展完了。只是那一夜莺哥被抬回郑宫后,宿的不是昭宁西殿,而是容垣的寝宫清凉殿。
郑侯寝殿殿名清凉,殿内的陈设也是一派清凉简单,只灯台旁一只琉璃瓶中Сhā的两束白樱干花,在深冬里显出几许空幽寂然。莺哥腿上的伤被宫里的医师细心包扎后基本无碍,但折腾太久,还未入更便满面倦色地挨进了床里。侍女捻直灯芯,容垣大约睡意不盛,握了卷书靠在床头。两下无言。
我一看没什么可看的,就打算拉慕言出去观赏一会儿枯木繁星,手伸出去还没握到他袖子,却见凝神看书的容垣一边翻页一边抬起眼睑,待目光重落回书上时,嗓音已淡淡然响起来:“睡过来些。”暮言侧首看我一眼,我定住脚步。闭目的莺哥在我们无声交流时轻轻翻了个身,被子微隆,看似缩短了彼此距离,实际不过换个睡姿。半晌,容垣从书卷中抬头,蹙眉端详一阵,低头继续翻页:“我怕冷,再睡过来些。”这一次莺哥没有再动,估摸假意睡熟。但事实证明都已经躺到了一张床上,装不装睡其实都一样。果然灭灯就寝时,侧身而卧的莺哥被容垣一把捞进怀中。她在他胸前微微挣了挣,这一点纯粹是通过衣料摩擦和后续容垣的说话内容来辨别。漆黑夜色如浓墨将整个梦境包围,容垣清冷嗓音沉沉地响在这无边的梦境:“怎么这样不听话,都说了我怕冷。”莺歌淡淡地:“让人去拿个汤婆。”半晌,听到冷如细雪的两个字,明明是在调笑,却严肃得像是下一道禁令:“偏不。”
男人愿意同女人睡觉是一回事,愿意同女人盖一床被子纯聊天又是一回事,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容垣是个明君,当然谁要说可以看出他人道不能那我也没有话说。但要友情提醒,你可以形容一个男人惨无人道,千万别形容人家人道不能,但凡还是个男人,但凡还有一口气,爬也要爬过去把你人道毁灭。
第二日莺哥醒来时,已是暖阳高照。窗外偶有几只耐冬的寒年揪鸣,日光透过镂花的窗格子投进来,映到绸被上,似抹了层淡淡的光晕。不便行动的莺哥坐在光晕里怔了许久,脸上一副毫无表情的空白。
一出宫就发生遇刺坠崖这样的大事,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丈夫,近期内都不该再让妻子出门。但第一名的思维不好用常理推断,哪怕是削苹果皮第一嗑瓜子第一,何况容垣这种郑国刀术第一。半月而已,莺哥的伤已好得看不出行迹,夜里容垣临幸昭宁殿,目光停驻在她紫色笼裙下那截受过伤的小腿上,良久:“入宫三月,是不是有些闷,明日,孤陪你出去走走。”
大约以为容垣口中的出去走走也就是王宫范围内,真正被领到四方城大街上,沉稳如莺哥一时也有些反应不过来。而我和慕言只是觉得千古繁华一都,昨日繁华同今日繁华并无不同。大街上容色淡漠的贵公子偏头问身旁过门三月的新妇:“想去什么地方?”莺哥整个人都被塞进极厚的棉袄,外头还裹了件狐狸毛滚边的紫缎披风,兜帽下露出一双婉转浓丽的眼:“陛下既让妾拿主意……”想了想,道:“那便去碧芙楼吧。”容垣略抬眼帘,眸中微讶,转瞬即逝,只是伸手拂过她的兜帽,带下两片从街树上翩然而下的枯叶。
容垣诧异自有道理,因碧芙楼名字虽起得风雅,听起来有点像卖荷花的,实际上不是卖荷花的,是四方城内一座有名的大赌坊。经常有外国人千里迢迢跑来这里聚众**,本来这事是违法的,但国际友人没事儿就往这里跑,无意间竟带动当地旅游业迅猛发展,这是多么纠结的一件事,祖宗之法诚可贵,挡着赚钱就该废,政府花很长时间来琢磨这个事,看怎么才能既出墙又立牌坊,最后加大改革力度,干脆把聚众**做成一个产业。各大中小赌坊在国家鼓励下自相残杀,三年后只剩碧芙楼一楼坐大,正当老板觉得可以笑傲江湖,哪晓得被强行以成本价卖给国家……'
我大约明白莺哥为什么想去碧芙楼,做廷尉府杀手时,容浔主张杀手们应该修身养性,戒骄戒躁、戒痴妄、戒贪欲,赌是贪欲,加上暗杀对象没一个是好赌之人,导致莺哥在十丈红尘摸爬打滚二十年,一次也没去过集世间贪欲之大成的赌坊。
看着前方缓缓前行的雍容身影,我忍不住对慕言道:“容垣他其实也晓得莺哥身体好,还给她穿那么多,裹得像个粽子,要是有刺客,怎么使刀?指望她圆滚滚地滚过去把刺客压死吗?”
慕言停下脚步,竟然难得的没有立刻反驳,反而认真想了想:“男人大多如此,爱上的姑娘再要强,也不过是个姑娘,总还是希望免她受惊受苦,要亲眼看着她衣食丰足快乐无忧才能安心。”
胸膛里猛地一跳,我看向一旁:“你能这么想,以后嫁你的姑娘一定有福气。”但我注定不能成为这个有福气的姑娘。
他竟然一本正经点头,目光扫过来,似笑非笑看着我:“对,嫁给我有很多好处。”
心中更加沮丧,我不能成为那个嫁他的姑娘,也不希望任何人成为。甚至有一点恶毒地想,这个人不能爱我,干脆让他不要爱上任何人好了。或者干脆让他去爱男人好了。
玄武街上,碧芙楼飞檐翘角,气派非凡,一切格局都仿造政府办公楼,将左边城里最大的酒楼和右边城里最大的青楼统统比下去。进入其中,看到斗鸡走狗、麻将围棋、六博蹴鞠,名目繁多,仿佛天下赌戏尽在此地,难怪好赌之人没事就往这儿跑。但传说碧芙楼这个地方没有赌徒,只有赌客,因一切被称为什么徒的东西都不是好东西,比如歹徒,但歹客你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碧芙楼的赌客皆是富家子,一掷千金,输赢俱以千金起,想来莺哥今日要坐上赌桌是没戏了,不是特地为赌,哪个神经病会揣着千金的银票去逛街。场中数玩儿六博的桌子前围人最多,莺哥缓走两步亦围到桌前,容垣随后。
乍看莺哥身后的白衣公子一身不显山露水的富贵,小二乐颠乐颠跑来低眉顺眼地撺掇,说场子里那位锦衣公子是玩儿六博棋的高手高手高高手,在碧芙楼玩儿了三年,从没失过手,若是容垣有意,他倒可以牵线促成这一战。说了半天看容垣没什么反应,出于一种不知道什么样的心态,开始大夸特夸那锦衣公子如何神秘,说谁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更不知他身份背景,只知他老家在楼国新良地区,因长年只玩儿六博,所以人们就亲切而不失礼貌地称呼他为新良博客……
小二又说了半天,容垣还是毫无动静,好在终于打动一旁的莺歌,那一双浓黑的眸子轻飘飘眄过来:“这倒挺有趣,陛……夫君的六博棋也玩儿得好,何不下场试试,兴许真能赢过他?”
容垣低头看她一眼:“兴许?”顿了顿:“没带钱。”
小二:“……”
场中新良博客的骄棋吃掉对方三枚黑子,胜负已定,围观群众发出一阵毫无悬念的唏嘘,才说了自己没钱的容垣待输掉那人起身时却不动声色地接了人家的位子。对面的新良博客愣了愣:“今日十五,十五小可只对三场,三场已满,恕不能奉陪了。”
容垣玩儿着手上的白子,容色淡然:“听说你三年没失过手。我能赢你,我夫人却不相信,今日应下这战局,你要多大的赌筹都无妨。”
被人们亲切而不失礼貌地尊称为新良博客的青年露出惊讶神色,目光落在容垣身后,半晌,哧笑了:“阁下好大的口气,既要小可破这个规矩,今日这一局,也不妨赌得大些。小可压上小可之妻来赌这一把,阁下也压上身后的这位夫人,如何?”
莺哥原本红润的脸色瞬间煞白。我知道那是为什么。
寂静从六博棋桌开始蔓延,大张大合,楼内一时无声。容垣指间的白子哒一声敲在花梨木棋桌上,声音没什么起伏:“换个赌注。”
青年露出玩味神色:“阁下方才不是斩钉截铁这一局定能赢过小可?既是如此,暂且委屈一下尊夫人有何不可?”
容垣手中的棋子无声裂成四块,他面无表情将手摊开,像刀口切过的两道断痕:“我前一刻还想好好珍惜它,后一刻却将它捏碎了,可见世上从无绝对之事。既是如此,拿所爱之人冒这样的险,”顿了顿:“就未免儿戏。”
还没恢复过来的莺哥猛然抬起头来,却正迎上容垣抬手扔过来的长刀,刀柄嵌了枚巨大的蓝色玉石,那通透的质地流转的光晕,不晓得开多少座山才能采出这么一粒。只是刹那的相对,他已转身:“将这刀拿给老板,找他换三十万银票。”前两句话是对莺哥,后两句话是对对面的青年:“你若还想用妻子做赌注,随你,但也不能叫你吃亏,这一局,我便压上三十万金铢。”
容垣语毕,连缓冲的时间都没有,碧芙楼已闹成一片,面对这建楼以来最豪的一场豪赌,大家都不想错失围观机遇。隔得近的本来还打算闲庭信步地走过去,走到一半突然感到身边刮起一阵狂风,定睛一看原来是隔隔隔隔壁打麻将的小子狂奔而去,危机感顿生,骂了声娘也开始狂奔,六博棋局连同对棋的容垣和博客兄被里三层外三层围得严严实实,碧芙楼彻底乱成一团。再也没有比混乱人群更好的掩护,我想,这正是逃走的好时候,也许容垣故意给莺哥一个机会容她离开。这简直是一定的。他本来可以直接拿那把刀**客兄的美人,却非要她去换什么银票,要不就是主动放水,要不就是脑子进水,真是想找点其他的理由来通融都找不到。
无论如何,莺哥把握住了这个机会。要在这样的乱世找到一人同行,是可遇不可求的一件事,也许容垣终于发现莺哥不是那个对的人,她已经过够了笼中鸟的生活,她一直想逃。一直。
二楼较一楼空旷许多,慕言找了个位子,正好可以俯视容垣和博客兄的赌局。未几,碧芙楼的老板捏了沓银票哆嗦着分开人墙到棋桌旁,弓着腰像捧圣物一样将换来的银票捧给容垣。容垣握着骰子的手停在半空:“我夫人呢?”老板抹着额上的冷汗说不出个所以然。半晌,容垣毫无预兆地放下骰子:“我输了。”棋面上黑白两子明明战得正酣,对面博客兄不能置信地瞪大眼,许久,咬牙道:“阁下这是,什么意思?”一旁的老板惊得一跳,赶紧奔过去圆场:“那位公子不想赌就不赌了,您白白赢三十万银票,您也是咱们楼里的常客,都是老交情了,不要让老朽难做啊。
我想容垣说的不只是这局棋,他给她机会离开,却也希望她不要离开,就如我明知再这样跟着慕言只会越来越舍不得他,一个亡魂,纵容自己对这世间的执念越来越深,离别时会有多痛只有自己明白,就像一场无望的赌局,就像容垣此刻心情。
围观人群作鸟兽散,看表情也不是不遗憾,但估计已猜出容垣是某个高官,只好忍了。本以为这场赌局会演出与它赌注相匹配的精彩,想不到会是这样结束。年轻的国君沉默坐在棋桌前,一粒白子停在指间,瞬间化作雪白齑粉,顺着手指缓缓滑落,良久,站起身来,神色平静得仿佛无事发生,仿佛今日从头到尾只他一人,心血来潮来到这个地方,心血来潮赌了半局棋,心满意足地一个人回王宫去。碧芙楼前一派繁华街景,他站在台阶上呆愣许久,背影孤单,却像从来就这样孤单,衬着繁华三千也没有产生多少违和感。一个卖糖葫芦的从眼前走过,他叫住他,金铢已经掏出来了,却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收了回去:“不买了。”
背后蓦然响起女子柔柔的笑声:“为什么不买了?我想吃。”
容垣身子一僵,保持着把钱往袖子里揣的姿势半天没反应。我也半天没反应。慕言收起扇子低头看我,良久,斟酌道:“容垣他情之所至,没发现莺哥姑娘一直都站在二楼就算了,不要告诉我你也没发现。她甚至……就站在你旁边。”
我着实没有发现。
他轻笑一声,哗啦打开扇子:“果然。”
我被他嘲笑的模样激怒:“我、我也情之所至啊。”
慕言:“……”
我是说真的,可他不相信,以为我在强辩,看着容垣,就好像看到我自己,他永远不会明白,其实也不需要他明白。我安慰自己,阿蓁,不要难过,他不明白是好事,这世间有不可废的方圆规矩,活人有活人的世界,死者有死者的,能够多看他两眼就很好了,贪求太多不是好事。
一身紫缎披风的莺哥就站在容垣身后五步,一回头就能看到的距离,他却迟迟没有回头。像蓦然从繁华街市劈出来这一方天地,来往行人皆是背景,时光都悄然停止。还是卖糖葫芦的小哥率先打破难言静寂,看看莺哥又看看容垣:“公子是要啊还是不要啊?”莺哥上前两步挑了串最大的:“要,怎么不要。”小哥挠挠头:“那是谁付钱啊?”漆黑的眸子漾起一层涟漪,波光粼粼看向一旁的容垣:“愣着做什么,付钱啊。”她眼中有万般光彩,像她十五六岁最好的年华,手中还未沾上人命,本就是顶尖的美人胚子,特别是那双眼睛,一颦一笑都是风情。
小哥得了赏钱蹦蹦跳跳跑出我们的视线,北风渐起,容垣终于回过头,没什么表情的英俊的脸,抬手帮她拢起耳旁两丝乱发,动作一丝不苟,半点失态都无:“去哪儿了?”我想这家伙真是太能装了。
莺哥眼里噙着笑:“人太多,懒得挤进去,就在楼上看。为什么半途认输,输那么多钱,还不如赏给我。”
容垣耳根处泛出一丝红意,却仍绷着脸:“不想赌就不赌了,倒是你,要那么多钱是要做什么,宫里的月钱不够用么?”
她看他一眼,往右旁无人的巷子里走去,语声里带了难得的恼意:“原来陛下也知道今日所输是个大数目,寻常人家里,丈夫输了钱,妻子唠叨两句再平常不过,”回头瞪他一眼:“何况你还输了这么多。”
容垣耳根处红意更盛,脸也绷得更加冷:“那你是想我赢了把那人的妻子领回宫中与你姐妹相称?”我无声地伸手抚额,这家伙还能更装一点吗,明明心情激动得耳根都红了。而且可以看出这是个一激动就乱说话的人,这句话明显说得不合时宜。
莺哥神色果然冷下去,淡淡地:“陛下若有这个意思,便是她的福分……”话未毕却被容垣逼到墙角。有日光洒下来,被风吹得破碎,他皱眉抬起她的头:“那你呢,到我身边来,你可觉得是福分?”
她看着他,似想在眼角牵出一个笑,像她时常做的那样,一半真心一半假意,无懈可击。他的唇却及时吻上她欲笑的双眼:“你可知道,君王之爱是什么?”
她没半分犹豫:“雨露均撒,泽陂苍生。”
他放开她双眼,看着她强作镇定却不能不嫣红的双颊,手抚上她鬓发:“我和他们不一样。”
我不知莺哥是否爱上容垣,只知道这样大好的一个逃跑机会,容垣默许的一个逃跑机会,她自己放弃了。
冬日天高风急,四方城如一只巨大的兽,蛰伏于郑国最肥沃的一方土地。
年末正好有几天宜婚嫁的好日子,老丞相嫁女,虎贲将军续弦,少府卿纳第九房妾侍,诸多好事都撞到一起,连同廷尉大人娶妻。这件事简直没有悬念,容浔娶妻,要娶的自然是花大力气保下的锦雀。当然,此时锦雀不是锦雀,是莺哥,十三月,本来身份够不上做容浔的正室,但政府系统的皆知十三月有个妹妹,不久前入了郑宫封了如夫人。四方城内喜气洋洋,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只要身份对等其他所有问题好像都不是问题,至少除了我以外,还真是没看出有谁在纠结容垣和容浔是亲叔侄、莺哥和锦雀是亲姐妹、以后彼此见面大家将如何打招呼这个问题。妹妹出嫁,虽然只是从廷尉府的清池居嫁到廷尉府的清影居,姐姐也该前去观礼。因是亲上加亲的一门亲事,不仅莺哥去,容垣也去。
厅堂高阔,处处结了大红喜字,容浔一身喜服,修眉凤目,芝兰玉树般侍立于高位之侧,敬等容垣入座。朝臣跪于厅道两旁,容垣一身宝蓝朝服,目光在容浔脸上顿了顿,携着莺哥坐上空待已久的尊位,落座时淡淡地:“成婚后也让十三月常入宫陪锦雀说说话,她一个人在宫里,难免发闷。”
容浔抬头,目光对上莺哥端严的妆容,愣了愣。不知此刻他心中作何感想,也许根本没有感想,就像重新面对从前抛弃的一只猫狗。这是莺哥入宫后两人初次重逢,却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时候。她十指芊芊接过侍女递过的茶盏,微微翻开的掌心里,再看不到一个刀茧,垂头吹起浮于水上的茶末,声音放得柔柔的:“曦和成天在跟前晃悠,哪里会闷。”
容垣微微侧目:“口是心非。”
施了胭脂的脸颊浮上一层恼意,被杯子挡住一半,眸子眄过去,狠狠瞪他一眼。
两步开外的容浔狭长眼眸闪过难辨神色,细看时,已微微垂了头。不知那难辨的是什么,若不是我观察入微也发现不了。在场各位没谁觉得不妥,可能都没有看到,总不能要求大家都像我一样眼睛瞪得老大一动不动研究容浔面部表情,虽然大多数姑娘都想这么做,能做得出这种事的还真没有几个。容浔似乎是天生偏爱紫色,其实他更衬这种比血还艳上几分的大红。
锦雀尚未进容家的门,这个人却已做得好似真正的一家人,再抬头时神情一如最初,看起来专注,背后暗含多少冷漠疏离。他望住她,缓缓地:“前几日月娘大病了一场,是以未去宫中探望夫人,离吉时还早,夫人若无事,可去清池居,同月娘她说些体己话。”
她从容放下茶盏,目光扫过他大红喜服,展颜一笑,已不是过去任他几句话就能伤得体无完肤:“陛下今日有些伤寒,旁人拿捏不住准头,还是我在一旁随侍着才放心。过几日除夕家宴,自有说体己话的时候。”
他眼中亮起一丝寒芒,唇角却牵出诚恳的笑:“也好。”一旁的容垣微微皱眉,将茶盏推给莺哥:“让他们换一杯,烫。”
做国君的不易,不易在既不能让手下没有想法,也不能让手下太有想法,前者是庸君,后者是昏君,最后都是被篡位的命。除此之外,稍微有点智商的国君,还要忍受底下人对自己全面剖析,连今晚睡哪个女人都够手下和手下的手下们分析半天,搞不好你睡都睡完了他们还没分析完,这一点也挺讨厌。前面特地提到容浔娶妻这一日是个大吉日,虎贲将军也娶,少府卿也娶,为了不让底下人想太多,容垣既来捧了容浔的场子,就不能不再去捧捧虎贲将军的,捧捧少府卿的。莺哥倒是不用去,被留在廷尉府主持大局,即便想早点抽身也是不能,这行为已从普通的社会行为上升为政治行为,稍不留神就能捅出漏子,保守做法是忍了。就像十六岁那年唐国二公子前来求婚,想不到是个恋童癖,看他对着我五岁的画像口水滴答的模样,虽然很想踩他两脚再使劲碾两下,考虑到邦交问题,我默默地忍了。
照锦雀不管不顾的性子,本以为婚事中途会变得难搞,比如喜堂上她突然一把扯掉盖头扑上去抱住莺哥的腿痛哭什么的,出乎意料的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托了吉日的福,一切都很顺利,新朗风流俊朗,新娘柔婉恬静,一对新人两只手在莺哥面前紧紧交握,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唢呐声声。座上的郑侯夫人将笑意敛在眼底,在朝臣们偶尔响起的恭贺声中微微绽开,像一朵饮足阳光的冬日葵,你猜不出什么时候是真正的盛开,什么时候不是,就像她十一岁之后在刀锋血雨里渐渐学会的,一半真心一半假意。容浔的目光牢牢定在这张妆容端严的面庞上,似乎想看出点什么,我循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看到的和旁人所见也没什么不同。
只要不出廷尉府,要找到独处机会就没有难度。远方重云朵朵,化做细雪飘落大地,擦过枯木古藤,发出朔朔清响,林中白梅盛开,一团一团挤在枝头,寒风里瑟瑟发抖。莺哥一身紫衣,婷婷立在白梅下,泼墨青丝长可及地,额间碧玉沾了细雪,微抿住唇角回头,连我这种见惯美人的都有点把持不住,急忙看向慕言,盯了他半盏茶,想看出有没有什么迷恋神色,但有点不好判断。脚步声渐行渐近,空旷梅林里莺哥的声音缓缓响起:“大人邀锦雀来此,不知何故?”
脚步声停下,大红喜服的男子撑了把素色的油纸伞,定定立在朔朔飘落的细雪中:“莺哥……”
紫衣女子浓丽眉目间酝出疑惑神色:“大人……可是认错人了?”唇间抿出一丝笑来,固执道:“锦雀,锦绣良缘的锦,杨雀衔环的雀,郑侯的第九位如夫人。大人口中的莺哥,死在四月前,生在四月前,我不是莺哥,大人今日娶的姑娘,才叫莺哥。”
远方山岚寂静,细雪飒飒,他站在她身前五步,唇动了动,却未说话,良久,从怀中取出一只奇形怪状的瓷杯,杯上的白釉上得莹润剔透,沿着杯壁却裂开好几道纹路,看得出来是打碎后被重新修补。他看着她,眸色深沉,似一滩化不开的浓墨:“我在清池居看到这个,听说,是你要送给我的礼物?”
她伸手取过:“哦?让我看看。”手一松,杯子啪一声跌落在地,正扣在脚下一块方石上,摔得一塌糊涂。
他看着她:“你恨我。”
她不顾君夫人的仪态,蹲下身研究这一地碎片,半晌,突兀地笑了一声:“这杯子,我从赵国百里加急带回来,想送给你,就怕赶不上你的生辰,原本手上有道伤,大夫让先好好治,治好再回去也不迟,怎么会不迟,那时可真傻,想着你一年只有这么一个生辰,没想到我回去得那么早,还是迟了。我将你看得太高,高得一定要好好珍重仔细对待,其实,你根本就不需要我珍重爱惜,在你眼中,我只是个工具啊。”她抬手抚上湿润鬓发,笑意半真半假:“我信守承诺为你完成了这最后的一件事,让你今日能如愿娶到锦雀,我不欠你了。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素色油纸伞微微颤抖,梅林静寂空旷,只能听到细雪敲打伞面,像谁光着脚踩在秋日的枯叶上。半晌,他伸出手想将她拉起来,她却自己站起。
他的声音在伞下低低响起:“是我负了你。”
她点头:“是你负了我。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
油纸伞滑落在地,他没有弯腰拾起,眼底浮出柔软情愫,我想我不会看错,但愿我没有看错,那样的神色,就像她十五岁那个黎明,在那片摇曳的竹林里他陪着她练刀,那时她还是个孩子,惧怕打雷,会晕血,他常含笑看她,脸上是真心的温柔。“我负了你,恨着我,也是好的。”
有些女人向往嫁杀手为妻,因想法浪漫不着边际,自以为杀手好酷,嫁给杀手也好酷,嫁过去才发现好残酷。打死一个杀手容易,打动一个杀手太难。他们的人生是在悬崖上走钢丝,危机感强烈安全感没有,对外界的态度也基本朝抗拒发展,偶尔还会反社会。我知道怎样让一个杀手动容,就是把你的命给她。这结论绝对有强大的逻辑基础,你想,这些人看惯生死沉浮,最能了解面对死亡时人性的自私怯懦,只要有命在,什么都不重要了,哪怕是个抠门抠得不行的守财奴,你问他要钱还是要命他也是回答能不能又要钱又要命,不会说我要钱我只要钱你一刀杀了我吧。因为懂得,所以爱好。办事情就耍投其所好,倘若你能把命都给她,不要说一个杀手,一个刺客,就算是个刺身它都能顷刻感动成绕指柔。我不知容垣是否明白,但不管明不明白,当除夕那夜王宫里头巨大的成年雪豹发狂冲向莺哥时,他不是率先闪到一边,而是迎着雪豹将正要作出反应的莺哥一把拉过去护在了身后。
容垣的刀术大郑第一,民间形容郑侯刀法之快如风驰电掣,根本看不清招式,寒光一闪刀已回鞘,被砍的人至少要等他转身离开才反应得出目已是被砍了……按理说这样快的刀法,斩杀一两头雪豹不在话下,尴尬就尴尬在此时除夕家宴,容垣并未佩刀,身体的反应再敏捷,怀中抱了一个人,就大大降低闪躲速度。原本雪豹捕猎的动作就很迅猛,发狂之后更是将这种迅猛发挥到极致,扬起的利爪狠狠擦过容垣毫无防备的左肩,在席的七位夫人同声尖叫,与此同时,趁着雪豹爪子往回收那微微一顿,冲上来的侍卫终于将刀子顺利刺中这畜生的后膛。雪豹痛得哀叫一声,扑上去口咬掉那侍卫的半只胳膊。所幸其他的侍卫们反应不差,眨眼已严严实实排成一堵人墙,护在受伤的容垣身后。可哪晓得雪豹中刀后愈加狂性大发,迎上去的侍卫或死或伤转瞬就倒下好几个。
莺哥脸色发白,劈手抢过近旁侍卫手中钢刀,容垣皱紧眉头,侧身以巧力夺过她才到手不久的长刀,反手将她一把推到赶来帮忙的容浔怀中。
宫灯十里,繁花万重,冬日里难得的佳景,却在顷刻间将灯染了剑影花惹了血腥,年轻的郑候在泠冷月色下从容持刀,身法抉似陨星坠落,刀光所过处扬起喷薄血雾,奋力挣扎的雪豹轰然倒塌,头颅以一颗断离枝头的绣球花,落地时还滚了几滚。
庭中一时寂静,莺哥的唇颤了颤,一把推开容浔,拖着繁复长裙三步并做两步踉跄至提刀的容垣身侧,手伸出来要抚上他受伤的肩背,却像受了极大惊吓。乌黑血迹漫过月白常服,他神色如常,微微皱眉看着她,不悦道:“刀抢得那么快做什么。”顿了顿:“这种时候,你只需要站在我身后就可以了。”她却不能言语,脸色愈加苍白,唇颤得厉害,紧紧抱住他的手臂,仿佛他一切坚强模样都是逞强,下一就:倒下离她而去。
“毒,那雪豹的爪子,有毒。”
事实证明容垣果然是逞强,且将这股意志彻头彻尾贯彻下去,直到老医正匆匆赶来才露出马脚,昏倒那一刻被莺哥紧紧扣住十指,长刀落地。她扶着他滑倒的身子跪在赤红的雪地里,神色茫然望着着他启部越染越厚的血渍,望着他紧闭的双眼和渐呈青灰的面色。半晌,紫白的嘴唇哆嗦着凑过去,贴住他—激动就泛红的耳尖,轻轻地说:“你死了,我就来陪你。”近旁容浔猛地抬头,目光和紧紧搂住容垣的莺哥相对,顺着那个视角看过去,紫衣女子杏子艘的眼睛里一片漆黑,月光照进去,一丝亮色也无。
容垣的确中了毒,虽然我相信有很多人希望他就此一死了之,但毕竟不是什么见血封喉的剧毒,尽管规格比耗子药要高出很多,在抢救及时的情况下,也不能发挥出比毒死一只耗子更大的效果。莺哥在清凉殿不眠不休守了三夜,容垣终于醒来,尽管脸色还是虚弱的苍白,漆黑的眸子里却透出异样颜彩。他披衣靠在床沿定定看着端了药汤的莺哥:“那时候,你说的什么?”
她低头端起药碗小心抿一口,勺子送到他嘴边,“先喝药,不烫了。”
他微微垂眼,“不喝。”
她面上浮起一层恼意,勺子送也不是不送也不是,默默看他半天,慢吞吞从袖子里取出一枚骰子:“喏,这个,给你。”
他看她一眼,举起骰子在灯卜细细端详:“玲珑骰子安红豆……”良久,收起骰子,一贯冷淡的眉眼睛含笑意:“你送我骰子做什么?”
她抬头狠狠瞪他一眼:“你不知道?”
他从容摇头:“我不知道。”
她扑上去握住他的脸,鼻尖抵着鼻尖:“你不知道?”
他握住她的手,抬头看她:“还没人敢对我这样,这可是欺君,等我好起来………”
她偏头笑着看他,颊边泛起红云,像千万朵凋零的春花重回枝头:“等你好起来,要怎么?”
他没说话,静静地看着她。
她滑下去伏在他膝头,安心似的叹息:“我等你好起来,快点好起来。”
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
而后一切,正如慕言所说,莺哥与容垣相守三年,宠冠郑宫,更在第二年春时被封为正夫人。我不知这世间是否有真情永恒,或许正如慕言所说,一段情,只有在它最美丽时摧毁才能水恒,如那时的沈岸和宋凝。郑史未曾记载的那一页,是大郑宫里尘封的秘密。容垣昭告天下紫月夫人病逝,从知晓莺哥身份那一刻我们就知道另有隐情,却没想到隐情只是一个国君的自尊。
景侯十年,莺哥人宫时李代桃僵之事被揭穿,容垣震怒。莺哥被罚在庭华山思过十年,十年不得下山。
庭华山挨着赵郑接壤处,位于重山密林,是郑国圣山,传说因是王室崇奉的一位女神所化,男子不得攀爬,即便是女子,也必得经王室许可,违者族诛。这一年,莺哥二十三岁,她骗他三年,他便将她仅剩的十年青春埋葬在这座与世隔绝的深山。侍卫们将她从溶月宫中绑出来,她想再见他面也是不能。被困在庭华山的前两个月,她日日想的都是如何破掉山中的阵法下山,终于遍体鳞伤地闯出那片山林,日夜兼程赶赴王宫,听到的却是自己病逝的消息,以及他的第六位夫人,如夫人红珠有孕了。
她身上带伤,耽误行程,才走到一半就被赶来的侍卫拦住。街市荒凉,天上一钩新月,几个残星,本该远在千里的容垣抬手掀起轿帘,月光照下来,现出隐台风雪的一张脸。
刀尖点地,她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像风中飘零的落花,身后一串长长血印。她抬头看他,眼中一层细密的水雾,嗓音哑哑的:“那时候你告诉我,你和他们不一样,你忘记了么?”
他将她的手拿开,她急切地握住他的袖子:“还有我送给你的骰子,你不是日日带在身边么,你……”
他打断她的话,从袖子里取出一枚象牙制的骨骰,指腹微一用力,雪白粉末如沙一般滑落:“你说的,是这个?”
她不能置信地望向他,眼中水雾愈盛,却在汇成珠子前硬逼回去,嘴唇动了动,良久,才发出声音:“其实,你早就知道我不是锦雀了对不对?找到这样的理由囚禁我,”突兀地笑了一声:“是厌倦我了对不对?”她抬手蒙上自己双眼,像是不在乎地懊恼,双颊却逸出泪痕:
“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能懂得人心的可贵。”四下无声,她慢吞吞放下手,连鼻头都泛红,眼角还是湿润,眼睛却执拗地睁得大大的:“听说红珠夫人有孕了,恭喜。”骨骰毁掉的细粉被风吹得扬起来,在暗夜里织出一幅薄纱,容垣的手一顿,抬头看着她,深如古潭的一双眸子悠悠的,如暮春天际寒星。
两人情谊还在的时候,容垣常指点莺哥刀法,姐姐曾是容浔的护卫,妹妹会刀术也没什么奇怪,但指点归指点,从未真正和莺哥打一场。唯一的这一场却是决裂之后的这个夜晚。千万朵樱花散落在他凌然刀光下,随风飘飞,他将她反剪了双手推给侍卫们,良久,淡淡地:“未将夫人顺利送到,便提头来见孤。”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庭华山终年寂静,哪怕人间处处烽烟,唯有此处被世人遗忘,春时莺啼婉转,夏日绿树成荫,秋时红叶依依,冬日细雪不止。莺哥再未主动提及容垣,也没再尝试破阵出山。三年闻郑国可谓风云变幻,却没有一丝消息传人山中。三年后,照看莺哥的老嬷嬷病重将逝,病榻前握住莺哥的手,浑浊双眼流下两行清泪:“陛下命老婢照看夫人十年,如今,老婢却是要负陛下嘱托了,夫人对陛下有怨,可两年前陛下便病逝归天,对已死之人,什么样的恨,都该化为尘土了,陛下,陛下望夫人能好好活下去,这番话本应十年后再转告夫人,老婢命薄,陪不了夫人那么久了。夫人思过三年,其实本无过错,但这三年千曰,世间万般,夫人该是,都看开了罢。”
夜风过窗吹熄灯烛,半晌,莺哥的声音空荡荡响起,教在风里:“你刚才,说的什么?容垣他,怎么了?”
事实证明莺哥并没有看开,若是看开就该常伴青灯终老庭华山,而不是奋力破阵誓为当年事追个结局。可见这个老嬷嬷并不了解她,她一生都活得清醒,习惯这样的活法,不知道糊涂是福,人不该和自己较劲。可出山也没有盘缠,从没听说过谁思过还带着一大堆金银财宝,即便是那些锦衣华服玉饰金钗,是容垣送的,就不能拿出去随便当了,只好重操旧业,一边杀人赚盘缠一边寻找容垣。这世间有多少人有杀人的心却无杀人的本事,好在有的是钱。我同莺哥第一次见面,她说她不相信容垣已经死了,看来是真的不想相信。这就是她的梦,梦到此处又重头来过,将所有过往再次回放,沉在这样的虚幻中不能自拔,反反复复没有止境。我终于明日她想要什么,她想要容垣,即便他将她锁在深山,她还是想要他。若他没死,于她而言不过一个负心人,三年、五年、七年,总有一天能够忘怀,可人人都说他死了,留下一团又一团迷雾,而芷死亡之后,最后的决裂化作梦幻泡影,连那些刻意说来让彼此难受的狠心话都失了怨毒带了哀伤,就像回忆一棵被砍伐的树,只记得它黄叶满枝的璀璨胜景,拒绝想起冬日里枯萎的颓败模样。可越是害怕越不能害怕,因身后再没有一个人能握住自己的手。她说她不相信他死了,说得削金断玉斩钉截铁,心中却在恐惧挣扎,这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是人心欲望,人在脆弱时,最难敌的就是心中欲望,她迟迟不能醒过来,因敌人不是别人,是她自己。
慕言有搭没一搭地敲着扇子:“如何带她出去,可想出法子了?”
他问得正是时候,我刚要发表想法,半空突然传来滚滚惊雷,像是九天之上天河泛滥,转眼便落起倾盆大雨,雨水寻着雷声间隙劈开浓密云层倾泻直下,破天的水幕层层笼住夜幕里的四方城。远方传来不知名咆哮,紧闭的城门豁然大开,比城门还高的巨浪迎着城墙径直扑进来,像一头猛兽,贪心地张开血盆大口。还以为这次这个梦会比较平和,没想到危险的一刻还是来临。洪水对我无用,我又不用呼吸,只要胸中鲛珠不受损就没问题,可慕言不一样,他是个活人。我脑中一片空白,洪水来势如此凶猛,容不得人做出反应齐头的浪花就打过来。为什么要将他带入莺哥的梦境,若他果真死了……浑浊水浪瞬间淹没头顶,我想紧紧抱住他,可什么都看不到。身子被往后一拖,一口水趁机扑进喉咙,鲛珠在胸膛里怦怦直跳,就像一颗真正的心脏,活的心脏。我想,这一定是慕言,除了他再没别的可能,伸手想攀住他,手伸出去时被紧紧握住,脸颊贴到什么温软物什,伸出还空着的那只手抚摸,摸到水中他高挺鼻粱柔软嘴唇。这的确是他,他在我身边。
慕言会水,即便带着我这个拖油瓶,凫水也凫得很好,可巨浪一层一层打过来,最好的水手也吃不消,何况他只是个业余的。这无声的世界里,渐渐适应电勉强能视物,久久不能换气,想必给慕言造成巨大负担,我伸手捧住他的脸,隔着水幕也能看到他瞬间诧异的神色,这是我一直想描绘的眉眼,一直想亲上去的双唇。嘴唇印上去时不知他如何表情,隔得那样近又怎能看清表情。我是要在水中为他渡气,却不知该如何撬开他牙关,这些事情师父没有教过我,君玮那些小说里也从没有写过,能够使用的只有舌头,但要一边贴住他嘴唇防止河水呛进去一边用舌头顶开他牙齿就有点困难。我们保持嘴唇贴合的姿势,漂泊的水浪晃得人一阵一阵恍惚,他一手揽住我的腰,身体贴得更近,微微松开齿关,这正是好机会,我紧紧抓住他肩膀,将嘴唇贴得更紧,胸中生气顺着紧贴的双唇逸到他口中,他双眼蓦然睁大,这样多的生气其实已经足够,可我舍不得离开,以后再没有这样的机会。水里其实电有好处,大家都屏住呼吸,隔得这样近相互亲吻,他也不会发现我是个死人。虽然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个吻,但我可以假装它是。我爱上的这个人着实强大,但在这样的时刻也需要我来保护,我会将他保护得好好的,不受半点伤害,尽管他陷入此种险境也是我害的……
水势渐渐小下去时我们抓到一块浮木,慕言将我抱上去,放眼四望,真是一片梦里水乡。
这样也不是办法,根本看不到莺哥在哪里,即使想出带她出梦的法子也无法实施。但转念一想,这是她的梦,梦中一切都是她潜意识里创造,她是这梦里的一切,就如同我所创造的华胥之境,虽然看不见,但处处都该有她的意识……我想我终于明自,垂头看向浮木下的洪水,说出早该说出的话:“容垣没有死,他在等你,我知道他在哪里,你要不要,同我一起去?”瓢泼落雨蓦然停止,我指着前方的一团光,正是从这梦境中走出的结梦梁,缓缓道:“从那里出去,你能找到他。”
医馆中,莺哥终于模糊醒来,却神情恍惚,看了我们两眼,一句话也未说。她不会记得梦中发生了什么。因我和慕言一身湿衣,得先回房换套衣服,只得将老大夫从床上挖起来先行照看。东方微熹,隔着庭院四围的矮篱笆,可看到远方千里稻花。慕言笑了一声:“什么从那里出去你就能找到他,我还以为你从不说谎从不骗人。”
我小声争辩:“这又不是骗人,若是在梦中,穷尽一生她也不能找到他,在现实里,不管容垣是死是活,总有一天她能弄个明白。她活得清醒,不善自欺,也不愿别的什么来欺骗自己,哪怕只是个梦境。”
他打断我:“那你呢?”
我摇摇头往前走:“我从不做梦。”死人是不会做梦的,我连睡觉都不用,还做什么梦。
他顿了顿,没再继续那个话题,却换了个更要命的:“方才在水中,你是在做什么?”
我顿时头皮发麻,转头强装镇定看着他:“帮你渡气,你看,既然我会华胥引,总还是应该有这么一些别的异能……”
他含笑看我,却没再说别的什么,只是点点头:“去换衣服吧。”
十三月之第五章
莺哥不告而别。尽管医馆里的老大夫表现得很惊讶,但这事其实在意料之中,两天前方能下地时她便急着离开,只是身体比较虚弱,还没走到院门口就被风给吹倒了。看着莺哥踉跄倒下时我就想,她只会休养到有足够的力气走出医馆大门,再不会多待一天。她想找到那个答案,一刻也等不得。果然,不到两天,她便留下药钱独自上路了。
我拿不准是否还要继续跟着莺哥,因真假月夫人之事已差不多解开,除了容垣到底死没死以外着实没有其他疑惑,可若是这桩事就这样结束,大约也意味着我同慕言的分别之期就快到来。我不知道该怎样来挽回,我想同他待得更长久一些,或许他会不放心我一个小姑娘独自行路,会至少陪着我一起找到小黄和君玮?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要不要,给君玮写个信让他有多远躲多远一辈子都不要被我们找到呢?
无论如何,还是打算先去探一下慕言的口风。
一路分花拂柳,可慕言不在岛中,才想起半个时辰前看到有只通体雪白的传信鸽落在他窗前,料想应是出门会客了。我边往外走一边忍不住琢磨,十三月这事,倘若容垣的确死了,那如传闻所说是病逝的几率会有多高?历史上有太多这样的传说,好像花花世上只能有一种死法,但王宫这地方集结了全国最好的医师,能自然地因病而死着实难能可贵。若果真如慕言所说,平侯容浔即位是逼宫逼到手的而非景侯主动让贤,那半年后景侯的病逝说不定也大有文章。我想起来,前朝宗室微弱,国祚不昌,诸侯并立,晋西国公子相宜木弑兄弑父而承爵位,为齐侯揭露,会盟天下诸侯共伐晋西,不出两月,晋两大败,国土四分五裂,最大的一块并入了齐国。若我是男子,会这样能打探旁人私隐的华胥引,卫国又还没有灭亡,说不定也能在这片广袤大陆上重现晋西之祸,说不定卫国不会亡,还能福祚绵延个几年。曾经我想力挽狂澜,没有碰到对的时间。这挥之不去的想法让我有点隍惑,良久,终于明白为什么以生者之躯修习华胥引的前辈们没一个得到好下场,这秘术本身就是—种贪欲,最能迷惑人心,初始便埋下贪婪之花的种子,若学不会克制,终有一日会被心中开出的巨大花盏淹没。就算我是个死人,都控制不住幻想着,拥有它,我其实可以得到什么,可归根结底,如今回头看郑国那场宫变,真相除了对还屹立在这块风雨飘摇的大陆上的诸侯国有价值,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步出医馆,可见远山层叠,其实不晓得该上哪儿去找慕言,茫然片刻,决定沿街溜达。
没有小黄作陪,略感寂寞,但如果有小黄作陪,那找到慕言它岂不是要妨碍我们独处,想想算了。远方有暮云合璧,落日溶金,风里传来渔舟唱晚,小城一派宁静。走走停停,逛进一个古玩斋。我对所谓古玩其实不存在太大感情,应该说是对一切作古的东西都不存在感情,可此时眼睛瞟过一处,双腿却再不能动弹,那是一只通体莹润的、在微暗的暮色中仿佛发着光的、精致的透雕白玉簪。站在柜台前果看半晌,觉得这样不过瘾,摇醒一旁打瞌睡的老掌柜把簪子取出来,放在手心里又呆看半晌。
老掌柜笑眯眯地:“这簪子有两百年历史了,上好的玉,上好的雕工,昨日才收进来,姑娘一眼相中它也是缘分了,若真喜欢,三百金铢,老朽为姑娘包起来。”
我倒抽一口气,半天都没有缓过来,不要说三百金铢,就算他说只要一个铜锱我也买不起。可这簪子是这样适合慕言,让人爱不释手。和慕言分离已经是注定的一件事,而再相逢却遥遥无期,前二十年他已经遇到许多姑娘,可我没有赶上,后二十年,再后来的二十年他还会遇到多少姑娘,光是想想都想不下去,我也不过是众多他所遇到的姑娘之一罢了,总有一天他会将我忘记,还不会主动再想起。我将头埋在手心里,良久,抬头问一脸担忧的老掌柜:“我可以用什么东西来换你的这支簪子吗?”
他表情疑惑,半天,答非所问地:“这簪子同姑娘有渊源?”
我摇摇头:“没渊源,只是我想得到它,把它送给,送给一个朋友,但又没钱,我想也许他也会喜欢这支管子,会一辈子……”说到这里呆了呆,觉得慕言应该不会一辈子用同一根簪子,很不情愿地改口:“反正他戴着它的时候,应该就会记得我吧。”
老掌柜瞧了我许久:“那姑娘打算用什么来换这支簪子呢?”
我想了想:“你们这里收老虎不?四条腿,活的。”
“………”
最后我用一幅画买下了这支白玉簪,老掌柜还倒给了一百金铢,收画时笑道:“若不是知道不可能,老朽几乎要以为姑娘这画是文昌公主的真迹了。”我愣了愣:“你真博学啊,不过,若是真迹,你看能值多少?”老掌柜摸着胡子继续笺眯眯:“不下万金。”我克制住了自己冲去对面博古架再搬几件古玩的冲动。但再想想,如今世间除了我以外,还有谁知道面前这幅隋远城的山水价值万金,而若我果真还活着,那画又怎能值得万金。叶蓁死了,叶蓁的画笔便也死了,即使我还在画,画出来的也不过赝品罢了。
走出古玩斋时,街上已是万家灯火,碰到出门买酒的医馆老大夫,从他处得知慕言进了谪仙楼。我以为是座酒楼,想正巧赶上晚饭,揣着簪子乐颠颠路打听过去,走到门口,才发是座青楼。我一时不知作何感想,毕竟从来没想过慕言会逛青楼,但总算比较镇定,通过贿赂来到高台上一处凉亭,看到一张七弦琴后坐了个姿容清丽的姑娘,而慕言正颇有闲情逸致地摆弄一套木鱼石的茶具。亭子正中放了只小巧的红泥炉,炉子里炭火微蓝,想来燃的应是橄榄炭,我想到了一个名字,觉得脸色一定立刻白了下去,秦紫烟。想到这里原本兴师问罪的愤然顷刻烟消云散,若那女子果真是秦紫烟,我这时候过去能干什么呢?想象我一过去,慕言就非要跟我介绍她:“这是紫烟,来年我们便要成婚,届时请你吃酒。”我能想出的最克制的反应是冲过去掐死他和他同归于尽。抬脚准备沿路返回,抬头却发现亭中两人的目光齐齐聚在我身上,这是谪仙楼后院独出的一座高台,也就是说,四周没有任何可隐蔽之处。
我抬头瞪了慕言一眼,还是准备沿路返回,刚走出两步,听到他声音在背后慢悠悠响起:
“连星姑娘烘焙的新茶,我正说煮一壶,既然来了,喝—杯再回去。”我不晓得该不该过去,半天,还是磨磨蹭蹭走了过去,找了个离他们最远的位置坐下来,慕言看我一眼,低头继续专注于手中茶具,他摆弄什么都很有一套。此刻暮色苍茫,凉事的四个翘角各挂一只灯笼,前方谪仙楼里荡起轻浮歌声,有实在的金银,就能有实在的享乐,这真是世间最简单的一个地万。
但还有一个问题亟待解决,我偏头问坐在瑶琴背后的姑娘:“你真叫连星?”姑娘没开口,接话的是慕言:“连星姑娘前日方从赵都黔城来隋远,要在这儿逗留两个月,拜在花魁梨云娘门下习舞。”我瞟他一眼:“你们以前认识?”他正提壶以第一泡茶水涮冼茶具,挨个儿点过盖碗、茶海、闻香杯、茶杯,手法漂亮,如行云流水:“不认识,怎么?”我绷紧脸:“ 撒谎!”他总算抬头:“哦?我怎么撒谎了?”我盯着他的脸,觉得这张脸着实好看,可怎么能骗人呢:“你说她才来了两天,你也是第一次来隋远城,怎么就和她一起了?”坐在近旁的连星似笑非笑开口:“奴家从前确未见过慕公子,今日能同公子一叙,也不过缘分所致,和公子很有些,”说着笑眄了慕言一眼:“投缘罢了。”慕言赞同地点了点头:“就是这样。”说完仍在那儿洗他的茶具,洗完突然想起似的问我:“吃过晚饭没有?”有五个字可以形容此刻感觉,我要气死了。他笑笑,转头吩咐那个连星:“拿些吃的过来,看来她是肚子饿了。”我磨磨牙齿,起身就走:“你才饿了,你们全家都饿了。”结果起得太猛,不小心踩到裙角,差点摔在泥炉子上,被他一把撑住:“这又是要干什么?”我抿住嘴唇,把眼泪逼回去:“去散步!”他将我放好:“吃了晚饭再去。”我推开他:“不行,我习惯要吃晚饭前散步的。”
他皱眉:“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习惯的?我怎么不知道?”我咬咬牙:“今天开始有的。”
“……”
走过老远,背后传来连星的轻笑:“小姑娘好像气得不轻。”都怪我耳力太好,但同时又很想听听慕言的反应,竖起耳朵,却只听到轻飘瓢一句:“随她。”眼泪立刻就冒出来,我想,妈的,这个人他太讨厌了。
夜空亮起繁星,像开在漆黑天幕的花盏,我蹲在医馆后一个茅草亭中思考一些人生大事,湖风拂过,觉得有点冷,将手往袖子里缩了缩。所谓知易行难,真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好比我一直希望自己看开,而且不断暗示自己其实已经看开,事到临头发现看开看不开只在一念之间,而这一念实在变化多端,仰头望无边星空,仿佛能看到黑色流云,我叹了口气。叹到一半,背后传来脚步声,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慕言,我赶紧闭口,假装没有发现他,也绝不开口理他。他笑了一声,自顾自在我身旁坐下来:“方才得了个有趣的消息,想不想听?”我将头偏向一边:“不想听。”他把一个食盒放下来:“我还以为你会有兴趣,”顿了顿:“是关于景侯容垣的。”我将头偏回来:“哦,那就姑且听听吧。”
我以为会听到容垣的下落,但只是有点吃惊地得知容垣抱恙禅位后,身边竟一直秘密地跟着药圣百里越,慕言握着扇子饶有兴味,唇边一丝淡笑:“百里越是最后留在景侯身边的人,容垣是生是死,东山行宫里那场大火又是怎么回事,想必问问他就能晓得了。”
一些东西蓦然飘过脑际,我灵机一动道:“莫非莺哥来隋远城就是为了找百里越?百里越他,人在此处?”虽然知道君师父和百里越有交情,但也听说这位药圣向来行踪不定,倒是会找好地方避世隐居。
慕言含笑点头:“猜得不错,不只如此,平侯容浔之所以出现在我们坐的那艘船上,应该也是为了来隋远城寻找百里越。”
我有点惊讶:“他找百里越做什么?难道景侯果真没死,连他也不知容垣下落?”
慕言意味深长看了我一眼:“这倒没有听说,据我打探到的消息,说的是平侯宫中那位备受宠爱的月夫人莫名卒了,下葬之时平侯听信巫祝之言,说月夫人寿数未尽,还有救,于是遍天下地寻找名医,十几日前,打探到百里越隐在隋远城。”
我忍不住冷笑了一声:“他倒是有心,以王侯之尊亲自来求医,对锦雀倒是满满当当的情意。”话落地突然反应过来这个态度简直就像在心平气和同慕言谈心,赶紧抿住嘴唇,我还在生气,和他谈什么心,不管他说什么,就都没再答一句话。
他微微皱眉:“刚才还好好的,这是怎么了?”但我还是没有理他。
良久,他叹一口气:“肚子饿了就闹别扭?晚饭吃了么?”结果他从始至终就觉得我是肚子饿了在闹别扭,我深吸一口气,转过头狠狠瞪他一眼:“老子不饿!不吃!”
他开食盒的手顿了一下:“什么?”
我正想气势汹汹地再重复一遍,嘴里突然被塞进一只个头顶大的饺子,他眯着眼睛看我:“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我被饺子呛住,心有余力不足,手忙脚乱要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他凉凉地:“敢吐出来试试。”我本来想试试就试试,结果背后突然什么鸟呱地叫了一声,惊得一下子把半口饺子全吞了下去,要张嘴说话,竹筷里又一只皮薄肉厚的饺子凑到嘴边:“街上给你买的翡翠水晶虾仁饺,喏,再吃一个。”虽然刚才出了丑,但气势上绝不能被比下去,我恨恨将头偏向一边:“不吃,说了不吃就不吃,你烦人不烦人!”
竹筷在空中停了半晌,他收起筷子,声音漠然:“好,我拿给旁人吃。”
我还在想刚才那句话是不是说得太过了,听到他的反应又觉得气得不行,本想克制住,实在克制不住,觉得眼眶都红了,想装出冷漠表情,没有那么好的演技,只能勉强压抑住哭腔:“拿给旁人吃吧,拿给那个连星吃,她一定很感激你,吃完了饺子会给你弹好听的曲子,反正我什么都不会,勉强弹个琴还都会要人的命。”我有点说不下去,袖子里就是给他买的簪子,花了那么大力气买的簪子,他却和别的姑娘花前月下眉来眼去。他还以为我生气就是肚子饿了。他不知道我这一生都不会再知道肚子饿是什么感觉。
慕言定定看着我,目光前所未有,若有所思得仿佛深潭落了月色,半晌,突然轻声道:“阿拂你……”
我打断他的话:“我长得不好看,又老是惹麻烦,反正十三月的事已经解决了,你明天就走,去找那个连星,别再跟着我。”话说出来自己都吓一跳,不禁抖了抖。我怎么会想赶他走,而且我也没有惹过什么麻烦,话赶话说出这样的话,刺得自己心肝脾肺脏一阵一阵地疼,仿佛他也会跟着不好受,我本来应该什么疼都感受不到的。
他反而笑起来,不紧不慢地打开扇子:“既然赶我走,那就把欠我的工钱先结清。”
我觉得糊涂:“什么时候欠你工钱了?”
他撑着头,似笑非笑看着我:“璧山重逢后我做了你十来天的护卫,不会这么快就记不住了吧?”
我恼火得不行:“我又没有说要雇你,是你自己跟上来的啊!”
他没说话,摇了摇扇子。
我觉得可气,最主要的是没想到他这样可气,记起今天用画换簪子再贿赂老鸨还剩下九十多个金铢,一边从袖子里摸钱袋一边继续生气。还没等我掏出钱袋,他扇子一合,凉凉地:“一天一百金铢,就算半个月吧,那就是一千五百金铢,把工钱结清了,我明天就上路,再不会烦着你。”
我掏钱袋的手停在袖笼中,不可思议地看着他:“怎么这么贵?”
他闲闲地看我一眼,闲闲地重新摇扇子,闲闲开口:“我这个人,和一般的护卫比起来也没有什么别的特色,就是一个字,贵。”
我觉得,我要被他气哭了。
这一晚是以我把钱袋扔在慕言脑袋上告终。
但第二天早上就发现应该去找慕言道歉。回头想想,他会觉得我不讲道理也很自然,他从不知道我喜欢他,就好比官府里某某跟着头儿出公差,该走路的时候非要骑马,还非要骑同匹马,又唧唧歪歪说不出所以然,这个头儿除了觉得他有神经病以外可能也不会产生什么别的想法。我从前祈求不过是慕言一个回头,抱着这样微薄的希望盼得都忘了时光,终于他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却丝毫不能让人满足,想要的反而更多了。一直不愿意去想,终于能够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才发现这样太可可怕。我对慕言的感情其实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纯粹,这样下去一定会完蛋,说不定真是应该考虑一下,我仰头闭上眼睛,考虑一下主动离开他了。
但尚未完全理清头绪,房门被人一把推开。我呆呆看着门口面无表情的慕言,条件反射道:“早……”没把这个招呼打完,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怎么,牙齿咬了舌头……印象中慕言一直风雅又悠闲,很少见到他一脸严肃,同时还做了不经人同意就推门这种失礼的事。一幅卷轴在书桌上摊开,我探头一看,再次咬了自己的舌头,正是昨天在占玩斋画的那幅画。
抬眼望出窗外,竹篱上缠绕的槭叶茑萝开出丽色的花,灭光微熹,生机勃勃。慕言坐在桌案旁,手臂漫不经心搭着桌沿,目光莫测,映在我身上就有点迷惑,良久,笑了一声,低头看着书案上那幅山水图,轻声道:“画得不错,不过往后,不要再画了。”
我觉得奇怪:“你怎么拿到这幅画的?”
他不置可否:“你倒是赚了不少钱,这隋远城能有多大,你怎么就突然这么有钱了,随便打探打探,总是能打探得到。”
我没再说话,想起还在和他赌气,觉得要把表情调整一下,又想到刚刚决定和他道歉,就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了。
他却是不放心似的,手指敲着桌沿,一脸严肃地又重复一次:“阿拂,记住,以后不能再画了。”
我有点懵懂:“为什么?”
他没回答我,转移话题地继续瞧着手上的山水图:“听老板说这个值四百金铢,那就先抵给我吧,这么算起来,你还欠我一千金铢。唔,要继续努力。”
我哑口无言,半晌:“你不能这么不讲道理。”
他唇角带笑揶揄我:“跟小孩子讲什么道理,你不是从来不讲道理。”不等我反应,已经拿笔蘸了墨:“画是好画,可惜没什么题词,想耍个什么样的题词?”
日光斜斜照进来,我看着光晕中的他,突然想起那一夜繁星漫天,我被毒蛇咬了,不知如何自救,又懵懂,他将我抱起来,衣间有清冷梅香,子夜悠长。
他低低催促我:“阿拂?”
我静静看着他:“对花对酒,落梅成愁,十里长亭水悠悠。”
本来以为这样就算和好了,这样和好其实也很不错,结果刚等慕言题完字老大夫就找过来,身后还跟了个小姑娘,自称是谪仙楼服侍连星姑娘的丫鬟,奉姑娘之命请他过府一叙。慕言收起画随着小丫鬟出门,走到门口突然回头:“我去去就回来。”
我本来是想忍一忍就算了,使劲儿地忍,再一次没有忍住:“你去去就不要回来!”小丫鬟在一旁捂着嘴偷乐。他却像遇到什么可笑的事情:“又在闹什么脾气,我是去办正事,从前不是很——”他想了想,用了乖巧这个词:“这两日怎么动不动就发火?”
我想原来他已经开始嫌弃我了,果然刚才想的早点离开他是对的,心里却止不住委屈,闷闷将头转向一边。而他在门口停留了会儿,再没说什么,果断地就跟着那小丫鬟走了。我喜欢上的这个人,他其实一点都不在乎我,我以前觉得可以一直在他身边待下去,只要能看着他就觉得很欢喜,因为他不喜欢我,也不在我面前喜欢其他人,可现在这样,现在这样,我看着自己的手,这样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在桌上趴了一会儿,觉得真是个伤感时刻,努力回想一些高兴的事情让自己不要那么难受,半个时辰之后总算好过一点。
慕言有慕言的生活,我有我的,他的生活在别处,而我的应该是和君玮一处,想着就觉得是不是该去找君玮他们了,一抬眼却吓了一大跳,捂着胸口很久,半天才能和来人正常打招呼:“莺哥姑娘,别来无恙。”从她走后我就没想过会再相遇这个司题,不知道她主动找上门来是为了什么,只是看着同初见的那个紫衣女子很不同,那时她眼中有光,此刻却什么都没有。
她恍若未闻地看着我,电不知过了多久,缓缓道:“我听说圣人不妄言,找见到了一个圣人,他告诉我一些事,我却不能相信那些是真的。他说,你是唯一能帮我的人,用你的幻术可以看到世人不能看到的东西,我想知道的你都能帮我看到,他让我来找你。”
窗外有阳光刺进来,我想到什么,但不知她此刻所求是不是我心中所想,顿了一会儿,撑头问她:“你想要知道什么呢?”
她唇动了动:“我想知道我夫君,”话未完声已哽咽,只是很快压住了:“想知道他为什么放开我,如今,他又在哪里。”
除了编织幻境,华胥引是有这样的功能,在第三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看到他的某些过去。但必须要有这个人特别心爱的一个东西为媒,以我的血为引,这样做出一张专门的瑶琴,弹奏一么曲子倒是无所谓。不过即使这么大费周折,看到的过去也不过是那个人的神思和媒介有联系时的过去罢了。就好比我想看到慕言的过去,选了他的琴来做媒,放在我的血里浸两个时辰在一个闭合的空间里用这张琴随便弹点儿什么,这空间中就能出现当时他和这张琴相遇、相知、相伴、相随……的情景,但除了这些也不能知道得更多。而且这样做极费精神,又不像华胥幻境能够帮助鲛珠修炼,这行为只是单纯消耗鲛珠法力而已,做一次消耗的法力……换算成我的寿命差不多就是一年多两年。
偶尔八卦可以长精神,为了八卦连折寿都不管了是长精神病。终归我不是圣人,不能体谅她心中所苦,只觉得世人皆苦我也苦,这件事着实不好帮忙,打算用恐吓的办法劝退,组织了会儿语言,对她道:“你想要我用幻术帮你,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帮你,我的幻术能做到的,就是你把你的身体献祭给我,我用你的骨头打出—把古琴,以这把古琴奏出重现你夫君过去的幕景。如你所知,幕景中我能看到一切,但你却不能看到了,假如你的夫君还活在这世上,我可以把用你骨头做成的这把琴送给他,假如他不在这世上了,我就将你送去同他合葬,如果这样你也愿意,那我帮你。”
她原本就苍白的脸色更加苍白,浓黑的眸子里全无神色,有谁愿意用性命去换一个不能知道结果的结果。我起身道:“就不送姑娘了,我……”
话来说完,被她轻轻打断:“我愿意。”
我抬起头:“你说什么?”
她手抚着额头,嗓音冷冷的强作平静,还是听得出来有压抑的颤抖:“最近,很多时候都在想,我啊,就像是一棵树,拼命把自己从土里拔出来,想去找另一棵树,可怎么也找不到,又不晓得怎么再将自己种回去,能够感觉树根已经开始枯萎,慢慢枯竭直到叶子,说不定就要死了。你不知道这种一点一点枯死的感受。我从前也不知道。”她顿了一会儿,渐渐平静下来:“假如真能做成一张琴,那就太好了,总比就这样干枯而死的好,还能和他在一起,也不用再这样,再这样什么都不知道地到处找他。”
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莺哥说这么长一段话,比她说过的任何一句话都要轻松,都要沉重。
我沉默地看着她,半晌,道:“我和你开玩笑的,你的头发很长,很漂亮,我不要你的骨头,把头发给我就行了,用它来做弦,也能制一张我想要的琴。”
我不是同情她,只是想到假如有一天我同慕言走散,而临死之前我要再见他一面,今日我积下一点善德,希望来日也有人能帮帮我。想到这里时候,完全没有记起前一刻还在为他不在乎而伤心难过。
所需是一间密室,一张无弦琴,一只盆,一把刀。两个时辰后,我将莺哥的头发从盛了半碗血的小盆子里捞出来,像捞一把挂面,摊开在手中又似一匹用来裁剪嫁衣的红缎子。血珠细密地附在发丝上,任凭又捏又挠也未落下半分,很容易就搓成匕股琴弦,安在枫木做的琴架子上。红色的弦丝在灯影下泛出冰冷光泽,我闻不到任何味道,但想象这四面都围上黑布的斗室中应是每一寸空气都充满血腥。不过什么叫密室,不是把门和窗户关死再围-块黑布就可以,充其量只能说是个小黑屋。我和莺哥商量不能这么下,因要密室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不能被打扰,一旦起弦,中途被打断就前功尽弃,重来谈何容易,除非把所有器具重新准备一次,而问题在于,即使我可以马上再放半碗血,也要给莺哥一点时间让她长头发。况卧毕竟不同于华胥幻境,不能织出游离于尘世的虚空,只要进到屋子,任何人都能看到我所奏出的幕景。你想在这样一个黄昏,城中医馆某处荒凉屋子传出诡异琴声,推门一看屋里居然在下雪,半空还或坐或站一大堆人讨论今天天气如何年底朝廷是不是会发双薪……这电就罢了,隔壁居然还是个卖棺材的,真是好难不把人吓死。
我们正在发愁,房门却被轻轻叩了两声,从敲门风格就能判断是谁,我磨磨蹭蹭地去开门,走到一半突然想到问题其实可以解决了,加快脚步一把拉开门闩,慕言就站在门口,目光放在我身后,打量了一圈收回来看着我:“这是在做什么?”我瞟了他眼,咬着唇角别开脸:“给你个机会戴罪立功要不要?”他坦然摇头:“不要。”我噎了噎,急得瞪他:“主动和你冰释前嫌了你还不要,必须要!”他叹口气:“好吧,我要。”
有慕言守着,小黑屋就不是寻常小黑屋,升华成密室了,我很放心。
起弦之时,看到莺哥震了一下,发丝做成的琴弦寄托了容垣关于她的大部分神识,那些过往她不仅可以看到,还会知道容垣心中是如何想,当然,奏出这暮景的我也能知道。
半空中,渐渐出现的是郑宫里昭宁西殿那一夜新婚,殿外梨花飘雪,瘦樱依约,从前我们看到故事的一面,却不知另一面,直到这一刻,它终于现出一个清晰的轮廓,露出要逐渐明朗的模样,而所能看到的容垣的故事,一切始于他第一眼见到莺哥。
第一眼见到莺哥,容垣并不知道喜床旁弯腰逗弄雪豹的紫衣女子不是他要娶的姑娘。这没什么可说,他对锦雀的印象其实寡淡,猎场上也没怎么细看,只记得她将受伤的小雪豹递给自己时手在发抖。修长细白的手,没有刀剑磨出的硬茧,不会是处心积虑的刺客。遑论莺哥和锦雀长了一副面孔,就算样貌完全不同他也未必分辨得出。之所以要娶锦雀,不过是隐世王太后听信巫祝的进言,认为围猎那日他会遇到个命中注定要有所牵扯的姑娘。而直到新婚这一夜,隔着半个昭宁西殿,他才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将要成为他如夫人的女子。她有一双细长的眉,浓黑的眸子,烛光下眼波荡漾得温软,却隐隐带着股冷意,如同晚宴上那道冰凌做的酥山,浇在外头的桂花酸梅汤让整道菜看上去热气腾腾,刨开来却是冰冻三尺。
他握住她的手,看到她眼中一闪即逝的慌乱,想她心中必然害怕,可即便害怕也一幅镇定模样,身体僵硬着是抗拒的意思,手上却没有半分挣扎,强装得温柔顺从,却不知真正自得温柔顺从不是镇定接受,是将所有的不安害怕都表现给眼前的人晓得。身为一国之君,他见过的女子虽不多也不少,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由表及里产生巨大矛盾的姑娘,吻上她的唇时,也是大大地睁着双眼。那是双漂亮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时尤其地黑。然后,他看见这双眼睛里慢慢浮起一层水雾。他离开她,手指却像是有意识地抚上她的眼,触到一丝水泽。她哭了。
她哭了。这很好。他有一刹那觉得自己喜欢看到她这个模样,就像失掉油彩遮掩的戏子的脸,那些悲欢离合真切地表露出来。她眼角红得厉害,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神色紧绷却故作从容,模样很可怜。他打算放过她。但赦免侍寝的话刚落,她已衣衫半解地跪坐在他身上。在这种事情上,他从没居过下风,本能想起身拿回主动权,顾及到压在身上的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力气小了很多,可也足够颠倒位置将她压在身下。但事实是,他没有起得来,却能感受到紧紧贴住自己的这个身体在怎样颤抖,他想,她一定很紧张,紧张得没有发现自己一个弱质女流竞爆发出这么大的力气。她的头发真长,手上没有刀茧,也没有其他什么茧,连他后宫里那出身正统贵族的七位夫人也比不得。可除非新生的幼儿,谁还能有这样毫无瑕疵浑然天成的一双手,何况,听说她在容浔府上时,很喜欢做家务。她的头发拂得他耳畔微痒,听到她在他耳边说:“总有一日要与陛下如此,那晚日不如早一日,陛下说是不是?”他想,这姑娘真是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
密探不是白养着玩儿,这件事到底如何很快就弄明白。结果如人所料,原来锦雀不是锦雀,是莺哥,杀手十三月。他想起自己的侄儿,做事最细致稳重,怎么会不晓得纸包不住火。
拼着欺君之罪也不愿将真正的锦雀送进来,必然是心中至爱。自古以来,圣明的君王们最忌讳和臣下抢两样东西,一样是财富,一祥是女人。如果臣下不幸是断袖,还不能抢男人。他漫不经心从书卷中抬头,扫了眼跪在地上的侍卫:“今日,孤什么也没有听到。”年轻的侍卫老实地埋了头:“陛下说得是,属下今日什么电没有禀报。”他点点头,示意他下去,却在小侍卫退到门口时又叫住他:“你刚才说,容浔是怎么除掉她身上做杀手时留下的那些疤痕的?”小侍卫顿了顿,面露不忍:“换皮。”手中的茶水不小心洒上书卷,他低头看到红色的批注被水渍润开,想,那时候,她一定很疼。
这一夜,批完案前累积的文书,已近三更。他没什么睡意,沿着裕景园散步,不知怎的逛到她住的昭宁殿。偌大一个东鼹杏无人迹,显得冷清,西殿殿门前种了两株樱树,一个小内监窝在树下打盹。殿中微有灯影,他缓缓走过去,在五步外停住,惊醒的小内监慌忙要唱喊,被他抬手止住。那个角度,已能透过未关的雕花窗看到屋中情景。紫衣的女子屈膝坐在一盏燃得小小的竹木灯下,手中半举了只孔雀毛花毽子,对着灯一边旋转—边好奇打量。这样的毽子,哪个女孩子年少时没有过几只,即便不是用孔雀毛扎的,取乐方式总是一样,没什么可稀奇。
可她握着那毽子,仿佛它是多么罕见又珍贵的东西,静静看了半晌,猛地将它抛高,衣袖将灯苗拂得一晃,毽子落下时寸已起身,提高了及地的裙子将腿轻轻一抬,五颜六色的孔雀毛荡起一个由低到高的弧线,稳稳地直要飞上房梁,她没什么表情的侧脸忽然扬出一抹笑,乍看竞有些天真。半空中的孔雀毛花毽子慢悠悠落在她膝头,被柔柔一踮,又重新踮到半空,她转身欲背对着以脚后跟接住,可啪的一声,下坠的毽子竞落歪了。他看她讶然回头,睁大眼睛紧紧瞪着地上,表情严肃得让人啼笑皆非,瞪了一会儿,动唇唤了侍女。他耳力极好,隐在樱树的阴影下,听她冷声吩咐:“这个东西,扔了吧。”侍女愣怔道:“扔了?夫人是说,不要了?”她转身迈进内室:“扔了,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喜欢它。”
殿中竹木灯很快熄灭,耳边浮现出白日里听到的莺哥的过去,她怎样被养大,怎样学会杀人,怎样踩着刀锋活到二十岁,怎样得来身上的伤,怎样被容浔放弃,又是怎样被当做妹妹的替身送进他的王宫里。他不大能分辨女子的美貌,却觉得方才微灯下游走翩飞得似只紫蝶的莺哥,容貌丽得惊人。淡淡嘱咐小内监几句,他转身沿着原路返回,—路秋风淡漠,海棠花事了,他想,放弃掉她的容浔真傻,可他放弃掉她,将她送进王宫来,却成全了自己,这真是缘分,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从冷悯到喜欢,用了三天时间爱上她,大约会有人觉得三天太短,但只有真正懂得的人才明白,对注定要爱上的那个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长,何况三天,伺况这么多眼。他很心疼她。
此后种种,便如早先所见莺哥的那些梦境。容垣问她可知晓什么是君王之爱,她回答他君王大爱,爱在天下,雨露均撒,泽被苍生。他却不能认同,想那怎能算是爰,只不过是君王天生该对百姓尽的职责罢了。那些只懂得所谓大爱的君主,他同他们不一样。高处不胜寒,他看到她,便想到应该要有人同他做伴,那个位置三个人太拥挤,一个人太孤单,他只想要唯一的那个人,那个人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曾经是个杀手,误打误撞嫁给了他。他知道她想离开,千方百计将她留下来,除了自由,她想要的什么他都能给。他也知道,她心上结了层厚厚的冰壳,即便给她自由,她也不能快乐,那些严酷纠结的过往,让她连该怎样真心地哭出来笑出来都不晓得。这个人,他想要好好地珍惜她。她应该决乐无忧,像个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让他放在手心里,拢起手指小心翼翼对待。
可他算好一切,唯独漏掉命运。在计划中她应是与他长相守,他会保护她,就像在乱世里保护他脚下的每一寸国土,而百年之后他们要躺在同一副棺椁里,即使在漆黑的陵寝,彼此也不会寂寞。
但那一日命运降临,让他看到自己的一生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长,说什么百年之后,全是痴妄。
容垣非是足月而生,幼时曾百病缠身,老郑侯请来当世名医,大多估言小公子若是细心调理,约摸能活过十八岁,若是想活得更长久,只有向上天请寿。老郑侯没了办法,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干脆送他去学刀,妄图以此强身健体。也是机缘巧合,在修习刀术的师父那儿,让他遇到一向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药圣百里越,不知用什么办法,竟冶好自小纠缠他的病根。从此,整个郑乇室将百里越奉为上宾。
自老郑侯薨逝,他与百里越八年未见,再见时是莺哥被封为紫月夫人这年年底。忘年至交多年重逢,面色凝重的百里越第一句话却是:“陛下近一年来,可曾中过什么毒?”
到这一步,他才晓得去年除夕夜制服那只发狂的雪豹时所受的毒虽不是什么大毒,可唯独对他是致命的。百里越当年为冶他的病,用了许多毒物炼药,万物相生相克,服了那些药,这一生便绝不能再碰三样东西——子葵云英、霜暮菊、冬惑草。传说九州大陆冬惑草早巳绝迹,天下人不知其形为何、性为何,可那雪豹爪子上所淬的毒药里,却含了不少冬惑草。
御锦园寒意涔涔,溶月宫在枯树掩映中露出一个翘角,他望羞那个方向,半晌,缓缓问面前的百里越:“孤还能活多久?”
“大约再过三个月,陛下会开始呕血,一年后…”
“一年后?”
“……呕血而亡。”
他脸色发白,声音却仍是平静:“连先生也没有办法了吗?”
百里越是药圣,不是神。冬惑草溶进他体内近一年,要化解已无可能。他第一次自欺欺人,希望从未出过错的百里这次能出错,他并未中什么夏惑冬惑,只是一场虚惊。可直到三月后,在批阅文书时毫无征兆地呕出一口血,他才相信这所谓的命运。他性子偏冷,从懂事起喜怒就不形于二色,这一夜却发了天大的脾气,将书房砸得干干净净。但事已至此,所有一切不能不从头计较。
十日后,借欺君之名,他将莺哥锁进庭华山思过,次日即拟定讣文昭告天下,称紫厅夫人病逝。百里越与他对弈,执起一枚白子,道:“到最后那一日,陛下想起今日,必定而悔。”
可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他想,待他归天后,她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殉葬,另一条是孤老深宫。假如让她选择,依她的性子必定刀自刎在自己床前,她看上去那么复杂,却实在是简单,爱上一个人便是誓死相随,而假如那一夜他见她时妄心不起,她是否就能活得更好一些。他锁她十年,庭华山与世隔绝,十年之后,她会忘了他,即便青春不在,还可以自由地过她从前想过的生活。而该将郑国交到何人手中,怎样交到那人手中,他自有斟酌。
不儿日,宫中传出红珠夫人有孕的消息,说是由药圣百里越亲自诊脉,诊出是个男婴。
红珠夫人有孕是真的,却不是他的,他已两年多不曾见过红珠,那孩子是她同侍卫私通所得。由百里越诊脉是真的,他亲自带着药圣前去芳竹苑,红珠跪在地上吓得发抖,那侍卫被活生生处死在她眼前。传闻中前两句全是真的,但诊出是个男婴却是漫天胡扯,纵然百里越医术通天,也绝无可能搞清楚—个未成形的胎儿到底是男是女,但因是神医金口玉言,大家只好深信不疑。而这就足够了。他只是要让朝野上下都晓得,他将要有个继承人,待他身死后,即郑侯位的将不再是容浔。特别是要让容浔晓得。
百里越斟酌道:“这本是你们郑国的事,同我毫不相干,但你既然早巳打算要将王位传给容浔了,怎么又安排这么一出逼着他来篡位夺宫?”他端起石桌上的茶盏,容色淡淡:“倘若孤能长命百岁,又倘若紫月能诞下孤的子嗣,你以为,容浔会忍到几时来反孤?容浔有治国之才,却野心勃勃,养着他,如同养一头猛虎,孤以为有足够时日磨掉他的利牙,如今,”他眉心徽皱,嫌烫地轻哼了一声,将茶盏重放回石桌:“孤将王位传给他,难不成,还要将紫月也送回给他,”他耍了心机,他知道容浔对莺哥有情,十年后的事他已不能见到,可他知道,只要容浔今日反他逼宫,和莺哥便再无可能。百里越讶然:“你不想让紫月夫人殉葬,想让她活下去,就该想到终有一日她会另嫁他人。”他淡淡看着天边:“谁都可以,容浔不行。”
最后一次见到莺哥,是星夜里一处荒凉街市。听到她闯下庭华山的消息,他心中担忧,不知她有没有受伤,称病取消了好几日朝会,领着护卫匆匆出宫。也不知赶了多久的路,终于见到她,这个女孩子伤痕累累站在自己面前,提着刀,脸色苍白,裙角处渗出或深或浅的血痕。
他想,他应该不顾一切将她揉进怀中,可,怎么能呢。她伤心欲绝地质问他:“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能懂得人心的可贵。”他看到她微乱的发鬓,泪水从蒙着双眼的手底溢出,顺着脸颊大滴大滴落下,下唇被咬出深深齿印。他想说些什么,喉头一甜,半口血含在口中。她的伤心,就是最能对付自己的利器。可他还是将她送了同去。看着她的背影在月光下渐行渐远,他想唤她的名字,莺哥,这名字在心中千回百转,只是一次也没能当着她的面唤出。“莺哥。”他低低道。可她已走出老远。
不多久,容浔果然逼宫。这一场宫变发生得快速又安静,因他原本就没想过抵抗。就如传闻所言,容浔压抑着怒色将随身佩剑牢牢架在他脖子上,沙哑问他:“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而他微微抬头,淡淡地:“即便是碎,紫月她也是碎在孤的怀中。”容浔的剑颤了颤,贴着他颈项划出一道细微血口,他却浑不在意:“这许多年,你做得最令孤满意的事,一件是两年前将紫月送给孤,另一件,就是今日Ъ宫。”冷清双眼浮出揶揄之色:“但孤知道,你这生,最后悔之事,便是将紫月送进了孤的王宫。”容浔看着他,良久,整个人都像是颓败下来,半晌,苦涩道:“她走时,是什么样,可受过什么苦?”他淡淡同他:“即便痛苦,她这一生,又有什么是忍不得的。”
此后,容垣禅位,容浔即位。禅位后容垣避往东山行宫修养,正是五月,樱花凋零。一切都被写入史书,属于郑景侯的时代就这样过去,徒留给世人两页薄纸。
次年,樱花开遍整个东山时,百里越口中的最后一日终于来临,我能知道,是因随着手指起伏,琴弦上的血正滴答滴答往下掉,说明奏出的这场幕景已行将结束。
眼前是冒着腾腾热气的碧色温泉,温泉后种了大片樱林。冬惑草似乎没有如何折磨容垣,至少他看上去气色不错,只是身形消瘦。但我很快就否定这种想法,这是最后一日,他面上那些不寻常的神采,想来是回光返照。落日余光在天边扯出一块金红的绸子,笼得温泉后的樱林璀璨如同赤雪。他淡淡吩咐身后的小童子:“今日好多了,去拿两本书,我想泡会儿温泉。”
小童子哒哒朝书房跑。他合衣迈进池水,靠着池壁时,从浸湿的衣袖里取出一枚小巧的骨骰。
莺哥送给他的那枚骨骰,原以为被捏碎了,化在那座荒凉街币的夜风里,在这个傍晚,却静静躺在他手中。他认真地看着它,漆黑眼眸似汤汤春水,缱绻温柔,良久,将它紧紧握住,闭上眼睛笑了笑。近旁不知什么鸟兀地哀叫一声,温泉后的樱林里猛地撩起山火,火势如猛虎急速蔓延,顷刻漫天,林木噼啪作响,红色的樱花在火中翩翩起舞,如一只只涅盘的红蝶。火光映得容垣的脸别样俊美,可滔滔热浪里,他的眼睛却没有再睁开。
莺哥扑过去时,容垣的身体正沿着池壁一点一点滑入水中,她浑身都在发抖,要抱住他不让他掉下去,却忘了这山、这火、这樱花、这池水,包括容垣,皆是我拿七弦琴奏出的虚幻幕景。身后火势汹涌猛烈,仿佛耍将半山红樱燃成劫灰。她双手遍遍穿过他的身体,再如何轻柔的动作,却连一个拥抱都已是不能,可还是不肯放弃,一遍又一遍地伸手去抱他,徒劳无功地眼见着他一点一点滑人池水。如墨的眉、紧闭的眼、高挺的鼻梁、薄凉的唇,渐渐都隐在水下,池水归于静谧,只剩漫天山火,而她静静看着眼前平静的池水,半晌,颤抖着肩畴,像一头孤寂的小兽,痛苦地哭出声来。
幕景凭空消逝,容垣他确实死了。
这就是故事的全部,莺哥多多少少猜到,却一直不愿相信。回头看这一段风月,似场凋零繁花,容垣的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便是池口中的君王之爱。在这样的乱世里,看够了庸臣昏主,东陆大地上有多少王宫,王宫里埋葬多少红颜女子的青春枯骨,却让我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出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
莺哥在幕景消逝时便昏了过去,慕言将她扶到一旁矮榻上,转身居高临下看着我。弦上的血珠将枫木琴染得通红,我翻过手来看自己的手指,才发现指尖沾了斑斑血迹。就像那一日从城墙跳下,感觉生命一寸一寸流逝,想要站起来,却没有力气。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认识到,没有鲛珠给予的寿命,这只是一具残败的尸体。
慕言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这一大滩血,怎么弄的?”
这么仰着头看他有点吃力,我动动唇,示意他蹲下来。
他跪坐下来与我平视,手指沾了点儿琴上的血渍,放在鼻端闻了闻,脸色顿时难看到极点:“是你的,还是莺哥的?”
我摇摇头,认真道:“是鸡血。”看他没有反应,补充道:“启动这个仪式需要祭天,所以,我们杀了一只鸡。”
他眉心皱起来:“别胡闹,说实话。还是你希望我把你们两个一起送去大夫那里?”
我挣扎道:“真的是鸡啊……”
他瞪着我:“你们家养的鸡,血会是跟人血一个味道?”
我严肃道:“因为,这是一只不同寻常的鸡……”话没说完,被他一把夺过手腕,袖子捞起来,手臂上包得严严实实的纱布暴露在天光之下,我抬头镇定看他:“其实,这就是所谓的部位减肥法了,把这个纱布紧紧缠在想瘦的地方,通过刺激|茓位……”他打断我的话:“你再胡扯试试看。”
我低头嗫嚅:“因为看你好像有点担心,想说你其实不用担心,这没什么,我血很多,而且伤口也不疼,我不想去大夫哪里,我自己就包扎得很好。”
他抚着额头看我半晌,叹了口气:“你真是,气得我头疼。”
身体已经能移动,我调整了一下坐姿,小声反驳:“哪里有那么容易就头疼,说得好像从来没生过气一样。”
他皮笑肉不笑:“我确实从来没生过气,只是偶尔动怒,让我动怒的人基本都没得到好下场,你是不是也想惹我动怒看看?”
我小心地看他一眼,伸出两只手放到他额头两侧,他愣道:“干什么?”
“不要气了,生气多容易老啊,来,我给你按一下,还疼不?”
“……”
不知莺哥此后何去何从,但无论她做什么样的选择,已不是我们所能左右。想到她来找我时眼中毫无光彩的颓然和那些决绝的话,心中就有些发沉。恰在此时,一只小小的灰鸽子扑进刚推开的木窗棂,直撞进我手心。
这是君师父的传信鸽。我愣了愣。想不到这么快又有生意。
展开素笺一看,忍不住对慕言扬了扬信纸:“你说容浔正遍天下寻找能救活锦雀的名医果然不错,这次居然找到了我师父。”
他正在收拾血迹斑斑的枫木琴,闻言抬头:“哦?华胥引竞还有这等功用,能生死人肉白骨?”
我踌躇道:“生死人肉白骨倒说不上,只是换换命罢了。”想想又补充道:“其他的人可救不活,只能救活因选择华胥幻境而在现实中失掉性命的人。前提是,还得有一个同她血脉相连的至亲之人愿意以命换命。”
他若有所思:“所以,你师父来信让你用莺哥姑娘的命去换锦雀姑娘的命?”
我将信笺收好,摇摇头:“师父他压根儿不知道锦雀还有个姐姐活在世上,只是让我去走个过场,说是郑王都找到他跟前来了,实在不好意思推脱。”
说完到处找笔墨:“得给他回个信,明天就要出发去找小黄和君玮了,哪里有时间。锦雀本就一心求死,救活了又怎样,既然强求无益,何必苦苦强求,救活的那个人也未必会感激他什么。”
说到这里正找到矮榻附近,擦过莺哥身体时蓦地被一把握住手。我惊讶垂头“你醒了?”
她闭着眼睛,没有放开我,半晌,道:“君姑娘若是能救舍妹,还请勉力一救。”
我看着她:“你发什么傻?除非用你的命去换她的命,否则根本没可能把她救活。倘若你果真想这样痛快就放弃性命,那不如把这条命给我,我来为你织一个幻境,让你和容垣在幻境中长相厮守。”
她终于睁开眼睛,眸子浓黑,却无半点神采,大约这就是所谓的哀莫大于心死,恍眼看上去倒比我更像个死人。
良久,她像是终于反应过来我的话,侧头疑惑地看着我,眼睛里一片空茫:“那又有什么用?都不是真的。”我才想起来,她这个人一向较真,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糊里糊涂幸福,这段故事里,活得最清醒的就是她了。
而我无言以对。
她转回头看着房梁,声音毫无起伏:“今年我二十六岁,觉得这一生很好、很长,没什么可留恋了。”顿了顿,又道:“只还有一个愿望,我死后,请让我和我夫君合葬。”
七月,蓼花红,木槿朝荣。
兜兜转转回到郑国。
施术之所定在四方城城东为举行祭礼而建的土台上。我想莺哥大约不愿见到容浔,以秘术一旦施行不能有任何生人打扰为名,将方圆五里清了场,只留慕言在土台下喝茶。
锦雀的棺椁在酉时初刻被抬上祭台。已近一月,寻常应是白骨的躯体却未有半点腐坏,只是脸色有点苍白,可看出容浔确实花了心思。酉时末,莺哥最后一个到场,纱帽揭开,看到及腰的发,毫无表情的一张睑。我将含了血珠的茶水递给她:“现在还可以反悔的。”她却一口就喝下去。我看了眼空空如也的茶杯,还是想要说服她:“这件事我真是没有把握。”将几案上竖列的两张瑶琴指给她看:“我得同时弹奏你们两人的华胥调,一个音也不能错,还得摧动鲛珠牵引你的精神游丝……”她打断我的话:“若失败了,会否对君姑娘造成什么反噬?”我摇摇头:“那倒不会,就是你多半活不了,你妹妹也救不活。”她瞥了眼棺中的锦雀,目光淡淡的:“这也没什么,君姑娘,开始罢。”
站在土台上,四方城东西南北十二条街道尽收眼底,夕阳掩映下,房屋鳞次栉比,似镀了层金光,偶有几户升起袅袅炊烟,平凡世上也有平凡幸福。
琴音泠冷,土台上骤起狂风,躺在石祭台上的莺哥缓缓闭了双眼,缀在长裙上的紫纱随风飘飞,像一棵瑰丽的树,越长越大,渐渐将她笼起来。再见了,十三月。我闭上限,正欲凝神催动鲛珠,破空声来,睁眼时枚古剑堪堪定上身前七弦琴。弦丝尽断,狂风立止。我怔了怔,抬眼塑向前方的石祭台,看到紫衣男子挺得笔直的背影,柳絮纷扬,慢悠悠落下来,似裁剪了鹅毛碎。我抱着断掉的琴几步急走过去。男子正俯身揭开笼在莺哥脸上的轻纱,修长手指颤抖地抚上她的眉,声音却低沉平静:“她是睡着了吗?”
我施了个礼,将紫纱重新盖好,边角都扎严实,又将袖子拉下来点,好盖住她冰凉的手:“两位夫人只能活一位,陛下想救月夫人,我便为陛下找来尚在人间的紫月夫人以命换命,紫月夫人不死,月夫人不能活。两位夫人到底保哪一位,陛下不妨再想想。”
我等着他回答,却未等到任何回答,因话毕时轻纱微动,莺哥已渐渐醒转,本以为她会再昏迷一些时候,那双杏子般的眼眸却缓缓睁开了。半晌,浓黑的眸子里突然升起千般华彩,她看着面前这个端整的紫衣男子,蓦然扑进他怀中,声音里带着小女孩的天真:“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他愣了一下,抬手将她紧紧搂住,她把自己更深地埋进他怀中:“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容垣。”他脸色瞬间煞白。
一点一点将她拉离自己的环抱,他静静看着她:“我是谁?”
她眼角渐渐有些红,眼睛里也漫出一层水雾,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脸,半晌,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头埋进他肩膀,哽咽道:“他们都说你死了,我不相信,如果你死了,我该怎么办呢?”
容浔的手僵硬地垂在身体两侧,良久,沙哑道:“月娘……”
我淡淡道:“别在意,她这样多半是疯了。换命之术最忌中途打扰,怕正是因此……若陛下仍想救月夫人,紫月夫人她这样,也是无碍的,只是要劳烦陛下再送我一张七弦琴了。”
他却并未搭理我的话,半晌,苍白容色浮出一丝苦笑:“即便是疯了,终归,最后是我得到了她。”
我看着他:“若是她清醒,第一件事怕就是为景侯殉情。”
柳絮漫天,似在祭台上下一场轻软无终的雪,他将她抱在怀中,向石阶走去:“那就让她永远不要清醒。”她的纱帽落在地上,风卷过来,似一只断翼的蝶。
在土台上站了好一会儿,我有点混乱,不知怎样做才算是好,现在好像也不错,大家都求仁得仁。容垣想要的是莺哥活下去,她活下去了。容浔想要和莺哥在起,他们在一起了。莺哥想要容垣,在她的意识里,也确实得到了。就像是一场华胥幻境,美好虚妄,各有所得。
走下土台,看到慕言正一派悠闲地煮他的功夫茶,我生气遭:“刚才你为什么不拦住容浔啊?”
他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是我叫他来的,我为什么要拦住他?”
我瞪大眼睛。
他将煮好的茶递给我:“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的机会,你说对么,阿拂。”
我不知道对不对,只知道有多少入迷失在这虚妄的华胥幻境,自以为懂得爱的美好,要抓住这美好不容它错过,其实都是软弱。人最宝贵的是什么?不是爱,是为爱活下去的勇气。可我遇到的这些人,没有一个人懂得。
不几日,我们离开四方城,听说锦雀被厚葬,这一月的良辰吉日,莺哥将同容浔大婚。得知这消息时并没有什么特别感想。而在第九日早上,却听说大婚当夜莺哥失踪,容浔将整个四方城翻过来也没找到。慕言问我:“你觉得她应该是去哪儿了?”
其时我正在给君玮写信,确定他所处的最终方位,争取早日顺利找到他和小黄,听到慕言提问,三心二意回答:“可能是突然清醒,去完成她的最后一个愿望了吧。”
“我死后,请让我和我夫君合葬。”我记得那时她是这么说的,这是她最后一个愿望。
慕言沉默半晌,过来随手帮我磨了会儿墨。
当夜,一向风度翩翩的慕言难得模样颓唐地出现在我房中。夜风吹得窗棂格格作响,我一边伸手关窗户一边惊讶问他:“搞成这样,你去哪儿了?”
他从袖中取出一块紫纱,笑了笑,轻描淡写道:“在容垣的陵寝中捡到的。”
我顿住给他倒水的手,良久:“莺哥她,是在容垣的墓中?”
他从我手中取过茶壶,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更确切地说,是在容垣的棺椁中。”
我愣了愣,半晌,道:“怪不得他们都找不到她。”
他笑笑:“没有人敢去动景侯的陵寝,他们永远都不会找到她了。”顿了顿,又轻飘飘添了句:“除了我。”
我赞同地点头:“对,除了你。”指着他的袖子:“但你好像受了伤。”
他面不改色将手缩回去:“没有的事。”
我拉过他的手把袖子挽上去给他涂药,发现他僵了一下,抬头瞟他一眼,有点讪讪地:
“我有时候是不是,太任性了?”
他撑着额头看我,唇角含笑:“不,这样刚刚好。”
——the end——
〖酒酒篇 柸中雪〗
『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着,假如我有一个心上人,我要把我的愉悦和快乐全部弹给他听,把我的悲伤和难过全部哭给他听。我的心上人,此时,他在这里。』
柸中雪之第一章(1)
一直没有收到君玮回信,令人担忧。慕言认为有小黄保护,没什么好担心的,看他这么乐观,我也不好意思提醒他,小黄早被典当进动物园了至今不晓得赎回来没有。以我对君玮的了解,这件事是不能抱什么希望的,尔后想到世间好南风的兄弟何其多,又想到君玮这个少年何其多姿而婀娜,心情就有点复杂,看来君家十有八九是要断后了。年前他还信誓旦旦说如果没人娶我他就娶我,命运如此安排,真是让人没有话说。但也没有其他办法,毕竟远水救不了近火,而且我们连他如今在哪里都不晓得,只能顺其自然。
慕言的意思是,既然君玮久久没有回信,便趁着他去晁都顺道将我送回君禹山。他要去中州北部的天子之都一趟,估摸一直打算做的那些事,时机终于来临。我从来不认为慕言会没事儿陪着我一个小姑娘游山玩水考察各地风俗民情,很早以前就开始等待他说出类似离别的话,终于听到,一边觉得难过一边却松了一口气。
路过寂寂荒山,路过莽莽平野,路过汤汤大河,路过哀岭孤村,路过昏鸦枯树,我能看到时光流逝,就擦着指缝,在每日夕阳西坠之时。掰着指头数日子,计算着同他的分别之期,却不能像从前那样任性地一拖再拖预定行程。慕言觉得好笑:“你为什么总看着我,我脸上有东西?”我大着胆子凑过去:“嗯,有东西,来,我给你瞧瞧。”他配合地低头,目光揶揄,落在我眼睛里:“那你仔细瞧瞧。”我想他是打趣,但这有什么关系,反正都要分开了,脸皮厚一点也没什么。我点点头:“那你闭上眼睛。”他果然听话地闭上眼。橄榄炭燃出微蓝的火光,窗外阵阵虫鸣,他好整以暇地坐在那里,做出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让人控制不住地就想伸手去摸摸这近在咫尺的脸,近在咫尺的眼。却不敢。掌心都沁出汗,手指隔空划过他眉梢眼角,鼓出极大勇气,颤抖地落在他额际,这一刹那的触感和温度,我都会记得。终归是不能主动离开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而他的眉毛眼睛鼻梁嘴唇,他这张好看的脸,他脸上每一个生动表情,这些全部刻在我心底,从此我们分离,但我要将心底的他记一辈子。他微微偏头,额角紧贴住手指,静静睁开眼:“阿拂?”我手一颤,赶紧收回来,炭火无征兆地噼啪一声,良久,我将手伸到他面前:“看,你额头上有个东西,给你拿下来了。”他目光落在我空无一物的手掌上:“哪里?”我假装大吃一惊:“咦?怎么不见了。”他似笑非笑看着我,托腮不语。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让人迷茫,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就好。君玮说喜欢一个人就会变得忧郁,因为患得患失。他说得有道理,待在慕言身边我总是患得患失,而我失去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得到可以失去,留下的只是那些记忆中美好的他的样子,在心底开出珍贵的、最珍贵的、大朵的花。
燕子不归,紫薇浸月,北方花开,南方花谢。一路急行,来到姜陈边境。这时候发生了一件本以为在故事开头就会发生,想不到久久没有发生,最后搞得大家满心以为再也不会发生,它却莫名其妙发生了的事。
一件大事。
我被绑架了。
下山之时,君师父悉心嘱托君玮一路护着我,怕的正是这个。华胥引的玄妙世人知之者少,但也不是没有。只是传得神乎其神,说这个东西生白骨活死人,男人练了如何如何,女人练了如何如何,老人练了如何如何,小孩练了又如何如何……搞得男女老幼都很向往。一大撮人都向往的往往就是一小搓人要消灭的,正因如此,有关华胥引的真实记载少之又少,虽已有数百年历史,却至今神秘莫测。本来以为,被扼杀到这种程度的秘术,在民间理应传不出什么令人觊觎的声威,君师父初派君玮跟着我时内心还多少有点抗拒,如今看来,君师父不愧是多吃了几十年饭的人。
天色渐渐暗下来,因是被绑架,手脚自然被缚住,但我着实是解绳子的一把好手,很快便脱困而出,看清楚身处一团锦被之中,抬头可见帐上金色流苏,视线之前,则是紧紧闭合的六扇翠屏。床上屏风开六扇,扇面上绘的却非寻常小山水,皆是一男一女,时而秉烛夜游,时而诗画唱酬,还有两幅男子悠然煮茶闲坐抚琴的,看着很眼熟。心里冒出一个可能性,但随即将它推翻,觉得画画之人的水平不能差到这个地步。我想,绑架我的人虽趁慕言外出将我虏至此处,但根据前文推论,多半不会知道所谓神乎其神的上古秘术其实是被封印进一颗珠子里,埋入了我的身体,并且,他们一定不知道我是个死人,就算揭开这秘密,想必这些人也不能相信,因以死者之躯修习华胥引,自晁高帝行星瀚大典分封九州以来,我是唯一的一人。但还没等我更加清楚地分析当下形势,紧闭的屏风就嗒一声被推开了。赶紧将手脚都缩进被子里,抬头往前看,视线尽头处,一盏微灯。
推开屏风的是个侍女,此后撩起纱账立在一旁,与夜色融为一体。比较有存在感的是坐在正对面的姑娘,不是面相问题,主要是扮相问题,宽袍广袖占那么大空间,想无视都不行。而灯火如豆,只能照亮方寸之地,着实不能看清姑娘面容,只是冰冷视线如附骨之蛆。良久,孤烛渐盛,渐渐显出几案上一只青铜方彝,方彝中盛满碧色的酒。终于看清这个散发出冰冷视线的姑娘的模样,一半隐在明明烛光下,一半掩在梁柱阴影里,气质疏离归疏离,却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嘴里被塞了巾帕,说不出什么话。我做出挣扎模样,姑娘略略抬手朝侍女比了个手势,比到一半却兀然放下,自顾自冷笑了一声:“真是糊涂了,解开你做什么,今日你只需带着这双耳朵就行了。”话毕端起几案上满杯的方彝一饮而尽,踉跄几步到纱帐前,别开侍女的搀扶,一手捏住我下巴,扯掉面具后狠狠抬起,我不知做何反应,想她总不至于认为华胥引是藏在这张面具里罢。半晌,她细白手指爬上我额头处蜿蜒的伤痕,眸色冷淡,嗓音透出森寒之意:“倒是个美人,只是,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别人的东西不能乱碰的道理?”
屋中静极,我仰头盯住她眸子,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但气度却不可失。对视许久,她唇角漾出一丝冰冷笑意,淡淡地:“装出这么一副凛然模样,自己做的事,却这么快就不记得了?”我仍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还想着听这些台词不像是绑架我索要华胥引的,难不成是绑错了人?但背却挺得更直,而此时,她的头正好靠过来,青螺髻上的琉璃发簪擦过我额角,气息吐在耳畔,凉凉的,极轻:“你喜欢他,趁虚而入地跟在他身旁,处心积虑曲意逢迎,渴望他对你刮目相看,就像个跳梁小丑,真是可笑,你难道不知他心中已有一位相知相许的意中人?”我呆了一会儿,像是一道光凭空闪过,脑海里轰一声炸开,不能置信。本能地在回忆中搜索璧山上行刺慕言的女子,却只能记起一片蔷薇花海,那是四月春末。
面前的姑娘偏头看我呆愣模样,修长手指不经意抚过右侧鬓发。我才注意到,那墨如鸦羽的发鬓间簪了朵绢丝结成的……暗色蔷薇。
若她是秦紫烟,她一定从来没有忘记过慕言。
可她伤了他。
我不知该做出何等表情,也不知此刻是何等心情。只是想着,倘若我能早一日找到他,在他遇到她之前就把他从人群里找出来,今日又会是怎样。
可三年,那么多的日日夜夜,我没有找到他,临死也不能见他一面,天意使然。
她坐得靠近一些,手指移上额角,微蹙了眉,大约不胜酒力,微醺的面容映在暗淡烛火里,别有一种冷丽之美,像是看着我,又像是看向什么虚无之处,半晌,微微抿了唇:“那时候,我还是赵宫里的乐师,在宫宴上遇到他,覆军杀将破城的将军,几次拓地千里,立下赫赫威名,整个赵宫,包括几位公主在内,没有哪个女孩子不仰慕他的。”她的目光直直落在我脸上,勾起唇角:“可他只带了我一人回国。”顿了顿,好笑地看着我:“你只知他温文尔雅、风度卓然,可见过他耐心周旋,温存缱绻?”我摇了摇头。她轻笑一声:“我们在一起所经历的那些,不是你所能想到的。”
心绪一层一层缓缓压上来,像砥了巨石,却不能做出任何退缩,就像野地里遇到狼,就算再害怕也要抬头瞪住它,先低头的那一个就输了。这一生父王没有教导我什么有用的东西,除了这种越是心慌意乱越是镇定从容的伪装。我其实想要问问她,既然喜欢他,怎么狠得下心伤害他,而他伤得那么重,又怎么忍心一眼都不来看他。归根结底,是我想不通怎么会有人用伤害来表达爱,就如我想不通怎么会有人喜欢吃榴莲。人世间的事,永远是不通的比通的多,感情更是如此,我以为的一切只是靠我的经验,而明显我在这方面涉世未深。
门外响起脚步声,她神色变了变,起身嗒一声将屏风扣住,微光消失在眼前,只留那些之前不知道是什么此刻看来是她和慕言日常相处的朦胧图案,在身侧漫成流云般的巨大阴影,连同丝帕一起扼住我的喉咙,令人不得言语。还抱着一丝微弱希望,脊背挺得笔直,想得到什么不一样的结局,却听到房门被轻叩三声,缓缓开启。一个声音响起,如春日里一缕拂柳微风,伴着一声笑:“我找了你很久,紫烟。”是暮言。女子略带哭腔地回应:“我一直在等着你,一直,等着你来找我。”
肩背突然就不能承受很多东西,颓然靠住墙壁,那种临死前的寒意由脊背渐次滋长,牢牢拽住胸中的鲛珠,突然就感到一种疼。这可真是奇怪。
而恰在此时,床板忽然翻倒,反应过来时,已重重摔在一个什么地方,不知从哪里透出一丝朦胧微光,可依稀辨别这是一条长长的山洞。幸好此前已经从绳子里脱困而出,即便从很高的地方摔下,也没受什么伤,纵然我没有痛感,可也怕断手断脚。
靠着洞壁往上看,不知此刻厢房里是何种情景。
可以想象,窗外必有朗朗星空,而他踏着月色推开门扉,似他一贯的风雅悠闲,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却不是为的我。我的逻辑很简单,觉得紫烟伤了他,便不能再是他的良人,他不应该再喜欢她,我是个死人,其实也没有什么资格,但希望他能找到更好的人。好吧我都是撒谎,我一点也不希望他能找到更好的姑娘。说白了我就是自私,但是,如果一定要选择,我宁愿他爱上其他的姑娘,但那个人一定不能是紫烟。就像容垣当时所想。可他们还是相遇了,看来彼此都旧情难忘。秦紫烟说得不错,我就像个跳梁小丑,着实可笑。可若这就是所谓成年人的,那些更加成熟的关于爱情的事,我不懂。看着自己的手,生命线消失的右手,想我果然还是不懂。心里觉得很难受,却不知该如何劝说自己。我捡起地上的面具,用袖子擦干净,贴着额角戴好。还能如何呢,这就是分离了。我想着他,想着此后再也不能见到他,我的生命结束得这样早,在孩提时和他相遇,却懵懂对情事不知,等到明白过来,他已另有所爱。长长的山洞幽深静谧,像是没有尽头,慢慢蹲下,将头埋进膝盖里,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柸中雪之第一章(2)
可哭泣许久,也没觉得好受。事实证明,能够靠眼泪发泄出来的情绪都不是什么情绪,而无法用眼泪纾解的,也不会有其他更好的办法。用袖子抹干泪水,我小声同自己讲,阿蓁,从此后就是一个人了,好好的别让人担心。喑哑嗓音回响在幽深洞窟,像有人在一旁耐心安慰,就有了一点勇气,也忘了是一个人。攀着洞壁站起来,沿着山洞一瘸一拐走出去,沿途踢到许多腐骨,蓦地害怕,从前没有感知,离开后才明白慕言在身边时一直将我保护得很好,都让我以为自己就是个普通小姑娘,忘记了身为死者本不该有这样的恐惧。他们都和我一样,这些累在洞中的森森白骨。
辛苦摸出山洞,漆黑夜空里,并无想象中的朗月疏星,无根水似千军万马奔腾直下,浇在我头顶。一场滂沱大雨。
拨开雨幕夜行。秦紫烟将我困在山洞里,定料不到我会这样逃走,可慕言喜欢她,不会知道是她绑架了我,想到方才绊倒我的那些白骨,他们皆是为洞中瘴气所杀。她对我早有杀心,奈何我本就是个死人,除非碎了胸中鲛珠,着实没办法再死一次。
山峦如巨兽横亘眼前,湿淋淋张开血盆大口,参天老树似沉默的魅影,脚下凌霄花被石子般的雨点打得零落不堪。狂风从耳畔吹过,撩得雨滴倾斜,砸在身上,一层层浸入肌理落进心底,冷如寒冬里结冻的冰凌。这场无尽的雨。远方有庭院透出微光,却是最危险的地方。我不知前往君禹山的道路,明白的只是朝着那要命的火光相反的方向,不停地往前奔跑。山路湿滑,尽管已经习惯在黑暗中视物,也会看不仔细,笨手笨脚时常栽倒,弄得满身泥泞。觉得走了很久,再也不会被追到时才放下心,见到路旁一蓬矮灌木,缩到里边打算躲一躲这凌厉雨势。鲛珠令我比常人更加畏寒,不再急着赶路,分散的神思集中回来,感到冷雨和着泥浆严丝合缝贴紧了身体的每一寸,冻得整个人只想缩成一团。雨过了就好了,我咬咬牙,抱着膝盖默默地安慰自己。雨过了就好了。
可深山里一场雨长得足够发生任何事,我考虑到很多危险,独独忘记雨夜里猎食的猛兽。险象环生,遍地危机,我却不自知。等到发现的时候,那只云豹已立在我十丈之外,体型尚未成年,莹绿的眼睛似两蓬森然鬼火,映着被冷雨浸透的毛皮,显出斑驳的花色。这只看似断奶不久的云豹谨慎地打量我,估计在考量面前这个镶在灌木丛里满身泥泞的家伙是个什么东西,能不能入腹。而我全身上下能拿来自卫的,唯有山洞里捡到的一只匕首。此时什么也不能想到,也不会天真地觉得君玮或者小黄会突然从天而降,更或者,慕言会从天而降。假如有这种想法,就只有等死了。
对视许久,这只勇猛的云豹终于矫捷地扑过来,而我不知从哪里滋生出无谓勇气,竟没有躲开,反而握紧匕首对准它的脖子迎了上去。自然是没有刺中。但无论它尖利的爪子在身上划出多么严重的伤痕,我不怕痛,这就没有关系。不能眼睁睁看着它将我一口一口吃掉,执着地用匕首要去割断它的喉咙,全神贯注得只能听见耳畔一阵阵疼痛的怒吼,心中唯揣有一个想法,要快点杀掉它,别让它的咆哮引来其他猛兽。
匕首如愿扎进云豹喉咙时,血色喷薄而出,似一场红樱的怒雨,洒在我胸口,沿着纹路蔓开,一片刺目的殷红。高阔的天,一望无际的雨夜,匕首摇摇欲坠跌落地上,血珠浸入泥泞土壤。只能听见雨滴坠落,而我连呼吸声都不能发出,四围再没有一个活物。恐惧终于沿着脚底缓慢爬上心头。君玮一向觉得我胆子很大,什么也不害怕,那是小时候,慢慢长大后,觉得很多东西不能失去,胆子越来越小,那些英勇无畏只是装出来在他面前逞强而已。用手蒙住眼睛,我想起一个月前,有一个遇狼的月夜,那夜有无边星光,耀得璧山遍地银辉,有个人站在我面前似笑非笑:“你该不会一直没发现背后跟了头狼吧?”拍着我的背安慰我:“别怕,不是已经被我杀掉了么?你在怕什么?”明知道眼泪无用,却不能克制,终于,在这寂寥雨夜里失声痛哭。泪水漫进指缝,我想着他:“慕言,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我很害怕。”
我很害怕。
也不知过了多久,大雨却无一丝转小之势,打得密林沙沙作响。
隐约听到前方传来咆哮之声,像是一头猛虎。
费力地从泥水里爬起来,想着以卵击石会有多大胜算,结果是没有。以绵薄之力杀死一只未成年云豹已是老天打瞌睡,还能杀死一只成年猛虎,只能寄希望于老天长睡不起了。显然不能抱有这种侥幸态度。不知鲛珠被老虎吞下会有什么后果。君师父说这颗封印了华胥引的珠子神秘莫测,仅以自身之力便能支撑一个死人足足活够三年。我不晓得它能支撑一头猛兽多活多少年。最坏的境地是,今晚以后世上将产生一头长生不老的老虎,而它还不是小黄,这对于大自然食物链及生态系统平衡的打击真是不可估量……向着虎啸声相反的方向拼命奔跑,其实,怎么样都好了,我没什么本事,可能已活不过今晚,可就算不能活着走出这片密林,也不能贻害苍生。虽然有点怕,还是紧紧握住手中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的匕首,颤抖地对准胸口的地方比了比。如果被那头畜生发现,就将匕首狠狠扎进胸口吧,必须得毁了这颗鲛珠。
紧张地等待着,虎啸声却没有响起。雨滴砸进泥洼里,溅起朵朵散落水花,随落雨而至的凌乱脚步声定在身后。这样大的雨,却能听到急促呼吸,“阿拂”。沙哑得都不像他的声音。我怔怔站在那里,像等待千年万年,却没有回头的勇气。眼角处看到他右手持剑,剑柄的宝石发出幽蓝光泽,映得衣袖处一抹显眼的红,似晕开一朵胭脂,风雅到极致。这是他。能感到他的手缓缓搭在我肩上,顿了一下,越过肩膀横在胸前,一把将我揽进怀中。大雨滂沱,可我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觉得天荒地老,沧海化劫灰。他嘴唇贴在我耳畔,听见渐渐平复的呼吸,良久,极轻的一声:“你吓死我了。”这是他。明明什么也闻不到,却感到清冷梅香牢牢裹住自己,两只手颤抖地抱住他手臂,仿似看到茫茫冰原里万梅齐放的盛景。这是他。我听到自己颤抖的声音:“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身体被更紧地搂住,却小心避开左肩处被云豹抓出的伤痕,冰冷手指抚上我眼睛。前一刻还觉得活不过今夜,而此时此刻,慕言他就在这里,所有令人不安的东西都羽化灰飞,可更大的悲伤却漫溢上来。本来想做出一副无谓模样,好叫他不能看到我的懦弱与悲伤。却不能。眼泪涌上来,抽噎地哭泣着,越哭越不能自已。他静静抱住我,手指贴住面具,一点一点揩拭掉雨水和泪痕。可这样做根本是徒劳。半晌,他的脸颊贴住我额头,哑声道:“你哭得我没有办法了。”
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着,假如我有一个心上人,我要把我的愉悦和快乐全部弹给他听,把我的悲伤和难过全部哭给他听。我的心上人,此时,他在这里。
看不清他的模样,只能感到身体被慢慢转过来。冰凉手指抚过鬓发,仍贴在我眼角:“能自己走么?”我点点头,顿了一下,摇摇头。身体凌空而起,嗓音响在耳侧:“不知道你哪里还有伤,痛要讲给我听,嗯?”我摇摇头,顿了一下,点点头。他一定觉得我很可怜,那种悲悯一只被顽皮孩童射中翅膀的黄雀的感情,多么希望会是爱。我知道自己是妄想,可哪怕是妄想,就让我再妄想一会儿,就一小会儿。
被慕言抱回客栈,一路无话。大雨未有一刻缓势。
客栈门前,阔别已久的执夙撑着伞等候在那里。不知她为何突然出现,能想到的是,也许这一路慕言的护卫们都跟着,平时假装自己不存在,却密切关注主人的一举一动,等到主人遇险时纷纷从天而降,好似很拉风,但我真是好奇这和*狂有什么区别。
执夙收好伞欲将我从慕言怀里接过,正犹豫着是不是要下来,却感到搂住腰背和腿弯的手紧了紧。借着灯笼的一点暗淡光影,抬头时看清慕言抿得紧紧的唇,被雨水淋得透湿的发,苍白的脸色。从未见过他露出如此冰冷神情,就像严冬里一潭冻结的深水。我试着伸出手想攀住他肩膀,手指刚触到衣领,踩上楼板的脚步就停下来:“伤口疼?”雨水顺着他颊边发丝滴落,一阵狂风吹得执夙手中的灯笼摇摇欲坠,终于熄灭。我在黑暗里小心翼翼搂住他的脖子,感到没有什么反抗,轻声回答:“不疼。”想了想问他:“我很重吧,你是不很辛苦?”我已经知道他会怎样回答,一定是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调侃我:“这时候才想起来我会辛苦?”可这一次,他却没有这样说。有东西在额头上微微停顿了一下,吐息温热。我想到那是什么,脸腾一下烧起来。
走廊上留下一串木质地板喑哑的呻吟。房门打开,看到紫鸢花的落地屏风后隐隐显出一只浴桶,有蒸腾水汽将青铜烛台上的三枝高烛笼得影影绰绰。慕言将我放诘厣希借着灯光查看我身上的伤势,发现只有肩膀上有些抓痕,唤了执夙一件一件嘱咐。而后似要离开,被我眼疾手快地一把抓住衣袖:“你要去哪里?”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我只是去换个衣服,等你沐浴完就来看你。?
柸中雪之第一章(3)
尽管听说执夙在包扎伤口方面素质过硬,也只能对她的主动帮忙婉言相拒,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她将信将疑,可考虑到我们这种一身秘术的人哪个不是一身秘密的人,还是退出房间容我自行处理。幸好临走时君师父放在我身上那种治伤的膏糊还剩一小瓶,在雨地里泡过一回也只是有点点进水。草草处理完肩上的抓伤,换上干爽衣物,慕言的敲门声已经响起,仍是那种不长不短不紧不慢的调子,三下。
门被推开,站在门口的慕言一身黑衣,领口衣袖处滚银线刺绣,手中端了碗驱寒的姜汤。我等着他来,沐浴的时候想过他会过来干什么,想了半天,后来觉得,他来干什么都不重要,一切只是和他相处,多处一刻是一刻,哪怕他只是来灌我姜汤的。结果他果然是过来灌我姜汤的。第一反应是我真傻啊,刚才为什么不假设他是过来和我表白的呢。
咕咚咕咚喝完姜汤,他却没有离开的意思,坐在床边怔怔看我舔掉最后一滴汤汁,半晌,道:“我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随父亲出征。”这是个绝好的睡前故事开头,我将空碗放到床前的小几上,把被子拉上来一点,靠在床头听他讲这个故事。“那时年少气盛,中了敌人的诱兵之计,被困在茫茫深山里。也是个雨夜,手下的一百精兵全部折损,尸体遍布在山道上,他们好不容易保下我,将我藏在一个山洞里。我在洞里听到不远的地方响起猛兽争食的怒吼,我知道它们争抢的全是我部下的尸骸。那时,我身上也中了箭,就算一声不吭藏在洞里,血腥味也早晚引来这些野兽成为他们腹中一顿美餐。可若是点燃驱兽的篝火,又势必引来追捕我的敌人。两条路都是死路。”
他微微撑着额头,似在思索,认真模样和我一向所见大不相同。
看来他不常和妹妹讲故事,睡前故事哪有这样跌宕起伏的,我握住他的衣袖催促:“那后来呢?”
他抬眼看我,映着烛光,眸子深海似的黑:“我长到这么大,遇到的最难缠的境况不过如此,可那时,我一点也不觉得害怕。”
我点点头:“嗯,你很勇敢的,可,可后来呢?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他答非所问地拎起一只茶杯,放在手中把玩:“本来以为,连这样的事情我也没什么可怕的感觉,大约这一生也不会再有什么害怕之感。包括那时让秦紫烟刺中。”看到我惊诧模样,他云淡风轻地笑了笑,仍漫不经心把玩那只粗瓷的茶杯:“我算得分毫不差,用那样的姿势,她会刺中我什么地方,我会受多重的伤,需要休养多久,有多少时间留给我亲弟弟让他趁机反我作乱。虽然知道她的刀子稍微偏一分,我就没命了,可直到刀子在意料之中刺下去,顺着看不见的刀锋调整身形承受时,也没有感到任何诸如恐惧害怕之类的情绪。”他抬头看着我:“我从不相信那一分的偏差会在我掌握之中失控。”
可我已震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想到秦紫烟,想到他,最后能出口的句子只有四个字:“可,万一呢?”他的那些周密算计,他和秦紫烟是真是假,好像本能地都可以不去在意,唯一担心的还是,万一呢?万一他那时被秦紫烟一刀刺死,死在我的面前,我找了他一生,看到他鲜血淋淋躺在我身边,却不知道他是谁。我吁了一口气,幸好老天爷没有让这种荒谬的事情发生。
茶杯扣在桌上,烛火晃了晃,他低低重复那两个字,万一,良久,轻笑了一声:“不会有什么万一。就像解数术题,有一万个步骤,每个步骤都精确无误,就是一万之一万,结果也不可能产生什么万分之一的失误……”
我打断他的话:“可世间的事,又不是每道都是数术题,人有情绪,会害怕,就一定会有万一。”
他手指撑着额头:“那你告诉我,阿拂,为什么人会害怕呢?”
这种问题完全不需要思考:“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啊。”
他含笑看着我:“那你是说我今夜这样害怕,是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
我不知道话题怎么突然就转到这里,脑袋没反应过来,半晌,愣愣地:“你说你从来不会害怕的……”
他极轻地摇了摇头,握住我的手:“今天晚上,我很害怕。”我觉得整个身子都僵硬了,微微挣开来,可他还在继续说:“我不该把你一个人丢在客栈里。进入到那条密道,发现里面全是瘴气,而我找不到你。我怕得发抖,人为什么会害怕呢,你说得对,阿拂,是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你这么笨,我不在你身边,你该怎么办呢?”
我呆呆地抓住被子,觉得一定是在做梦,可自从死掉之后,明明再也没做过梦的。闭上眼睛,很久不敢睁开。四围静寂,只听到窗外雨声渐微。不是经常听说这样的故事吗,谁谁自以为天上掉馅饼遭遇到什么好事,满心欢喜,谁知鸡啼之时才发现不过黄粱一梦,沮丧万分。手在发抖,这样好听的话,这样好的事情,一定只能在梦中才会发生,假如我当真的话,梦醒时还怎么能有勇气和慕言大方说分手呢。可还是希望它是真的。我想了这么久,盼了这么久。
窗棂啪地响了一声,我惊得跳起来,毫无心理准备地睁开眼,看到一只浑身湿透的麻雀闯进来,胡乱在地上扑腾。紧张地将眼风一点一点扫到床前,首先入目的是一双鞋,再一点一点移上来,慕言哭笑不得地看着我:“我在等你的回答,你闭上眼睛装睡是什么意思?”
竟是真的。
我咬着舌头结结巴巴的问:“什、什么回答?”
他将我的手从被子上掰开,握在手里,脸上是一贯神情,微微含着笑,看进我的眼睛:“我喜欢你,阿拂,你是不是也喜欢我?”
我茫然地看着他,脑袋一下子空白,听到自己的声音镇定响起:“你说的喜欢,是像喜欢你妹妹那样的喜欢吗?如果是那样的喜欢,我也像喜欢哥哥一样地喜欢你。”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他将我拽出被子来一点,微微低了头,这样就能够目光相对了。他看着我,难得严肃的,一字一顿的:“你想我对你抱有什么样的感情?阿拂,我从前说过,嫁给我会有很多好处。我承诺给你听的事情,一定会做到。我一生只会娶你一人,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我看见白梅的冷香渐盛,织成一幅白色的纱幔,在这冰冷雨夜里渐渐升起,朦胧整个斗室。其实都是幻觉。但那个星光璀璨的夜晚我初次见到他,就像看到二月岭上,漫山遍野的白梅绽放。他嘴角挂着那样的笑容,安安静静看着我。冷风从被麻雀撞开的窗棂处灌进来,窗外的紫薇花树摇曳满树花枝,紫色的花瓣在夜色里发出幽暗的光。上天能让我们再次相遇,已经是最大的福祉,我在心底幻想过他会喜欢我,但从来没有觉得这会是真的,从来也没有。他问我愿不愿意,怎么会不愿意呢。可我,可我连个人都算不上。
这样的我很想抱住他,却不敢。
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本无可能,只是我太执着。这是我在世间最喜欢的人,我在心底小心翼翼珍藏着他,想要保护他,从来不希望伤害他。点头是最容易的事,可倘若有一天,让他明白眼前这姑娘是个死人,他该怎么办呢?我该怎么办呢?
就像过了一辈子,我鼓起勇气握住他的手指,颤抖地放到鼻端。他的神色有些莫名,我却不敢看他接下来会有的表情,良久,忍着心中的酸楚颤声道:“感觉到了……吗?慕言,我没有呼吸。”鼻尖的手指顿了一下。而说出那句话,好像一切都能坦诚地说出来:“你是不是惊讶很多时候我都不怕疼。”我咬住嘴唇,费力压下就要破喉而出的哽咽:“因为我根本感觉不到疼,也闻不到所谓馥郁花香,也尝不到酒楼里被人称赞的那些珍馐美味。我表现得好像很喜欢吃翡翠水晶虾仁饺,其实吃起来如同嚼蜡,只是从前,从前喜欢吃罢了。”抬头用双手蒙住眼睛,眼泪又开始往下掉,一切都完了。牢牢靠着床帏,就像一望无垠的大海里靠住唯一的一根浮木:“你说你想娶我,我愿意得不得了,可这样的我,你敢娶么?”
许久,他冰凉手指停顿在我耳廓处,贴着银箔的面具缓缓攀上额头。我用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情等待他将掩着我眉目的银箔揭下。面具揭下之时,却不敢睁开眼睛。他一定看到我死气沉沉的苍白容颜,一定看到我额头上那道长长的疤痕。这个难看的,游离于生者死者边缘的姑娘,他会怎么想我?
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讲一只木偶爱上了自己的主人,因缘巧合之下被秘术师施术变成|人类女子的模样,嫁给了自己的心上人,可秘术终有失效的一日,魔法消失后主人被木偶的原型吓得昏死过去,而这只残存着意识的木偶,在昏倒的主人身边,用一把锋利的刀子肢解了自己。此时的我就像那只肢解掉自己的木偶,她的主人看到她感到害怕,却不知她比他更害怕一万倍。
半晌,抚上眉间的手缓慢绕过额头,行至左耳,正是那道疤痕生长的地方。我最不想他注意到的地方。可他的手堪堪停在那里,阻挡了我最后一点破釜沉舟的勇气,说不出“你我缘尽于此今生再不相见”之类在君玮小说里常见的狠话。良久,鬓发被拂开。窗棂的噼啪声中,他轻声道:“阿拂,睁开眼睛,看着我。”我紧张地握住衣袖,一边觉得不能拒绝他这个提议,一边又害怕睁开眼会看到不想看到的东西。终究情感战胜理智,惶然睁眼,晃眼过去,慕言脸上的神色前所未见,却并不像是什么厌恶恐惧,更像是面临一场没有把握的战争,肃然得近乎严谨。
我呆呆望着他。
他微皱的眉舒展开,将我拉得更近一些:“这些事情,你能自己告诉我,我很高兴。”
我抬起左手捂住额上的疤痕:“你,你不害怕?”
他摇摇头,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事:“为什么要害怕?”
怎么可能不害怕,有时午夜梦回,想到活死人一样的自己,常常忍不住感觉恐怖,连我自己都如此,他竟然就这样平静地接受。
对面铜镜里映出小姑娘捂住额头的滑稽模样,我将身体往阴影处藏了藏,苦涩道:“我同真正活着的人完全不一样,而且,你看到了,我是个丑八怪。”
他将我从阴影里拉出来,果然认真地打量我,目光所过之处,像被火焰灼烧之后又浸入寒潭冷冻。我在冰火两重天里将头扭向一边,他侧过身子,拿下我捂住额头的胳膊握在手中:“为什么觉得自己是个丑八怪,若是连名动天下的……”说到此处,低头轻笑了一声,似在自言自语:“我原本想过会是……却没想到果真如此。”抬头时右手抚上额头处丑陋的疤痕:“若那时我能预知我们此时……”却终归没有将这些话讲出来。我不知他想要说什么,只隐约地明白,那是我不能也不需要去了解的东西。他的手停在我脸颊上:“开心一点,这道小小的伤疤无损你的美貌,你是我见到过的最好看的姑娘。”拇指扫过眼下泪渍,认真地看着我:“那些事有我在,你只需要在我找到办法之前努力活着就好了,告诉我,你能办到么?”除了点头,都不能做出多余的动作。如果这是个梦,那最好一辈子不要醒来。
就在我一个劲儿点头的时候,一只勾云纹的玉佩被系在颈上。羊脂白玉在胸前发出莹润饱满的光,他端详我胸前的杰作,嘴角勾起好看的笑:“这是聘礼,我给了你我母亲留给我的最重要的东西,你要给我什么?”
我不知道该给他什么,找遍全身,将所有东西全部翻出来,有还剩的半瓶治伤膏药,有从他那里要来的那只玉雕小老虎,有背地里偷偷画的他的半幅小像,还有那只专门买给他却一直没能送出去的透雕白玉簪。
他好奇地看着我:“这是……”
我将这些东西往他面前推一点:“你,你随便选。”我没有钱,买不起什么贵重的好东西,只希望拿得出来的这些小玩意里,哪怕有一样是他会喜欢的。
他看了我好一会儿,捡起那只白玉簪:“你画那副画,就是为买这支簪子给我?”
我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有点尴尬地和他解释:“听说这个玉是古玉来着,做出来的簪子有两百年的历史了,雕工也好,说是一个什么什么名匠做的,老板一定要三百金铢……”话还没说完,看到烛火微暗,他倾身而来,毫无征兆地吻住我嘴唇。能感到颊边温热的吐息。我呆呆看着他,不知道像这样的时刻所有女孩子都会闭上眼睛。近在咫尺的这个人,他有长长的睫毛,眼角暗含笑意。我这么没用,连接吻也不会,他却耐心周旋,诱导着我微微张开嘴唇,容他温柔地吮吸舔噬。想到这一路的峰回路转,眼角一酸,眼泪又忍不住下掉。
他抵着我的额头,伸手抹干不断涌出的眼泪,轻声地笑:“爱哭鬼。”
我跪在他身前,搂住他的脖子抽泣着辩驳:“我才不是爱哭鬼。”
他的手揉乱我头发:“哦?又有什么大道理,说来听听?”
我离开他一点:“好吧,我是爱哭鬼。可是,爱哭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我觉得泪水是世间最不需要强忍的东西,有时候我也想忍住,让别人觉得我很坚强,但忍不住的时候我就不会忍,因为后来我明白坚强只是一种内心,爱哭不是不坚强,哭过之后还能站起来,能清醒地明白该走什么样的路,做什么样的事,我要做的是这样的人。你想,要是连哭都不能哭,我的那些恐惧和担忧要用什么来证明呢,我还活着这件事,又该怎么来证明呢。”
烛火映出慕言深海似的眸色,似有星光落入,而窗外风雨无声。
良久,他将我揽入怀中:“阿拂,以后可以尽情地哭给我听。”
我趴在他的肩头,像步入一个巨大幻梦,那是我心之向往,是我的华胥之境。他漆黑的发丝拂过我脸颊,有一棵小树从心底长起来,开出一树闪闪发光的花,相拥的阴影投上素色床幔,盈满我眼帘。
柸中雪之第二章(1)
这天早上,我们终于收到君玮来信,得知他和百里瑨在一起,说真的我已经快要将这位白衣公子忘记,而信中写道,他们此时正在柸中着手一项有关幻术的研究,这研究是,如何利用药物精确控制凶受在人形和兽形之间的无差别转换。乍看其实没搞懂凶受是个什么东西,想了半天,可能是凶 兽。秘术之流君玮完全搞不懂,跑腿什么的他倒是很在行,估计是在不知道怎么偶遇之后被百里瑨拉去做免费苦力了。信中透露出此时这研究正处于初级阶段,首先,需要找出一个让人吃了可以变凶 兽的东西,问我有没有好提议。我认为,想要变凶 兽的就没有,想要变禽 兽倒是可以去买点chun yao。但很多东西,其实是不好自由转换的。比如chun yao这东西,人吃了可以变禽 兽 禽 兽吃再多……只能变得更禽 兽,从而生出一堆小禽 兽……
慕言听闻此事,沉思片刻,改变主意决定将我直接送去柸中。这感觉有点像家长要出去做什么大事而必须把孩子送往某个地方集中托管,结果这些做大事的家长往往不会再回来或者再也回不来,徒留下孩子们分别长成不良少女和少年……我本能地觉得应该跟着慕言,但他认为我应该待在安全的地方,柸中即是万无一失的安全之地。虽然马上表示可以和他同甘共苦,却被四两拨千斤地驳回:“有些地方对女人来说很危险,对男人来说只是微妙罢了,你跟着才让我担心。”我觉得应该相信他,但还是要通过一些手段打消他把我送走的想法:“你不知道吧,君玮以前一直说想要娶我来着,你怎么这么傻,非要把我送去他身边,这多不安全。”说出这番话,却忽视了面前这个人一向喜欢挑战极限,立刻被拎起来扔进马车里:“他试试看。”
星夜赶路,直往柸中。
卫国与陈国一衣带水,水是端河,而端河的发源地就是陈国的柸中。但柸中却不因端河出名,令柸中出名的,是铸剑世家公仪家族。传说公仪家家史悠远,祖上曾参与过人类与夸父在巨石盆地的决战,尔后弃武从商在柸中立业,累世铸剑,因曾立下军功颇能享受一些特权,直至陈国分封,已富可敌国。每一代陈王均会将最宠爱的女儿下嫁,导致本家这一支血脉与陈王室纠缠不清。世人都觉得陈王下这一手棋为的是笼络公仪家的财富,我有时候会有不同看法,但无论如何,历七百年传承二十五代的公仪家在七年前已被一场大火烧干净了。
想来七年前真是发生了不少的事,那时我年少无知,生活在清言宗,听到一个遥远且素未谋面的家族毁于一场大火的消息从国宗的高墙外传进来,觉得这着实和我没什么关系。师父说:“你是卫国公主,天下大势总该懂得几分,公仪家如何富有,被毁掉等于断了陈王一截胳膊,无论如何,对卫国都是件好事。”我的感想是:“焉知不是陈王所为。”师父沉吟半晌,而后,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了凶兽千河的传说。凶兽千河,千劫之后,血流成河,这是公仪家的守护神,沉睡于太灏河之下,守护公仪家的累世太平。我其实有过疑问,觉得所谓凶兽怎么能叫千河这种连最文艺的文艺青年都不好意思叫的名字,假如一定要有千劫之后血流成河的寓意,叫后河也比千河好啊。但这不是主要问题,主要的问题是,如此强大的一个家族,又有守护神的庇护,为何会一夕之间毁灭殆尽,陈王是办不到的,只能有一个解释,就是公仪家正是被他们的守护神所毁。我从这故事里得出的教训是养守护神果然是一个很高危的事情,而师父看得更远:“很多事情,有因才有果,有果必有因,公仪家遭此灭顶之灾,必有前因,就如倘有一天卫国被毁,也会有前因,你可以不懂因果,但你要看到后果,做事之前,多想后果。”我对公仪家印象深刻,正因师父说的这一番话,这些话我至今记得,除此之外也觉得那么多钱被一把火烧干净真是有点可惜。当然这个古老家族是不是真如我们推测那样灭亡至今仍是个谜,但有所听闻的是,两年之后,公仪家第二十五代家主公仪斐在一片废墟里重建了门庭,实乃青年俊杰,只是重建后的公仪家再也不沾铸剑这门生意,倒是经营起钱庄玉楼之类。这些都是后话了。
突然想起这些传说与旧事,无外乎是此次慕言要送我去的地方,正是柸中的公仪家。在他回来之前,我会在那里等待。细想也没有什么,人生不就是等和被等这两种状态么,用来丈量两者之间距离的,不过人心。从前咫尺天涯,希望而后能天涯咫尺,但最好的状态还是只要咫尺不要天涯,就好了。
不日便来到孤竹山下,已是柸中境内。慕言说孤竹山半山建了公仪家的别居佛桑苑,翌日会有人来接我们上山。想象君玮和小黄此时就在不远的地方,不管是在哪个地方,没有疑问的是,分别多日之后大家即将见面,更加没有疑问的是,见面君玮一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地追问我们离别境况,这一身伤真是无法和他解释。我躺在床上,想着一路分别,还是有点想念,尽管这个人有时候神经会搭错线,但是不搭错线的时候,也是个不错的有前途的青年,尽管这样,不想被他念叨就只有隔个几天再让这次会面发生。想着想着就有点迷糊,是快要入睡的征兆。所谓死亡,只是黑暗罢了,天地万物归于黑暗,而你在黑暗之中寸步难移,这也是死者的睡眠。可当身体似躺进棺材沉入地底,熟悉的黑暗沿着脚背攀爬而来时,眼前却陡然撕开一片亮光。我很确信,此时并没有睁开眼睛,也睁不开眼睛。却清晰地看到亮光蓦地爆开,将天地都铺满,尔后似一场浓雾渐渐消散,百步高的青石台阶,台阶之上,一座辉煌山门。
烟雨霏霏,半山紫红色的重瓣佛桑花隐在霏霏烟雨后。巍峨山门绮柱重楼,楼门上悬了副巨大的五色珠帘,风拂过,吹得五色帘微微掀起来,叮当,叮当,伶仃作响。珠帘旁静静立着的女子撑了把孟宗竹的油纸伞,手柄处竹色一看便知,伞面未有任何点缀,像是送葬用的,纯白的伞,伞柄微微抬起来,露出女子佩了黑玉额环的白皙额头,细长的眉,清冷的眼,高挺的鼻梁,微抿的淡色的唇。白衣白裙上唯一的别样色彩是未挽的发,似笼在烟雨里泼墨写意的一方瀑布,齐齐垂在身后,直至脚踝。冰雕似的一个美人。不过三步台阶,微有裂痕的青石板上,白衣男子弯腰拾起地上一只打磨光滑的黑玉手镯,抬头时,竟与女子有着五分相似的眉眼,只是眉不似那般细长如新月,眼不似那般清冷如寒泉。虽同女子一样白衣白服,袖口处却以紫线绣出重瓣的佛桑花,修长手指从袖子里伸出来,握着那只黑玉镯:“这镯子,可是姑娘的?”眼里含着似有若无的笑意:“在下与姑娘,似乎在哪里见过。”纷纷雨下,青石板上的石苔被雨水淋湿,草色渐深,重楼上白玉钩带,悬空的巨大铜镜里映出漫山红花。风流蕴藉的翩翩少年微仰头看着台阶之上倚着五色帘的女子,雾雨岚岚,她撑着孟宗竹的油纸伞一步一步走近,软丝的白绣鞋被雨水打湿,露出鹅黄|色的鞋边。隔着一层台阶,她自他手中接过被雨水洗得莹润的黑玉镯,泛着冷光的白皙手指擦过他指尖,他握住她手指,她垂眼看他微怔神情,半晌,淡淡道:“多谢。”她等着他放开她,不远处有孤笛渐响,他却没有放开:“在下,柸中公仪斐,敢问姑娘芳名?”她微微抬高油纸伞,垂眼定定看着他,良久,声音似泠泠珠玉,似乍然盛开的一朵冰冷佛桑花:“永安,卿酒酒。”
蓦地睁开眼睛,假如我能呼吸,一定要大大喘一口气,窗外圆月高悬,月色悄然穿过窗棂,在床前投下或明或暗几道影子。那不是梦,是封印在鲛珠中的华胥引捕捉到的意识,这意识孤零零盘旋在孤竹山中,裹着岚岚雾雨,冰冷却又备受珍重的样子,像空自繁华的一场镜花水月,又像寂寞着等待谁来添写最后一笔的水丹青。天地间游荡的能被华胥引所感知到的意识,只能是死者遗留在世间的执念,还得是特别执的执念。一座山门,一幅五色帘,一方落雨,一柄油纸伞,佛桑花的花季里,一对少年男女如此相识,这件事一定对死去的那个人意义重大。回忆方才山门前所见情形,想死掉的可能是那个握着别人手不肯放开的白衣少年,不禁有点可惜。直到想起他们的名字,才觉得有点不对,杯中公仪斐,若非重名,明天一大早从山上下来接我们的公仪家第二十五代家主也是叫这个名字。这么说来……我所看到的,是那位白衣女子的意识?原来她才是死去的那个人,永安,卿酒酒?
柸中雪之第二章(2)
一夜不能安睡,总觉得眼前有些袅袅的影子,却看不真切。
第二日在淙淙琴音中醒来,天光大开,几只不知名小鸟立在窗格子上欢快啾鸣,正是夏日晨景。
爬下床边揉眼睛边推开窗户,翅膀扑腾声响在耳侧,抬头望向院子深处,正看到合欢树下慕言盘膝而坐的身影。似乎每次离别都是他在抚琴。执夙立在一旁,不远处站了个白衣青年,逆光而立,看不清脸,估摸就是来接我的人,多半是公仪斐的随从之类,想到此处,隐有抗拒。
巨大的合欢树开出绒球似的花,金色晨光自叶间滑落,洋洋洒洒落在蚕丝拧成的七根弦上,随着慕言手指拨弄,隐隐绽出光点来。琴端流淌出柔软悠长的调子,似飓风一夕之间吹绿大漠戈壁。只有他才能弹出这样的琴音。温暖细流缓缓淌过心底,我打开门蹭蹭跑出去。琴音戛然而止,与此同时感到脚下被什么东西一绊,正要控制不住一头栽下去,被疾步而来的慕言一把搂住:“一大早就投怀送抱的,真叫我受宠若惊。”我想,明明是我比较受惊,本着少抱一次是一次的想法,趁机往他怀里缩了缩,斜眼瞟到脚下,原来是一篷凌乱草藤。
背后隐约响起抽气声,听来一点不真实,就懒得去理。估计看我半天没说话,头顶传来慕言清沉嗓音:“阿拂?怎么了?”我揉揉鼻子,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腰,闷闷应了一声:“没什么,多给你抱一会儿,开不开心?”“……”
我记得君玮小说里那些古人离别,总是发生在细雨蒙蒙时,至交好友执手相看泪眼,饮尽浊酒,折柳相赠。但此时晨曦曜曜,露出即将艳阳高照的模样,举目不见半棵垂柳,着实没有办法营造出悲愁气氛。我舍不得慕言,按理说离开他是件伤感的事,但自从晓得他也喜欢我欣赏我什么的,那些难过和舍不得全都变成甜蜜,妥帖地安置在心底,他总会来找我,总会相见的,这么想着,简直勇气百倍,更不要说有什么悲愁情绪。
但所谓离别,终归是要有所表示,没有柳枝就只能就近拿个什么别的枝来代替了。我使劲掰了半天掰下一根合欢树的小枝桠郑重放在慕言手心,。刚要说出嘱咐他的话,却听到扑哧一声笑,抬头发现声音来自不远处的白衣男子。这人站的角度着实刁钻,隔这么近仍看不清面容,只能大致地瞧见右手里暗自把玩着一只黑色类似圆环的什么东西。我狠狠朝那个方向瞪了一眼,打算继续嘱咐慕言,一转头却瞧见他高深莫测盯着手中的合欢树枝。
我莫名其妙看着他,不知道一个破树枝有什么好看的。
半晌,他忍着笑意抬眼:“别人离别时以柳枝相赠,取的是挽留之意,今日我们分别阿拂你以合欢枝相赠,该不会是……”
我更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是什么?”
他收起树枝,一本正经言简意赅吐出两个字:“合欢。”
“……合你妹!”
对话过程中,立在琴旁的执夙表现平静,那个白衣的神经病却一直闷笑,此时终于止不住大笑出声:“世……慕公子,你是从哪里捡到这么个宝的?”声音有点熟悉,慕言颔首帮我理了理衣领,没说什么,而我暗自回想在哪里听到过这样的音色。还没想出所以然来,嘴欠的白衣青年已从竹舍铜镜反射的那团光晕里徐徐迈步出来。曜曜晨光下,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逐渐清晰的脸,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眼似秋水桃花,行止风流从容,除了比昨夜所见的少年多了些岁月刻印外,竟看不出有什么不同。杯中,公仪斐。除此之外,一直被他握在右手里摩梭把玩的东西也笼着树荫分明映入眼底,我眼皮一跳,不知道怎么就问出那样的话:“你手里那只镯子,是谁的?”他愣了愣,将黑玉的镯子举起来迎着晨光观视了一番:“你也觉得它漂亮?”眼角仍盈满笑意,是钟爱的模样,说出的话却冷淡得听不出半丝钟爱情绪:“不知道,好像生来就带着了。”一个字也没有提到镯子原来的主人。
慕言将我托付给公仪斐,纵然我对这个白衣青年此时表现满腹疑惑,但想想师父在世时传授给我的乱世处世哲学,诸如人生在世、少管闲事啦,路见不平、绕道而行啦什么的,就默默打消了搞清楚这件事情的念头,一心一意等着慕言嘱咐完公仪斐回来。不知两人说了什么,隐约听到公仪斐低笑着揶揄:“说出去只怕没人相信,传说中狡兔十窟凡事都留足后路的慕公子竟然会有软肋,且还是这么一个天真娇弱的小姑娘,唐国和楼国那两位公主倘若知道了得吐血而亡吧。”我耳朵一动,伸长脖子观察慕言反应,看到他摇着扇子略瞟了我一眼,很快转回去,侧脸可见嘴角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声音虽压得低,还是被我听到了:“这种事,你不是一向最有研究么?所谓软肋,要么亲手毁掉,要么妥帖收藏。虽然自古以来成大事者多半选的是前者,不过我这个人,一向觉得人生浮世短短百年,能有一个软肋在身上,也是件不错的事。”公仪斐惊讶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说实话我也挺惊讶的,忍不住愣愣看着他,大约是察觉到我灼灼的视线,他目光微微扫过来,我赶紧正襟危坐,假装什么也没有听到地把头扭向一边,但心里却暗暗地想,这个人,我要对他很好很好。
未几,两人谈话结束,公仪斐尾随在慕言身后,一前一后徐徐踱步过来。日头上中天,差不多该是出发的时辰了。看慕言的模样像是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但我没给他这机会,抢在前头,生怕没有时间,拽着他袖子急切地讲出一直想嘱咐给他听的那些事情。
“晚上要早点睡觉,不能熬夜。”
可能会让他觉得幼稚。
“睡觉要盖严实,不能踢被子。”
那些更加成熟的姑娘们,面对这样的分别时刻,一定会有更加成熟的方式。
“天冷要记得加衣服,不要因为觉得身体好就不管它”
但那些事情我不了解。
“不能挑食,青菜和肉什么的,每样都要吃一点。”
假如我跟在他身边,就会慢慢地学着像这样照顾好他。
整个竹舍一时寂静,也没有听到谁的嘲笑声,还有最重要的没有说完,我舔了舔嘴唇,得一鼓作气说下去,喉咙有点干,正当要再开口,却突然被慕言闷笑着打断:“这些,明明是我要对你说的吧……”
我瞪着他:“我是认真的。”
他研究我神情半晌,收起玩笑神色,顺便收起扇子,点点头:“好的,我记住了,还有呢?”
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被打断,就有点难以为继的感觉,我抬头飞快瞄他一眼,咳了一声,瞪着地面:“还、还有就是,”调整出恶狠狠的语气:“不准看什么别的美人,有美人跟你搭讪也不准理她们!”
他闷笑出声,手搭在我肩膀上:“嗯,还有呢?”
突然就有点伤感了,我垂头丧气地看着鞋尖,半晌:“要早点回来接我。”
头被抬起来,他定定看了我一会儿,额头被蜻蜓点水地触了下:“等山上的佛桑花谢了,我就来接你。”
在这个艳阳如炙的盛夏晨日,我们一个向着山外,一个向着山里,南辕北辙的两条路各自延伸千里,仿佛无终的命运。我不能预知,却隐约感到不安,自古以来,那些惜别以花期为诺的男女,似乎都是错过,因过而错,因错而过。繁华景物都在身边过去,一路燕啭莺啼,不久,眼前出现一段长而斑驳的青石阶,浓荫掩映,台阶角落长满碧色苔藓,像一幅锦缎暗绣了同色的边纹。停下脚步抬头望上去,绮柱重楼,白玉钩带,五色帘有耀目光彩,眼前的巍峨山门同昨夜所见毫无二致。公仪斐转身看我:“君姑娘可是累了?”其实只是脑中顿然浮现那个撑着孟宗竹油纸伞的颀长身影罢了。我摇摇头,跟着他一路踏上这段年成久远的青石阶,临近山门,到底还是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巴:“这孤竹山,是公仪家的产业?”引路的公仪斐顿了顿,重楼正中悬挂的巨大铜镜映出他白色身影:“从前不是,孤竹山是佛桑花的圣境,每到佛桑花期,赏花之人多得要将山路踏平,所以五年前我将它买回来了,这么个清幽之地,还是安静点好。”我紧随上两步,来到山门正下方,及手触到阳光下斑斓的琉璃珠帘:“山门看上去有些年成了,这副五色帘倒还是崭新。”公仪斐似笑非笑摩梭着手中玉镯:“一月换一副,五年来光这一项就不知烧了我多少钱,能不新么?”话罢打起帘子:“君姑娘,请罢。”珠子乍然撞击,发出叮当脆响。我伸手稳住撞击的珠串:“其实撤掉这幅帘子也不碍事吧,这样常换常新,着实浪费了些。”他低头做出考虑的模样:“也不是不可,但总觉得,撤掉它,就少了些什么。”我看着他:“少了些什么?”他顿了顿,若有所思拂起一串珠帘:“大概是,烧钱的快感。”“……”
我不知这座山门对公仪斐意味着什么,他似乎毫不在意,也许已经忘记少年时代曾在这里邂逅一名女子,那女子黑发白衣,撑着孟宗竹的油纸伞,不知在何时死于何地。山门旁古树参天,迈步而过的那一刻,感到那些细密叶缝里藏了无数双眼睛,正冷冷地看着我。这巍峨山门是那死去女子不能消散的执念。可我不做死人的生意。
柸中雪之第二章(3)
山门后又是百步石阶,石阶之上,丛林掩映一处深宅大院,规模堪比王室行宫。想来公仪家果然十分有钱,有钱到这种地步,背后不是政府撑腰就是反zhen fu的撑腰,慕言竟与这样的家族有所结交,真是让人担心。
一路无话,临近宅邸,看到宅门紧闭,门前空无一人,正觉奇怪,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骑着匹瘦马跌跌撞撞不知从哪里跑出来,几乎是摔下马地哭着跪倒在公仪斐面前:“大人您可算回来了,夫人和大小姐又打起来了,宵风快死了,翠儿姐姐让我赶紧来找您……”少年话还没说完,眼前白影一闪,公仪斐已将我一把带上那匹喘气的瘦马,箭一般绕着院邸高耸的围墙疾奔而去。我在马上只来得及问上一句话:“那什么,夫人?大小姐?”头上传来公仪斐模棱两可的回答:“家姊与拙荆不睦日久,偶尔会小起争执,让君姑娘见笑了,真是惭愧。”倒是一点儿听不出什么惭愧之意。风在耳边呼啸,我鬼使神差道:“你姐姐同你,是一胞所生?”身后一片沉静,半晌,听不出情绪的一声笑,隐隐含了四个字,定定的:“一胞所生。”手里握着的马鬃一滑,我差点儿没控制自己跌下马,怎么可能,四个字含在舌尖转了三遍,终归没说出来,和着呼呼冷风惊讶地吞进肚里。
说真的,公仪斐竟有一个胞姐活在世间,这件事比说君玮从小到大暗恋我还不可置信。传说中,柸中公仪家本家这支血脉绝不允许双胞胎存在,假如生出双胞胎,一定是留一个杀一个。这件事主要归功于守护公仪家的凶兽千河太废柴。一向来说,公仪家家主确立自己权威的最主要方式就是召唤凶兽,但这只废柴凶兽无论如何也分不出双胞胎血统的区别,可以假设,如果公仪家生出一对双胞胎,哥哥有一天继承家主之位,与千河定下血盟获得召唤它的能力,那拥有相似血统的弟弟要冒充哥哥来召唤凶 兽 千河造个反什么的简直轻而易举。就像一个举世的英雄,世间没有任何人能够打倒他,一旦患了毒瘤这样的绝症他也活不成。所谓双胞胎正是公仪家可能滋生出毒瘤的引线,这毒瘤是指内乱。再强大的家族也架不住内乱,这是经验之谈,睿智的长老们早早看出这一点。公仪家历世七百年,有不少倒霉的家主生出双胞胎乃至龙凤胎,基本上都是这么处理的,被选上的那一个是天之骄子,从此众星拱月,未被选上的那一个则贱若草根,即刻就地绝命。有意思的是,历代公仪家家主,最有成就的那几个全是双胞胎出身。来到世间背负的第一桩债就是同胞骨肉的鲜血,大约这样的遭遇能让人变得无情。
七年前公仪家被毁时,我似乎听说这一代的家主有个同胞姐姐的传闻,当时还小有叹息。如今得知这胞姐竟在人世,真是叫人诧异,她不是应该一出生就被投进太灏河喂他们的守护神了么?
后来证明我完全是大惊小怪,事情的奇妙远远不止于此。正如不知哪位哲人说的,生活永远有惊吓,你不是即将被惊讶,就是正在被惊吓。
载着我们的瘦马喘着粗气驰进一片开阔绿地,小片黄土里,一匹皮毛油亮的黑色骏马嘶鸣着轰然倒地,溅起茫茫烟尘。公仪斐拎着我飞身下马,脚落地立定之时,才看到倒地的黑马旁还跪了个执剑的红衣女子,扶着右臂,仿似受了什么伤,蔷薇花一样的脸上满是不甘表情,那种鲜艳、饱满、重重叠叠的美丽。惊慌失措的仆人们齐齐让开一条路,公仪斐疾步过去扶起她,大约触到伤口,女子闷哼了声,长剑支地,未受伤的那只手反过来紧紧抱住公仪斐的胳膊,声音倔强,带着哭腔:“先看看宵风,看是不是被那个疯女人打死了!”自认识以来就没几个时候不嬉皮笑脸的公仪斐眉头紧蹙,耐心掺着红衣女子容她检视倒地的骏马。而我的眼睛定在不远处拴马桩旁的白衣女子身上,久久不能移开。流瀑一样漆黑的发,寒潭深泉般一双眼,额间一只压着发鬓的黑玉额环,手中一柄银色的九节鞭。永安,卿酒酒。这个本该死去的女子似一座冰雕立在曦光之下,脚下扯出长长的影子,一个大活人。我定定地看她好一会儿,忍不住想要走过去,蓦然听到公仪斐沉声质问:“薰姐,怎么回事?”他抬头望着我的方向,怀里红衣女子双手颤抖,眼里含着愤恨的泪,身旁叫做宵风的黑马在长长几个鼻息后彻底没了动静。薰姐?入水珠玉般的嗓音淡淡然响起:“弟妹剑术太差,一不小心手滑,伤了她。至于那匹马,昨日不是摔了你,连主人都认不出的劣马,要它何用。”我紧盯着回话的这个白衣女子,而她目光扫过来,似冰山上千年不化的积雪,顿了顿,扬手收了鞭子,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红衣女子大声哭起来:“她把宵风打死了,她还打伤了我,你就这么让她走了……”公仪斐冷冷打断她:“你是太任性了,她脑子有毛病,让你离她远一点,你还偏要去招惹她。”红衣女子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到底是不是我夫君。”公仪斐掺着她未受伤的胳膊扶她起来:“好问题,除了我,你看看天底下还有谁能够这么纵容你。”红衣女子甩开他的手独自站起来,眼里还残留着泪水,却咬着嘴唇恨恨道:“天下最疼我的人永远是我爹,可他,可他……”话未完又蹲下地大哭起来。公仪斐也蹲下来,从衣袖里掏出一张绢帕递过去:“别哭了,看看你还有没有个夫人的样子。”语声虽严厉,却是温柔的台词。我抬头望卿酒酒离开的方向,流云在草场上投出不知为何物的影子,微风吹送,蒲公英贴着草叶飞舞,漫山遍野的炫金佛桑花迎风盛开,而那白色的身影越走越远,渐渐消失在佛桑花丛里。
此后五天,我没有见过卿酒酒,宅邸的仆人告诉我,说那不是什么卿酒酒,是公仪薰,公仪斐的胞姐,自小流落在外,身世可怜,两年前一个月夜被送来公仪家,分别多年,终于同胞弟相聚。听说那夜公仪斐的夫人公仪珊大不以为然,认为来者必是假冒,怒气冲冲赶来花厅,却在见到公仪薰面容时愣怔当场。我欲探听后事,说得兴高采烈的仆人却猛然顿住,此后无论如何不愿再开口。大约能够明白,一个脑子有问题的大小姐,向外人提太多着实不是好事。我不知公仪薰脑子是不是有问题,看着不像,但公仪斐说她有问题,她就是有问题,好比那时父王觉得我无血无泪,哪怕我热血澎湃也毫无意义,这就是权威的力量。
通过多次不经意的墙角,得知公仪斐似乎对胞姐有些漠视。据说公仪薰刚回公仪家时,姐弟感情虽寡淡,也没什么大问题,毕竟不在一处长大,有隔阂很正常。但这种看似的融洽只是初时那两个月罢了,渐渐大家便发现,有时候公仪薰做的事,真是不能用常理推断。当然大部分时候她都不做事,但一旦做点事,基本上要出事。
公仪薰初回公仪家的第三个月,有友人来找公仪斐斗鹰,半空中两只苍鹰以厉喙相迎,彼此攻势凌厉,一只鹰负伤甚重欲求庇护,后面那只鹰一心求胜紧追不舍,两只鹰直直冲向看台上的公仪斐,被坐在一旁的公仪薰以九节鞭瞬间击杀……最后赔了友人不少钱。这是第一次,公仪薰对公仪斐表现出极端的保护欲。尔后两年,类似事件不知几多,公仪家因此赔掉的钱也不知几多。同时,因谋划伤害或即将伤害公仪斐而死在公仪薰九节鞭下的刺客也不知几多。简称三多。
我兄姐虽不少,但全是同父异母,且同他们素无往来,不能确切理解所谓姐弟兄妹之情,自小最亲厚的怕是君玮,但想象中,假如有一天,爱好写小说的君玮希望得到某位名家的传世孤本,而名家的儿子表示只有我嫁过去才能给君玮这孤本,我想了一下,有没有可能自己主动嫁过去,最后觉得就算君玮用棍子把我敲昏强制嫁过去等我醒了也要自己跑回来……但是,面对类似的事情,公仪薰却主动点了头,仅为一本棋谱,为帮胞弟拿到最中意的生辰礼物。
传说中,对方已将彩礼送上门,公仪斐才知晓此事,几乎是扔的把一队彩礼外带管家小仆丢出公仪家大门,素来泰山崩于四面八方都能面不改色保持微笑,却在这一次动了真怒。尔后,原本就算不上亲厚的姐弟关系日渐疏远,直至今日,按照仆人们的说法,公仪斐似乎已当自己根本就没这么个姐姐。
公仪斐说公仪薰脑子有问题,我想他不是随便说说,大约经历了那些事,他是真的觉得她的脑子有问题。但他不了解的我明白。无论他们如何认为,我知道,公仪薰就是卿酒酒。诚然,那个山门前撑着油纸伞的卿酒酒已经死掉了,但这世间有一种生物,以意识游丝和精神残余凝聚出新的形体,凝聚后生前身后事通通忘记,恍若新生地来到人世,这生物的名字,叫做魅。我不相信卿酒酒是公仪斐的胞姐,公仪家历来对双胞胎的处置从不拖泥带水留人空子。倘若卿酒酒不是,那以卿酒酒的精神残余凝聚出的公仪薰自然也不会是。
可归根结底,只是我的直觉罢了。
君师父希望我出门在外少惹事端。我小时候认为知之才幸福不知不幸福,长大了被逼无奈地觉得很多时候无知是福,对这世间了解越少,越容易快乐满足。自此,好歹克制住了接近公仪薰的冲动。
但我没有去找她,她却来找了我。
这一日冷风乍起,客居小院里紫薇花随风飘摇,艳紫深蓝,起伏成静海里一片粼粼波浪。公仪薰分花拂柳而来,悠然白衣若隐若现,似一朵浪花及至眼前,隔着一扇轩窗同我对望,半晌,淡淡道:“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我是只魅,而你是个,被烙印了华胥引的死人。”
尽管对她来找我干什么已有所猜测,但这真是一个让人无法预知的开场。我打开门,请她进来:“传说形魅由精神力凝聚而成,最易感,看来果然如此,一般人可看不出我的精神游丝和活人有什么不同,更不用提封印在我身上的上古秘术华胥引。”
她微垂了眼睫,没有情绪的一双眼,眸色带一点蓝,似有万水绕了千山映了蓝天,天上天下一派细雪。
我撑了腮帮看她:“你是为的什么来找我?是想要我帮你织一个梦?既然你听闻过华胥引,那么想必也知道,让我织梦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盯着她的眼睛:“这代价你付不起,一只魅的生命,对我毫无意义。”
她抬起眼睛,目光扫过窗外起伏的紫薇花:“织梦?助我凝聚的秘术师倒是曾提起过华胥引这门功用。可我并不想从你那儿得到什么虚幻梦境。我不知华胥引织梦需要什么代价,天下怕也没几个人知道。我想要的比那真实得多。”她看着我:“你一定可以看到,封印在我身体里的,关于前世的那部分记忆。”
腮帮擦过手掌撞到桌子,砰的一声,可见这件事多么令人震惊,倘若有转生之说,形魅差不多就相当于人的转世,就像我们出生都不会带着从前的记忆,魅亦如是,怎么可能有所谓关于前世的记忆。
大约看出我心中疑虑,她雪白手指置于眼睑之下,正是泛蓝的一双瞳仁:“这里,封印着我作为人类的记忆。据说我死在七年前,尔后秘术师用五年时间助我凝聚,提取了死前残存的关于过往的意识,封进两颗珠子,放进了这个新凝聚出来的身体里。但现在的我不是过去的我,没有那些记忆,我什么都不是。”
我奇怪地看着她:“那你为什么来找我?让那个秘术师解开封印就好了,这样,你就是完整的你了。”
风拂过窗棂,她眼中闪过一些东西,来不及捕捉便归于静谧:“子恪说得对,那样年轻就死去,不会是什么好的人生,那些记忆不要也罢。他请人助我凝聚,据说我前世欠阿斐良多,唯一心愿便是能有所偿还,借此机缘重新活过来,就当是一个全新人生。可我近来却想,再怎么不好的人生,也有一些可称之为美好的回忆,子恪送我回公仪家时说,阿斐一直很挂念我。可如今,却让我怀疑他说的那些话是不是真的。封印在我身体里的这段记忆,秘术师是没有办法看到的,如你所说,他们只能解开封印,但那些令人痛苦的不好的回忆,我并不想知道,只需要那些美好的东西,就足够了。华胥引当可以做到这一点,若你愿意帮我,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尽力帮你拿到。而我的记忆,你看到之后,请把那些好的事情讲给我听。”
她说得不错,华胥引的确可以看到封印的记忆,这道理如同窥探他人的梦境,只是陷入她的记忆时需注意自身安危,除此外也不会有什么别的耗费。
良久,我轻声道:“子恪?陈世子苏誉的……表字?”
她看了我一眼,略点头道:“是,苏誉,苏子恪。”
我笑起来:“我可以帮你,我什么都不要。”
君师父救活我,为的是让我刺陈,转眼已出门许多时间,却一点也没为这件事做准备,此番,正好可以借她的记忆打探打探虚实。差点忘了,公仪家七年前,还是陈国的一条手臂
柸中雪之第三章(1)
公仪薰说她只想知道记忆中那些好的事情,看来,这是个不容易想太多的人,真是恨不能将她引荐给君玮。
有些人想得太多,做得就少,而一心做事的人,想法往往比较单纯。仆人们暗地里讲这两年公仪薰在公仪家所作所为,不管是什么事总归是干了不少事,可见着实是想得比较少。其实人生在世,不管做多做少,乐在其中就可以,当你快乐,你的世界也会快乐,在你世界里的人也会快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有缘分的人,他们的世界才会有重合的部分。我想,公仪薰找我帮这样的忙,是要找到自己同公仪斐重合的那部分世界。
月圆之夜,白衣的公仪薰再次来到我客居的院子,据说今夜外厅正举行怀月明节的宴饮,想来无人会打扰我们。小仆将碧纱橱安置在院中葡萄架旁,累累葡萄垂枝,似一壶壶碧色翡翠,凉月悠悠,照进橱中一张轻榻、一床软褥、一只绘了折枝花的枕前小屏。
刚安置好,公仪斐翩翩白衣的身影就出现在院门口。十来步外看着碧纱橱前的公仪薰,没什么表情:“找了半日,你竟在这里。”
公仪薰向前走了几步,又顿住,月光投下一个颀长的影子。
公仪斐淡淡瞟她一眼,目光移向我,秋水桃花似的一双眼攒出笑意:“既然家姊亲近君姑娘,便请君姑娘今夜代为照看家姊了,切勿让她走出这院子。”
我懵懂看着他,不知何意,而他已转身离开,迈步前顿了顿:“一年前那样的事,我不希望再发生。”
半晌无声的公仪薰旋身捞开纱帘,我终归好奇:“一年前,发生了什么事?”
她合衣躺在榻上,淡淡道:“无事,世家大族关于怀月明节的宴请,大约你也有过耳闻。”
我确实有所听闻,公卿世家常在月圆夜筹办这样的宴请,说得风雅正直,“感明月入怀,邀君歌饮以纪流光”什么的,实则不过以淫乐为手段的社交罢了,宴上歌姬舞姬任人挑选做乐,可想糜烂成什么样。晁朝至此七百年,留下的纸醉金迷的风俗,怀月明节便是其一。
我坐得靠近床榻一些,她闭上眼睛,淡淡续道:“去年公仪家的怀月明节,各方家主赴会,那夜我在外游逛,碰到两个喝醉的客人,被误以为宴饮上献舞的舞姬。”
我移了移枕屏,帮她挡住侧旁的夜风:“然后呢?”
她的手抚上额角,依稀疲惫模样,嗓音却漠然至极:“然后?我卸了他们的胳膊。一人一只。”
我说:“这……”
她淡淡道:“阿斐很生气,我似乎总是惹他生气,或许,我由着那两个家伙轻薄,他就不生气了?”
我想了想,道:“也许,他是气他们竟敢轻薄于你。”
她的手从额角放下,睁开眼睛,冷冷看着我:“那种话,我不会再相信。”
浮云掩月,落花缤纷,淙淙琴音里,软榻上公仪薰呼吸渐匀,大约已入睡。这琴音并非华胥调,只是有助眠功能。魅这种生物游走于星辰法则的边缘,其实是没有所谓以命为谱的华胥调的。我说不需要一只魅的生命,她付不出那样昂贵的代价,其实我也织不出她的华胥之境。但好在有幻之瞳这种东西存在,又幸而她的愿望只是让我帮她看看被封印的记忆。对于形魅而言,精神先于肉体产生,精神和肉体相对于人类的紧密磨合,更像是两个蹩脚凑在一起的东西,极易被分开,这样不被肉体过多束缚的精神也极易被窥视。鲛珠之主以华胥引催动自身意识窥视这类精神的能力被称为幻之瞳。在对方精神极平稳的情况下,不要说只是被封印,就算是被加密的记忆,幻之瞳也能清晰解读出来。当然这种事其实是不太道德的,一般我不会轻易去解读一只魅的记忆。主要是长这么大我也没见过魅。假如慕言要是只魅,我天天没事儿就解读他的记忆玩儿。
闭上眼睛,眼前一派光怪陆离。乱石白沙,古树枯藤,凄凉风景快速穿过身体。寒泉里荒鸦扑腾,刹那间一团白光爆裂开来,似坠落的点点晨星。耳边冷雨淅沥,陡然大开的视野,可见辉煌山门前,一副五色帘,几块青石板,白衣少女接过白衣少年手中的黑玉镯,微微抬高的油纸伞下,一张冰雪般的脸毫无表情。那是卿酒酒,也是公仪薰。原来,这果然是他们初识情景。
那夜所见一一掠过眼前,想了一会儿,觉得要节约时间,拍干身上零落的冷雨,果断地跳过此节再去捕捉下一段意识。闭眼睁眼之间,恍若迈到天的尽头,眼前一片浓黑。
我有点害怕,拽紧了衣袖,慕言不在,终归没有那么得心应手。
半晌,待眼睛能在黑暗中视物,也没那么紧张了。极细的一声灯花爆裂后,终于看到光明从地底漫起,沿着衣裙爬上来,一点一点盈满眼睫。耳边响起轻浮歌声,虚无景物贴着光亮显现,似一幅晕开的水墨图。
极目四望,人影幢幢。抬头往上看,吊顶上悬了盏巨大的枝形灯,青铜灯柱似九层宝塔,十七个灯碗里黄焰灼灼,照得整个大厅有如白昼。天井围栏式的高阔主堂,正中一处以云石砌成高台,三个身着大红嫁衣的姑娘俏生生立在台上,左侧女子正怀抱琵琶垂首弹唱。四围两丈远的地方摆满客椅,落座皆是男子,从十三四少年到七八十老翁,要是招募兵役也能如此齐心,这个国家就太有前途了。二楼俱是雅间,雕刻精巧的围栏后悬了好几层帘子,招待的想必是贵客。我想了半天,搞清楚身在何方,捂着眼睛暗叹一声,觉得怎么能和青楼这么有缘分呢。尽管有时也想表现得潇洒不羁,但着实没有执念觉得这辈子一定要逛一次窑子才显得不虚此行。命运却善解人意过了头,在十三月的生意里逼我逛一回,今次又莫名其妙逼我再逛一回。且看阵势,这回还正撞上人家青楼遴选新花魁暨新花魁开苞的竞价大会。心情真是难以言表。
台上红衣女子一曲乍停,楼上楼下竞价四起,扬起的价牌一路飙升,可见一世风流不如一夜下流。但花魁的初夜,负担得起的毕竟是少数,大浪淘沙后,独留下二楼两个雅间的客人争拨头筹。真是搞不懂,这些人拿这么多钱买一个姑娘,只能睡一夜,为什么不拿这些钱去娶一个姑娘,可以睡一辈子。
垂地的珠帘将出价人挡得严严实实,被唤作隐莲的红衣女子身价已抬至三千零五金。之所以有个零头,在于无论左雅间的客人怎么出价,对面雅间总会不紧不慢不多不少加上五金。大约是感到不同寻常,莺歌燕舞的大厅一时寂静无声。正待两人继续开价,大门口蓦然传来一阵骚动。遥遥望去白衣翻飞间银光闪过,几个类似打手的角色被一柄银鞭抽得直摔进正厅。仅看到那身白衣就让人感到无穷冷意,这人只能是卿酒酒。云石台上待选花魁的几位美人吓得花容失色,而客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也着实强烈,还没等正主的脚踏进门槛,原本拥挤的大门口呼啦一声连个鬼影子都没了。手持银鞭的白衣女子垂眼迈入正厅,几个侍从模样的黑衣人两列而入。果然是卿酒酒。老鸨一看就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堆笑几步迎上来:“小姐可是进错地方了,我们这儿不做姑娘的生意……”话未说完,被冷冷打断:“你们这儿,做的不就是姑娘的生意?”右方雅间的珠帘陡然一串轻响,寂然里格外清晰,而后帘子整个撩起来,显出男子颀长身影。真是假设一百次也没有想到,这人会是公仪斐。
一身锦衣的公仪斐居高临下直视卿酒酒,讶然后神色带了丝似有若无的笑意,单手将珠帘挂上一旁金钩。楼下一个妖冶歌姬掩口窃声:“啊……应梅轩的,竟是公仪公子……”另一个朴素点的接话:“谁?”歌姬怅然:“柸中公仪家的家主,世有‘风姿倾众目,文采动诸公’之称的公仪斐。”顿了顿:“隐莲真是好福气呢。”
两个歌姬对话近在咫尺,连我都真切听见,更不用提卿酒酒。但她目光只在二楼所谓应梅轩淡淡一瞥,收起鞭子,垂眼踏上铺了红毯的木楼梯。老鸨在身后跺脚:“姑娘即便是来逛青楼,也好歹扮个男装,别坏了我们这行的规矩啊……”被尾随在后的黑衣侍从利落地用金叶子堵了嘴。
整个大厅的目光全集中在半路杀出的卿酒酒身上,本人却浑然不觉,径自迈入先前与应梅轩叫板的雅间。
未几,帘子打起来,看到一个锦衣玉带的清秀少年局促立在落座的卿酒酒身前:“阿宁不该来这种地方惹姐姐生气,阿宁……”
卿酒酒漫不经心打断他的话,以手支颐,低头看楼下云石台上待价而沽的姑娘:“你喜欢哪一个?”
少年讷讷抬头:“什么?”
对面一直默然不动声色的公仪斐遥遥举起酒杯:“方才在下已出到三千零五金,看兄台之意,是打算,”话到此处微勾了嘴角,却是定定看着珠帘旁的卿酒酒:“要成全在下的好事了么?”
少年垂着头不敢答话,卿酒酒抬起眼来,却只是不经意一瞥,目光仍聚在楼下云石台上,手指在檀木桌上微微一顿:“两万金,这三个姑娘,我全要了。”
楼上楼下众人目瞪口呆,我也目瞪口呆。极目四望,只有公仪斐一人从容地斟酒自饮,唇角还带着微微笑意。从未见过哪个女子在青楼叫姑娘叫得如此理所当然气势逼人,真是让人不服不行。
老鸨张大嘴说不出话,不知是惊的还是喜的,毕竟两万金叫三个姑娘,全大晁最败家的败家子都干不出来这种事。
叫阿宁的少年神色半红半白已近错乱:“姐你不是来,来捉我回家的么,这是……”
卿酒酒从上到下打量他一番,端起桌上茶烟袅袅的瓷杯:“既然跑来和人抢姑娘,就要抢赢,我平日,”眸光从朦胧水雾后淡淡眄过来:“是怎么训导你的?”
少年愣了愣,头垂得更低,她抿了两口茶起身离开,帘子放下来时,随意扫了楼下一眼:“这三个姿色尚可,选一个最中意的,今夜不用回家了。”
没有人会看到我,这就是说,自卿酒酒出现,我可以随意调整角度观察她脸上每一个表情。这着实是个美人,却好似冰雕,不见半点笑意,哪怕是冷笑,仿佛对世间诸事不感到半点兴趣。可在这记忆中,她的弟弟却是一个名叫卿宁的少年。而与公仪斐第二次见面,他们俩在青楼里一起抢女人。幻之瞳只能看到记忆,无法解读她的神思,越发令人不解。
柸中雪第三章?)
尾随卿酒酒一路步出青楼,才发现此楼临湖,湖岸杨柳依依,湖中有疏淡月影。黑衣侍从轻易与夜色融为一体,被她留在原地,手里提了盏风灯,独自一人沿着湖堤散步。我紧紧跟上。几乎绕湖一圈,半晌,越过一处低矮湖堤,看到月夜下靠岸处泊了艘敞篷的乌木船,船头立着的却是方才还在青楼里饮酒的公仪斐。风流倜傥的公仪公子手里斜执了把青瓷的酒盏,正垂头以杯中酒祭湖,听到响动,略抬了眼睛,看到来人是卿酒酒,露出略显惊讶的笑意来:“卿小姐。”
卿酒酒步履不疾不徐,行至乌木船前,停了脚步垂眼看他:“白月碧水,公仪公子与湖同饮,倒是风雅。”
他收起瓷杯,明眸含笑,语声却万分委屈:“中意的花娘们悉数被小姐买了去,饮酒填词无人陪伴,只能独自出来寻点乐子了。”顿了顿,叹道:“不巧船划得不好,才想贿赂湖君两杯薄酒,叫它不要与我为难。”目光对上卿酒酒的眼睛,微仰头伸手向她:“不过,此番同小姐偶遇,看来是上天垂帘,不知能否给斐这个荣幸,邀得小姐一同游湖呢?”
话虽说得可怜兮兮,脸上表情却过于欢欣鼓舞,我在心里默默地想,演戏演得这样,完全不似慕言的浑然天成,照卿酒酒的性情,吃错药了才会答应他呢。
但真是不知道卿酒酒怎么想的。
湖风吹得杨柳微动,戴着黑玉镯的莹白手腕从长袖里露出,搭上公仪斐衣袖,一个倾身借力上船。乌木船晃了晃,两人隔得极近,她将手中风灯递给他:“公仪公子划船,可要当心。”我趁机也踏上船,立在角落,因仅是一抹意识,也没有重量,不会给划船的增加什么负担。
公仪斐眸中微光闪过,只是一瞬,待船划过湖岸老远,才低低笑道:“小姐就这么上了船,真让斐吃惊,难道不怕斐别有用心,唐突小姐了么?”
船中小几上摆了个莹润明澈的水晶枕,卿酒酒垂眼观赏,漫不经心地:“那便要看公仪公子打不打得过酒酒了。”
乌木船渐渐停在湖中,公仪斐微微撑了头,装出一副懊恼模样:“早知不该贿赂湖君那两盏酒,该叫它打个浪头来将我们都掀翻了才好。”
她撑着腮,目光投到他的脸上:“怎么?”
他弃桨坐在她对面,仅隔着一张小几,手里握着重新斟满酒的瓷杯:“你真想知道?”
她似乎真是想了想,抬头看他,重复道:“怎么?”
他目光自淡青的杯盏移向她雪白脸庞,收起唇边那一抹笑,沉静看着她,半晌:“小姐身手高强,想必此时,也只有这样才能近得了小姐的身吧。斐所愿甚微,自孤竹山一别,长久以来,不过是希望,能更加靠近小姐一些罢了。”
突如其来又恰到好处的表白,多一分就是调戏少一分对方就听不懂说的是什么意思,我在心里暗叹一声,公仪斐真是此道天才。想象中一向面瘫的卿酒酒应是装没听到,那公仪斐这个表白就真是白表了。但幸好这种违背言情小说规律的事情没有发生。
一直撑腮把玩水晶枕的卿酒酒手中动作稍停,缓缓坐直身子,目光带一丝讶异,沉静地看着公仪斐。远处传来隐约的洞箫声,她撑着小几倾身靠近他,两人相距呼吸可闻,是暧昧的姿势,语声却极冷:“你想救我一回?这就是,你心中所想?”他秋水似的眼中眸光微动。
她靠得更近一些,唇几乎贴上他耳畔:“如果我跳下去,你真会救我?”微偏了头,离开一点,没什么情绪的声音,极淡,极轻:“我不会凫水,你不救我,我就死了。”
滑落在几上的一缕发丝被公仪斐握住,他低了眼,看不清表情,语声却温软:“言谈间如此戏弄于斐,小姐是觉得,斐的心意……太可笑?还是觉得斐,太不自量力……”
话还没说完,那缕发丝已从他手中急速溜出去,哗啦一声,船边溅起一朵巨大水花,透过漾起的薄薄水浪,看到白色身影似莲花沉在深水之下。哗啦,又是一片水花。半晌,公仪斐将呛水呛得直咳嗽的卿酒酒抱上船。两人衣衫尽湿,公仪斐脸色发白:“你这是……”
在拍抚下咳嗽渐止的卿酒酒伸手握住公仪斐的衣襟,冰冷眼睛里映出月亮的影子:“我从不戏弄人。”又咳了一声:“你也没有骗我。”脸靠他近一些,吐息近在咫尺:“既然如此,十天之后,来卿家娶我。”这真是让人吃惊,注意公仪斐神色,欣慰地发现我不是一个人。但月光下浑身湿透的卿酒酒只是定定看着他:“你愿不愿意?”他黑色的眼睛里有秋水涌动,没有立刻回答。她脸色一冷,一把推开他,语声凉进骨子:“不愿意?你说的那些所谓思慕,果然是没意义的废话。永安卿酒酒不是你想惹就惹得起的人,公仪公子。”
他愣怔神色终于恢复过来,碧湖冷月下,笑意渐渐地盈满眼睫:“怎么会?十日之后,我来娶你。”他握住她的手,唇角勾起来:“我没有喜欢过谁,可酒酒,我一看到你,就觉得你该是我的。”
她别过头去,望着不远处一座湖岛,半晌:“你看到那些青楼女子,也觉得她们该是你的罢。”
他哧地笑出声:“她们不是我的,你看你喜欢,我也没同你抢。”
她若有所思回头,良久,取下手上的黑玉镯:“届时,父亲要我以舞招亲。来看我跳舞,谱一支更好的曲子给父亲,这样,你就能娶到我。父亲曾赞叹过你的文采,可惜此次招亲不是填词作诗。乐理上,曾经得他称过一声好字的,当今天下只有陈世子苏誉。”
他笑盈盈地重新握住她的手:“你的意思是,让我去请我表弟帮忙?”假装叹息:“我平生最不愿同他一起,万一届时你看上他,你父亲看上他,那怎么办?我又不愿意同他动粗。”
她将摘下的玉镯放到他手心:“记得你说过什么,你说我是你的,那就要把我抢到手,不要让我失望。”
风吹来,小船轻轻摇晃,他抱住她,半晌:“跳舞的时候多穿点,别让人在眼睛上占了便宜。”良久,她垂在身侧的手缓缓抬起,搂住他修长的腰背,他似乎僵了一下,更紧地搂住她。她下巴搁在他湿透的肩上,眼睛睁得大大的,遥遥地望着天上的月影。
这是我见过的全大晁在初遇后发展最为迅猛并确定关系的一对男女,真是很难理解一见钟情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就知道你要的是此人而不是彼人,是不是有了另一个人,此时承诺就能全部忘记?我有这种想法,主要是记起八年后公仪斐正经的妻子是他二叔的女儿公仪珊。可以想象,既是这样的结果,此次求亲,又怎么可能顺利安稳?
但无论如何,十日很快过去。
那日清晨,永安卿家为祭神而建的朝阳台上聚满了世家公子,卿酒酒一身肃穆白衣,面无表情立在原本放置祭鼎的高台上。这下面的人,多的是为卿家的财而来,为她的貌而来,唯有那么一个人是为她这个人而来。但她在人群中找到他时,却没有露出高兴表情,反而以手支额,绯色的唇微微动了动,乏力似地闭了眼睛。一旁的琴师开始调音。我看得真切,她说的是:“还是来了。”
而我此时终于记起若干年前的一则传闻,说陈国卿氏女一舞动天下,想必就是卿酒酒。只因此后再没有关于她跳舞的传闻,所以天下还没有被动得太厉害,只是和舞的那支名为青花悬想的曲子一时风头无两,竟然连雁回山这种偏僻的小山村都能时不时听到两句哼哼,可见是多么的流行。
出乎我意料的是,这被传得神乎其神的一支舞却并不如何,似乎只是在技巧上比所谓大晁第一舞姬好一点点,但仅凭此就名动天下,可见天下真是太容易激动了。更出乎我意料的是,两人亲事竟然完全没什么阻碍,省掉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这一系列繁琐过程,当下直接请期将结亲的日子拍板定钉,着实顺利得让人没有话说。但我知道这故事的结果,结果是卿酒酒死了。回头来仔细理一遍,似乎闻到什么阴谋的气息,但毕竟生性比较纯洁,想了半天觉得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尽管成亲的日子就在一月后,那一夜,公仪斐却没有立刻回柸中准备。我拜读过君玮一本小说,讲一位风雅公子趁夜翻墙到意中人后院,就为摘一段白梅送到她的窗前。偷得白梅一段香,伴卿入得千夜眠什么的。而看到公仪斐一身白衣翩然落在卿家后花园的高墙,伸手攀过墙垣上一束紫色的风铃草,我觉得,今天可能是遇到君玮的读者了。
可惜公仪公子的心上人并不如故事里那姑娘那么病弱,一贯早早入睡。园中一株高大桐树下,卿家大小姐正兀自练习什么舞步,偏冷的嗓音哼出的是青花悬想的调子,却又有所不同。约莫察觉墙上有人窥视,转身时一柄小刀于两指间急速飞出,待看清是公仪斐,刀子已离他面门不过三寸。一个漂亮的闪身,刀刃擦着发丝飞过,她脸色发白,仰头望着他:“你在做什么?”
他风度翩翩立在墙垣上,手中一串刚采下来的风铃草,浑身所伤不过几根头发:“你又在做什么?”微微垂眼看着她:“你哼的,似乎是今日我呈给岳父的那支曲子。”顿了顿,补充道:“别告诉我,你不知道那曲子是谁做的。”
说话间已从墙上飞身而下,指间风铃草小心别在她发间,衬得一头长发愈加乌黑动人。她抬头看他,眸子里有隐隐的光,却只是一瞬,他的手顺势搁在她肩上,她微微偏头看园中景色:“即便是你作的,那又如何?父亲恰选中这支曲子,是他的鉴赏水平降低了。”
他唇畔笑意渐盛,俯身到她耳畔:“那更深夜重的,你哼着我作的不怎么样的曲子,和着专为这曲子排的舞步,是在等着谁?”
她微微皱眉:“我谁也没等。”
他自言自语:“原来果真是为这曲子专门排的舞步啊……”
她怔了怔,冷淡神情浮出恼意,转身欲走,却被他一把拉住,逆着月光看过去,光影模糊之间,是一张柔软深情的面孔:“我想要看你跳舞,酒酒。今晨是跳给他们看的,今夜,我想你只跳给我一个人看。”
这样直白的情话真是让一般的姑娘无从招架,但卿酒酒不是一般二般的姑娘,脸上连一丝害羞之意也无,反而镇定地瞧着他,半晌,冷淡嗓音自喉间响起:“你说得没错,我一个人练了这么久,是想要跳给你看,我的确是在等着你来。”
我觉得公仪斐每次调戏卿酒酒的目的都是在等着她来反调戏。这姑娘是这样,气势上绝不能矮人半头,就连调戏人也是,真是容易了解。但那些坦白的话用那样冷冽的声音说出,就像冰凌化成春水,淙淙自山涧流出,真是听得人神清气爽。
公仪斐眼底有温度渐渐烧起来,她却浑然不觉,泰然自若地看着他:“今夜之后,我再也不会跳这支舞。”像是要看进他眼底深处:“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跳舞。这些舞步,你代我记着吧。”
熟悉的乐音响起,很多地方不同,更加饱满充盈,基调倒仍是青花悬想。可此时所见,却是与白日里完全不同的一支舞。曼妙的姿态在卿酒酒纤长的身段间蔓开,似三千烦恼丝缠在足踝,被十丈红尘软软地困住,指间却开出一朵端庄的青花来,这才是当得起名动天下四个字的一支舞。公仪斐抚琴的指尖未有任何停顿,神情却飘渺怔忪。最后一个音止在弦端,她在他面前停下舞步,额角沁出薄汗,一贯雪白的脸色渗出微红来。她微微垂头看着他:“这是我最开心的一夜,以后回想起来,也会很快乐。”
他笑着起身,轻抚她发丝,鼻端触到她头上紫色的风铃花:“最开心的一夜,应是你嫁给我。”
我久久沉浸于那支青花悬想不能自拔,觉得这是我看过的唯一一支有灵魂的舞。小时候师父教导我每一门艺术都有灵魂,艺没有灵魂,艺术却有灵魂。问我从这句话里参透了什么,我想半天,觉得触类旁通,那就是美没有灵魂,美术才有灵魂,决定以后要往美术老师这条路上发展,并且坚持到底百折不回。师父送给我八个字:“学海无涯,回头是岸。
柸中雪之第三章(3)
婚前一月,公仪斐时时相陪。此时坊间大为流行一首《檐上月》,据说就是公仪斐酒后之作,送给即将过门的未婚妻。“月上檐,檐上月,我坐檐上看月夜。冷风吹雨乱散线,线串桂叶满小院。酒一杯,杯酒觞,断桥流水映残墙。里院独舞花自香,香随影伴对月唱。”被青年男女们争相传诵。
从这首词可以看出两人约会多半是在后花园,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基本上不是在房檐上看星星,就是在墙垣上看星星。本来我觉得作为一个常混迹于青楼乐坊的风流才子,会有更多浪漫想法,后来想明白了,倘若果真喜欢上一个人,此处即是彼处,此时即是彼时,那个人在哪里,天涯就在哪里,不要说看星星,就算只是黑暗里互相依偎也是幸福……但回过头立刻发现这类比不太对,比起看星星男人们当然更希望能够在黑暗里和姑娘互相依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