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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书网 > 洪荒之欺天 > 第三十一章 金手指

第三十一章 金手指

通天喜欢怎么研究就怎么研究,绝对不能再被通天忽悠买东西,通天不做推销员真是浪费人才

反正发明不是主要的,留云中子在通天那里搭上关系就行了

“通天,我走了,你慢慢研究”

“你走?你去哪里?”

“炼器我不熟,有你就行了我回火云城打点一下生意”

“那我也跟你回去”通天说到,我怀疑失败是因为对材料不熟悉的问题,我已经决定先给你火云城所有材料整理一个资料库了解所有材料的特­性­用途”

“不用这么麻烦吧?”那得报废多少材料

“要的,没有详细地资料很那做出成绩”

“那好吧,你喜欢那快的收拾一下东西吧”

“早收拾好了”

“不用和你大哥二哥说一声”

“不用麻烦,到了我们这层次,只要我不可以躲起来,他们一算就算到我在哪里”

“那好吧”红云拿出一次­性­对讲机,通知火云城高层,叫三霄从伏羲那边回来

火云城所有材料的资料,那岂不是百科全书,简直功德无量,功德大部分肯定是通天的,叫云霄回来当记录材料的人,把百科全书就是三霄的了火云城得到一本百科全书也不算吃亏

来到火云城,通天就开始热火朝天地工作,红云本来打算找天庭的白泽妖神加入,加快进度

〃白泽号称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透过去,晓未来不过能说人言,曾应黄帝所求作鬼神图鉴(内有万一千五百二十种

不过,看通天工作挺轻松的样子,红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真的很轻松,大部分通天都随口把资料说出来,不认识的通天掐了掐手指就说出来,倒是三霄三个人不够用

看着通天的手指,红云才发现,这才叫金手指

这一章节已经完了,下面是一些废话

今天读者印象惊现智商无下限,有点奇怪,虽然文笔有点小白,但本质上好像不算小白吧

看网络小说十多年,对各种新奇的故事感兴趣,曾经不断地想写过小说,但很快就放弃了因为创意太少无法成为长篇

一年多前发现洪荒文,很感兴趣,洪荒小说多,看完这本换那本,期间发现有些小说非场白,看不过去,不断挑刺,想到有什么有创意的情节就记录下来,半年多的时间,洪荒文看的差不多,开始觉得索然无味,自己写的情节也有十多万字

然后就决定放弃了,因为如果加入一些章节使小说变得完整也可能过不了三十万字,自己文笔太差,注水功力更是羞于见人

那时候起点书多,挑的厉害,不过三十万字都不看

最近几个月开始,发现闹书荒,而自己好像得了厌书症,很多书都没兴趣,就连大神的作品也是如此

不是大神的作品不好,而是自己对文笔一向没追求,追求的只是新鲜,大神的套路风格已熟悉,看过前面几部作品就对后面的作品没什么ji情

没有了看书的消遣,很难受,很不习惯,于是自己开始写小说,当时觉得很顺,写的很好,然后放上起点,结果扑街了

扑街的叫《异界之神路》,扑了一个月找了一下原因,有人说玄幻小说水太深,是大神的自留地,新人很容易淹死

于是就把洪荒小说扔进仙侠试验一下,结果这垃圾一天就把我一个月的心血总点击爆掉了,两天收藏就是我心血的DUBIE,当时只有一个感觉,是不是我退步了

虽然《洪荒之欺天》情况不明,但没有第一本那么扑街,于是就开始上传《洪荒之欺天》

上传也不简单,除了要加入衔接部分还要给人物注入血­肉­

我不喜欢走两步就捡到宝的情节,所以红云没有逆天的运气

我不喜欢主角明知不敌四处挑战找死拿生命开玩笑但一定死不了还因祸得福的情节,所以红云是个怕死鬼

红云是一个穿越者,那他就注定是一个人

所以,他不会一穿越就不是人而变成没有感情的机器

所以,他不会一穿越就资质就超越三清,那种法则逆天就能修炼那种法则世界围着他转,怎么乱来都死不了

红云只是一个人,所以不热血,不爽

我只是想写一本不是千遍一律的小说,至少我觉得有点意思的小说

所以这小说真的不是很爽,有的只是一个努力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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