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着我贫瘠的词汇,我终于到了l城,小要在我的怀里挥动着胳膊,嘴里吱吱呀呀的不知喊着些什么。
“小要,漂不漂亮?”我贴近小要的脸,说:“爸爸和妈妈当年在这个地方有很多美好的回忆,妈妈带你去好不好?”
我先是带小要去了那个农场,农场里的小羊都长大做妈妈了,我还记得当时和总裁一起看农场主接生小羊。
“小要,你看,小羊。”
小要把小手试探性的伸过去,看到小羊没有什么危险后,摸了摸它,同时,小要的脸上挂上了甜甜的笑容。
中午,我找了家银行,把兜里的钱都换成b国的票子后,去了一家小餐馆,小要还不能吃东西,所以我给他冲了奶粉。
本想着再找个旅馆住上一晚,就去找工作,但是没想到在那条流浪艺人横生的街上,我又遇见了那个画家。
他还是长长的头发,但是比起一年前,他的胡子长了不少,几乎快要遮住他的半张脸了。
他还是那么专注,挥动着手里画笔,专心的画着眼前的人。
我抱着小要,站在他的身后,看他用调色盘画出不同的画。小要好像能看懂那副画一般,流着口水,呆呆的看着那幅画。
“小要你看得懂吗?”我小声的问道。
本只是随口问问,没想到小要一脸严肃的回过头看了我两眼,然后又回头去看画。
我一惊,然后会心一笑,没想到我的小要还有艺术细胞。
画家画完后,我坐到了他的面前,给小要整了整衣服,然后微笑的看着他。
画家习惯性的看起头,看了看我,然后低头画画,突然他抬起头,仔细看了我两眼,说:“你是……”
“hello,我们又见面了。”我冲他笑了笑。
“林娇娇?”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格里斯?”
“哈哈。”画家爽朗的笑了起来,他看见我怀里的孩子问道:“你的孩子?”
“当然。”
“你的爱人呢?”
我摇摇头,说“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