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美金!我挣来的!”
郭燕骄傲至极地舞着那张支票,一会跃上地上的木箱,一会滚到床的另一侧,象一只蹦蹦跳跳的小兔,东跳西窜,直到王起明一把搂住了她。
他们俩拥抱在一起,让对方的气息喷到自己的脸上。
“你听我说,”郭燕推开吻着自己的王起明,“这九百,还给姨妈;这二百,交房租,还有一百,寄给宁宁。”
“行!”王起明完全同意。
“好啦!”郭燕起身,坐到木箱上,继续钩毛衣,兴奋地哼着《北京颂歌》,“我得工作了。”
“工作?又开夜车?”
“对!开夜车!”
“让你们老板自己去开。我们是人,不是机器!”他十分气愤地敲着木箱子。“他是不是姓马?告诉姓马的,你是人,不是牛马,让他明白这个!”
“你生那么大的气干什么呀?又不是马老板逼着我干的,是我自己愿意多挣几块钱的!”
王起明感慨地叹了口气:“唉!人哪,为了生活,什么苦都能吃,什么气都得往下咽。”
“又不光是咱们这么苦,刚来的人不都这个样儿吗?苦上一年,攒钱,送你上学去,少受这个苦!”
“算了吧,就我这半吊子英文,通过托福就得三四年,三十五六上大学,四十毕业,谁要我呀?再说,真的学出发来管什么用?餐馆小李,那是学海洋生物的硕士,苦读五年,照样刷盘子不是!就说老板娘阿春,闹了半人她是纽约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毕业生,只是她个性太强,受不了洋人的气,才改行做了生意。我呢,也拐变去上学,干脆直截了当去做生意挣钱吧!”
郭燕听着,钩着毛衣,不做任何回答。
“太太,别干活昏了头,明天是星期天,咱们得去看看。”
“看什么?”
“看看美国的太阳!”
“美国的太阳?”
“我一早钻地铁去餐馆,到餐馆就洗碗,回家的时候天又黑了——一个月了,还不知道美国太阳是圆是方的呢!不行,说什么,明天也得去看看美国的太阳!”
盛夏的曼哈顿,整个的一个大火炉。
成千上万的冷气机,一刻不停地运转,把一个又一个百层怪物五脏六腑中的浑浊恶气给抽出来,吐出来,让窄小的曼哈顿,不仅在火上烤,而且在浑浊的、潮湿的、腻人的气味中打几个滚儿。
王起明的地下室里是不能住了。每天他往自己的身上摆冰块,物理降温的招儿、冰死人的招儿全使上了,就为了凉快点。可是,没用。下决心了,得搬家。
这两口子搬家算是“说搬就搬”的那种,反正本来也没有家俱,就那么点行李还让机场上的老黑给偷走了,没别的,就剩下一个搬家方便了。
他们买了一张报纸,用手指头尖比着,找到了一家出租的公寓,一房一厅480块美金。
揣上那张报纸,他们找到了那间公寓。
不错,这房子不错。
厨房挺大,也干净;饭厅呢,甭说两口子,六口子、八口子也能坐得下;浴室的磁砖还很白净,看着爽目;卧室、客厅都够气派,客厅宽敞,开个Party(舞会)都成。
犹豫什么?掏钱吧!
房子租下来了,两人就搬家俱。不是说没家俱吧?不是说有点行李也让黑人给偷走了吗?没错,可是家俱他们两人没有,不等于街上没有哇!天是热极了,甭说穿衣服,光着ρi股都嫌那身人皮捂得慌。可是那也得干活儿。
王起明汗流浃背,郭燕的头发跟抹了胶水一样粘在脑门子上,生是把一个特大号的半旧的双人床抬进了卧室。
郭燕靠着墙边喘气,王起明扔下一句话:“你先歇着吧!”
就又跑了出去。
就这么,往返几次,浑身汗湿得跟水鸡子似的王起明先后搬上来一大两小一套沙发,一个衣柜,一张写字台,等到他最后搬上一个27时旧电视机的时候,腿肚子已经朝前了,电视机架在自己的肚子上,一路京剧里头的“矮子步”上的楼。
“也不管是好的坏的,有人影没人影都往家搬,你怎么也不试试就搬哪?”郭燕在问。
“哎哟,你可真明白,”王起明苦笑着摇头,“大街上拣电视,我到哪儿去试呀,有Сhā销吗?”
郭燕帮助他把电视放好,Сhā上Сhā座。
电视机的声音宏亮,可就是不出图像。
“你瞧瞧,白费劲了吧!”郭燕在一旁说。
“电视里头这帮孙子都跑哪儿去了?”王起明用手掌拍拍,用拳头砸砸,又东调调西扭,终于,图像出来了,是一群姑娘在跳舞。
“嘿!怎么样?成了!”王起明十分骄傲地说,“成了!要不怎么说话中国人聪明呢!”
“湘院楼”的厨房,热得象个蒸笼,简直叫人不能忍受,没有抽风机,当然更没有冷气机,两台小风扇在小窗上可怜巴巴地转动着,和那四个大火灶相比,小风扇跟没有一样。
每个人的汗毛孔都胀开了,汗流得更畅快了;每个人的皮肤都油亮油亮的,跟前边卖的烤猪差不了多少。
这时候的人都绷着脸,打心眼里头不痛快,每个人都象是伸出了捻儿的地雷,没人惹算好,有人说句不顺序的,非炸不可。就连老板娘阿春,说话也低了几度,全没了平时的高声高调。
王起明憋闷得不得了。一直低着头在洗碗池里洗碗,汗珠子掉在洗碗池里头,侍者不停地把脏碗碟丢在他身边,有时候溅起几滴油腻腻的水星到王起明的脑门子上。
得喊喊。他隐隐约约地觉得“得喊喊,”得让胸口里头让汗水搅活成一团烂糊的郁闷,痛痛快快地倒出来。
喊。
喊喊。
“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
一片嘈杂之中,就这一嗓子,震聋发聩。人们先是惊愕,愣了神地看着他,然后就是一阵乱七八糟的三分捧场七分起哄的喝彩。
唱完了头两句,王起明把交响乐伴奏的部分也唱了下去,配上锅碰勺、刀碰板的打击伴奏,也算是一部挺不错的音乐作品。
小李冲他喊:“可以!不愧是艺术家,这么好的嗓子,听着透亮儿。”
“炒锅”也喊:“这段《四郎探母》真好,再来段《小寡妇上坟》吧!”
小李对“炒锅”喊:“你是听过还是没听过呀?那是《四郎探母》吗?”
“那是什么呀?”
“那是《罗成叫关》!”
王起明听着各位知音的争论,哭笑不得地摇摇头。突然,他觉得伸在洗碗池里的手一阵发痒,抽出来一看,一只打碎的酒杯,象刀似地Сhā在手掌虎口上。
他用左手捏住了玻璃片,用力一拔。血,忽地一下涌了出来,鲜红鲜红的,滴在洗碗池的水面上。
他按着伤口,疼得冒汗,两眼在四周寻找胶条。他咬着牙,把胶条糊在伤口上,糊了两层,没有做声;又把手伸进了水池。
鲜红的血无声地散开,漂浮在水面上,象毕加索的画一样。
开中饭的时候,王起明一个人躲在厨房里用冷水冲洗伤口。疼痛让他不断吸流着冷气。不能出大声,出大声喊,还干不干活儿啦?忍吧,过了这阵就好了。他忍着疼痛,咬着牙,脸上五官全挪了位。疼的!
阿春在吃饭的伙中打不到王起明,来到厨房,正好看见他在呲牙咧嘴的冲伤口。
“不行,这样不行,”阿春果断地拦住他,“得上医院。”
“用水冲冲就好,下午还有活儿得干呢。”王起明解释。“怕花钱?”阿春问得直截他当,毫不留情面,“不赶紧去医院,发了炎,就你挣的这点钱,能保住你的这只手就不错!
快走,去医院!“
他从餐馆里走出来时,正赶上曼哈顿最炎热的下午。烈日透过楼与楼之间的夹缝,射在他的脸上。他下意识地眯起又眼,象个出狱的囚犯,不适应这样灿烂的阳光。
每天早起晚归,披星戴月,难得见到这阳光和阳光下的纽约。他站在地铁入口,不愿意走下去。他想在马路上走几站,利用一下这难得的机会,享受一下这阳光,观赏一下纽约。
来去匆匆的人在他面前掠来掠去。那些女人,奇装异服,为了凉快,穿得少得不能再少,但这引不起他的兴趣。他猛然觉得眼前这些人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忙忙碌碌,各有各的目标,他们穿着考究,保养得都不错。但是,他们没人对他看上一眼,没有注意到他孤零零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