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46号桌上的那个人,就是对方,”陶晦快速地跑向餐厅门口,“我要去追上他!”
突然他停了下来,因为耳边响起了懒洋洋的声音。
“追上谁?”
“你在哪?”陶晦听出对方的声音,脸色阴了下来。
“别生气嘛小兄弟,你确定46号桌的那个人是我吗 ?”
“不是你还能是谁?哼,手脚倒利落,也够出其不意。”
“我建议你在餐厅里还是仔细找一找,会不会有我留下的线索你还不知道,”对面顿了一顿,突然换上了奸诈的笑声,“我可是好好提醒你,我留在餐厅的线索,可是足够让你知道我是谁的。”
信号掐断了,这是今天第二次了…
陶晦顺着隔间一间一间找过去,因为他不相信对方会留下线索,但也别无他法,他就这样一间一间地找过来,直到最后一间,顿时,他愣在当场。
看他表情诡异,佳淇过去抱住了他,结果却发现隔间里坐满了一桌子人。
“你认识他们啊?”佳淇疑惑道。
坐在道口位置的中年只是冷冷地看着陶晦。
“爸爸?”
(十一)彩蛋
“现在我数三声,你就放下手里的咖啡壶。”
明湮虚着眼睛,手里拿着一只汤勺,指着对方。
“那你下午打扫卫生。”对面的女子长发及肩,眉眼如黛,姿容秀丽,手里举着一只咖啡壶…
“切…你以为举个壶就能威胁我吗…”突然明湮神色一变,看到妻子把壶又举高了半分,立刻改口道“老婆我错了…我这就去打扫卫生…”
最终咖啡壶被轻拿轻放,放在了桌子上,明湮去乖乖拿了扫帚,打扫书店里的卫生。
午后的阳光从屋檐里漏下来,这次明湮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你的父亲希望你能继承他的家业,自然也就对你学习物理有颇多不满,而他又是我以前的主顾,我告诉他你想参加数学竞赛,而你因为调查我,又在辅导老师那里留下了来电纪录,因此我只说了两句,他就气烘烘地去了,”明湮对着看死空无一人的门外笑道,“你爸告诉你我在这儿的?”
陶晦阴着脸走了进来,“你鼻子是狗鼻子啊?”
明湮瞟了一眼门柱,两根门柱都是银色的镜面。
陶晦还未伤人便已自伤两分,不由得额角一阵乱跳,“是林浩告诉我的。”
“我就说嘛,”明湮一下就兴奋起来,“你这小子自己找了个女朋友,还不给她的闺蜜找男朋友,分明就是想劈腿试试看一脚踏两船…”
“打扫卫生!”明夫人不怒自威。
明湮乖乖地弯下腰去…
陶晦还想说什么,但只是让开了门口…
林浩牵着静的手走了进来,小小书店,一下站满了人。
“谢谢你。”
“谢我什么?”明湮声音平静。
那是在图书馆的时候,明湮走后,林浩一个人从四楼走到三楼,他看到三个人坐在一起讨论问题,而他只是捧着书,坐在三个人的身边,静的身侧。
他可以离她无限之近,哪怕只有一米的距离,哪怕他看着她,但那也是两个世界。
而后来,静走后,他后悔懊恼也无济于事,他无数次盼望明湮赶紧联系他,他希望能有再次接触的机会,而明湮教给他的,也不仅仅是勇敢,更是一份对失去的珍贵体悟。
“谢谢你教会我的不仅仅是勇敢,还有失去。”
“其实只有勇敢,”明湮难得带着明亮温暖的笑容,“泡妞的本事可是你自学成材的。”
“你的语气果然还是一如既往地令人讨厌啊…”
“我劝你们还是早点跨过最后一道禁忌,”明湮背过身去,喃喃道,“不然就把你的头拧到肛门里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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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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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
二零一零年八月雨过,我分两批将自己的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搬回学校宿舍,宿管员一边煮鱼一边告诉我们什么宿舍还没有开放啦需要书记处批准啦我可担不起责任啦之类的废话,为此队长多花了十几块买了瓶白酒。在此之前的一个月里,我和大志“同居”在一个阴暗潮湿的院子里,除了晚上,一般都在外面瞎耗,这让房东得出了我们非常老实非常用功的结论。有时我们在一起耗,有时我们分开耗,分开耗的时候我往往又找队长一起耗,总之那个暑假度日如年。而且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就算是一片艳阳天。若干年前契科夫写过一篇叫《套中人》的小说,我们语文课上学习过,大抵主旨是人不能天天带着雨具过活,老师叫我们抨击他的愚蠢和保守,其实他是一个危机主义者,一个无法被人接纳的先知。
搬回坐北朝南的宿舍,而且一栋楼也就我们俩,我们才三年来首次体会它的宽敞、明亮,简直是一个新天新地,我们都可以在里面打羽毛球。但是我却依旧睡不好觉,中午也罢夜晚也罢,可能是无人的兴奋,后来一转念,这兴奋带着一种落寞。或多或少。
有一天中午我和队长早早回到宿舍(我们不住同一间),照例合在一处抽个烟再各自回去睡午觉。我找到室友的复读机放了几首老掉牙的歌,睡在地板上,凉快的要命,而且我的“三角牌”风扇也忠于职守,可我怎么也睡不着。楼对过本来是一片绿地,现在在盖新楼,已经进入收尾阶段,我不大喜欢这座挡在眼前的新事物,它让我时常感到恐惧。我起来又抽了支烟,然后洗了几件衣服。我顺便把我当天穿的那条裤子也洗了,因为我找了半天所谓脏衣服,也就找到几双掉在桌下面的袜子而已。我想我还有一条搁了三年多差不多快忘记了的裤子,我好久没穿它了,我决定下午换上它,那是条麻的长裤,还有淡淡的咖啡色条纹。
当我将袜子一条条悉心的挂上衣架支到晾衣竿,把晾好的裤子又拉了几次裤腿裤脚后,我打开衣柜开始找我那条麻裤。不出所料,在衣服堆里翻了一身汗后,我找到了它,还不算皱,以前叠过。它让我想起了不少事,特别是刚买它那时,那是四五年前,我当时念高二或者高三,我特喜欢穿它。有天早上班长忘带钥匙,我就穿着它在众目睽睽之下从门上的窗子翻进教室。鉴赏这一壮举的包括我当时极为喜欢的班花h。翻门上的那小窗是个技术活,就算抛开技术不谈,起码也要身子瘦,胖一点点就卡不进去,除非你是条章鱼。我穿着我新买的麻裤翻进去,给大伙以及h开门,我动作干净利落,而且他们注意到了我那条别致的裤子,总之他们说各方面都帅极了。
我的那条麻裤又结实又舒适,我穿着它又爬过几次学校的围墙,翻过几次房东的院子,甚至翻过了高考的窄门。上大学后我买了几条牛仔裤,这种裤子能让人懒惰。三年多我都不曾穿过那条容易弄脏的麻裤了。
我现在把它从衣柜的角落里翻出来走到镜子前,穿上后开始扣腰纽扣,但是我发觉纽扣怎么也扣不上,最后费了好大工夫才勉强扣上,绷得十分难受,走了几步后,我觉得裤筒也很紧,根本迈不开步子,等我坐下来,那纽扣啵的一下从腰间射了出去,掉在一米开外的地板上。我坐在那里,坐在那把没有靠背的椅子上不知道多久,我忽然想明白一件事。我走过去,把纽扣捡起来。捏在手上。
第二件事
这样一间大概十平米不到的小屋子,租金是每月三百,可以说是我们的“廉租房”,一个带家具出租的房间,里面有一把七倒八歪的靠背椅,一张泛着霉味的写字桌(抽屉用报纸垫着,散落着一些火车票根、四五个空荡荡的避孕套盒子、女人的头发丝)、一个上了锁的充当摆设的衣橱、一张双人床、一个缺角的床头柜、一个厚重油污的脸盆架。
那天我们上午依旧在瞎耗,我们所说的瞎耗就是在图书馆里看书。图书馆里美女云集,自然充满着性幻想,隐藏在水下的巨大冰山。大三那年我和大志为了考司法考试和研究生,开始玩命,原因是大家都在玩命,我们被卷入了群众的洪流中,像两只被某种力量抽打着的陀螺。大志后来说,在那个百无聊赖,异常痛苦的暑假,你坐在拥挤闷热的图书馆里看书,看着看着你就会莫名其妙的“阳举”。许多小说中将之称为“打小伞”“撑帐篷”,大志经常打着小伞司马昭之心的在图书馆里进进出出,隔三差五能将几个搞到手。但是这个人一点都不求“上进”,女孩不是太丑就是太黑,光图“跑量”。
我看了一会《刑法》,又补了半个小时觉,醒来都十点半了。坐在一旁的大志拿起书,使了个眼色,我们出了图书馆,开始找聊以度过这个该死的夏天的住房——小房东是个下巴上长着大黑痣痣上又长着根粗黑毛的中年男人,我那时以貌取人,对痣上长毛的人没好感。找到他时他正赢了一副牌局,手中夹着烟,虽然凶神恶煞的样子,但还是不嫌麻烦将我们带到了他家“老头子”的那能外租的最后一间房。他说这间房的客人暑假正好要搬走,帐也结了,总之这间房非我们莫属。
“住在这的他上次司法考试都过了呢。”小房东抽着大志递给他的一支烟向我们说着房子的好处,后来我租房多了,才发现大抵房东都会这一套,这视房客的情况而定,比如穷鬼,他们就说,上次住着的人前年骑单车今年开宾利。“你们想必也问过一圈了吧,这个房子就是最近才腾出来的,现在哪家还有房租出去?——都满了。”那天晚上,队长也和他的“老相好”(他的他)找了一间屋子,不过没有我们的好,我当晚去拜访坐在床上发现一只二三十公分的蜈蚣,我们的房间虽然也阴暗潮湿,但还只能发现花蛇,大志在如厕时,它正在他头顶的房梁上悠闲的吐着信子。
跟一再声称自己以前在边疆当过侦察兵的老房东谈好了价格,已经是下午五点半。——上午小房东带我们走到“老头子”的大院里时才想起来他那天跟几个“鸟友”去老远的地方游泳了,要到下午四五点的样子才能回来,“这边的房子,基本上是我老头子管。我没有钥匙开门啊。”老房东叫我们先付一百块定金,这样他好推掉前面几个看房的。“他们不爽快。”前侦察兵同志说,“年轻人要爽快,我当年在边疆当兵那会从来是说上就上,说干就干,这世上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都是鸡芭大的事儿。”
我和大志吃过晚饭,各自回学校宿舍收拾东西。等我打包好,正好在走廊上看见队长也一个盆一个水瓶的朝外面搬,他的他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辆三轮车,他们找的那个房子在我那间附近,我就搭了顺风车。本以为有车是件好事,哪成想三轮车体积过大,而通往我们租房的那个小区一路关卡都是只容一人通行的铁转门,为此我们不得不九曲八弯,在附近绕来绕去,三人轮流骑了两圈才到。
我到房里把东西简单整理了一遍,铺上了席子,忽然想到我那个“三角牌”电风扇忘了带,遂又打电话给大志,叫他晚上搬东西的时候给我捎过来。
“哦,我今晚先不搬,你弄好了先呆一晚,看看怎么样,蚊子多不多,我看那边树啊草啊挺多的,而且我们是一楼院子。总之我今晚不过去,在打牌,手气不错,明天我请客,中午买半只烤鸭,我这还剩一打啤酒。”
最后一件事
那些百无聊赖的夜晚总来的无声无息,恍然间就已经展开了那黑暗的噬人的蝠翼。从“廉租房”的小窗望出去,依旧是淅沥的世界,那盏暗黄的路灯低着头仿佛在向我那失眠的大军致敬。由于怕虫,我睡在床外侧。外面的雨还淋不进来,我让窗子敞开,凉气一阵一阵的翻过来,挟带着被打的很轻薄的鲜味。
“x城是一个小地方,不但不华丽,甚至还有着这样那样的丑陋,然而我们多少喜欢它一点,也不需要那么多,只要一点点,因为它是唯一属于我们的城市。”x城小台的主持人扯着她姿色平平的嗓子,但是就那晚,我却忽然听出了几分动人。
“喂,你不在这做点什么吗?这里没人。”h说。那晚她坐了五个小时汽车从老远的w市赶到我这里来,我们走在经常去的川北公园逛到大半夜。那一整晚她都在床上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不知所谓,说完了她就打开我的收音机。不可否认,我们曾经好过不少次,结局依旧是不了了之。我努力回忆——这么多年,每当我发现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可悲前途又是多么渺茫时我都这么做妄图从中发掘到什么,我几乎琢磨过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我想她恐怕连一点也没有爱过我的,甚至她也不爱我爱她的那种感觉。
八月末,兢兢业业陪我读了一整个暑假的大志向我“请假”,说去看她的女朋友阿美。阿美曾经请我吃过饭,她是个很踏实的姑娘。“喂,我说t,你要帮我看好他,别让他在外面找别的姑娘胡搞。”——这项秘密任务我一直未曾告诉大志,我觉得也并没有必要当真,作为大志的长线,阿美比我更加了解他。大志这个人就算是在身体上背叛她无数次,也始终在心里知道最该珍贵的是谁。这是我对我最好的一位朋友的一点看法,他有那种本事,所以每逢阿美像草木皆兵的党卫队那样问我,t,大志偷吃了吧?我总说,不,在看书,在打篮球,在组织活动(他干了四年生活委员,常组织大扫除)。司法考试前一周,他还在彻夜和人打麻将。我杠、我碰、我和了的竟然还考出了我们授课老师也没考出来的律师资格证——队长和他的他也是这类人,他们似乎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他们永远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并且把要做的事做好,比如考到名校读硕士,出来当教师,厮守,老掉。
送走h后,我给自己放了几天假,期间把我的“三角牌”电风扇送去维修,原因是马达可能烧焦了,第二年夏天我将它带进了我那时租住的“含巢旅馆”的长包房——我就不得不用起了大志的几乎吹不出什么像样的风的小电扇,晚上,除了一遍遍看《2046》好让自己顺利的睡着之外,我又找到了一个折腾自己的好方法。我来到学校空无一人的篮球场,着了魔似的练习五十次往返跑,接着跳绳一千次,然后是双杆、单杠、最后是倒挂仰卧起坐,如你所知,到了最后一项我早就精疲力竭,所以往往维持着倒挂的姿势,让血流到大脑,好像这么做能让自己想通或者看开些什么。
晚上十一点后的校园是这样的安静,安静得让人耳鸣。当我结束锻炼,拾起扔在地上的衣服和凉茶时,忽然听到不远处的大道上传来女孩的歌声。我听出是一首民歌,却不知道她在唱什么词。但是唱什么好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黑暗中的歌声,那种你恐怕一生想听都再也听不到的天籁之音,澄澈、空灵、浑然天成,大概她不知道在这样的时刻,在放了暑假的人鸟兽俱已散尽的黑森林,还有一个人像蘑菇一样聆听着,所以又唱的那样率性,带着最本真的美。那如丝如绸的割喉仿佛带着某种光辉,刹那穿透厚重压抑的夏日黑夜,是我那乏善可陈的生命中所发生的奇迹,让我再一次相信,虽然自己资质平平,而且现实残酷无疑,不如意十之有八,但这一切又有什么大不了?如同老房东说的那样。只要你想,总有什么东西能给予你安慰,并带来希望,力量和勇气,我想我还要继续过下去的,而且一定会过得比以前好很多。秋天就快来了,我将闻到我最喜欢的桂花的清香。我的汗也干得差不多,我穿上了上衣,慢慢穿过黑树环绕的篮球场。这就是我想说的最后一件事。
2012年4月 至 2013年9月4日星期三
感谢蓝痕(姑娘?)为我画的Сhā图,用心读过的人都会画出这么好的图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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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与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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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小花是个胖姑娘,认识小明那年,她15岁,他16岁。
学校的人都喊她“校花”,这是嘲笑,谁都听得出来。小花依然笑脸迎人并不在意,直到有天,一群调皮的男生把她的学生证偷了去,贴在年级的公告栏上,上面赫然写着“校花”“笑话”的字眼。小花抹抹眼泪,慢慢走过人群,只听得那些人从背后发出一声哄笑。那时,小明也在人群里,他也笑着,但并不是那么得觉得好笑。他看着这个胖妞儿的背影,觉得她像个被人推来推去的不倒翁。
小花回家照照镜子,单眼皮,圆下巴,即使像别人一样留着长发,也遮不住偶尔冒出几颗痘痘的脸庞。小花继续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像个陌生人般尽量给出客观的评价,的确不是美女。突然间,她开始有些怨父母,为什么要取个这么土的名字,不像别的女孩“萱萱”“婷婷”之类的多像个标致可人儿的名字。
小花想改变自己的外貌,却苦于囊中羞涩不知该怎么办,而漂亮女孩儿大多是富家女,自己常听闻父母教育,好女孩儿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虽然小花很努力,但成绩也就只是个中等。每次月考的排座都是按照上次考试的成绩,小花总是游离在中间批次,坐在哪个教室并不重要。但这件事,却成了班里的一大竞猜活动。谁“有幸”跟小花分到一个考场,谁就中了大奖,要请大家吃零食。
这次中奖的是小明,小明讪讪地笑,“好,你们等着,我就去买。”众人兴奋得把零食列在一张纸上,准备坑小明一笔。小明是个认命的人,大家说怎样就怎样,也从不反驳。好好先生的脾气,让他长年被人当作“冤大头”。家里条件殷实,小明从不会为钱发愁,只是他在想,要不要给这个胖妞儿叫什么花的也带点儿吃的。
因此,小花在考试之前突然在抽屉里摸到了一瓶奶茶。四周望去,小明正看着她。“给你的。”小明用唇语对她说。小花忽然觉得心口一紧,赶紧把奶茶塞进书包,故作镇静地拿出文具,把书包放好。小花想说一句“谢谢”,再看过去发现小明已经端坐好,等待发卷。小明坐在小花左斜前,中间隔着两个组,从这个角度看,小花只能瞥见小明乱糟糟的头发和泛黄的白t恤,还有他不停在转笔的纤长手指。
这瓶奶茶小花不舍得喝,一直放在书包里,回家后她才拿出来。对着瓶身,小花看了许久,从生产日期到批号再到成分,每一个字都看进心底。小花忽然站起来,翻出出自己的存钱罐,把钱胡乱一攒,起身出门。
现在已是初秋时分,路上的小姑娘们还穿着短袖短裙,露出白嫩的胳膊和腿,马尾辫被风扰乱,但却很像画上的小人儿。因为胖,小花长年穿着直筒裤,还未发育就已经没有了腰身,这种苦闷,小花近两年感受愈加深刻。小花跟着一群嬉闹的小姑娘,走进一家精品店。这个地方,除了买文具,小花很少光顾。
抹脸的?面膜?可以治痘痘的。小花小声地向店员打听着,然后她被领到一处柜台前。里面有各种管状物体,像牙膏的样子,但是要精致小巧许多。小花分不清这些小东西究竟有什么用,店员说着,小花就听着,如果有本子在身边,小花几乎都要开始做笔记了。小花也问不出什么问题,就挑了个她觉着最好看的开始结账。
拿着装着那小玩意儿的袋子,小花舒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情。转身准备走的时候,只见小明站在一排卡带前,正对着自己笑。小明的眼神晃了一下,小花下意识地收拢放在身前的袋子。小明眼神突然盯在了那个印着护肤品标示的袋子上,小花几乎都要叫了出来,但却突然噎住说不出话。
两秒钟间,小花脑中跑马灯似的闪过许多可能性,那群人的嘲笑声排山倒海砸过来,小花当机立断,撒腿就跑。她脑中一片混沌,小明诡异的笑容让她心里像Сhā进一排针,几乎阻断了她的血脉。突然一个踉跄,小花被一块石头绊倒,摔倒在地,膝盖一阵巨疼。小花心里突然涌出一股委屈,哽咽起来。眼泪顺着脸庞流下,滴在购物袋上,小花止不住一直哭,边哭边懊恼,他站在那里多久了?这一切都被他看到了?很丢人!很丢人吗?
二、
流言不胫而走,人人都在传“校花最爱臭美”,来往的人总要指指点点一番,或是掩面嗤笑。小花每每挪着步子艰难从人群中走过的时候,总想象着自己走在猪圈或是鸡舍,那种恶臭味直逼心底。小明再没有和小花说过一句话,每次碰巧遇见的时候,小明会刻意避开小花的眼神。两人擦肩而过,不说话,却心照不宣。
小花买回的那个小药管从没有开启过,放在书柜最顶端。因为连带关系,小花再也不喝那个牌子的奶茶。小花和小明就这样互为隐形人,直到高考结束后的第六天。
小花漫无目的走在学校操场上,空荡荡的校园没了平日那些恼人的嘘声,显得有些凄清。高三教室里都成了垃圾场,丢弃的稿纸,没来得及带走的参考书,洒满一地。一个没了气的篮球躺在后门处,小花走过去踢了一脚,球没滚多远就停住。
小明捡起球,才发现小花站在门前。小花正要走,小明叫住她。
“我请你吃东西吧,有话对你说。”
小花心中一直认定,到处散布流言的人就是小明,却不知,那天还有别人看到了小花。那人询问了店员,第二天把事情添油加醋地散播了出去。小明解释完,小花发觉自己有些恍惚。“其实我觉得那也没什么,买东西一点都不丢人。”
小明的话,听起来很合理,换做别人,小花肯定要再三怀疑,可是这次,小花选择相信他。已经毕业了,就要和过去说再见,这些事情注定要留在这里。夕阳照射在校园里,远处的湖面被染成绯红,连小花脸上也被扫上了一圈红晕。
小明和小花终究去了两个不同的城市,认识了不同的人。即使在网络如此发达的现在,小花不用任何社交网络。小花一直害怕透露自己的近况,不愿有人提及那些被围观的岁月。小花感激小明,去旅游的时候会给他寄明信片。甚至,会给他写信。可是天知道,现在几乎没有人会亲笔写书信。起初,小花会收到回信,但久而久之,回信内容愈发简单,最后杳无音讯。小花偶尔也会发发短信,打个电话。但电话里的对话总是平淡无奇,草草几句就不得不以各种理由挂断。小花仍感到欣喜,这是她第一个朋友。
三、
小花瘦了,但还算是个胖妞,但也至少摆脱了过去被人拿来开涮的命运。这几年,小花经历了情窦初开,也经历了惨淡收场。小花从没有抱怨什么,镜中那个平凡的面庞,注定没有众星捧月,只要不被人嘲弄,便是最大的恩典。大学结束后,小花如愿进了帝都一家教育机构,有了稳定的工作。
小花和小明再次失去了联系,而这次是悄无声息般让人难以察觉。小花回过神来想起小明,竟有些回忆不起小明的长相,所有记忆只停留在那个下午,还有那个考场。小花唯一知道的是,小明中途辍学出了国,因为家里不愿让他在国内混日子,因此送他去了国外混日子。听说国外人都喜欢玩facebook,小花连人人都没有,所以就彻底断了想要找他的念头。
今年中秋节,小花回家过节。许久不开启的邮箱里竟多了一封邀请函,是高中校友聚会的通知。一晃,十年已过去。小花突然发疯似的翻出来高中的毕业照,塑封的表面已经落下厚厚灰尘。背面印着班里同学的名字,小花一个个读过来。
“刘明轩。”
或许他也会来。小花到商场买了件漂亮的连衣裙,回家后,在自己身上比对了一下午。虽然不及那些瘦竹竿儿们,但也算得上是有些身段了。就这么决定了,小花要去参加周末的聚会。
聚会就办在高中旁边的一个餐厅。许久不来,这里已经成了商业带,游客纷至,有些吵闹。小花有些不知所措,这么熟悉的地方,竟然毕业后再也没有来过。若不是小明,小花或许也不会前来参加聚会。衣服有些卡身,走起路来,小花不得不憋住气。穿不习惯高跟鞋的她,只好放下速度,慢慢挪着步子。
小花走进餐厅,向包房走过去。门虚掩着,从房间里传出笑闹声。小花不由得提起一股气,准备推开。“小明,你当年是怎么跟那胖妞儿说的呀。”
小花听到这里,立马停下来。
“我呀,就说是你说出去的呗,免得她天天死盯着我,跟仇人似的。”
“哈哈,你也够缺德的,明明你自己招来的事儿,还让我背了黑锅。听说后来那胖妞还不停联系你来着,甩不掉了吧。”
那熟悉的哄笑声传进小花的耳膜,小花心底泛起一阵酸楚,但却没有愤怒。她故作镇定,缓缓推开了房门,屋内的嘈杂戛然而止,只剩下众人惊讶的目光和尴尬的气氛。小花努力维持着脸上僵硬的笑容,大家看着小花有些好奇。
“我是·······”
“小花,对吧,快过来坐,真是好多年不见了,你变了好多呀。”班长过来打趣地说道,试图缓和当下的尴尬。大家的聊天在短暂的停滞后,继续热闹起来。小明对小花礼貌地笑笑,两人相邻而坐,除了几句寒暄,再无他话。人们不再喊小花叫“校花”,他们有更多的话题要去掺和,曾经的恋人分手了,昔日的同窗发达或落魄了,他们感叹着学校的纯真,抱怨着世俗的无情。
觥筹交错间,有人喝得酩酊大醉,有人笑,有人哭。只有小花依旧淡定无比,脸上挂着说不出意味的笑容,一切都恰到好处,不失礼貌。宴席散去,小花和小明在路上走着,他们不自觉聊起两人的近况。小明准备留在国外,过几天就又要出行。小花没有问及小明为何中途断了书信,小明也不再提起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天的夜晚有些微凉,昏黄的灯光下,两人彼此间留着十公分的距离。他们从来没有过分的询问,一切都在恰如其分的限度里进行着。小花回到家,找出当年那个购物袋,里面的东西早就不知所踪。这个袋子面上也已经有无数折痕,它一直被小花带在身边,历经几年光阴,边角已经磨损得看不出最初的模样。
有些事情,根本无从去书写它最初的面目。小花听闻的那些话,背后究竟意味着什么,已经不重要。时间摘除了人们强加在小花身上的别名,但小花觉得自己青春的痕迹也被无意中抹去了。小花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将购物袋折好,扔进了纸篓,随后她走进了浴室。
桌上,手机灯亮起。
电话那头,小明站在与小花分离的那个地点,拨通了这个从未变过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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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另一副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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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画着不适合自己的浓重妆容,翘起二郎腿,指间一根香烟晕开四周的空气,一口抿下,吐一口烟。女子不过20出头,和周遭的大叔聊得饶有兴致,她说,她出道得早。便和这四周的烟雾缭绕一道,模糊着自己的年纪。她说,喜欢宿醉的感觉。
男子倒在吧台上,被三两个服务生搀扶着架出门外,在飞驰而过的汽车面前扬手,却等不到一个愿意载自己的司机。在夜晚寒风的凌冽中,他只记得醉酒之前,忘记了帮隔壁桌的女生付酒钱。这多么让人难以启齿,竟然倒在路边,一丝气力也没有,语若游丝般喃喃几句,“我住在哪个方向?”
女子回到家,脱下外套,在键盘上噼里啪啦敲击起来,她曾经说过,她是个作家。又是一根烟,门外的寒瑟被挡住,但屋内瞬间又充满了烟酒的弥漫。她说,她太喜欢侵染在这种氤氲中的感觉,多么与众不同。母亲从远处的小城来看她,她装作乖巧地逗大人开心,然后在楼下等待亲友时,偷偷点燃一根烟,猛地吸上几口,啊,久违的清爽。
男子踉跄寻得回家的路,一进门,便摊倒在地上。恍惚中,似乎有人在眼前晃荡,是个长发披肩的女子,约莫20光景,一切有关美好的年纪。他心心念念某个没有伴的夜晚,好歹最后也有个影子,来安慰匆匆醉倒的遗憾。
20光景的她,在敲下最后一个字之后,终于伴随着天光沉沉睡去。那白天,不属于她。那刺眼的光芒,足以照得她粗大的毛孔无处遁形,那白昼的活力,让人身子发懒。始终只做夜的情人,正如她曾经在酒吧里,为一个宿醉的男子写下的诗句,“人类最大的愚蠢/没了诗意/徒留夜空的悲切/如果不需要睡眠/你愿不愿来和我一起窥探/活着的另一副嘴脸”
男子醒来,口袋里掏出的凌乱笔调,是那夜留下的水晶鞋。下午5点的时间,他终于起身,洗去一身浊气,在旁边的便利店,胡乱塞了几口吃食,便又踏上另一段夜路。他今年30,以诗人自居,却日日在一个小得只容下五六人的办公室里,帮人写文案。
静夜时分,他上了一台出租车,临近年关,司机口齿不清地咕哝着一些琐事,他本是个千万富豪,后来迷恋物欲,败了家,妻离子散后,只得靠这台车养活自己。每日凌晨游走在声色场所,用几个钟头的等待,换来两百块的生意,醉酒的男女总是那么多。
男子附和几句世俗的安慰,多么厌恶这种逃脱不去的失败感,但又多么兴奋,这夜的独行者,像蒙面侠,没人在乎你白天是否衣冠楚楚。
挡酒,恭维,然后嘻嘻哈哈地唱起烂大街的歌。身旁的女子,熟练地点烟,递酒,然后陪唱。
“你是哪里人?”
“四川。”
“毕业了吗?”
“刚毕业。”
“学什么专业?”
“金融。”
“我是一名诗人。”
“我读过顾城,他把老婆杀了,诗人很奇怪。”
“那是因为没人能懂他。”
“谁都没人能懂。”
他收起那副与人严肃攀谈的神情,一手撘在女子肩头,一手拿起酒杯,手指摩挲着那柔滑的肤质。笑吧,唱吧,突然想起什么,他问,“你愿意陪我一起,探索生活的另一副嘴脸吗?”
女子的小说写完了,出版社发来了退稿信。她不得不再次踏上夜晚的征途,闪亮地出现在大堂里,推开门,满脸笑容地进去坐下。和那众多妖娆又稚嫩的脸庞一道,融化在那般诡谲的氛围里。
他与她擦身而过,女子瞥眼看他,像嗅出一股气味,男子转脸一笑。
“生活的另一副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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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吃白菜的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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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前,有一个外星人,他很喜欢吃白菜,因为听说白菜的叶片鲜嫩多汁,这在他的国度是无法想象的事情。
他的国度只有沙化的水果,偌大的番茄,啃一口,唇齿之间尽是流沙,艰涩无比。
所以他就开着他的飞碟来地球。
他的飞碟就像一只大河蚌,中间的驾驶室很宽敞,边缘很薄——据说这样的飞碟飞行时会比较节省燃料。
结果他在降落的时候,飞碟“梆”的一声,卡在地缝里了。
外星人觉得很蛋疼,因为他的蛋受伤了。
他们的驾驶座就像自行车的座椅一样,所以受到冲击的话——后果可想而知。
外星人觉得很累,简直不能更蛋疼了。
他用了好大力气才把自己的两条腿从座位下面拔出来。
他把头伸到自己的ρi股下面,然后头和ρi股就这么融合在一起,然后,他的ρi股从背上长出来了——手变成脚,头变成ρi股,ρi股变成头,上下调了个个儿。
没错,外星人就是这么又柔软又Diao爆的生物,不然他们怎么敢侵略地球。
别说ρi股变成头,他们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可以变成头,有时头变多了,就只好留在神话故事里当妖怪了。
这只头和ρi股换了位置的外星人打开舱门,跳了下去。
发现飞碟卡得很深,估计自己用力推是推不出来了。
于是他就回到船上,开始倒车。
当然,我们现实中的飞机是不能倒车的,但是对外星人这种头和ρi股都能互换的动物来说,用嘴放屁也是易如反掌,别说倒车了。
所以他把飞碟的动力口调到前面,挂手动挡。
结果飞船纹丝不动。
外星人顿时怒了,他几乎忘记了他的小脑刚刚受伤。
他一巴掌拍在了操作界面上,只听见轰的一声。
飞碟彻底烂成了一摊废铁。
(二)
没有飞碟,就没有装备。
没有装备,就不能征服地球。
不能征服地球,就不能掠夺地球的白菜。
外星人心里很清楚,仅靠ρi股蛋儿变成头这种三俗技能是不能征服地球的。
他决定想个办法把飞碟修好。
于是他看了一眼扭曲的舱门,从碎裂的天井盖儿爬了出来。
操作板上传来嗡嗡的声音,有个黑色的匣子在轻微震动,于是他把手又伸进舱体,把那个黑色的盒子捞了出来——那是一个扬声器,里面传来很微弱的说话声,同时也有很强的电波声噪音。
扬声器里说,毁灭地球的计划不变。
外星人把扬声器塞到兜里,总之,当前最大的事情是先把飞碟修好。
他在无人的荒野里没走几步,就看到一个修摩托车的大叔。
此人穿一套旧风衣,带着墨镜。
看起来就像王家卫。
王家卫对他伸出了手,告诉他修飞船,一次200.
外星人决定先去赚钱。
他乔装了一下,混进一个小镇里,很快他就发现金钱的秘密——地球人都把钱放在钱包里。
他把自己弄成一个像蜘蛛一样爬行的动物,从墙角爬过阴暗的地方,然后把他能像橡皮一样伸长的手臂伸出去,摸了一个钱包出来。
他跑过去,把钱包丢给王家卫。
王家卫数了数钱,说不够200,还差10块。
外星人就把扬声器抵押给了他。
现在外星人身无分文了。
王家卫告诉他两周以后过来取飞船,这之间可以住在自己店里——王家卫的店就在旁边。
午饭的时候,外星人吃的是小白菜,他觉得自己幸福毙了。
马上就要修好飞碟,占领地球,抢夺小白……诶?
他急匆匆地跑去问王家卫,你们这边白菜多少钱一斤?
王家卫随手比了个数字。
外星人顿时怒了。
@#¥%=“你妈逼,老子不修了。”
@#@¥%=“200块钱都够我吃一个月白菜了。”
一想到这里,他就气血上涌。
妈的只要辛苦一点,一个月偷两个钱包,鬼才征服地球啊!
想到这里,他对王家卫发动了攻击。
他的身体以脊椎为轴转动起来,手臂挥舞,就像一个飞速旋转的陀螺。
他向王家卫运动过去了!地面上留下了一条粗壮的轨迹,沙土都被他卷到了半空!
王家卫一棍子把他夯倒在地。
(三)
于是从此外星人过上了奴隶般的生活。
要帮这个修摩托车的打扫卫生,才能换点吃的。
当然偶尔也有点零用钱买白菜吃。
这已经是支持他生存下去的信念了……
他决定想办法跳槽,只要提高工资就能多吃白菜,这个对他的吸引力好大啊……
他决定跟邻居搞好关系。
这个外星人学习能力特别强,很快他就学会了蛋炒饭。
然后又学会了一些新鲜的菜肴。
他做的果酱特别好吃,这让邻里特别喜欢他。
主妇集会的时候,都把他引为知己。
因为烹饪技术优良,他很快找到了新工作,不需要再依靠王家卫了。
但是,他仍然视王家卫为人类的最大敌人。
隔三差五的,他就向街坊们发传单,号称自己要和王家卫决斗。
然后街坊们就一起去观摩。
王家卫这个人生活十分邋遢,只能以修摩托车为生,一直找不到老婆,街坊都很鄙视他。
所以听说外星人要和他决斗,所有的街坊都来支持外星人了。
外星人感受到了来自人类的温暖,他要痛哭流涕了!
他含着眼泪冲向王家卫,体内充满了温暖的能量。
然后,他再一次被王家卫揍得连妈都不认识。
(四)
外星人从此过上了规律的生活。
周一到周五工作买菜做饭。
周六发传单。
周日被打。
生活异常规律,从不紊乱——可见规律也未必是件什么好事。
但是外星人乐在其中,他觉得自己更健康了,而且挣的钱也够吃白菜到死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喝点小酒,考虑自己还有没有必要征服地球,然后摸着自己酒精过敏肿起来微微发热的脸傻笑。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王家卫主动来找他,那天王家卫把扬声器拍在他的桌子上。
扬声器还在吱吱喳喳地响着电流声,外星人的脸色却变了。
原来外星人总部看他没有回应,准备派另一个外星人征服地球,如果他不听话,就把他一起杀掉。
外星人感到很害怕,他告诉王家卫,自己肯定要死了——原来,他是变身型的,另一个外星人是力量型的。
据说肌肉就像钢铁一般坚硬,敲起来都会有梆梆响的声音,身材也比他高很多。
王家卫看了一眼天色,噢了一声。
满脸都写着“你终于要死了”“可惜没有死在我的手上”之类的喟叹。
三天后,一个魁梧的外星人来到地球。
不知道是谁走漏了消息,那天邻居们都出动了——所有人都很紧张,他们知道这是关系地球命运的一战。
王大妈紧张地捏着广场舞的扇子,流鼻涕的黝黑小男孩用力咬着手绢。
那个外星人开着比原来这个外星人更加宽大的飞碟,这简直超出街坊们的预计了。
他的身高有三米多,手执金色长戟,气焰十分嚣张。
看到王家卫和外星人,他不屑地哼了口气,然后把长戟举向半空,然后被一道雷劈中了。
就此倒下,再也没有爬起来。
原来他的身体不仅像金属,而且真的是他妈导电的。
老天爷仿佛是在解释这个雷不是凭空落的一般,哗啦啦地掉下来一堆闪电——外星人看呆了,他不知道地球上会打雷,也许正是因为外星不会下雨,所以那里的水果里才会像流沙一样吧。
这些落雷都打在院子里的一根金属棍上。
王家卫告诉外星人,说那个叫避雷针,比你身高高一点,所以你是安全的。
外星人感激涕零。
“那个,不用谢,”王家卫顾左右而言他,“棍子是从你飞碟上拆下来的。”
“啊?!”
那个飞碟已经被王家卫拆了,做了两个摩托车。
那天的外星人后来就一直保持着大脑短路的状态。
他坐上了新的飞碟,带着街坊们送的大白菜——那些大白菜好多,装满了整个驾驶舱。
他莫名其妙地离开了地球。
直到多年后地球上还流传着他的传说——满腔热血,远渡他乡,保卫地球。
简直是外星英雄的典范。
..
兔子阿慢
t,x\t,,堂
阿慢一开始不叫阿慢,因为所有的兔子,一开始都是没有名字的。
他们称呼彼此为毛球,春天的时候,大家一起去野外玩,兔子们把毛茸茸的脑袋从地洞里钻出来,然后就能看到很多白色的毛球在草地上滚动。
这时就会有只兔子在后面喊:“等等我。”
大家就等他,看着他把脚从枝杈纵横的草地里拔出来,然后再慢慢走,因为他经常伤着脚。
在森林里的草地上,有很多树枝,其他的兔子都是踩着树枝交叉的地方前进,但是这种行走方式,他一直不得要领。
后来,有些兔子就不等他了,其中有只最大的兔子告诉他,如果他走的太慢的话,碰到危险就逃不掉了。
为了能跟上队伍,他在别人休息的时候,也在练习跑步,所以其他兔子闲暇的时候,常常能看到他还在草地上跑来跑去。
但是他真的太笨了,跑不了几步,他的脚就会卡在树枝里。
兔子们不仅一次看到他使劲拔自己的前腿,有时他会歪倒在草地上,疯狂地抽动,满头大汗——受伤的腿直直地伸在那里,然后他要一瘸一拐地走好久才能恢复正常。
那个春天,所有的兔子都能看到他在草地上练习跑步。
后来,终于在草长莺飞的季节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人听到他欢呼雀跃的叫声。
那天早晨,有只尾巴是淡黄|色的兔子在家睡觉,结果被阿慢叫醒了,这只兔子的名字叫阿黄。
原来阿慢已经能每一脚都踩在树枝交叉的地方,快速奔跑了。
听见他欢快的叫声,很多兔子都从洞里伸出头来。
因为他终于可以奔跑了,于是便多了很多成年兔子才有的乐趣。
比如捉迷藏,或者跳兔子。
但他们最喜欢的一种游戏,是把石头顶到草丛里,听清脆的碰撞声。
每次阿慢发出清脆的声音,它就会兴奋地问其他的兔子。
“我厉不厉害!”
别的兔子就会很不服气地顶石头,直到也听见声音。
但是阿慢成年后暴露出新的弊端,那才是他被称作阿慢的真正原因——他吃饭太慢了。
别的兔子能把一小片草皮吃撑光秃秃的小土坡,他却只能吃掉几丛草。
成年的兔子未必有那么好的耐心,最大的兔子名字叫阿大。
这天中午,几只兔子吃完以后,阿大和他们对了一下眼神,就准备离开——这时阿慢在后面喊。
“你们去哪里。”
阿大说:“我们去谈点事情。”
阿慢心想,也许是自己不懂的事情,所以就不要参与了。
没想到接下来的几天都是这样,于是在这天早晨,阿慢一大早就敲开了阿黄的门。
“阿黄,你们今天中午也要谈事情吗?”
“不用呀。”阿黄说。
结果到了中午的时候,阿大又要带人离开,阿黄很难堪地看了阿慢一眼,准备跟阿大离开。
阿慢就拦住阿黄,他不明白为什么阿黄说不用离开,但是到了中午又不一样了。
“阿黄说你们今天不用说事情,你们是一起去玩游戏吗,我想和你们一起玩游戏。”
“我们不是去玩游戏的,”阿大说看了一眼阿黄,“这个事情阿黄也不知道。”
阿黄愣住了。
阿大说:“我们有点事情要谈,阿黄你陪阿慢玩吧。”
然后就把他们两个丢在一边。
阿黄很生气,因为他本来是能和阿大一起去玩游戏的。
于是他告诉阿慢,都是因为他吃的慢,所以阿大才不带他玩。
“不是呀,我其实……”
但是阿黄并不听他解释,阿黄的心情很郁闷。
第二天,阿大准备离开的时候,阿慢说他已经吃完了。
“我知道你们是去玩游戏,我也想和你们一起去玩,你看,我已经吃完了,我们一起玩吧。”
阿大感到很头疼,他不想带阿慢一起玩,因为阿慢总出问题。
就在这时,阿黄突然歪倒在地,不停地呻吟,说自己肚子疼。
阿大对阿慢说,“你能照顾好阿黄吗?”
“可是……”
阿大吩咐阿慢照顾好阿黄,自己却带着几只兔子离开了。
于是阿慢开始检查阿黄的身体,一边按摩他的肚子,一边问问他的情况,他告诉阿黄,肚子疼是因为消化不良,吃草吃得太快就会这样。
阿黄很不高兴,他认为消化不良是偶然事件。
阿慢在草地上忙碌着,告诉阿黄,这几种草药吃掉就会好很多——阿黄虽然一直冷冰冰的,但他觉得阿慢好神奇。
后来的阿大还是不带阿慢玩,但是阿黄却一直和阿大在一起做游戏,据说阿黄也为阿慢求过情,但是无济于事。
后来,阿黄再一次倒在草皮上。
阿慢告诉他,你不可以再吃那么急了。
阿黄几乎是吼出声来。
“都是因为你做什么事都那么慢,所以大家才不带你玩。”
“不是的,”阿慢很委屈,“是因为他们谈的事情我不懂,他们才不带我的。”
阿黄很郁闷,其实他的吃草速度也很慢。
但是他不想被其他的兔子排外,所以才强迫自己吃的很快。
留在草皮上的兔子只有一个,不是他就是阿慢——第一次消化不良,就是因为阿慢吃的快,所以他才很急。
他这样对阿慢吼道:“你为什么要那么努力,如果你吃慢点,大家就都不用急了。”
阿慢感到很困惑,他说不是啊,我也想和你们玩……他话还没有说完,一只大猫站在他们身边。
那是一只幼虎——鼻孔里还喘着粗气,看到他们,发出轻微的吼声。
阿慢大声叫阿黄快跑。
但阿黄消化不良,腹痛难忍,跑了几步就倒在地上——于是幼虎轻跑两步,又挡在阿黄面前。
幼虎张开嘴,露出锋利的牙齿,靠近阿黄。
就在这时,阿慢突然挡在两个人中间。
幼虎一下就呆住了。
“你要吃就吃我吧。”
“我只想早一点死掉。”
“我一点用都没有。”
阿慢快哭出来了。
“就是因为我吃草吃的慢,大家才不带我玩,也许没有我,大家会更开心。”
幼虎一边低吼,一边缓缓后退。
阿慢的眼泪在双颊流程两道小溪。
这时远方跑来很多兔子,他们在离幼虎有段距离的地方停了下来。
幼虎发出紧张的低吼,掉头离去。
阿慢瘫倒在地。
经历那次事件以后,阿黄就再也没有跟阿慢说过一句话——虽然阿慢是他的救命恩人,但是阿黄似乎变得很冷漠。
为了跟上其他的兔子,阿黄提前很多时间吃饭。
所以阿慢再也没有机会和其他兔子一起玩。
所以他每天都只好一个人在草皮上晒太阳。
那是一个平常的下午。
吃草比较慢的阿慢在大家离开后仍然在慢悠悠地吃草。
这时,他的背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紧张地回过头去,等了一会儿,一只花色的脑袋冒了出来。
是上次那只幼虎。
阿慢嘴里的草掉落在地上,他惊恐的后退。
幼虎面目阴沉,看着他,一步一步向他逼近。
阿慢被逼到墙角,身体蜷缩起来。
幼虎靠近他,仔细地闻了闻——他的嘴角咧起,露出锋利的牙齿。
然后有些疑惑地缩回头去。
他问:“为什么你吃过的草和别人吃过的不一样?”
幼虎回过头去,看着草地。
“别人吃过的草都是光秃秃的,但你吃过的只是每丛少了几片叶子。”
阿慢颤抖着说。
“因。。因为草也会疼的啊,把草活活咬死,草会很难受的啊,所。。所以只能把枯黄的吃掉,绿色的叶片还可以生长……”
幼虎若有所思,然后问他:"你很怕死哦?"
“我怕啊。”
阿慢身体抽搐着,站不起来。
“那你为什么不逃跑,不是兔子害怕就应该逃跑的吗?”
“但是阿黄是我的朋友。”
“但是。。”幼虎眼珠一转,“我妈妈也保护过我,但是他说咬死别人的老虎才是真正勇敢的老虎。”
“才不是呢。”阿慢撇起了嘴:“勇敢的人应该保护别人。”
幼虎对阿慢产生了很强的兴趣,他的眼睛在发光。
“朋友是我们的眼睛,如果朋友死掉了,我们就没有眼睛了,所以我们要保护我们的朋友,只有保护朋友的人,才是勇敢的人。”
阿慢一边说着,一边从墙角逃离,幼虎就在后面缓缓地跟着他——不知道为什么,阿慢的直觉告诉他,幼虎没有敌意。
阿慢说,这种草地上的草叫做车前草,是可以当做草药的,不可以吃,不然生病的时候就没有草药了;那种有长长的球球的草叫做狗尾巴草,也不可以随便吃。
你懂的好多,幼虎在他身后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啊?”阿慢呆住了。
“我叫阿斑。”
阿斑告诉阿慢,自己的牙齿不太好,阿慢说也许只是有点脏,要经常洗一洗——他找了一些叶片粗糙的小草帮阿斑擦了擦。
阿慢觉得,老虎也没有那么可怕嘛。
后来,阿斑经常在下午来找他。
那时阿慢也吃完了午饭。
他们在一起玩顶石头的游戏,阿慢总是输给阿斑。
虽然这让他很不服气,但是,经历失去的人才懂得珍惜,他已经把阿斑当朋友了——他们经常一起开心地玩到落日西下,然后才依依不舍的告别。
可惜,有一天,阿大和阿黄就趴在旁边——他们告别的时候,阿大刚好看到。
原来,是阿黄泄露了阿慢的秘密。
阿大跟阿黄说,我们要想个办法杀死这只幼虎,因为在这个森林里,只有这只幼虎是雄性的,只要杀死他,我们的生活环境会宽松很多。
于是第二天,兔子们吃饭的速度放的很慢。
他们在等阿慢。
阿慢吃完以后,他们邀请阿慢做游戏。
阿慢有些害羞:“我还没有吃饱。”
“那你快吃,我们等你。”
阿慢好久没有经历这样的友情了,这让他非常感动,于是他也不好意思继续吃了。
他跟着兔子们一直走,原来,兔子们嬉戏的地方,有一座小山。
他们走到小山下面,这时阿大说,阿慢你别动。
然后他们很多兔子拿来藤蔓,把阿慢捆在草丛里。
“你们在干什么,这些藤蔓弄得我好痒。”阿慢一边开心地笑,一边告饶,“能不能把我解开。”
“还不可以哦,我们一会儿来找你。”阿大做了一个调皮的鬼脸。
兔子们迅速跑上山,从山上这个位置,可以看到山下的阿慢,他正在藤蔓里挣扎。
阿大说,“我们去找很多石头过来,老虎一定会找阿慢,等他过来,我们就用石头砸死他。”
阿黄顿时惊了。
“那阿慢怎么办。”
阿大狠狠道。
“管不了他了。”
兔子们的动作很迅速,他们四处找石头,然后把石头一个一个堆在草丛里。
石头撞击在一起,发出低沉的声音,阿黄注意到,这些石头非常粗糙,和他们在草皮上玩过的不一样。
兔子们依旧如同玩游戏一般,将石头用力顶进草丛,粗糙的石头相互摩擦,周围又是干枯的草,几次之后就有了火星。
阿大吓了一跳:“快,把火踩灭。”
这时阿黄拦在他们面前。
“你疯了吗,”阿大睁大眼睛道,“快让开,你也会被烧死的。”
没想到阿黄拿后腿踢了几下,顿时火苗烧得到处都是了。
兔子们开始大呼小叫,乱成一团。
阿黄跳出了火圈,他回头看去,火圈已经把兔子们包围了。
他跑下山去,准备救阿慢。
他一点一点咬开阿慢身上的藤蔓。
阿慢看到山顶飘起了黑烟,问阿黄怎么了。
阿黄只是摇头。
“我要去看一看。”
“不要去。”
但是阿慢的眼神非常坚定。
“但是他们平时带你玩,他们一定是你的朋友。”
阿黄困惑地看着阿慢。
“阿黄,你不知道朋友是什么,但是我知道呀,我刚刚在下面,一直都在想我很重要的朋友呢,”阿慢的神色很焦急,“我以前不知道什么是朋友,现在我知道了,朋友就是他不在身边的时候,你就会想他,我现在就很难受,我不能让你和我一样难受,你快逃走吧,我一定会救你朋友出来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跑开。
“阿慢!”阿黄大惊失色。
“你快走吧,我一定救他们出来。”
他顺着山道向上冲去。
(尾声)
阿斑回到家里,他的妈妈挡在他的面前。
“你今天抓到兔子了?”
“没有。”
“你总是这样,”老虎妈妈说,“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可以长大。”
“嗯。”
“我们今天就离开森林,你也要准备一下。”
“今天?”阿斑急了,“但是今天……”
“怎么,你有什么事吗?”老虎妈妈的神色不怒自威,“你连抓只猎物都学不会……”
“但是。”
“你还想顶嘴是吗,”老虎妈妈瞪着他的眼睛,“你也该去学学求生技能,为什么,你到今天为止,都没有抓到过一只猎物,你是唯一的一直雄虎,你不能因为我们对你的溺爱你就不去成长……”
“根本不是的。”小老虎的眼睛一片清亮,说完这句,他痛苦地扭过头去。
这时,他发现,远方的小山上腾起一阵黑烟。
“那是……”
“是失火了吧。”老虎妈妈说。
小老虎往黑烟的方向走了几步。
“阿斑。”老虎妈妈唤他。
但是阿斑没有理她,他甚至动都没动。
“阿……”
“妈妈,”阿斑打断道,“我想清楚了。”
“啊?”
阿斑向前跑了几步,他回过头来,老虎妈妈注意到,阿斑从未流露出如此坚毅的眼神。
“我想清楚了,我一直都不敢杀掉小动物,不是因为我不勇敢,而是因为伤害别人不是真正的勇敢,伤害别人让我感到紧张,我觉得于心不忍,而保护不会,”他的眼前浮现出阿慢,“保护别人让我觉得温暖,让我充满了力量。阿慢说过,没有朋友,就好像没有了眼睛。”
“阿慢是谁。”
阿斑转过身去,“我要去救我的朋友了,我不想没有眼睛。”
“你。”
他疯狂地跑向了兔子们居住的地方,他早就认出,起火的地方离阿慢很近——山林间响起了一声轻啸,一只幼虎矫健的身影跨过丛林。
他在山脚下看到了阿黄,阿黄瑟瑟发抖,看见阿斑,掉脸就跑,阿斑几乎是一个虎扑,就将阿黄一爪扑翻在地。
“阿慢呢!”
“在。。在山上。”
他抬头看了一眼,冲了过去。
沿路有一条灰色的土埂,那完全是阿慢用牙齿啃出来的——为了阻止火势,必须啃出一个安全区。
他顺着土埂疾奔,快要靠近火圈的时候,他看到很多白兔跑了出来。
他立在他们面前,如同真正的百兽之王一般威风凛凛——他发出了一声轻啸,声音雄壮,掠过草地。
兔子们裹在一起,吓得动弹不得。
他从兔子们头顶跨过,看到最里面,有一只兔子,浑身焦黑地躺在地上。
这时,那些逃出来的兔子中,有一只体型最大的兔子说。
“我们也没有想到,他啃草的速度有那么快。”
阿斑冷冷地看着他,阿斑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在充血。
“真的,他平时啃草很慢的。”
说完这话,阿大紧张的看着阿斑的脸色。
不知道为什么,这只面前的幼虎,已经有了兽王之威,却突然熄灭了自己的戾气。
他就像是变成一只乖巧的小猫,然后一步一步走到那个焦黑的身体面前。
他看着阿慢。
为了啃掉烧着的草,阿慢全身都被烧的焦黑,脸上的肉也被烧掉了,眼球凸在外面。
阿慢他的眼睛都烤花了,红红的眼睛上覆着一层白翳,阿斑觉得阿慢再也看不见自己了。
这时阿慢轻轻地抬起了自己的前爪,拍了拍阿斑的爪子。
仿佛松了最后一口气一般,身体缓缓地松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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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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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空闲的晚上打电话给阿敏,她就必定会在五分钟之内出现,每每如此。我们要么坐在路边的灯柱下,要么四处走走,一起听音乐,时不时抽烟,或者买酒来喝。不管我们做什么,嘴上总是说个不停,从舍友的关系到宇宙运行的原理,没有什么是我们之间讲不通的,以至于“话题”这个事物,对于我们两来说,如同太阳能一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只要太阳照常升起,我们就不会停止聊天。
这个星期天的晚上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我打电话,阿敏来找我。从女生宿舍走到男生宿舍,路程大约是五分钟,阿敏也就在五分钟之内把那段路走完。她穿着蓝白人字拖鞋,腿上是牛仔裤,头发乱蓬蓬地扎在脑后,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也同往常一样。我看到她走过来,掏出一包“七星”,递到她手里。
“怎么样?”
“没怎么样。”
“走走吧。”
我往前跨出一步,阿敏紧跟上来,和我并肩而行。我们朝学校西门的方向走,这是一条惯常的路线——顺着宿舍楼下的那条路一直通往学校西门,接着在校园外面绕一个大圈,最后从南门回来。往外是一处荒地,荒地后面是一座山,黑黝黝的背景,把天上的星星和月亮映衬得醒目。
阿敏吐出一团烟,一阵风刮起她的头发。
“这几天我倒真是没做什么事情。”
我跟着点燃一根烟:
“没什么事可做。上课,下课,吃饭,睡觉,看看书听听音乐,每天就这么过了。”
“你这么说也没错。”
我吐出一团烟气,它很快在风中飘散,仓皇地向我们身后退去。
我们安静地走了一会,树叶在风中相互摩挲,发出悉悉索索的声响。
“哎。”我长叹一声。
“怎么?”
“一个女生,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你又来了!”
阿敏使劲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可是认真的!”
“那你说说看吧。”
“气质好,圆脸,戴细边眼镜,上课经常坐在第一排。”
“我们学院的?”
“当然。”
“那我知道是谁了。”
“手机号码,微博,qq,知道多少告诉我多少。”
阿敏掏出手机,把那个女生的微博页面伸给我看。果然是她没错。
“又要追了?”
“试试看吧。”
“这到底是第几个了?”
“我也不大清楚。”
阿敏哈哈哈地大笑起来。
我追过不少女生,身高从高到矮,头发由短到长,有衣服只穿带铆钉的,也有一天到晚沉溺在动漫世界的。怎么说呢,追女生这事情,我感觉就像是在爬楼梯。一开始志气满满,案首挺胸向前迈进,一步跨过三级台阶,到了第一层,转过一个弯,第二层台阶接着立在眼前。爬着爬着,第三层就又接着出现了。这么一着,问题就来了,这楼梯似乎永远也爬不完。但开始时候的那股强烈的冲动已经快要被消磨干净了。我这一边汗流浃背,火急火燎,迫不及待地想要一飞冲天,而女生那一边则毫无反应,好像看着我越累,她们就越是开心。这让我丧失耐性,变得烦躁,干脆就选择放弃。所以到头来,我追过不少女生,但从没有成功过。
从阿敏划破天际的笑声里,我听出失败的意味来。
“说不定这次就成了。”
这句话我说得很轻,显然自己也缺乏底气。
“反正,联系方式我告诉你了,剩下的,你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呗。”
我翻了一下那个女生的微博,没有看出什么有趣的地方。
我们又走了一会。沿路我们时不时抬眼看那座山,没有什么新奇的地方,一座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山。我跟阿敏说,想要判别一座山的平庸与否,只要换一个方向看它。如果从任何一个角度看过去,它都长得一模一样,那么便是普通的山无疑。这座山就是普通山里的典范,从哪里望过去,都只像是一块圆锥形的土堆。
对于如此论断,阿敏勉强赞同下来。
“除了我以外,还认识什么男生么?”
“恐怕没有了。”
阿敏把燃烧的烟头往空中一弹,细小的火光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入山脚下的那片荒地。我担心枯草会被烧着,站着烟头落下的地方看了一会。
“你也要试着改变形象嘛,比如牛仔裤尽量短一点啦,ρi股尽量翘一点啦,头发拉拉直啦,偶尔化化妆啦。”
“没兴趣。”
野地那里安然无事。
“那可怎么办?”
“反正,能说得上话的,也就阿平你一个而已。”
我又给她递上一根“七星”,还帮她点了火。
“说实话,我好像也是这样。”
我们又走了一会,绕过那座山,经过一处闹市。我们针对这个地段上的三家“福建小吃”店里的拌面做出一番评价,不过哪一家的味道都差得可以。
南门口的巨大拱顶很快出现在我们眼前。和阿敏聊着天走路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上次那个女生怎么样?”
阿敏在电话里问我。
“聊不来,算了。”
她轻蔑地笑了一声。
同阿敏相识是在一年前左右。我在酒吧喝酒,邻桌坐着一伙同班同学模样的人,阿敏也在其中,不怎么开口说话,但酒倒是喝个不停。我饶有兴味地看着这群人饮酒作乐。大概过了一个小时,阿敏喝得醉醺醺,从座位上站起来,晃晃悠悠走到我旁边,突然“哇”地一声把满口的呕吐物倾斜到我身上。我吓了一跳。洗干净秽物从洗手间里出来,阿敏一口接着一口地对我道歉。还要了我的电话号码。后来她送来一件印有枪与玫瑰标志的连帽衫,正合我意。音乐品味,不良嗜好,人生观点,也都契合在一起,实在幸运得很。
对于阿敏,我能体会到一种亲切感。看着天上的云,我也会产生同样的感觉。只要天气晴好,云就会出来,就算一两天看到不它,过几天又会飘到眼前,不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况且,天上的云也会变换自己的颜色,有时候白白净净,有时候是耀眼的黄|色,有时候又变成迷幻般的粉红。看云似乎永远也不会看腻,跟阿敏相处也是如此。
看到阿敏跟熊牵手走在一起,是在下个星期天的傍晚。我独自一人走在通往图书馆的路上,手上叼着一根“万宝路”,烟头燃烧到一半的位置,耳机里放的是滚石乐队的《lady jane》。
熊有两米来高,面相温和。阿敏穿着一身纯白连衣裙,脚上是一双黑色皮鞋,鞋底有砖块般厚度,脸上还画了淡妆。
我一时间呆立在原地,不知是否该继续往前走。
阿敏认出我,向我打招呼:
“嘿!阿平。”
“这是······”
我把眼睛看向一旁的熊。
“我男朋友!”
阿敏向我介绍,笑成了一朵花。
“是嘛。”
熊与我擦肩而过,冲我友好地笑了一下,没有露出牙齿。身上是一股清晨露水的气味。
“再见。”
阿敏扭头看了我一下,拉着熊的爪子走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们成双的背影走远,脑海里冒出一个个疑问:熊?它吃什么,住在哪?可上街买东西?信用卡有没有不良记录?之前的恋爱经历如何?要是阿敏想亲嘴,该怎么办?
“万宝路”几乎要烧到指尖,残留的烟灰如同一栋废弃的水泥大楼。
当晚我打电话给阿敏:
“在熊那。”
阿敏说。
“那是在哪?”
“山上。”
“哪座山?”
“就是你说的平庸山。”
“晚上还是要回宿舍的吧。”
“当然。”
我松了一口气。
“熊说,要邀请你上他家看看。”
第二天下午,我在西门外同阿敏相见。她换了一身穿着,不过还是裙子,优雅的裙子。脸上画着恰到好处的淡妆,如果同熊约会,这样的妆容应该正好合适。
“真漂亮。”
阿敏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熊在山脚下等我们,棕色的毛柔顺地贴在身上,黑色鼻头油光发亮,应该用清洁产品认真清洗过一番。他拨开一丛杂草,引着我们走上一条水泥路。山上长满了密集的灌木,但都不曾逾越到水泥路这一边,好像这条路的四周罩上了一层透明的玻璃。
“路是我一个人修的。”
熊不无得意地说。
走了几分钟,眼前一片开阔。我们来到一处空地,一座两层楼高的洋房矗立在我们眼前。四壁都是白色,房顶被漆上红颜色,二楼的阳台栏杆则是蓝色的。想不到这座平庸的山上还有如此精美的景致。
“你家?”
“当然。”
“费了不少功夫吧。”
“设计是我一个人,但着手建造就是工程队的事了。家具也是买现成的,让搬家公司顺着山路抬上来。”
“花了不少钱吧。”
“都是小钱。”
熊把我们带到房子后面的一处花圃,里面种满了红玫瑰,白色的木栅栏旁倚靠着一把修枝用的大剪刀。熊为阿敏拉开一张椅子,让我们在茶桌前坐下。
“谢谢。”
阿敏朝身后的熊恬然一笑,熊温柔地看着她。
我扭头看看阿敏,阿敏也看了看我,眼神迷离,猜不出她想表达什么。
熊从厨房里端出一只白色镀金边茶壶,往我们手边的茶杯里倒上红茶。茶具做工相当精致,应该也花了不少钱。熊微微欠身,问我们要不要来点蜂蜜。我倒从来没有往茶水里加蜂蜜的习惯。
“试试看,阿平,都是熊先生亲自采来的。”
熊先生?我对阿敏口中的这一称谓感到无比诧异。
红房顶的洋楼,种满玫瑰的花圃,热气腾腾的英式红茶,举止优雅的熊先生,种种事物排列在眼前,使我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身在一处童话世界了。据我了解,童话故事里的人相亲相爱,礼尚往来,所以我不能拒绝熊先生的蜂蜜。
我尝了尝盛在铁杯里的蜂蜜,味道好得惊人,想必是纯天然的,不含有任何添加剂。
“所以,向我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吧。”
熊在我和阿敏之间的座位上坐定,开始说话了。
“他叫阿平,我们是相当亲密的朋友,经常一起出来玩。”
“是的,我是阿平。”
熊朝我伸出一只爪子。又黑又粗的指甲被他用锉刀磨得又圆又亮,丝毫不具有攻击性,但我还是迟疑了一下,把手举到半空中,就不再往前伸。熊充满热情地一把抓过我的手,用恰当的力度握着。
“听音乐吗?”
“好呀。”
阿敏用甜蜜的声音应道。
不知道熊会喜欢听什么样的音乐。
他从茶桌底下掏出一只遥控器,按下按钮,一首古典乐在耳边缓缓流淌开。我抬头寻觅声音的来源,发现屋檐下悬挂着几台“bose”音响,营造出立体声环绕效果,音乐声应当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贝多芬田园交响曲,卡洛斯克莱伯指挥。”
我从没听过。
我接着问起熊的生活。熊说,他在附近的几个山头经营蜜蜂养殖,贩卖蜂蜜,规模相当可以,手下员工忠诚可靠,已经不需要他来亲自打理了。平时没什么事做,就以读书为爱好。只要是人写的东西,他都爱看。
“熊也写书吗,我是说,你们这一类。”
“遗憾得很,我们没有作家这个行当。说实话,我觉得我们熊类最大的缺陷莫过于此。”
我点头表示同意,但不知道自己在同意什么。
话题接着转移到哲学伦理学上来。熊从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引申到人类社会的合理秩序,认为这一切都发源于古希腊灿烂辉煌的古典文明。熊滔滔不绝地发表长篇大论,条理清晰,逻辑鲜明,但我的脑子迷迷糊糊,很难把这些晦涩难懂的语句吸收进耳朵里。我瞟了一眼阿敏,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熊看,似乎对熊所讲的一切很感兴趣。
肚子里突然升起一股打哈欠的欲望,我好不容易才把它压制住。没睡午觉,我开始犯困,想抽烟。
“失陪一下。”
我借口上厕所,起身绕到房子的另一边。我掏出烟盒,看了看天,夕阳的余晖洒在一层积雨云的边缘,散发出金色的光亮。天快要黑下去了。我连续抽完两根“万宝路”,迅速回到玫瑰花圃。阿敏把身子依偎在熊宽大的胸怀里,仿佛披上了一层厚实的毛皮衣服。
“抽烟吗?”
我问熊。
“戒烟很久了,”熊摆了摆爪子,瞥了我一眼。“对健康有害。”
我正要问阿敏要不要来一根,但转念一想,这显很不合适。
熊拉起阿敏的手,两人一前一后步入厨房,开始准备晚餐。我留在房子外边的空地上,蹲着抽烟。一排蚂蚁顺着我的脚边爬行,我把烧红的烟头往它们那边凑过去。蚂蚁们迅速散开,留下几具蜷缩成一团的尸体。被烫死的蚂蚁们孤零零地留在地上,空气里流动着一股淡淡的焦味。
过了一会,熊抱着一篮子炸鱼,阿敏端着几个白色瓷盘,盘子里放着银质刀叉,从木门里走出来。
我饿得很,但放在手边的餐具有些碍事。鱼应该用手抓着吃,虽然这更像是一头熊的吃法,但人也同样适用,特别是在肚子饿的时候。现在我只能用刀子把稀松的鱼肉从骨头上剔下来,接着叉起来放进嘴里。既然身边的熊用的是这样文雅的吃法,我身为一个人,也会感到不好意思。
阿敏把鱼肉放在嘴里,细嚼慢咽,吃一口,就用手边的餐巾布擦拭一下嘴角。
篮子里的不多的炸鱼很快被我们三人分吃干净。我的肚子空空落落,几条小鱼很难填饱我的胃。但身形硕大的熊似乎都吃饱了,我没有继续饿下去的理由。
熊满意地站起来,挽起阿敏的手臂,坐到花圃旁的秋千下。熊搂着阿敏的腰肢,阿敏把头埋进熊的怀里。他们小声说着情话,发出悉悉索索的响声,有如清风拂过树叶。
我懒躺在一张藤制长椅上,掏出手机看了看,接着打了一个盹。困意一直萦绕在我的脑际,久久没有散去。
“你觉得熊怎么样?”
“无聊得很。”
夜终于深了,我跟阿敏穿过学校西门,并肩走回宿舍。
“怎么会?”
“说实话,你难道不觉得吗?”
“可能我跟熊还在热恋期。”
“那你们单独约会的时候,会有些不同吧”
“其实做的事情,也都差不多。”
我回头望了望那座小山,依旧是尖顶帽的模样,很难看出那头熊家的具体位置。我不再说话,阿敏伸手找我要讨了一根烟。
“忍了一整天了。”
她用力吸下一大口,双唇抿紧,嘴上的唇彩显出黯淡的亮泽。
往后一个月,阿敏忙着和熊约会,我则无所事事。天气转凉,其间下了几场雨,浓密的乌云铺满了整片天空。我不得不往身上加衣服,有时候也把阿敏送我的那件印有枪与玫瑰乐队标志的连帽衫拿出来穿。
女孩也没再追了,无论如何都追不到,恐怕自己真的不具有和这方面有关的能力。这么悲观地一想,连昂首挺胸跨过第一级台阶的勇气都没有。
我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抽烟,还独自饮了四罐啤酒,差点喝醉。有时候我会想起阿敏,想起和她走在一起讲话,发觉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跟别人说过话了。但想着她正和一头熊谈恋爱,就打消了打电话给她的念头。
学校西门外的山我也看了好几回,但每回看每回觉得它普通,越看越觉得它普通,普通到无可救药。
恐怕往后的日子也要这么过下去。
电话响了。
“有空出来?”
是阿敏。
“当然当然。”
阿敏朝路灯这里走过来,腿上是牛仔裤,一件肥大的套头衫把胸部遮掩得很小。头发扎成一条马尾,在脑后随意摇摆。跟上一次见面简直判若两人,但这才是我熟悉的模样。
“跟熊分手了。”
阿敏一靠近我,直截了当地说。
“怎么回事?”
我朝学校西门的方向走,阿敏跟在后面。她拿出“七星“烟,分给我一根。
“昨天躲在他家的厕所抽烟来着,被熊看到了。当下就跟我提分手,说什么没想到我居然是这样的女孩,他无法接受。”
“就因为这个?”
我伸出手中燃着的烟头。
“也没那么简单。”
我没再继续问下去。一阵风刮过来,灌进我的脖子,我拉了拉衣服领口。
“好冷。”
阿敏的声音发颤。
“抽一口烟,抽一口烟就不冷了。火被你吸进肚子里,可以取暖。”
“胡说八道。”
枯黄的树叶在地上随风翻滚,阿敏迈着步子,双脚踩在酥脆的叶片上,发出卡擦卡擦的声响。
“熊请你吃什么?”
“蜂蜜饼。还有羊奶布丁,或者是玫瑰花瓣做的糕点,名字叫不来。”
“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上次你来,吃的是什么?”
“炸鱼。”
“想起来了。”
“想起什么了?”
“在熊那里,吃得最满意的一回,就是你来的那一天。”
哈哈哈哈。我们大笑起来。
“其实不光是食物,像什么古典乐啦修剪花圃啦下午茶啦哲学书啦,样样我都受不了。”
“那天就跟你说过了嘛。”
“早点相信你就好了。”
我很开心,阿敏又回来了。这之后,熊也来了一回。
“熊来了,帮帮我。”
阿敏打电话向我求救,电话那一头静悄悄的,有点恐怖。
“怎么回事?”
“他站在宿舍楼下,把蜡烛摆成心形,还不停喊我的名字。”
“怎么办?”
“来帮我把他支走!”
我快步走过那段五分钟的路程,只用去一半时间。女生宿舍楼下围了一群人,熊高大的身躯站在正中,格外显眼。四周的烛光映照在熊周身的绒毛上,投下层层叠叠的阴影。人群中排头的几个女生显得尤其兴奋,她们仰着脸,一会看熊,一会看四楼某间宿舍的阳台,阿敏就住在那里面。熊也仰着头,没说话,但喘着粗气。众人目光中的那处宿舍阳台黑漆漆的,我猜阿敏已经把舍友都轰出去了,然后把灯全部关上,躲在厕所里。
“小敏,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熊又喊了一声,排头的几个女生接着发出激动的尖叫。
我挤过人群,走到熊身边,不小心踢翻了两支蜡烛。
“还认得我吗?”
“哎呀,阿平,你好啊,你来得正是时候。”
我把熊从人堆里拉出来。
“你们不是分手了吗?”
“分是分了,但是现在后悔了。那个时候一时冲动,其实后来想一想,小敏是个好姑娘啊,尽管有那么一个小缺点,但谁又能完美无缺呢。”
我知道那个缺点就是指抽烟。
“她好在哪?”
熊说了一堆,把阿敏描绘成一个品味好,气质佳,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富含魅力的少女。
我差点扑哧一声笑出来。
“阿敏不是这样的。”
“那是什么样?”
“你读过书,应该能明白表象和具象有时候是两回事。你所看到的阿敏,本来就是假的,就是个表面的假象而已。怎么说呢,真实的阿敏和我有点类似,我这么问你吧,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不喜欢你。”
“那你一定也不会喜欢阿敏。而我也不喜欢你,那么阿敏也不会再喜欢你了。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熊想了一会,没说话。不知道他明白了多少。
这时候,看热闹的人群躁动起来。借着地上的烛光我可以看到他们不约而同地仰起脸,朝四楼阳台那里观望。排头的几个女生兴奋地跳起来,嘴里喊着阿敏的名字。我和熊抬眼一看,只见阿敏的一张脸从阳台栏杆那边伸出来,头发披散,在风中猛烈地摇晃。
“他妈的,你们要是喜欢那头熊,那你们就跟他在一起好了!不要再来烦我!”
阿敏的这句话如同一座轰然倒塌的高楼。说完,她转身走回宿舍,把推拉门重重地关上。
人群一瞬间安静下来,我和熊这边,也是一点声响都没有。
熊扒拉开人群,俯身收拾起摆在地上的蜡烛。我看着他走过去的背影,那座厚实的臂膀似乎缩小了许多。我有点可怜他,走上前,帮熊吹灭了几只蜡烛。
人群散了,就像一群被烟头吓走的蚂蚁。熊也走了,临走前冲我挥了挥走。我想,他应该是不会再回来的。
第二天,阿敏手里拎着两罐啤酒,一路小跑来见我。
“昨天真是感谢你。”
“没什么。”
我接过冻得恰到好处的啤酒。虽然天气转凉,但啤酒还是冰的好喝。阿敏扯开拉环,泡沫星子从梨一样的瓶口里涌出来。
“这件衣服,我送你的吧。”
阿敏用手指了指那柄老式左轮手枪,还有中间的几朵玫瑰花。我把手机掏出来,打开枪与玫瑰乐队的《bad obesseion》,递给阿敏一只耳机,把另一只塞进自己耳朵里。
我们走向教学楼,一路喝着啤酒。阿敏说她想吹吹风,而教学楼顶的天台是绝佳的吹风场所。爬到第六层,视野一片开阔,可以看到海,海的对面是几栋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风很大,枪与玫瑰的音乐停了很久,但我们都没有把耳机摘下来。
“还有追女生?”
阿敏转过头问我,黑发缠绕着她的脖颈。
“上次以后,就再没有了,估计永远也不会追到。”
“你说过,追女生这种事,像什么来着?”
“爬楼梯。”
“楼梯有多高?”
“很高很高,永远也爬不完。”
“那楼顶有什么呢?”
“不知道,从没上去过。”
“会不会是月亮,还有几颗星星?”
阿敏伸手指了指夜空。月亮很圆,颜色淡黄,散发出奇异的光,像一只陈旧的奶酪。几颗闪亮的星星在淡薄的云层间若隐若现。
我们把喝空了的啤酒罐放在天台栏杆扶手上。又一阵强风袭来,罐子被吹倒,掉到楼下。
阿敏凑向我,朝我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还是最喜欢你了,阿平。”
我没说话,伸出冰凉的双手,捧住阿敏的脸。她的脸很热,我的手好像会在这样的热度之下融化。我把自己的嘴唇贴住阿敏的嘴唇,我们吻在一起,残留的酒精在我们的齿间缓缓流动。
我突然明白过来,自己是很喜欢阿敏的。尽管她曾经跟一头熊在一起,但那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根本就无所谓。
、.
电梯里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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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只要停在四楼,吱吱扭扭的怪异声响就会随着厢门向两边张开而产生,每每如此。响声持续两到三秒,直到电梯门完全敞开为止。其间不再有其他声音发出,电梯内是一片沉寂,衬托着电梯门的怪叫,如同白纸上突然划过一道黑线。这样的响声令我联想起巴赫的小提琴独奏,婴儿的哭声,发情的猫。
“实在是不像话。”
我这么想。对于图书馆这样庄严肃穆,甚至在某些时刻显得有些神圣的地方,拥有这么一台电梯,拥有这么一层四楼,说得尖刻点——简直是一种耻辱。成直线排开的书架,整齐摆放在架子上的图书,沉默不语的读书人,静静地立在门边的饮水机:图书馆的所有事物有序地组合起来,构成一种和谐的状态。而如此来之不易的状态在四楼被打破,电梯的怪叫声好像一柄尖锥,精确地打某个薄弱点上,裂纹随之产生。单从个人而言,你或许在思考数学题,或许沉浸于文学作品的高尚情感,或许正在盘算月末的生活费,突然在四楼听到这样的噪音,难免受到惊吓,平稳的状态被击碎,脑中所想之物瞬间消失不见——图书馆原本不该如此。
今天晚间,我坐上电梯,从九楼下来。临近闭馆,整栋楼里恐怕只剩我一个。电梯又莫名其妙地在四楼停下。厢门缓缓开启,噪音随之而来,吱吱、嘎嘎,“嘎”以一种又细又长的声调持续着,响了很久。门外面却没有人。我等了一会,依旧没有人影。
小人这时候站在我的面前。
小人通体白色,身高约一米,一个头,一个身子,两只胳膊两条腿,没有五官,也没有趾头,就是一个模糊的人形而已。某个网络代理商的吉祥物,长的就是这幅模样,但我一时想不起那家公司的名字。
“哎呀哎呀,被你看见了。”
虽然没有嘴,但他能说话。我愣愣地站在原地。
“叫我小人就好。”
他走进电梯厢,伸出右手拦住电梯门,不让它关上。
“这层楼的电梯门,总是发出奇怪的噪音。”
“的确。”
“不过嘛,怪事总不会无缘无故发生,你说对吗?”
“当然。”
“既然今天偶然遇上了你,就带你看个究竟。想知道噪音的来源吧。”
我不急着回家,回家以后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恐怕逗一逗猫,抽几支烟,就睡觉了,不如跟小人走一趟。
我答应小人的邀请。
“那好。”小人抬起那颗圆溜溜的头,看了我一下。虽然他也没有长眼睛,但我能感受到他的目光。
“帮我挡一下电梯门。”
我照做了。小人从我看不到的地方拖出一张折叠梯,摆在电梯厢的正中心。电梯上方由两块半透明的塑料板拼接而成,透过塑料板板,隐约可以看到一台长方形的抽风机,还有两条横亘其间的日光灯管。小人爬上梯子,卸下一张塑料板,让我拿在手里。少了板的遮蔽,里面的那盏灯放射出刺眼的白光。小人接着切断那盏灯的电源,把灯也拆下来,也让我拿在手里。抽风机嗡嗡作响。小人伸起短小的手,越过那台抽风机,顶开电梯顶部的盖子,一溜烟钻进黑漆漆的缺口。
“上来吧。”
小人在上面喊。
“这些东西怎么办?”
小人的头从缺口伸出来,我指了指摆在地上的塑料板,日光灯,还有那架梯子。
“不用担心。”小人摆了摆手,
“这部电梯暂时不会被使用了。”
我不明白小人说的是什么意思,但他的语气淡定,甚至有几分自信。应该没有问题,我想。
我顺着黑漆漆的盖口,跟在小人后面钻入电梯顶部。想不到上面还亮着一枚灯泡,黯淡的黄|色光线由此散发而出,笼罩住我与小人周围的一处窄小空间。小人在我身后把盖子严严实实地盖上,压好,下面的白光一丝也没有透上来。
现在——几点几分,家里的猫粮可吃完了,电脑是否接到新邮件?我抛开种种顾虑,同小人并排站立于鲜有人涉足的空间。完完全全的安静,如海水一般将我淹没。昏黄的光线下,可以看到细小的尘埃静静地漂浮。光亮随着电梯井的升高而逐渐变暗,直至在三四米远的地方完全散开。再往上,就只能看到黑色,绝对的黑色,密度极大的黑色,浓稠得似乎可以滴下粘液的黑色。
“坐下吧。”
我盘腿而坐,小人递给我一只杯子,里面装有热水。
“谢谢。”
电梯顶部不光有灯,还有一张铺盖,一个枕头,一旁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但都比正常尺寸小了两圈,想必是小人的床。
“住在这?”
“当然,方便工作。”
我喝下一口热水。
“什么工作?”
“发出噪音,等到这台电梯在图书馆四楼停下,我就按下开关,发出噪音。”
小人说完后就坐下了,他坐得笔直,两条短腿并在一起向前伸展。我端详着小人,很难将他模糊的人形同电梯在四楼发出的噪音联系在一起。我原以为噪声只是这台电梯与四楼自身的问题,可万万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个小人躲在幕后暗中制造这一切。
“这工作,图书馆安排的?”
“不,”小人摆了摆圆溜溜的手,“跟他们没关系。纯粹是我个人的行为。”
“何苦如此!”